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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发布 年 月 日实施
差旅费报销制度
1目的:为了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使出差人员费用报销更趋于合理,充分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的变化,制定此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业务人员之外的员工。
3报销内容:出差期间乘坐车、船、飞机的交通费用,住宿费和伙食费。
4出差报销标准:
4.1境内出差报销标准:表1(元/天/人)
| 城市级别 | 普通员工 | 主管--经理级 | 副总及以上 | |||
| 住宿 | 伙食 | 住宿 | 伙食 | 住宿 | 伙食 | |
| 一级城市 | 230 | 60 | 300 | 60 | 350 | 60 |
| 二级城市 | 200 | 50 | 240 | 50 | 280 | 50 |
| 三级城市 | 150 | 45 | 200 | 45 | 240 | 45 |
| 吐鲁番、敦煌 | 350 | 60 | 370 | 60 | 390 | 60 |
| 黑河、格尔木 | 260 | 60 | 280 | 60 | 300 | 60 |
5.1出差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可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
5.2住宿费
5.2.1住宿费用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等级标准见表1,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但报销时必须取得相应时间和地点住宿费用或正规票据。
5.2.2两人同时出差,同宿一个房间,按级别高的人员住宿补助标准执行。
5.2.3凌晨4 点之前达到目的地的可以报销住宿费用。
5.3误餐补助
5.3.1出发时:早7:00后出差误餐补助不含早餐(午餐、晚餐不适用),中午12:00后出差误餐补助不含午餐和晚餐,晚19:00后出差误餐补助不含晚餐。误餐补助的时间必须含在出差时间中,未含在出差时间中的误餐补助不予报销。
5.3.2回程时:早7:00前返程误餐补助不含早餐(计算时,午餐、晚餐不适用),中午12:00前返回误餐补助不含午餐和晚餐,晚19:00前返回误餐补助不含晚餐。误餐补助的时间必须含在出差时间中,未含在出差时间中的误餐补助不予报销。
6其他说明
6.1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立即向直接派遣人或上级汇报工作开展情况,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单传递至财务部。若未按照时间节点报销将负激励责任人100元。
6.2报销时需附纸填写“差旅费计算明细表”,列清“出差补助”计算的全过程。
6.3报销时要求附带票据,按规定格式分类,填写清楚,按照报销标准执行。
6.4出差人员在差旅费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除追缴全部报销费用外,视情节轻重,报总经理对其进行处理。
6.5如遇特殊情况超出此报销规定,经请示同意后,可附带特殊情况说明和合法报销票据凭证予以报销。
6.6公司员工参加各种研讨会、培训会或展会时,若所缴纳费用包含食宿费用其中一种或全部的,则免除提供的一种或全部食宿费用的报销。
7报销城市的级别划分:以下提示的城市为市辖区,不含县级以下地区。
7.1一线城市
深圳、珠海、厦门、广州、汕头、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海口、宁波、苏州、青岛、武汉、江门、佛山、东莞、长沙、台州、温州、大连、哈尔滨、福州、沈阳、西安、秦皇岛、余姚。
7.2二线城市
南宁、三亚、拉萨、惠州、贵阳、乌鲁木齐、昆明、成都、郑州、济南、兰州、绍兴、太原、合肥、南昌、烟台、威海、石家庄、呼和浩特、无锡、长春、昆山、西宁、张家港、唐山、琼海、五指山、慈溪、嘉兴、江阴。
7.3三线城市
一级、二级、特殊城市以外的城市。
7.4特殊城市
吐鲁番、格尔木、敦煌、黑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