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8 00:47:31
文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为了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下简称“安检”)机构的检验资格许可,保障安检机构有序运行和规范安检机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技术条件。一、法人资格安检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并承担相应
推荐度:
导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为了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下简称“安检”)机构的检验资格许可,保障安检机构有序运行和规范安检机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技术条件。一、法人资格安检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并承担相应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

资格许可技术条件

为了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下简称“安检”)机构的检验资格许可,保障安检机构有序运行和规范安检机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技术条件。

一、法人资格

安检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依法经营

安检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的业务范围应当涵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三、人员

安检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设备维护检查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一)安检机构应当设有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同时还应当设有引车员、外观检验员、底盘检验员、登录员等检验人员以及设备维护人员、网络维护人员。

(二)安检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检验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网络维护人员等检验技术人员,应当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安检机构上述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机动车检验业务,了解与安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安检业务;

(2)具有机动车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含)或者技师以上技术等级(含);

(3)熟悉机动车的理论与构造,熟悉各检验工位业务、流程及相关专业知识;

(4)有3年以上的机动车检验的工作经历;

(5)熟悉安检机构资格许可技术条件要求。

3.检验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了解机动车性能、构造及有关使用的一般知识;

(2)熟悉检测仪器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练掌握检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3)了解机动车安全技术相关标准,掌握检验项目的技术标准及本机构的检验工艺流程;

(4)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登录员应当熟练使用、管理计算机;

(5)引车员应当持有与检测车型相对应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6)外观检查员和底盘检查员还应当熟悉相应的机动车性能、构造及有关使用的专业知识。

4.设备维护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掌握机动车构造和原理的一般知识;

(2)掌握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要求,具备检测仪器设备管理知识,能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校准。

5.网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具备计算机及其网络维护、管理、维修等相关知识;

(2)可以由其他检验技术人员兼任。

四、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安检机构应当具有下列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1号); 

(二)技术标准

1. 安检机构应当具有下列必备标准:

(1)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其相应的修改单;

(2) GB 2186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2.安检机构应当具有与车辆安全、环保有关的相关标准,见附件1。

3.安检机构应当具有的检测设备技术标准,见附件2。

4.安检机构应当关注机动车安全标准的现行有效性,及时收集有效版本并采用。

(三)管理制度

1.安检机构应当制定下列制度并执行:

(1)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2)

(3)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4)

(5)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6)

(7)检测仪器设备(含标准物质)的采购、验收、使用、保管、报废等程序或者制度;

(8)

(9)检验事故分析报告程序或者制度;

(10)

(11)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等技术文件和资料档案的修改、保存、销毁等程序或者制度及保密制度;

(12)

(13)检测车间管理制度;

(14)

(15)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分析报告制度;

(16)

(17)安检机构年度报告制度。

(18)

2.安检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存,有保密要求的,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四)检验结果的管理

1.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当签字齐全、完整。

2.

3. 复检或者路试记录、报告也要作为检验结果一并保存,确保检验结果可追溯。

4.

五、检测仪器设备

安检机构应当具备正确进行检验活动所需要的检测仪器设备,汽车主要检测仪器设备应当采用固定式,摩托车检验可以采用移动式。固定式的检测仪器设备通常组成检测线。

(一)根据检验车型的不同,检测线一般可分为大型车辆检测线、小型车辆检测线及摩托车检测线。

安检机构配置的检测仪器设备应当满足按照GB 2186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所规定的项目开展检验的要求。

不同车型检验应当具备的检测线要求见附件3。

不同车型检测仪器设备、设施的配置见附件4。

(二)检测仪器设备应当结构先进、可靠,采用数字式二次仪表并具有数据通讯接口,能够进行联网控制。

(三)检测仪器设备要通过合法有效的型式认定。

(四)检测仪器设备上应当有清晰的产品铭牌等标识。

(五)检测线检测仪器设备应当采用计算机联网,实现自动检测、打印报告。计算机联网检测控制系统,不得改变联网检测仪器设备的测试原理、分辨率、测量结果数据的有效位数和检测结果数据。检测参数的采集、计算、判定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六)在用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应当经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周期检定、校准或者测试,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校准或者测试报告,并且在有效期内。校准或者测试报告经过分析确定应当能够满足检验要求。

(七)检测仪器设备在以下特殊情况下要重新进行检定、校准或者测试。

1.检测设备修理后;

2.新购设备使用前;

3.固定式检验设备移装后;

4.日常设备检查或者设备期间核查发现有异常时。

(八)应当有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编号、检定周期、检定单位、最近检定日期、送检负责人。

(九)检测仪器设备,应当有明显、统一格式的标识。标识分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并分别以绿、黄、红三种颜色表示。标识的内容包括:仪器编号、检定结论、检定日期及下次检定日期、检定单位。

(十)应当建立主要检测仪器设备的档案,内容包括设备、仪器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检定证书、校准或者测试报告、安装基础图、电器原理图、故障及维修记录等。

六、信息联网设施

计算机联网检测系统应当在软硬件上具备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联网的能力,实现信息共享。

七、总体布局

安检机构应当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其工作环境应当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准确。

(一)安检机构周边道路宽阔、交通顺畅、便捷、进出的道路视线良好。

(二)安检机构的场地建筑必须能够满足安检现行标准(如GB 7258、GB 21861等)规定的安检项目的实际需要,有用于安检的检验车间、试验车道、驻车坡道,有业务大厅、停车场、站内道路、办公区、微机房等设施。

1.试验车道长度和宽度应当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铺设有平坦、硬实、清洁的水泥或者沥青路面,并设有规范的交通标志标线,路面附着系数应当不小于0.7。

2.应当具备坡度分别为15%和20%的驻车坡道各一个,坡道的长度应当比承检车型的最大轴距长1m,宽度应当比承检车型的最大宽度宽1m,坡道路面附着系数应当不小于0.7。摩托车检验不要求。

3.停车场地面积应当与检测能力相适应,不得占用站外道路停车。停车场地应当为水泥、沥青或者其他硬地面,能承受车辆的碾压,并在场内划分停车线和车辆行驶通道,保持进出口畅通;要设置足够的消防、安全、照明设备。如检测站内安全性能检测区和尾气排放检测区分开设置,停车场应当分别对应分开设置以避免检测车辆交叉干扰。

4.站内道路应当为水泥或者沥青路面,并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引导牌。道路应当视线良好、保持通畅。检测线出入口两端的道路应当有一定的坡度,以保证雨水不流入检测线内;但坡度不应过大,便于车辆进出检测线。道路的转弯半径、长度应当能满足各类车辆出入的需要。

5.业务大厅应当便民,并满足以下要求:

(1)各业务窗口应当分工明确,设置标牌。其数量能满足实际办公的需要;

(2)室内应当宽敞明亮;

(3)大厅内应当设公示栏,公示各种手续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各岗位职责。

6.微机房应当符合微机房建筑的有关要求。

7.应当设置车辆检验流程图、监督橱窗等服务性设施,各设施布局应当合理。

八、检验厂房

为了保证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检测车间各工位要有相应的检测面积,厂房要宽敞,保证通风、照明、排水、防雨、防火,安全防护等设施良好。

(一)车间内部尺寸和车间出入门尺寸应当满足连续检测相应车型的需要。

(二)检测车间应当充分考虑车间的空气流通,必要时要设有排风装置,加快车间内的空气流动,尽量降低车间内的空气污染。

(三)底盘检查地坑应当有一定的操作空间,照明、通风、信号装置应当齐全。

(四)电缆沟应当便于打开检查,并注意防火、防水、防潮和防鼠。电缆沟应当覆盖好,覆盖件应当有一定的强度并能承受一定的重量。

(五)人行通道应当设置隔离栏与检测通道隔离,宽度不小于1m。

(六)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七)检测车间应当铺设易清除污物的硬地面(如水泥、水磨石等),地面强度应当满足被检车辆的承载要求,行车路面纵向和横向坡度不大于0.1%,制动性能检测工位前、后大型车辆检测线6m内、小型车辆检测线3m内的行车地面附着系数应当不小于0.7(使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时除外)。

(八)微机房的安全条件应当按《计算机站场地安全要求》(GB 9361)规定的防火C类、防水B类、防雷击B类、防鼠害B类综合执行。

(九)检测车间出入口应当设有引车道和必要的交通标志。

(十)检测车间照明应当符合GB 50034《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十一)检测车间采光应当符合GB 50033《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的要求。

(十二)检测车间防火应当符合GB 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十三)检测车间防雷设施应当符合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

附件1:

与机动车安全、环保有关的相关标准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
1GB 15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2GB 4094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3GB 4599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4GB 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5GB 5948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
6GB 8108车用电子警报器
7GB 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8GB 9656汽车安全玻璃
9GB 10395.1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总则
10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11GB 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12GB 11567.2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13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14GB/T 13594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
15GB 13954

特种车辆标志灯具
16GB 15084

机动车辆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
17GB 15365

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
18GB 16735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    
19GB 1735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后视镜及其安装要求
20GB/T 17676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  标志
21GB 18100

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22GB/T 18411道路车辆产品标牌
23GB/T 18697

声学  汽车车内噪声测量方法
24GB/T 19056汽车行驶记录仪
25GB 19151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26GB 19152

轻便摩托车前照灯配光性能
27GA 406车身反光标识
28GB 1828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29GB/T 3847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30GB/T 16887卧铺客车技术条件
31GB 14621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怠速法)

附件2:

安检机构检测设备技术标准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
1GB/T 11798.1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 检定技术条件 第1部分:滑板式汽车侧滑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
2GB/T 11798.2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 检定技术条件 第2部分:滚筒反力式制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
3GB/T 11798.3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 检定技术条件 第3部分:汽油车排气分析仪检定技术条件
4GB/T 11798.4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 检定技术条件 第4部分:滚筒式车速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
5GB/T 11798.5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 检定技术条件 第5部分:滤纸式烟度计检定技术条件
6GB/T 11798.6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 检定技术条件 第6部分:对称式前照灯检测仪检定技术条件
7GB/T 11798.7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 检定技术条件 第7部分:轴(轮)重仪检定技术条件
8GB/T 11798.8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 检定技术条件 第8部分:摩托车轮偏检测仪检定技术条件
9GB/T 11798.9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 检定技术条件 第9部分:平板制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
10GA/T 485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
11JT/T 506不透光烟度计
12JT/T 445汽车底盘测功机

附件3:

不同车型检验应当具备的检测线要求

车型检测线要求代号车型说明应当具备的检测仪器设备(不适用检测线时)

大型客车大型车辆检测线A1大型载客汽车三轴及三轴以上车辆可采用路试
牵引车A2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可采用路试
城市公交车A3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三轴及三轴以上车辆可采用路试
大型货车B2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三轴及三轴以上车辆可采用路试
中型客车小型车辆检测线B1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

小型汽车C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
小型自动挡汽车C2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低速货车C3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
三轮汽车三轮汽车检测线C4三轮汽车
普通三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检测线D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三轮摩托车

普通二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检测线E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F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摩托车

轮式自行机械车M轮式自行机械车可采用路试
无轨电车N无轨电车可采用路试
注:1.大型车辆检测线检定(或者校准)结果能满足小型车辆检测线要求的,可检测小型车辆。

2.其他无法上线车辆可采用路试。

附件4:

不同车型检测仪器设备、设施的配置

序号设备、设施名称承检车型代号设备相关标准
A1

A3

A2

B2

B1

C1

C2

C3C4DE

F

MN轴荷10000kg以上、三轴及三轴以上车辆

1轮重仪GB/T 11798.7
滚筒反力式汽车制动检验台GB/T 11798.2
2平板式制动检验台(用于小型车检测线)GB/T 11798.9
3滚筒式汽车车速表检验台GB/T 11798.4
4汽车侧滑检验台GB/T 11798.1
5汽油车排气分析仪 ※GB/T 11798.3
6滤纸式烟度计 ※GB/T 11798.5
7不透光烟度计 ※
8机动车前照灯检测仪GB/T 11798.6
9底盘测功机承检20年以上的非营运乘用车
10驻车坡道
11试验道路
12声级计GB/T 17181
13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GA/T 485
14非接触式汽车速度测试仪
15发动机转速表
16踏板力计
17手制动力计
18方向盘转向力-转向角检测仪
19透光率计
20轮胎花纹深度计
21轮胎气压表
22秒表
23钢卷尺
24钢直尺
25摩托车轮重仪
26摩托车制动试验台
27摩托车制动试验设备
28摩托车测速装置
29摩托车灯光测试装置
30摩托车轮偏仪测试台GB/T 11798.8
注:有√的表示需要配备,设备的功能需满足规定的车型检测,其量程也需满足对应车型的要求。序号1和2有一种即可;序号13和14有一种即可。

有※标注的设备在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地方不要求。

文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为了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下简称“安检”)机构的检验资格许可,保障安检机构有序运行和规范安检机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技术条件。一、法人资格安检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并承担相应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