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监理规划编写依据和要求
(一) 监理规划编写依据
(二) 监理规划编写要求
(一) 监理规划编写依据
1.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
(1)国家层面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及。无论在任何地区或任何部门进行工程建设,都必须遵守国家层面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
(2)工程所在地或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法规、规章及。建设工程必然是在某一地区实施的,有时也由某一部门归口管理,这就要求工程建设必须遵守工程所在地或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法规、规章及。
(3)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必须遵守相关标准、规范及规程等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
2.建设工程外部环境调查研究资料
(1)自然条件方面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地点的地质、水文、气象、地形以及自然灾害发生情况等方面的资料。
(2)社会和经济条件方面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文环境、社会治安、建筑市场状况、相关单位(主管部门、勘察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工程咨询和工程监理单位)、基础设施(交通设施、通信设施、公用设施、能源设施)、金 融市场情况等方面的资料。
3.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包括:
(1)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
(2)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市政管理规定。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相关条款和内容是编写监理规划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工程监理单位的义务和责任,建设单位的义务和责任等。
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书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大纲中明确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监理组织计划,拟投入主要监理人员,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方案,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方案,与工程建设相关单位之间关系的协调方法等,均是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
5.建设工程合同
在编写监理规划时,也要考虑建设工程合同(特别是施工合同)中关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义务和责任的内容,以及建设单位对于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
6.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工程监理单位应竭诚为客户服务,在不超出合同职责范围的前提下,工程监理单位应最大限度地满足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7.工程实施过程中输出的有关工程信息
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状况、工程招标投标情况、重大工程变更、外部环境变化等。
(二) 监理规划编写要求
1.监理规划的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
监理规划在总体内容组成上应力求做到统一,这是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
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主要取决于工程监理制度对于工程监理单位的基本要求。根据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内涵,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需要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需要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关系,还需要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工程监理单位的上述基本工作内容决定监理规划的基本构成内容,而且由于监理规划对于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作用,对整个监理工作的组织、控制及相应的方法和措施的规划等也成为监理规划必不可少的内容。为此,监理规划的基本构成内容应包括:项目监理组织及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制度,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合同与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
就某一特定建设工程而言,监理规划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所确定的监理范围和深 度编制,但其主要内容应力求体现上述内容。
2.监理规划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监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其内容应具有很强 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每个项目的监理规划既要考虑项目自身特点,也要根据项目监理机构的实际状况,在监理规划中应明确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和地点、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等。只有这样,监理规划才能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真正成为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各项工作的依据。监理规划只要能够对有效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做好指导工作,使项目监理机构能完成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监理任务,就是一个合格的监理规划。
3.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明确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当然,真正要编制一份合格的监理规划,还要充分调动整个项目监理机构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广泛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的意见,并吸收水平较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编写。
监理规划的编写还应听取建设单位的意见,以便能最大限度满足其合理要求,使监理工作得到有关各方的理解和支持,为进一步做好监理服务奠定基础。
4.监理规划应把握工程项目运行脉搏
监理规划是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编写的,而工程项目的动态性决定了监理规划的具体可 变性。监理规划要把握工程项目运行脉搏,是指其可能随着工程进展进行不断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在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内外因素和条件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变化,造成工程实际情况偏离计划,往往需要调整计划乃至目标,这就可能造成监理规划在内容上也要进行相应调整。
5.监理规划应有利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履行
监理规划是针对特定的一个工程的监理范围和内容来编写的,而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 内容是由工程监理合同来明确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充分了解工程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义务和责任,对完成工程监理合同目标控制任务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制定具体的措施和方法,确保工程监理合同的履行。
6.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标准化、格式化
监理规划的内容需要选择最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来表示,图、表和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是基本方法。规范化、标准化是科学管理的标志之一。所以,编写监理规划应当采用什么表格、图示以及哪些内容需要采用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作出统一规定。
7.监理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时效性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 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建设单位。监理规划报送前还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因此,监理规划的编写还要留出必要的审查和修改时间。为此,应当对监理规划的编写时间事先做出明确规定,以免编写时间过长,从而耽误监理规划对监理工作的指导,使监理工作陷于被动和无序。
8.监理规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需进行审核并经批准。监理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签认,同时,还应当按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提交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确认。
二、监理规划主要内容
(一) 工程概况
(二)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和目标
(三) 监理工作依据
(四)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五) 监理工作制度
(六) 工程质量控制
(七)工程造价控制
(八)工程进度控制
(九)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十)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
(十一) 组织协调
(十二) 监理设施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明确规定,监理规划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监理工作依据;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制度;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控制;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合同与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监理工作设施。
(一)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包括: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3)工程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表6-1)。
工程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 表6-1
| 序号 | 工程名称 | 承建单位 | 工程数量 |
主要建筑结构类型 表6-2
| 工程名称 | 基础 | 主体结构 | 设备 | …… | 装修 |
(6)工程项目计划工期,包括开竣工日期。
(7)工程质量目标。
(8)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表6-3和表6-4)。
设计单位情况 表6-3
| 设计单位 | 设计内容 | 负责人 |
| 施工单位 | 承包工程内容 | 负责人 |
(10)工程项目特点。
(11)其他说明。
(二)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和目标
1.监理工作范围
工程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监理任务,可能是全部工程项目,也可能是某单位工 程,也可能是某专业工程,监理工作范围虽然已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但需要在监理规划中列明并作进一步说明。
2.监理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以及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监理规划中需要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进一步细化监理工作内容。
3.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目标是指工程监理单位预期达到的工作目标。通常以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的控制值来表示。
(1)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合格及建设单位的其他要求。
(2)工程造价控制目标:以――年预算为基价,静态投资为—―万元(或合同价 为――万元)。
(3)工期控制目标:――个月或自――年――月――日至―—年一―月――日。
在建设工程监理实际工作中,应进行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目标的分解,运用动态控制原理对分解的目标进行跟踪检查,对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比较、分析和预测,发现问题时,及时采取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等措施进行纠偏和调整,以确保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目标的实现。
(三) 监理工作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等。编制特定工程的监理规划,不仅要以上述内容为依据,而且还要收集有关资料作为编制依据,见表6-5。
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 表6-5
| 编制依据 | 文件资料名称 | |
反映工程特征的资料 | 勘察设计阶段 监理相关服务 | (1)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 (2)项目立项批文 (3)规划红线范围 (4)用地许可证 (5)设计条件通知书 (6)地形图 |
| 施工阶段监理 | (1)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书 (2)地形图 (3)施工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 | |
| 反映建设单位对项目监理要求的资料 | 监理合同:反映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监理大纲、监理投标文件 | |
反映工程建设条件的资料 | (1)当地气象资料和工程地质及水文资料 (2)当地建筑材料供应状况的资料 (3)当地勘察设计和土建安装力量的资料 (4)当地交通、能源和市政公用设施的资料 (5)检测、监测、设备租赁等其他工程参建方的资料 | |
反映当地工程建设法规及方面的资料 | (1)工程建设程序 (2)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制度 (3)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等 (4)有关法律法规及 | |
|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标准 |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评定、工程验收等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等 | |
1.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 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可用项目组织机构图来表示。图6-1为某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示 例。在监理规划的组织机构图中可注明各相关部门所任职监理人员的姓名。
图6-1 某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示例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 套、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的监理人员应与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致,并详 细注明职称及专业等,可按表6-6格式填报。要求填入真实到位人数。对于某些兼职监理人员,要说明参加本建设工程监理的确切时间,以便核查,以免名单开列数与实际数不相符而发生纠纷,这是监理工作中易出现的问题,必须避免。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表 表6-6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或职务 | 本工程拟担任岗位 | 专业特长 | 以往承担过的主要工程及岗位 | 进场时间 | 退场 时间 |
| 1 | |||||||||
| … |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表6-7
| 月份 | 3 | 4 | 5 | …… | 12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8 | 9 | 10 | 6 | |
| 监理员 | 24 | 26 | 30 | 20 | |
| 文秘人员 | 3 | 4 | 4 | 4 |
| 月份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 合计 |
| 总监理工程师 | ★ | ★ | ★ | ★ | ★ | ★ | ★ | ★ | ★ | ★ | 18 | |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 | ★ | ★ | ★ | ★ | 9 | ||||||
| 土建监理工程师 | ★ | ★ | ★ | ★ | ★ | ★ | ★ | 10 | ||||
| 机电监理工程师 | ★ | ★ | ★ | ★ | ★ | ★ | 8 | |||||
| 造价监理工程师 | ★ | ★ | ★ | ★ | ★ | ★ | ★ | ★ | ★ | ★ | 18 | |
| 造价监理员 | ★ | ★ | ★ | ★ | ★ | ★ | ★ | ★ | ★ | 10 | ||
| 土建监理员 | ★ | ★ | ★ | ★ | ★ | ★ | ★ | ★ | 11 | |||
| 机电监理员 | ★ | ★ | ★ | 9 | ||||||||
| 资料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18 | |
| …… | ||||||||||||
| 合计(人) | 7 | 6 | 6 | 6 | 8 | 8 | 9 | 5 | 7 | 6 | 101 |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以 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和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和考核监理人员职责的履行。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实践经验等细化和落实相应的岗位职责。
(五) 监理工作制度
为全面履行建设工程监理职责,确保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质量,监理规划中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工作重点明确相应的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项目监理机构现场监理工作制度、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及相关服务工作制度(必要时)。
1.项目监理机构现场监理工作制度
(1)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3)工程开工、复工审批制度;
(4)整改制度,包括签发监理通知单和工程暂停令等;
(5)平行检验、见证取样、巡视检查和旁站制度;
(6)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7)隐蔽工程验收、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8)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制度;
(9)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10)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1)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2)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13)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14)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15)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
(16)工程款支付审核、签认制度;
(17)工程索赔审核、签认制度等。
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工作会议制度,包括监理交底会议,监理例会、监理专题会,监理工作会议等;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3)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4)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5)监理周报、月报制度;
(6)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7)监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8)监理人员考勤、业绩考核及奖惩制度。
3.相关服务工作制度
如果提供相关服务时,还需要建立以下制度:
(1)项目立项阶段: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制度和工程估算审核制度等。
(2)设计阶段:包括设计大纲、设计要求编写及审核制度,设计合同管理制度,设计方案评审办法,工程概算审核制度,施工图纸审核制度,设计费用支付签认制度,设计协调会制度等。
(3)施工招标阶段:包括招标管理制度,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制度,合同条件拟订及审核制度,组织招标实务有关规定等。
(六) 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控制重点在于预防,即在既定目标的前提下,遵循质量控制原则,制定总体质量控制措施、专项工程预控方案,以及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具体包括:
1.工程质量控制目标描述
(1)施工质量控制目标;
(2)材料质量控制目标;
(3)设备质量控制目标;
(4)设备安装质量控制目标;
(5)质量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项目监理机构宜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合同、工程设计文件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质量目标控制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防范性对策。
2.工程质量控制主要任务
(1)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3)审查工程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
(4)检查、复核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
(5)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检查施工单位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
(6)审查施工单位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要求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
(7)审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检查和检定报告;
(8)采用旁站、巡视检查、平行检验等方式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9)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10)对质量缺陷、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及时进行处置和检査验收;
(11)对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12)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3.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与措施
(1)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依据分解的目标编制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略)。
(2)工程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制定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责任。
2)技术措施: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检查监督。
3)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严格质量检查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达到建设单位特定质量目标要求的,按合同支付工程质量补偿金或奖金。
4.旁站方案 (略)
5.工程质量目标状况动态分析 (略)
6.工程质量控制表格 (略)
(七)工程造价控制
项目监理机构应全面了解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进度计划等内容,熟悉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施工投标报价及组成、工程预算等情况,明确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和要求,制定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以及针对工程特点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和目标值,将工程实际造价控制在计划造价范围内。
1.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分解
(1)按建设工程费用组成分解;
(2)按年度、季度分解;
(3)按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分解。
2.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1)熟悉施工合同及约定的计价规则,复核、审查施工图预算;
(2)定期进行工程计量,复核工程进度款申请,签署进度款付款签证;
(3)建立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差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报告建设单位;
(4)按程序进行竣工结算款审核,签署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
3.工程造价控制主要方法
在工程造价目标分解的基础上,依据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合同等文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可列表编制(表6-9),并运用动态控制原理,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分析、比较和控制。
资金使用计划表 表6-9
| 工程名称 | XX年度 | XX年度 | XX年度 | 总额 | |||||||||
| 一 | 二 | 三 | 四 | 一 | 二 | 三 | 四 | 一 | 二 | 三 | 四 | ||
1) 工程造价目标分解值与造价实际值的比较;
2)工程造价目标值的预测分析。
4.工程造价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
项目监理机构宜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合同、工程设计文件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造价目标控制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防范性对策。
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流程与措施
(1)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流程。依据工程造价目标分解编制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流程图(略)。
(2)工程造价控制具体措施:
1)组织措施:包括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工程造价控制责任。
2)技术措施:对材料、设备采购,通过质量价格比选,合理确定生产供应单位;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使施工组织合理化。
3)经济措施:包括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费用的分析比较;对原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用,由此产生的投资节约按合同规定予以奖励。
4)合同措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支付。减少施工单位的索赔,正确处理索赔事宜等。
6.工程造价控制表格(略)
(八)工程进度控制
项目监理机构应全面了解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施工进度计划等内容,明确施工进度控制的目标和要求,制定施工进度控制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以及针对工程特点确定工程进度控制的重点和目标值,将工程实际进度控制在计划工期范围内。
1.工程总进度目标分解
(1)年度、季度进度目标;
(2)各阶段的进度目标;
(3)各子项目进度目标。
2.工程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1)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
(2)检查、督促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3)进行进度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制订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4)预测实际进度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分析工期延误原因,制订对策和措施,并报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
3.工程进度控制方法
(1)加强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和履行切实可行的施工计划。
(2)运用动态控制原理进行进度控制。施工进度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偏差,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对照施工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判定实际进度是否出现偏差。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且影响合同工期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并督 促施工单位按调整后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实施。
工程进度动态比较的内容包括:
1)工程进度目标分解值与进度实际值的比较;
2)工程进度目标值的预测分析。
4.工程进度控制工作流程与措施
(1)工程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略)
(2)工程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
1)组织措施: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2)技术措施:建立多级网络计划体系,监控施工单位的实施作业计划。
3)经济措施: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对应急工程实行较高的计件单价;确保资金的及时供应等。
4)合同措施: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建设工程的形象进度。
5.工程进度控制表格 (略)
(九)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加强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和监督,加强对现场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目标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定职责,尽可能防止和避免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
(1)编制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落实相关监理人员;
(2)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审查包括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等在内的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6)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7)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3.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的监理要求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施工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可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2)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查要求:
1)对编制的程序进行符合性审查;
2)对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
(3)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要求。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管理,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施工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应及时报告项目监理机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相关规定重新审核。
4.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方法和措施
(1)通过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管理责任风险分析,制定监理实施细则,落实监理人员,加强日常巡视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履行监理职责,采取会议、告知、通知、停工、报告等措施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指出,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 发生。
5.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表格 (略)
(十)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
1.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主要是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从合同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督促合同双方履行合同,并维护合同订立双方的正当权益。
(1)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处理工程暂停工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等事宜;
2)处理施工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
(2)合同结构。结合项目结构图和项目组织结构图,以合同结构图形式表示,并列出项目合同目录一览表(表6-10)。
项目合同目录一览表 表6-10
| 序号 | 合同编号 | 合同名称 | 施工单位 | 合同价 | 合同工期 | 质量要求 |
1)工作流程图(略);
2)合同管理具体措施(略)。
(4)合同执行状况的动态分析(略)。
(5)合同争议调解与索赔处理程序(略)。
(6)合同管理表格(略)。
2.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对建设工程形成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处理、存储、传递与运用,保证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要的信息。具体工作包括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内容,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原则和要求,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制度和程序,监理文件资料的主要内容,监理文件资料的归档和移交等。
(1)信息分类表,见表6-11。
信息分类表 表6-11
| 序号 | 信息类别 | 信息名称 | 信息管理要求 | 责任人 |
(3)信息管理工作流程与措施:
1)工作流程图(略);
2)信息管理具体措施(略)。
(4)信息管理表格(略)。
(十一) 组织协调
组织协调工作是指监理人员通过对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与人之间、机构与机构之间, 以及监理组织与外部环境组织之间的工作进行协调与沟通,从而使工程参建各方相互理解、步调一致。具体包括编制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框架、明确组织协调的范围和层次,制定项目监理机构内、外协调的范围、对象和内容,制定监理组织协调的原则、方法和措施,明确处理危机关系的基本要求等。
1.组织协调的范围和层次
(1)组织协调的范围:项目组织协调的范围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2)组织协调的层次,包括:
1)协调工程参与各方之间的关系;
2)工程技术协调。
2.组织协调的主要工作
(1)项目监理机构的内部协调:
1)总监理工程师牵头,做好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协调;
2)明确监理人员分工及各自的岗位职责;
3)建立信息沟通制度;
4)及时交流信息、处理矛盾,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2)与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外部协调:
1)建设工程系统内的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系统内的单位协调重点分析,主要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资金提供单位等。
2)建设工程系统外的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系统外的单位协调重点分析,主要包括建设行政主管机构、其他有关部门、工程毗邻单位、社会团体等。
3.组织协调方法和措施
(1)组织协调方法:
1)会议协调: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方式;
2)交谈协调:面谈、电话、网络等方式;
3)书面协调:通知书、联系单、月报等方式;
4)访问协调:走访或约见等方式。
(2)不同阶段组织协调措施:
1)开工前的协调:如第一次工地例会等;
2)施工过程中协调;
3)竣工验收阶段协调。
4.协调工作程序
(1)工程质量控制协调程序;
(2)工程造价控制协调程序;
(3)工程进度控制协调程序;
(4)其他方面工作协调程序。
5.协调工作表格 (略)
(十二) 监理设施
(1)制定监理设施管理制度;
(2)根据建设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落实场地、办公、交通、通信、生活等设施,配备必要的影像设备;
(4)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拥有的监理设备和工具(如计算机、设备、仪器、工具、照相机、摄像机等)列表(表6-12),注明数量、型号和使用时间,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表6-12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使用时间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一) 监理规划报审程序
(二) 监理规划的审核内容
(一) 监理规划报审程序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报审程序的时间节点安排、各节点工作内容及负责人见表6-13。
监理规划报审程序 表6-13
| 序号 | 时间节点安排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 1 | 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 | 编制监理规划 |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 |
| 2 | 编制完成、总监签字后 | 监理规划审批 |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
| 3 | 第一次工地会议前 | 报送建设单位 | 总监理工程师报送 |
| 4 | 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 调整监理规划 |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技术负责人审批 监理单位 |
| 重新审批监理规划 |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重新审批 |
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需要进行审核并经批准。监理单位技术管理部门是内部审核单 位,其技术负责人应当签认。监理规划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理范围、工作内容及监理目标的审核
依据监理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审核是否理解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意图,监理范围、监理工作内容是否已包括全部委托的工作任务,监理目标是否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要求和建设意图相一致。
2.项目监理机构的审核
(1)组织机构方面。组织形式、管理模式等是否合理,是否已结合工程实施特点,是否能够与建设单位的组织关系和施工单位的组织关系相协调等。
(2)人员配备方面。人员配备方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
1)派驻监理人员的专业满足程度。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建设工程监理任务的工作范围,不仅考虑专业监理工程师如土建监理工程师、安装监理工程师等能够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而且还要看其专业监理人员是否覆盖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专业要求,以及高、中级职称和年龄结构的组成。
2)人员数量的满足程度。主要审核从事监理工作人员在数量和结构上的合理性。按照我国已完成监理工作的工程资料统计测算,在施工阶段,大中型建设工程每年完成100万元的工程量所需监理人员为0.6〜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一般监理人员和行政文秘人员的结构比例为0.2 : 0.6 : 0.2。专业类别较多的工程的监理人员数量应适当增加。
3)专业人员不足时采取的措施是否恰当。大中型建设工程由于技术复杂、涉及的专业面宽,当工程监理单位的技术人员不足以满足全部监理工作要求时,对拟临时聘用的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应认真审核。
4)派驻现场人员计划表。对于大中型建设工程,不同阶段对所需要的监理人员在人数和专业等方面的要求不同,应对各阶段所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的专业、数量计划是否与建设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进行审核。还应平衡正在其他工程上执行监理业务的人员,是否能按照预定计划进入本工程参加监理工作。
3.工作计划的审核
在工程进展中各个阶段的工作实施计划是否合理、可行,审查其在每个阶段中如何控制建设工程目标以及组织协调方法。
4.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方法的审核
对三大目标控制方法和措施应重点审查,看其如何应用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保证目标的实现,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有效。
5.对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内容的审核
主要是审核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是否明确;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 实施细则;是否建立了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制度;是否建立了对现场安全隐患的巡视检查制度;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监理报告制度;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等。
6.监理工作制度的审核
主要审查项目监理机构内、外工作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