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党政各部门、各系部,工会、团委:
按照学院《部门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办法》的要求,现就编制2012年度目标责任指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责任指标确定依据
1.学院党、政2012年度工作要点;
2.学院党、政会议和上级指示要求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的相关工作。
二、编制程序
1.提出指标(3月5日至3月9日)。
目标责任指标分为“共性任务”及“基本任务和重点任务”两个部分。“共性任务”责任指标由学院考评办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基本任务和重点任务”责任指标由各部门提出,按60分赋分。请于3月9日(周五)16:00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按党群部门和行政部门分别报送至办公室和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张燊,电话:50039,QQ:669302717;
李洁,电话:50043,QQ: 912219846。
2.审核指标(3月12日至3月16日)。
学院考评办根据市级部门年度目标责任指标和学院部门职责范围进行审查修改,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汇总编制。
3.下达指标(3月底)。
学院考评办对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指标进行研究讨论后,形成具体意见,报经学院会审定,以正式文件下达,并与各部门签定责任书。
附件:《2012年度部门目标责任指标》(样表)。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五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