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2日,接省教育厅通知,今年不再组织高职高专院校职称工作会议,要求按照《2010年度高校职称工作要点说明》执行。
根据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2010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拟于10月28日(周四)召开会议布置此项工作。
《2010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与往年基本相同,要点如下:
一、晋升高级职称仅限于同一系列申报;晋升中级职称可转系列申报;不同系列的,已由上级兑现同级职称档案工资的可申报转评。
二、晋升推荐数额为教授6人,副教授9人,讲师19人,初级数额不限;转评人员不占当年晋升推荐数额。
三、推荐程序按往年惯例执行,但在专家推荐时,拟突出向重点学科专业倾斜,坚持各学科专业均衡发展。
四、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兼做教学工作的,申报教师系列职称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申报人员须满足主管部门的规定条件:近一年来至少讲授一门36学时以上(即每周二学时)的系统课程,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学科专业一线教师的一半以上。
五、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申报职称,除具备规定的条件外,还须提交《事业单位县/科级领导干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此表仅限申报职称时使用,不作为专业技术岗位兼职证明材料。
现将《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呈上,请批示。
组织人事处
2010年10月26日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2010】48号)、省教育厅《2010年度高校职称工作要点说明》(见附件1)、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淄人社发【2010】216号)和《淄博师专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暂行办法(修订稿)》(淄师政字【2008】13号)(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贯彻落实各级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领导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积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努力盘活我校存量人才,提升教师专业素质水平,调结构、促发展,提高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升我校办学层次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做到“四严格、三把关、两突出、一优化”。四严格即严格评审范围、严格评审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严格评审纪律;三把关即把好申报关、审核关、推荐关;两突出即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突出向重点学科专业技术岗位倾斜;一优化即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三、申报范围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按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性质及所在岗位申报相应系列的职称。其中:
----晋升高级职称仅限于同一系列申报;
----晋升中级职称仍可转系列申报;
----不同系列的,已由上级兑现同级职称档案工资的可申报转评。
四、推荐数额
推荐数额由晋升推荐数额和转评推荐数额组成。
晋升推荐数额: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有关精神,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其中,教授6个,副教授9个,讲师19个,初级数额不限。
转评推荐数额:结合个人申报、资格审查、专家推荐等情况,由学校自主确定。转评人员须参加正常评审。
五、资格条件
(一)任现职期间,确实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申报教师系列职称的,除辅导员、实验员外,近两年来平均周课时数一般≥5(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执行以下第四条的规定要求)。课堂教学评价均为合格以上,师德表现良好。其中,申报评审教授职称的,需有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任务。
(二)申报人员须满足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晋升高一级职称资格和转评同等级职称资格的评审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 系列 | 拟晋升或转评职称 | 学历及任职年限 | 外语考试成绩 | 计算机能力要求 | 继续教育学分 | 其它 |
| 高校 教师 | 教授 | 本科学历(后取得本科学历者工作必须满3年,不满40岁者,必须有博士学位),任副教授满5年 | 60分以上 | 具有规定模块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 具有合格证书。 |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合格证等 |
| 副教授 | 本科学历(后取得本科学历者工作必须满3年,不满40岁者,必须有硕士以上学位),任讲师满5年;具有博士学位者 | 60分以上 | 具有规定模块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 具有合格证书。 |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合格证等 | |
| 讲师 | 本科学历(后取得本科学历者工作必须满1年),任助教满4年;双学士学位,任助教满2年 | 60分以上 | 具有规定模块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 具有合格证书。 | 硬件分≥90,软件分≥10;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合格证等 |
(四)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兼做教学工作的,申报教师系列职称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其中,处级干部,由组织部审批;科级干部,由学校审批。申报人员须满足主管部门的规定条件:近一年来至少讲授一门36学时以上(即每周二学时)的系统课程,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学科专业一线教师的一半以上。
(五)学校推荐参加2009年职称评审未通过的,一年来,如果没有取得新的教学或学术成果的人员不予申报。
六、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对照申报条件,申报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处、室、直属单位兼课人员到相应系申报,并提交有关材料原件。
提交材料如下:
1.《申报职称评审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A4纸打印一式三份。
2.工作总结,A4纸打印一式一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字数在1500字以上。
3.学历、学位证书。提交中专以上的原始学历以及后续学历、学位。
4.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任现职期间转系列的,还须提交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5.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符合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规定的,需办理免考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成果材料。提交任现职以来获得的综合奖励、教学工作获奖、论文、著作及作品、科研项目情况及科研获奖等材料,均限交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三项。
8.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以本年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为准。
9.教师资格证书和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10.《学校专业技术委员会学术论证表》(见附件4),A4纸双面打印。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提交,一篇论文或著作填写一份表,限三份。
11.《事业单位县/科级领导干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见附件5),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科级以上干部、职员)申报职称的提交。
注:申报人自备档案袋(完好无破损),按提交材料说明顺序装入材料,并在封面标明申报人姓名,填写材料目录。
(二)各系推荐。各系按照相关资格条件规定,对照申报人的《申报职称评审情况一览表》和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申报职称的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各系公示初审情况和民主评议推荐情况,无异议后写出单位推荐报告,填写《申报职称评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与申报材料一并报组织人事处。
(三)学校审核。对照《申报职称评审情况一览表》等申报材料,由组织人事处审核基本情况、年资情况、综合奖励等情况,由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情况,由科研处审核科研工作情况。审核结束后,公示审核结果。
(四)量化赋分。学校组织人事、教学、科研、学生等部门根据《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暂行办法(修订稿)》(淄师政字【2008】13号)和《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进行量化赋分,确定预备推荐对象。量化赋分结束后,公布成绩。
(五)专家推荐。学校成立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全面评价,并投票推荐,按同意票多少确定拟推荐人选,得票数相同者按赋分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
(六)确定人选。根据量化赋分与专家委员会推荐情况,结合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教师结构等,由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七)填写表格。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人事处组织推荐人选填写相关材料,并按照报送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同时,进行网络化信息录入。
(八)审查呈报。学校将各类申报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无异议后,分别呈报省、市级相应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注:在学校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由科研处负责办理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的学术查新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办理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申报职称审批手续。
七、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相关事宜。
(二)各单位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组织申报、资格初审、材料汇总等相关工作,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相关评审推荐事宜。一般由3-5人组成,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八、相关说明
(一)转系列评审取得同级任职资格后,再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前后两个岗位的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任职年限,期间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也可以一并作为申报评审的依据。
(二)量化赋分程序只针对晋升职称人员。因转评人员不占当年晋升推荐数额,经资格审核,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转评人员,直接进入专家推荐环节。
(三)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申报职称所填写的《事业单位县/科级领导干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仅限申报职称时使用,不作为专业技术岗位兼职证明材料。
(三)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的人员,须由各相应高评委办事机构组织业务测试后,提交评委会单独评审。
(四)今年继续对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进行评审前专业测评。内容包括本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理论、实践经验等内容,并根据专业、系列不同有所侧重。专业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五)根据省人社厅要求,高级评审委员会统一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中级职称申报,继续使用《淄博市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评审。评审材料的报送、受理严格按《关于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和《关于报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淄人发【2004】120号)规定办理。
九、评审费用
职称评审费一律自理。评审高级职务每人360元,中级职务每人260元,初级职务每人100元。学术查新费用另行收取。
十、时间安排
10月28日,召开学校职称工作会议,传达职称评审的相关精神,布置有关工作;各单位向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
10月29日-11月1日,各系集中受理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的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申报职称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并将相关材料报组织人事处。
11月2日-4日,组织人事处会同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对照申报人的《申报职称评审情况一览表》和评审材料,确定符合评审条件人员并公示。
11月5日-6日,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晋升职称人员进行量化赋分,确定预备推荐对象,公示赋分结果。
11月7日-8日,学校专家委员会民主评议、投票推荐,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11月9日-12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教授、副教授学术查新手续和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申报职称审批手续,组织表格填写、网上信息录入等工作。
11月13日-14日,学校审核评审材料,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呈报材料。
十一、工作要求
(一)此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各单位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要吃透、掌握标准,保证申报工作的严谨规范。各单位要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严格把关、强化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各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学校纪检部门对此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附属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将另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二)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职称推荐工作。
(三)本方案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省教育厅《2010年度高校职称工作要点说明》
2.《淄博师专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暂行办法(修订稿)》(淄师政字【2008】13号)和《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3.《申报职称评审情况一览表》
4.《学校专业委员会学术论证表》
5.《事业单位县/科级领导干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
6.《申报职称评审情况汇总表》
(以上附件请从校内办公系统下载使用)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事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方案
|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10年10月2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