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度优秀评选管理办法》
文档编号: 《SZ /QP HR GL—2012—002》
修订记录
| 版本号 | 发布日期 | 编制人 | 自前一版本修改列表 |
| 201201 | 2012年1月 | 穆园园 | |
| 编制人 | 批准人(总经理) |
| 姓名:穆园园 | 姓名: |
| 签字: | 签字: |
| 日期:2012年1月9日 | 日期: |
第一条、目的
为树立标兵,表扬先进,弘扬企业文化,凝聚企业精神,进一步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做贡献的良好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产品部、数据中心、服务中心、综合管理部全体在职员工,其中中高层管理人员不参与年度优秀员工评选。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归口管理部门
各业务部门负责组织部门内部优秀员工的评选工作,综合管理部并负责制订、完善与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提报最终评选结果至总经理处审批。
第四条、相关职责
1、各业务部门应参照本办法组织制订并完善本部门优秀员工的评选的岗位考核标准(岗位考核标准的编制,必须具备但不限于以下三方面:任务指标完成率、业务技能、团队协作),并负责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本部门内部优秀员工,及根据名额比例向综合管理部推荐申报。
2、优秀部门评选根据制度所列指标,由公司管理层通过专题会讨论的形式讨论确定后提报总经理处审批。
第三章、评选标准
第五条、基本条件
1、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遵守考勤纪律,年总出勤率在95%以上;
2)遵章守纪,无公司内违纪行为,年内无行政处罚;
3)工作积极认真,服从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4)爱岗敬业,诚信务实,与同事相处融洽,有团队合作精神;
5)完全胜任本职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2、优秀部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部门工作任务与计划的执行:
✓ 能够有效完成工作任务,任务结果的贡献与公司的整体目标相匹配;
✓ 有效开发新项目,项目结果与公司的整理目标相匹配。
2)部门规范化管理:
✓ 部门内部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有业务操作与流程管理细则,有激励方案并有效执行;
✓ 部门工作、决策无重大失误,本部门员工无重大违纪记录。
3)团队建设:
✓ 部门员工认同公司文化;
✓ 人员储备梯队已经开始建设,人员已开始着手储备。
4)对公司活动的参与度:
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有意活动,并能组织在部门内部积极开展。
5)部门认可度:
与其他部门关系良好,其他部门对其满意度较高,意见较少。
第六条、优先评选条件
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与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1、刻苦专研业务知识,在本职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和同事普遍好评。
2、努力改进工作成效或通过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3、对推动品质管理、成本控制工作和在体系监控、维护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克已奉公,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5、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6、年度内公司给予重大奖励和表彰。
7、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自学或其它形式获得更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并能在工作中得到发挥。
第七条、标准说明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部门业务性质,在此标准的基础上细化、充实和完善各评选条件,确保评价体系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评选时间
1、优秀员工/部门评选时间为每年12月份,一年集中评选一次。
2、各部门在12月底以前完成部门内部优秀员工评选,并向综合管理部推荐。
3、年度农历春节前完成优秀员工的审批,并进行颁奖仪式。
第九条评选人数
1、优秀员工候选人占公司总人数的10%∼20%(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按比例分配至各部门,分配时依据倾斜原则,向项目产品部倾斜。
2、年度内根据评选标准,评选出一个部门为年度优秀部门。
第十条倾斜原则
项目产品部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第十一条候选人推荐
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员工总人数、整体素质等情况确定优秀员工候选人分配名额;各部门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年度优秀员工评选综合标准评分表》(见附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推荐至综合管理部,统一报送总经理审批签字。
第十二条评选小组组成
1、各部门优秀员工评选小组由各部门员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和综合管理部组成,总人数为3-5人,综合管理部原则上只能选派1名评委且仅针对被推荐人考勤、入职年限、年度内是否受处罚或记过进行审核。
2、优秀部门通过公司管理会议讨论确定。
第十三条初步筛选
评选小组成员依据评选标准对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员工将不予推荐至总经理处审批。
第十四条报批及调整
经评选小组评选出的优秀员工连同候选人《年度优秀员工评选综合标准评分表》,报总经理审批。在报批过程中有重大质疑和申诉时,可召集评选小组再进行评选。
第五章、优秀员工奖励
第十五条奖金来源
综合管理部按照报批的名额和标准计算金额后统一办理手续支取。
第十六条奖励标准
1、优秀员工参考标准为500元/人。
2、优秀部门参考标准为1000元/部门。
第二十一条 其它
1、综合管理部负责最后奖励仪式的准备工作(如:证书的打印等具体工作)。
2、山东信总计算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分支中心参照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2011年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参照本办法执行,2012年度优秀员工遵照本办法正式执行。
山东信总计算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