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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绩效工资发放细则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7 21: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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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绩效工资发放细则

句容市春城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先进创优,按照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江苏省转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9﹞84号文)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依据《句容市春城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总则(一)发放对象:当学年度在编在岗的学校教职工。(二)考核方法1、教职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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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句容市春城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先进创优,按照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江苏省转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9﹞84号文)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依据《句容市春城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总则(一)发放对象:当学年度在编在岗的学校教职工。(二)考核方法1、教职工奖
句容市春城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先进创优,按照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江苏省转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9﹞84号文)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依据《句容市春城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总则

(一)发放对象:当学年度在编在岗的学校教职工。

(二)考核方法

1、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采用自评、他评,职能处室考评的方法考核,最后由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审定发放。

2、班主任岗位责任奖由德育处考核,最后由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审定发放。

3、学校行政享受岗位责任奖。副校长为班主任系数的1.2,中层领导为班主任系数的1.1。行政岗位责任奖由校长办公会考核审定发放。工会享受副校长待遇,行政兼班主任的,班主任岗津贴全额发放,行政岗位责任奖减半发放。除此之外,行政兼其他岗位或职务的,享受行政岗位责任奖,其他减半享受。

4、团委岗位责任奖为班主任系数的0.5,教研组长岗位责任奖为班主任系数的0.2、备课组长岗位责任奖为班主任系数的0.2;教研组长兼备课组长的,只享受教研组长岗位责任奖。

(三)发放时间

1、班主任津贴按月考核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

2、其他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年度考核造册,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经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

(四)发放依据:依据考核得分。每学期考核一次,两学期考核得分相加为最终考核得分。

(五)分配办法: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每分的金额,每分的金额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工资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 

(注:此处全校绩效工资总额应为除去行政岗位责任奖和教研组组长、备课组长、工会委员、团委委员、干事、出纳会计等职位岗位责任奖后的数目。) 

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项目及分值。

考核总分值400分,其中考勤80分、工作量120分,教育教学过程100、教育教学业绩100分。

(二)具体考核细则。

(1)考勤(8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办法和考勤记载。

1.法定假 

①婚假:符合法定年龄者享受婚假3天(含节假日),晚婚者婚期为7天(含节假日)。

②产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胎享受产假3个月(含假期);晚育者产假为4个月(含假期);育龄妇女小产者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丧假:直系亲属故去,丧假3天,其他亲属1天。

2.请假手续

①病假、事假无论时间长短均应写书面请假条。

②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向分管副校长请假,教务处负责安排好课务。 

③两天及两天以上须向校长请假,准假后由本人持准假条到教务处备案,安排好课务。(特殊情况办理补假手续)

④学历进修:(1)凡参加各类进修学习者,一律报校长室,经行政会研究批准,方可报名参加。(2)参加进修学习的,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并由教务处调好课务。  

⑤公差应事先与班主任或搭班教师打好招呼,安排好课务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离校。

3.签到时间,依照学校作息时间而定。在岗时间:上午第一节至第四节;下午第一节至活动课。上午第四节和下午活动课无任务的教职工可以处理自己的事务。

4.考勤考核办法(满分80分)

①事假一天扣1分,事假超过3天,每天扣2分。

②病假每天扣0.5分,病假10天以上,每天扣1分。

③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④旷职一次扣5分。

⑤各类会议、集会等学校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2)工作量(120分)

工作量分为基本工作量和课时量。

1、基本工作量(40分)。能服从学校分工,完成学校分配任务并且没有工作失误的得基本分40分。

2、课时量(80分)。

①工作量的考核。工作量每学期考核一次,用每周工作量的考核代替每学期工作量的考核,通过把教师每周课时数转化为分数进行考核。

②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根据学科性质不同,确定不同学科合理的系数,语、数、英系数为1.2,理化为1,政史地生为0.9,其他为0.8。以各学科折算系数后的周总课时数除以学校上课教师数,得出教师周人均基本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折算成系数的周总工作课时数/上课教师数=教师周人均基本工作量

用考核分80分除以教师人均基本工作量,计算出每课时的分数。再用每位教师每周实际课时数乘以学科系数后得到教师的每周工作量,最后用这种工作量乘以每课时的分数,得出每位教师每周工作量的分数。计算公式为:

(考核总分80分/教师周人均基本工作量)*(教师周课时数*学科系数)=教师每周工作量的分数

③教辅人员代课的,按课时数计算得分。

④教师请假,缺课的扣除实际少上课时,代课教师按实际加上相应课时。

⑤在学校师资具备和许可的前提下,男年龄在52周岁以上(含52周岁)、女年龄在47周岁以上(含47周岁)的教师,承担60%及以上的工作量即视为满工作量。

⑥办公室负责人折算成周作量为1.5课时、工会委员折算成周工作量为0.5课时,团委委员折算成周工作量为3课时,学校干事、出纳会计、司务长折算成周工作量为6.5课时。

⑦身体有残疾的教职工,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小组依据具体情况对其工作量酌情考虑。

(3)教育教学过程(100分)

1.师德(20分)

重点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镇江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要十不”规定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广大教职员工明确 “学校兴衰,我的责任”,全力打造风正人和的学校氛围。学校倡导“首遇责任制”。只要是学校教职工,不管干什么工作,遇到紧急事务,必须挺身而出,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完成工作,绝不许推诿扯皮。全体教职工,不论在校内还是校外遇到学生权益受侵犯、学生违反纪律、学生有损环境卫生的情况,或有浪费水、电,有意损坏教学仪器设备,教学设施的现象等,只要是第一个遇到,第一个发现,都有权利、有责任、有义务站出来,指出错误,纠正错误行为,对学生进行帮助、教育,并及时汇报。对该项制度中按要求认真负责,取得良好工作效益的,学校加大奖励力度;对背离“分工协作、首遇负责制”,造成不良影响的,师德考核将执行一票否决。

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基本分中累计扣分,直至扣完为止,情节严重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等。

(1)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不服从学校分工的,一次扣10分;不服从学校临时分工的,一次扣5分。

(2)不能正常参加政治学习或学校组织的政治活动,无故缺席者扣1分。 

(3)因犯有严重政治错误,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扣10分。  

(4)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5)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或暗示学生家长请客送礼,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6)参与、搞封建迷信活动等违法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扣3分。  

(7)教师有不团结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或教师家属在校园内有不当言行造成严重影响的,扣3分。  

(8)正常上班时间内(除上下午第四节外),不得进行打牌,下棋、打毛线、球类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扣1分(学校安排的除外)。 

(9)凡擅自离岗,饮酒误事、随便离岗的,发现一次扣1分。

(10)组织或要求学生征订、购买教辅资料的,发现一次扣5分。

(11)从事有偿家教者,发现一次扣10分。

(12)不遵守社会公德,产生严重后果,影响恶劣者,扣10分。

(13)以非法方式表达个人诉求,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损害学生利益者,每次扣10分

2.安全(20分)  

学生在校期间,教师应对学生安全负责。集体活动、放学排队,课间课堂上等都应避免大小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造成影响,经绩效工资领导小组研究酌情扣分。  

3.教学 (40分)

(1)备课(8分)

教师应在认真钻研教材、课标,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制订好学期授课计划,并按进度与课时认真编写教案,教案必须精心设计,教案的详略应以有利于教学实践为原则,新教师、青年教师写详案,备课的考核以检查记录为准。达到此项要求得8分。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实备课时每少于应备课时(按教参要求)一课时扣0.5分,直至扣完。

②不按学校要求的格式进行备课,发现一课时扣0.5分,直至扣完。

③“135”考核范围内的青年教师不写详案,每发现一课时扣0.5分。

(2)上课(12分)

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上课要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正确,改革教学方法,掌握教学的基本功、严格上课常规。达到此项要求得12分。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有课不上,发现一次扣5分。

②不按课表上课或擅自调课,发现一次扣1分。

③不按时走进课堂,无故迟到、早退、离开课堂者,发现一次扣0.5分。

④上课时有其他违反教学常规的(如接听手机、抽烟等),发现一次扣3分。

⑤受到教育局组织的调研任何一项被评为“一般”的,扣3分。

⑥语、数、英、物、化平均一周少于1次使用多媒体课的,扣2分;体健课一学期上多媒体课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2分;其他科目一学期上多媒体课不得少于6次,少一次的扣2分。

(3)作业布置与批改(8分)

布置作业要依据课标和教材要求,作业题要精选,作业量要适当,符合省“减负”规定。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作文批改要在一周内完成,其他作业原则上在当天(不得超过第二天中午)批改好。不漏批、错批作业,批改格式符合学校规定。教师应严格作业书写要求,对作业不合格的,要批评教育。此项考核得8分,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作业不按批改要求批改的,或请学生批改的,发现一次扣1分。

②作业布置偏少或偏重的,布置惩罚性作业的,酌情扣分。

③教师一周中面批没达到5人次者,扣1分。

(4)辅导(6分)  

辅导应针对学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等多种形式进行。课外辅导要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记载。对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要热情关怀,重点辅导。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应充分发挥其特长和优势。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教师单独将异性带到非办公场所辅导,发现一次扣5分,严重者将追究师德并按相关文件处理。

②发现不按要求下班辅导的一次扣1分。(住校生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值班不及时到位和不尽责现象,发现一次扣三分。)

(5)考试(6分)

进行考试是巩固学生基础知识,形成技能的关键。考试分期中和期末两次进行。 

①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不准擅离职守。考试结束应认真及时收齐考生试卷,并当场清点保证无误,并按学生的学号顺序理齐交教务处。监考出现一次失误扣1分。未严格监考导致本考场有明显的作弊现象,经查实,一次扣2分。

②阅卷工作应遵循“严格、公正、准确、规范”的原则。在组长组织下,按时集中流水阅卷。阅卷中如发现雷同卷、明显的作弊标志等情况,需要向阅卷组长汇报,再由阅卷组长向教务处反应。如阅卷出现重大失误,或不负责任,一次扣2分。

③音、体、美、信、研学、劳技、剪纸等教师要按照课标要求进行考查,不符合学校要求的扣5分。

(6)凡被教育局调研某项被评为“一般”的扣2分,两项被评为“一般”的扣4分,三项被评为“一般”的扣8分。

4.教研 (20分)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集体备课要有书面发言稿,能主动听课,每学期人均听课达20节,“一三五”工程考核对象听课每学期达40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青年教师每人交一篇有质量的教学论文,认真学习教科研理论,撰写读书笔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扣分,直到扣完为止。  

①学校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分。  

②每学期必须按教研组计划进行集体备课,缺少一次扣2分。  

③每学期听课节数达不到要求,每少一节课扣1分;无故不参加教研组组织的评课,每少一次扣0.5。  

④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学校交给的教学公开课开设任务的每次扣2分。  

⑤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各级各类论文的评比,一次也未参加的扣1分。

⑥教师必须上传课件等教学资源,每学期语、数、英、物、化不得少于10份,其他科目不得少于5份。每少一份扣1分。

(4)教育教学实绩(100分)  

第一项:凡能按照要求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得基本分80分。

第二项:加分  

师德加分:师德表现考核合格并且被教职工公认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突出的,受到校、镇、市、大市、省、国家级有关部门表彰的分别加5分、8分、10分、20分、30分、40分。同时受到不同级别不同类型表彰的以最高级别计分。如授奖单位已发奖金,不享受加分。

教学实绩加分:

1、市教育局常规调研,被评为全优的加2分,两个优加1分。

2、校均分、优秀率的考核(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以校平行班均分为参照,所教班级教学成绩在期中或期末考试中超过均分5分及以上的,加20分;超过均分1—5分的,加10分;优秀率超过校平均优秀率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加10分;超过6个百分点的,加

3、进步分的考核(七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所带班级期末成绩在原来基础上进步较大的,均分与校期中考试均分相比,缩小差距在3分及以上的加8分,3分以内的加4分。

4、教学特别贡献奖加分。从事毕业班教学第二学期成绩突出的教师加10—50分。此项由教务处视具体成绩考核加分。

教学实绩加分视具体而定。具体考核加分参见教务处制定的细则。

赛课上课加分:教师参加各类赛课,获省级奖的加20分,获镇江市级奖的加10分,获句容市一等奖的加8分,获句容市二三等奖的加5分,获校级一等奖的加4分,获校级二三等奖的加3分。教师承担市、大市、省级、国家级各类教学公开课任务的每节课分别加4分、6分、8分、12分。以最高层次计算加分,加分不累计。(注:说课获奖参照赛课获奖加分。)

辅导学生加分: 在市、大市、省、国家教育部门正规机构举办的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团体一等奖的辅导老师,分别加4分、6分、8分、12分,二、三等奖(组织奖)分别加2分、4分、6分、10分。在非教育部门举办的上述活动中获奖的按上述标准的25%执行加分。在市、大市、省、国家级教育部门正规机构主办的学生竞赛活动中,学生获个人一等奖,指导教师分别加4分、6分、10分、12分,二、三等奖(组织奖)分别加2分、4分、8分、10分。在非教育系统举办的上述活动中获奖的每人按上述标准的25%执行奖励。学生作品在市、大市、省、国家级教育部门正规刊物上发表,辅导教师分别得4分、6分、8分、12分。同层次的只享受一次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教研加分:教师教学研究有下列实绩,按对应标准加分。

1.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市、大市、省级、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分:市级(3分、2分、1分),大市级(5分、4分、3分),省级(8分、6分、4分),国家级(14分、12分、10分)(非教育行政部门不纳入此范围)。同篇论文以最高层次计分,每个层次特等奖参照上个级别一等奖计算,鼓励奖参照下个层次三等奖执行。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注:课件制作、教学设计等获奖参照论文获奖加分。)  

2.论文或文章发表按同级获一等奖计算,论文交流参照同级论文评比二等奖计算。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3.承担大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任务的教师,每学期有明确的课题研究计划,积极开展实验、收集、整理好实验材料,按时按质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课题负责人加3分,课题组成员分别加2分。当年课题评估合格或鉴定结题另加2分。若获省市教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课题教师奖励,省级为5分、4分、3分,市级为4分、3分、2分。

4.在学校期末优秀教研组评选中,获得一等奖的教研组,所有组员每人加3分,组长加5分。教研组被评为市、大市级优秀教研组的,组员每人加5分、7分,组长加7分、9分。  

其他加分:

1、完成工作职责以外学校交给的其他任务的。学校安排值班或加班的,视情况每次加1—3分。

2、兼职人员加分情况。任课教师兼任实验员、体育器材管理员等工作的,每学期加20分。

三、班主任考核办法(参见《句容市春城中学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四、教辅、后勤人员考核办法(参见《句容市春城中学教辅后勤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

五、行政人员考核办法(参见《句容市春城中学行政人员岗位责任奖考核发放细则》)

                                    

                                                               句容市春城中学

                                                        二O 一O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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