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装置)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31-X-301)
招标技术附件
A | 供采购 | ||||||
版 次 | 版次或修改说明 | 编 制 | 日期 | 校核 | 日期 | 审核 | 日期 |
报 价 须 知
1. 基础报价与替补报价
1.1 基础报价
卖方必须按本招标技术附件的要求提出一份基础报价,并要求卖方在投标书中注明“本投标文件完全符合招标技术附件的要求”。
1.2 替补报价
允许卖方根据其经验或实际情况,提出一份替补报价,应在替补报价中明确注明与该招标技术附件要求的不同之处。替补报价须与基础报价一同报出。
2. 报价要求
2.1 卖方报价文件目录至少应不少于下列:
●总则
●卖方的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
●设备技术要求
●标准规范
●偏差
●备品备件清单
●特殊工具清单
●检验和试验
●保证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提供的图纸和文件
●公用工程消耗清单
●分包商清单
●项目实施计划
●杂项
2.2 中标的制造厂应遵守并确保分供货商遵守买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卖方对整套设备负有责任。
2.3 卖方应按照适用的文件履行其职责,如项目标准规范、设备数据表及本技术文件所列的标准规范。这些文件包括机组供货、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的最低要求。卖方还应遵守地方法规和中国的法律。
2.4 卖方应提供“偏离表”,除偏离表中注明外,卖方报价书其它部分的任何偏离将不予接受,买方没有责任去发现这些偏离。
2.5 合同执行期间应视需要进一步召开技术会议。这些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审查会,设计审核数据收集和审查会及预检验会议等。与这些会议相关的供货商的费用,不论会议地点位于何处,均应视为已经包括在合同中。
3. 报价澄清
卖方对本招标技术文件有任何技术问题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文件寄至:
xxx公司
地址:
邮编: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Email:
1.0 概述
1.1工程名称:装置
工程代号:
单元名称:
用户名称:
地 址: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xxx公司合成油装置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
1.3 买方在本招标文件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卖方应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4 卖方必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及相应的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要求和适应的标准。如相关标准存在冲突,按要求较严格者执行。
1.5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要求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买方认为卖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招标书要求。
1.6 卖方对供货的起重机中所有设备(含电气、仪表设备)负成套责任。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可以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
2.0 询价设备
2.1 设备清单及设计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设备位号 | 设备名称 | 型式 | 起升高度 (m) | 起重量 (t) | 台数 |
1 | 31-X-301 |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 电动单梁 | 9 | 10 | 1 |
1) 安装地点: 压缩机厂房内,有顶棚,四周没有围墙
2) 额定起重量: 10t
3) 起重高度: 9m
4) 轨道间距(跨度): 9.5m
5) 行程长度: 9m
2.3 使用条件:
1) 工作级别: A3
2) 电源三相交流:380V 50HZ
3) 电气防爆等级:dCT3
3.0 技术要求
3.1 总的要求
3.1.1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3.1.2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设备结构应考虑方便日常维护(如加油、紧固等)需要。
3.1.3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买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
3.1.4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节能、先进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合格证。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对重要部件需取得买方认可或由买方指定。
3.1.5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件,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
3.1.6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型和优质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
3.1.7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减速器应运转灵活、密封良好、无冲击和漏油现象。
3.1.8各转动部位均应有相应的润滑设施,保证转动灵活,不得卡阻。
3.1.9设备及部件的噪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3.2 结构要求
3.2.1 吊车操作方式:手操按钮器+固定操作按钮器,操作器防爆等级dⅡCT3。
3.2.2 吊车承载能力:
1)起重机的结构和机械部件的设计全部应考虑承受动静荷载以及由于碰击所引起的外力。
2) 起重机的大小车运行机构的设计应允许在空载全速运行时,在断掉电源的情况下与缓冲器碰撞。
3.2.3 桥式起重机应设置超载器。
3.2.4 吊钩材料应采用优质碳钢锻制,并进行热处理。
3.2.5 起吊绳应是具有挠性的钢丝绳,长度为满足在最大起吊高度时,吊绳在卷筒上还应留有不少于两圈的足够安全圈。
3.2.6 卷筒、铸造卷筒的毛坯件在加工前应进行应力消除。卷筒的直径和长度要满足当起吊在最低极限位置时能使钢丝绳在卷筒上留有不少于两卷的安全圈和三圈固定圈。压板及螺栓牢固可靠。
3.2.7 轴承(包括电机轴承)应具有不小于5000小时的工作寿命,它可以是滚珠轴承或滚柱轴承。
3.2.8 起重机在制动闸失灵时,吊件应在控制速度下降落,起升机构采用双液压制动器,每个制动器的安全系数不低于1.25倍。
3.2.9 起重机的操作余量:100%额定负荷下,只要需方适当调节起吊装置的制动闸。起重机在100%负荷下,允许点动操作。
3.2.10 各机构的传动轴和联轴器均应设防护罩。
3.2.11 吊钩提升速度及大、小车运行速度卖方提供,买方确认。
3.3 电气及仪表技术要求
3.3.1 电源为交流380V/220V-50Hz,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
3.3.2 起重设备及其附件上安装的仪表均由设备制造厂成套提供,成套提供的仪表应可靠,性能优良,有使用经验。
3.3.3 除作控制和信号用以外的电缆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
3.3.4 电缆应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阻燃电缆。
3.3.5 各电动设备应具有电流过载安全保护性能。
3.3.6 所有设备的电气元件因考虑防尘措施。
3.3.7 电机防爆等级dCT3,防护等级:IP55,电机绝缘等级:F级。
3.3.8 起重设备有接地要求时,设有接地用的端子并有明显标志。
3.3.9 起重设备所采用的电器元件均是国内著名厂家的产品或引进产品。
3.3.10 起重设备所采用的设备电缆均是国内著名厂家的产品。
3.3.11 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起动性能应与机械部分相匹配。
3.3.12 电气设备包括必要的电动机操作器、制动闸、控制器等以及某些必要的电磁开关、电阻器、保护电器、限位开关、照明,以及便于检修拖动的设施等。
3.3.13 电动机具有足够的容量承受吊件的负荷,它在额定环境温度为-15℃~+45℃,可连续工作。
3.3.14 起吊装置有一个自动复位式限位开关,当吊钩达到移动上限时,起吊电机电路就被断开。
3.3.15 桥式起重机限轨器装置限位开关(大车)装置由需方提出。
3.3.16 桥式起重机配置防震桥下照明灯3只。
3.3.17 吊钩主回路(控制电动机正、反转)交流接触器采用低压真空接触器。
3.3.18 不允许使用隔爆型及正压型绕线型感应电动机。
3.3.19 厂家配套提供控制箱,厂家配套提供的控制箱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控制箱必须满足现行有关“国标”、“部标”的技术要求;
2) 控制箱内应接地部分须可靠连接至一接地端子,并在外壳留有可接截面不小于4平方毫米导线的接地端子供业主接地用;
3) 电器元件选用国内知名厂家或合资企业产品,投标时注明主要电气元件生产厂家。
4) 控制箱防护等级为IP55。
3.4 设备标志要求
3.4.1 设备铭牌应采用不锈钢板制造。
3.4.2 铭牌应安放在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
3.4.3 铭牌上应有下列内容:
1)设备位号:
2)设备名称:
3)设备型号:
4)主要技术参数:
5)出厂日期编码:
6)出厂检验编码:
7)制造厂名称:
3.5 清洁和油漆
组装前应清除每个零件内部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物、填充物等,应清除内外表面的所有杂屑、锈皮、油脂等。涂漆要防酸(盐酸)。所有设备交付时至少应有两层锌基打底层和一层覆面涂层,暴露于大气的金属表面需要加涂层和油漆。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喷丸处理,在钢结构发运前必须上两层底漆一层面漆。安装后所有钢结构表面应涂最后一道漆。油漆颜色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对运行设备,其外表面涂漆应有鲜明的警示标识。油漆应采用国内较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油漆保证期为3年。
4.0 供货范围
4.1卖方供货范围
卖方应根据本招标技术附件的要求供货并能满足顺利安装、试运转、投料试车、开车及安全操作和维修的要求,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现场技术服务。起重设备为成套供货,范围包括设备本体、控制系统的全套零部件,供电拖线电缆及附件,所有起重机械的控制电缆、控制电缆的滑道、控制电缆的滑车以及吊车滑触线和集电器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 起重机桥架 1台
[×] 小车 1台
[×] 起升机构 1套
[×] 大、小车运行机构各 1套
[×] 大车缓冲器 4组
[×] 超负荷器 1个
[×] 小车移动电缆及相应装置 1套
[×] 电控箱
[×] 支架及导轨 1套
[×] 大车沿厂房行走的电缆及负荷开关 1套
[×] 专用工具
[×] 安装和试车用备品备件
[×] 两年操作用备品备件(单独报价)
[×] 铭牌
[×] 协助买方办理卖方供货起重机的使用证
4.2 卖方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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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设计 材料采购 制造 车间试验和检验 涂漆 标示 出厂包装 到现场的运输 现场服务 员工培训 |
4.3 备品备件
卖方应提供用于安装、试车备件和两年正常操作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报价时提交备品备件清单,其中两年操作用备品备件清单单独报价。
4.4 专用工具清单
卖方应提供本机组的全套专用工具,并并在报价时提交专用工具清单。
5.0 设计基础
5.1 装置地区自然条件
1)气温
2)湿度
3)气压
4)降水量
5)地震
5.2装置地区的公用工程条件
5.3 执行的标准、规范
设备(包括电气、仪表、管路及附件等)应按下列标准与规范,但不限于这些标准与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除非另有规定。
1) 起重机
《电动单梁起重机》 JB/T 1306-1994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3811-83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5905-86
《通用桥式起重机》 GB/T14405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和安装公差》 GB10183
2) 吊钩钢丝绳标准
《圆股钢丝绳》 GB1102-74
《优质钢丝绳》 GB18
《钢丝绳破断拉伸试验方法》 GB8358-87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972-86
《起重吊钩》 GB10051-88
3) 电器标准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GB1497-79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82
《通用橡套软电缆》 GB1169-74
《起重机电控设备》 JB4315-86
《起重机滑接输电装置技术条件》 JB6391.2-92
4) 电动葫芦标准
《钢丝绳电动葫芦技术标准》 ZBJ80013.2
《CD1、MD1电动葫芦条件》 JB2100-84
《CD1、MD1电动葫芦用锥形转子电动机》 JB2101
《CD1、MD1电动葫芦用断火限位器技术条件》 JB2102
《钢丝绳式电动葫芦产品质量分等》 JB/ZQ8004
《电动葫芦试验方法》 JB/ZQ80013.4
《钢丝绳式电动葫芦安装工程》 JB/ZQ80013.7
《钢丝绳式电动葫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JB/ZQ80013.6
5) 产品使用说明书方面标准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9969-88
6) 齿轮标准
《渐开线圆柱齿轮基准齿型》 GB1357-87
《渐开线圆柱齿轮模数》 GB1357-87
《齿轮材料及热处理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 GB8539-87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 GB10095-88
《渐开线圆柱齿轮承载能力计算方法》 GB3480-88
7) 起重机安全规程标准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85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40-85
8) 电动葫芦双梁起重机标准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JB/T3695-94
9) 《防爆桥式起重机》 GB57-91
10) 油漆标准
《矿山、工程、起重机运输机械产品油漆颜色和安全规程标志》 JB2299-85
11)电器防护等级标准
《电机外壳防护等级》 GB4942-85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GB4208-84
12)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GB3836.1~9-2000
13) 包装、储存标准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84-92
14) 其他有关标准
《公差与配合》 GB1800~1804
《螺栓技术条件》 GB38-76
《螺母技术条件》 GB61-76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GB3098-82
《形状和位置公差》 GB1184-80
《表面粗糙度》 GB1031-81
15) 如果本技术文件的要求与标准规范或其它文件有冲突,按要求较严格者执行。
6.0 检验和试验
1) 卖方保证买方在需要时能进入设备正在加工和正在试验中的所有卖方工厂和外购件制造厂。
2) 产品的设计、制造以及试验验证将遵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 为了减少买方检查工作量,卖方向买方提供全部材料证明书和工厂试验数据。一些重要的检查和试验项目,卖方在试验前规定的时间通知买方代表参加。
4)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现场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装箱、发运、现场调试等全过程全面负责。
5)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保质期自合同设备热负荷试车成功备忘录签署之日起12个月。
6) 卖方对保质期内因质量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坏实行无偿的修复和零件配制,直至产品更换。
7) 卖方对起重机各部件设备的检查、验收均按GB6067-85标准执行。
8) 起重机的验收以供需双方共同检查验收合格为准。
9) 卖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性能不能达到规定标准时,买方有权拒收,卖方负责更换。
7.0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卖方将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合格的工程师到装置现场履行现场技术服务,在开车前进行设备安装、运转试验等必须的指导工作。开车、性能测试及员工培训。
8.0 保证
1) 桥式起重机性能符合设计和技术的要求,对于非卖方生产,而由卖方外购装配的起重机配套的设备、部件连同相关的备品备件的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于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承担维修、更换或赔偿的责任。
2) 提供下列设备质量保证书
产品合格证(包括主要外购件)
制造、检验记录
材料化验单及合格证
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焊缝质量检验报告
3) 设备性能考核项目
大车、小车运行速度
载荷起升速度
小车载荷起升高度
噪声≤85分贝
4) 起重机在静载试验时,其下挠度应在标准范围内。其它机械性能按起重机机械标准验收。
5) 吊钩表面无明显缺陷、蜂窝及散裂纹。
6) 轴承寿命>5000小时。
7)保证减速器不漏油。
8) 吊车整机使用寿命不小于20年,其中易损件使用寿命不低于2年。
9.0 包装、保管、运输要求
1) 设备应适合于运输且应有保护装置,以防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和腐蚀。设备包装前应涂有防腐漆,设备包装按国家或企业的有关标准执行。并应有防水、防潮措施,以保证设备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完整无损。
2) 设备验收及储存
设备到现场后由买方负责、买方配合进行现场验收和储存,卖方应随机提供设备储存的有关注意事项。
10.0 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及交付进度
13.1 图纸和资料总的要求
1) 卖方应根据,但不限于10.2和10.3提供完整的资料和图纸。
2) 对卖方图纸和资料的审查和批准,不应构成允许卖方可以背离合同以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3) 没有买方对这些数据及图纸的审查及确认,制造厂将不能进行设备的制造。
4) 卖方将提供4份供审查用初步图纸及文件(同时发送电子版资料);6份最终图纸资料,包括6份蓝图及2份电子版给用户。
10.2图纸和资料内容要求
1) 设备总装图
2) 设备安装要求及土建条件图(包括安装尺寸、设备总重量、小车重量、动载荷,最大轮压等)
3) 电机型号、数量、功率及驱动装置布置图
4) 电气外部接线图;电气控制原理图及安装图
5) 吊钩极限尺寸;吊钩升降速度
6) 大车宽度、轨道型号、轮距及轮压分布图
7) 最大检修件的外形尺寸及重量
8) 起重机主梁最下缘至轨面距离
9) 缓冲器端头距第一个车轮中心线的距离
10.3 供货商随设备交货时随机向用户提供以下资料:
1) 质量证明文件
2) 运行使用说明书
3) 维护说明书
4) 设备规范,设计、制造及验收标准
5) 设备竣工图
6) 设备安装、调试及维护作业指导
7) 产品合格证
8) 电气外部接线图
9) 设备易损件(备品备件)明细表
10) 试验和检查说明
11) 试验和检查数据
11.0 其它
11.1文字和尺寸单位
所有图纸和资料应用中文和英文书写,图纸、计算书及设备尺寸规格表应采用公制单位。
11.2所有图纸和资料应采用Word2000、Excel2000、Autocad R14及以上版本软件完成。提供的电子版应为可编辑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