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版号:20121年11版
莫有限公司
突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单位 莫有限公司
版本号 第二版
实施日期 2012年 1 月 3日
批准页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在突发特种设备事件发生后能及时进予以控制,防止重大事故的蔓延及污染,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助,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我公司编制了《莫有限公司突发特种设备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8年12月23日经审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部门应按照本预案的内容与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重大事故发生后及时按照预定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及时、有效、有序、迅速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影响,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200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4)《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1 年 1 月)
(5)《威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5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8)《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302号令)
(9)《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
(1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安全管理条例》
(1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号令)
(13)《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莫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人为、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锅炉泄漏、爆炸以及起重机等突发设备事件的应急处置。
1.4事故分级和响应分级
结合《突发特种设备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事件分级和本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响应分级,将事故和响应进行如下分级:
1.4.1一般事故(三级响应,班组级)
1.4.1.1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1.4.1.2预估设备损失在1万元以下。
1.4.2较大事故(二级响应,车间级)
1.4.2.1仅造成人员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 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是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计算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但够不上重伤者。)
1.4.2.2预估设备损失在1--10万元。
1.4.3重大事故(一级响应,公司级)
1.4.3.1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重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 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
1.4.3.2预估设备损失在10万元以上。
1.5事故报警
1.5.1.事故一旦发生,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大声高喊提醒现场人员,同时用最快捷有效的报警方式(电话或手机)按以下流程报告事故。事故报告应说明: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部门、地点,有无人员伤亡;事故的大概经过;已采取或正在采取的应急措施。
1.5.2班组长、值长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科学现场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如果无法处置应在逐级上报的同时,撤离到安全区域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区域。
1.5.3应急办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初步判断事故等级和响应级别,并按事故等级安排各项应急工作。
1.5.3.1一般事故(三级响应):由应急办按指挥中心指令立即通知抢险救援组(各车间应急救援小组)组织力量进行处置;若本组力量不够,由组长向应急响应总指挥部及时汇报,调集内部其他应急组或外部力量协同解决,以求尽快恢复生产。
1.5.3.2较大事故(二级响应):由应急办按应急响应总指挥部指令立即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小组前往现场处置;应急响应总指挥部领导应立即前往现场指挥或立即指派相关人员作为现场总指挥全权负责。必要时由总指挥调集内外部其他应急力量协同解决,以求尽快恢复生产。
1.5.3.3重大事故(一级响应):由应急办按应急响应总指挥部指令立即通知所有应急小组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应急响应总指挥部领导应立即赶往现场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对于超出本公司应急能力的事故,应尽早争取社会救援,以便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
1.6应急预案体系
莫有限公司突发特种设备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1.7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7.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方针。
1.7.2 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执行“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给企业员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1.7.3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
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7.4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莫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2.1.1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报告程序图
2.1.1.1 公司应急组织体系,见图2.1。
图2.1 莫有限公司突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系统指挥机构
2.1.1.2各部门应急报告程序 见图2.2.
图2.2各车间突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程序图
2.1.2指挥机构与职责
莫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系统指挥机构与职责见表2-1。
2.2 莫有限公司应急救援联络机构组成
2.2.1 日常机构
莫有限公司突发特种设备事件应急日常管理机构为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主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其职责如下:
(1)接受特种设备事故报警,并向指挥部报告。
(2)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业务工作。
(3)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及应急行动的信息发布工作。
莫有限公司应急办公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联系电话:1234567。
2.2.2对外应急联络机构(见表2-2)
表2-1 莫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总指挥部机构与职责
序号 | 应急职务 | 姓名 | 行政职务 | 职责 | ||
1 | 应急 总 指挥部 | 总指挥 | 总指挥 | 负责全面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批准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接受的指令和调动 负责确定事故现场的指挥人员 负责确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工作 | ||
副总指挥 | 副总指挥 | 在总指挥不在时代替行使总指挥职责 | ||||
组员 | 车间主任 | 执行总指挥下达的应急指令 | ||||
2 | 应急办公室 | 组长 | 安技科科长 | 负责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突发事故的情况 负责通知车间、机关部门及其他单位的撤离 负责请求外部支援的沟通工作 | ||
组员 | 车间 | 车间主任 | ||||
3 | 后勤保障组 | 组长 | 车间主任 | 负责协调财务保障、伤员运送保障、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 ||
成员 | 相关人员 | 负责现场应急物资的供应工作 负责应急抢险工作中的资金保障工作 | ||||
4 | 应急抢险组 | 组长 | 车间主任 | 负责指挥现场抢险具体工作 | ||
组员 | 相关人员 | 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 负责突发事故伤亡人员的撤离工作 | ||||
5 | 通讯联络组 | 组长 | 专工 | 负责指挥事故应急响应过程中公司内外通讯线路、通讯方式畅通 | ||
组员 | 相关人员 | |||||
6 | 警戒疏散组 | 组长 | 安保班长 | 负责指挥抢险工作中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工作 负责指挥应急抢险工作中的人员疏散工作 | ||
组员 | 相关人员 | |||||
7 | 医疗救护组 | 组长 | 车间主任 | 负责应急抢险工作中伤员的病情判断和紧急治疗工作 | ||
组员 | 相关人员 | |||||
8 | 善后处理组 | 组长 | 副厂长 | 负责指挥事故和应急抢险工作中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善后工作 | ||
组员 | 车间主任 | |||||
9 | 事故调查组 | 组长 | 副厂长 | 负责救援工作结束后,对事故的起因、损失、奖惩进行调查取证 | ||
成员 | 相关领导和人员 | 车间 |
机构 | 职责 | 联系电话 |
市立医院 | 伤病人员医疗救治 | |
派出所 | 协助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 |
应急救援中心 |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标工作 | |
消防队 | 防火扑火、施救被困人员 | |
环保局 | 带头组织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 |
交巡警二大队 | 事故现场交通管制、施救被困人员、疏导交通 |
3.1培训
3.1.1培训计划
为确保快速、有序和有效的应急能力,所有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救援队成员应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明确在救援现场所担负的责任,对周边群众应告知危险物质的危害及避险方法。
(1)相关岗位人员培训
本预案实施后,由各部门应急指挥组组织各岗位人员对本预案的内容进行学习。
目的:通过学习使各岗位人员了解预案的目的和法律依据,以及预案的组织机构和应急反应程序,明确自己在预案中的岗位和相应的职责;
能完全明白针对不同事故应采用的不同应急技术及安全防护手段;能熟练掌握应急报警程序;明确各岗位人员之间在本预案中的分工协作关系以及各班组、公司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的协作关系。
次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
3.1.2培训方式
下发应急处置方案由公司内部各车间自行组织学习,并自我组织一定的实际演习(可由车间负责人进行监控),在实际演习中结合理论方案指出实际存在的问题。各车间做好学习、演习记录,并且有培训员工本人签字。
3.1.3培训要求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培训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培训方式、规模。
(2)着眼实战,讲究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重点,重视对培训效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培训目的,精心策划培训内容,周密组织培训活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措施,确保培训参与人员安全。
3.2演练
3.2.1演练目的
演练的目的有:一是提高处理事故的应急能力。通过演练,查预案与实际存在的不符,进一步优化完善预案,使预案更贴近实际,流程更加简单,更易操作,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故,充分发挥预案的作用。二是,要加强职工应急预案的学习,使每个工人都能熟练掌握。应急预案不是一两个人掌握就够了的事情,需要全部岗位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应能明确自己的责任和自己应该做的工作。通过演练,体验了企业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强化了应急作业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了企业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3.2.2演练组织
结合本公司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职责,明确应急演练工作的管理体系和负责部门,规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以及部门、班组的演练管理职责。
3.2.3频次
本预案每年组织一次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演练。
4总结与修订
应急指挥部应做好演练方案的策划、实施,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
(1)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人员和演练的地点;
(2)演练起止时间;
(3)演练项目和内容;
(4)演练过程中的环境条件;
(5)演练动用设备、物资;
(6)应急设备待用状况、人员技术状况。
(7)演练效果;
(8)演练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对应急预案的持续改进的建议;
(9)演练过程记录的文字、音像资料。
5奖惩
对在事故应急管理、处置、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以及有其他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给予表扬、奖励。
对不依法履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责任、存在污染隐患不及时采取治理措施、违反本预案的规定、发生或扩大事件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由公司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预案的评审、发布和更新
6.1预案的评审
内部评审:由莫有限公司根据应急演练的结果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以确保预案的持续适宜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外部评审:预案发布前,应报送南平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评审,通过后发布。
62预案的发布
预案经批准后,应分发给莫有限公司有关车间,并建立发放登记,记录发放时间、发放分数、接受车间、接受时间、签收人等有关信息。
63预案的更新
一般情况,预案至少三年更新一次。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或更新:
a.日常应急管理中发现预案的缺陷;
b.训练、演练或实际应急过程中发现预案的缺陷;
c. 莫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以及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通讯联络方式发生变化;
d.应急设备和救援技术发生变化;
e.公司生产工艺、设备发生重大变化;
f.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g.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或者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应急预案修订后30日内,应将新修订的预案报原预案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3 附件
附件一: 莫有限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附件二: 莫有限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附件三: 莫有限公司锅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附件四: 莫有限公司锅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附件五: 莫有限公司起重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附件六: 莫有限公司起重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附件一: 莫有限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在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破损、泄漏、爆炸等。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详见表2-1)
3、应急联络机构(详见表2-2)
4、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4.1培训
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4.1.1、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培训;
4.1.2 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4.2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按照本预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5、事故报告和现场注意事项
5.1莫有限公司总部和各事业部应急队伍联系电话见附表2.1
5.2 发生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或爆炸等事故时,岗位工作人员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汇报,部门在快速开展救援的同时向应急小组汇报,并立即启动本处置预案实施救援,同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向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汇报。
5.3 根据事故的紧急情况,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经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审核后,在1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当地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控制措施情况等。
5.4 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联系
6 应急处理
6.1爆炸事故
6.1.1爆炸发生时,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理阀门; 所有人员应听从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快速到达设在至上风处安全区.
6.1.2事故现场应进行隔离,严格出入.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合理通风,加速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质的扩散.
6.2火灾事故
6.2.1火情发现人员立即高声报警,并首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压力及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流淌的易燃液体.
6.2.2切断电源线路(但必须此人懂得电工知识,如不懂,则不要冒险),附近的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火灾事故现场,如报警人没有切断电源,应先切断电源,按照救火知识,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开展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防护.
6.2.3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对较大的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6.2.4发生火警时,全体义务消防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灭火. 及时清理火场通道,清除障碍物,以保证消防车辆进入火场灭火,并积极协助消防队员的灭火工作.
6.2.5初起火场所有的扑灭:现场人员利用配备的灭火器材进行扑灭火灾.
6.2.6火势较大的扑救:立即切断火场电源,组织人员利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当火势不能控制时要进行火灾报警,在报警的同时组织人员疏散火场上的爆炸物品和清理通道障碍,以保障消防车进入火场,全体人员协助消防队扑救.
6.2.7已着火部位采用灭火器喷射灭火,可同时用消防沙子遮盖,隔氧灭火防止火势蔓延.起火一般先爆炸后燃烧,救火人员一要防止爆炸伤亡,二要防止油料飞溅伤人, 扑救人员要在上风头进行救火,严禁用水扑救燃烧的,对未燃烧的可用水降温. 防止爆炸:火场附近如果有压力容器,如盛装压缩气体或液化气的钢瓶、油桶、储灌等,凡不能搬走的,可用水冷却,以防爆炸.
6.2.8现场的最高负责人作为现场的消防指挥员,指挥现场救援工作,根据火情的严重程度,联系公司保卫部6011或119,指挥救火工作,向单位上级领导报告灾情.
6.2.9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
6.2.10事故现场应进行隔离,严格出入.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合理通风,加速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质的扩散.
6.3泄漏事故
6.3.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时,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消防沙等器材将泄漏物堵住或围住,及时控制泄漏,并防止其四处流淌.
6.3.2在看到有危险物品大面积的泄漏时,报警人员应立即向当班领导报告情况.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采取停止作业、关闭阀门、转移物料等方法.
6.3.3易燃、易爆、有毒介质发生大面积泄漏事故时,单位内的其他人员应迅速撤离;消防组成员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准备好灭火器.
6.3.4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器具:应严禁火种,以降低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在现场严禁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工具;事故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围观.
6.3.5事故现场应进行隔离,严格出入.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合理通风,加速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质的扩散.
6.3.6现场泄漏物要及时用消防沙进行覆盖、收容、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7 应急装备、物资、通讯保障
保障措施要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要配备到位,并应定期检查装备完好情况,安排专人保管,并明确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练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应急救援人员应急值守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单位应督促维保单位在维保现场储备数量充足的易损件及电子元器件,以便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排除故障
8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8.1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8.2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指挥长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指挥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8.3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9 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9.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9.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其它事项
10.1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10.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二: 莫有限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
2 组织机构及职责(详见表2-1)
3 事故类型、危害分析
3.1事故类型
3.1.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破损,燃气泄漏:由于操作不当导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破损,燃气泄漏,会导致人员窒息、中毒等。
3.1.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火灾、爆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破损,燃气泄漏时,若有火源或电火花存在则会导则燃气的火灾,甚至爆炸事故。
3.2 危害程度分析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火灾及爆炸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甚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4 事故预防
4.1 设置防火防爆安全装置
4.1.1在容易发生超压爆炸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需设置安全阀等防爆卸压装置。
4.1.2在容易造成火焰传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需设置水封、砂封、阻火器或防火阀。
4.2 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4.2.1认真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防火措施。
4.2.2 停车检修和开车前应按规定进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排气置换作业,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检修或开车。进行动火检修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4.2.3 严禁在危险物料管道和高温管道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质,需要散热的输送管道上严禁堆放各种杂物,以防止热量积累引起火灾。危险物料输送管道的周围杜绝各种火源。
4.3 严格安全操作
4.3.1生产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控制物料的输送温度、压力、流速等工艺参数,输送速度不应高于工艺值。生产的要害部位,如加热炉口、塔底部、反应器底部、高温机泵等进出口处的管道和工作条件苛刻,受交变载荷的管道,要特别重视。
4.3.2及时清除管道内的污垢、沉淀等沉积物,并严禁采用铁质工具或能产生火星的器具疏通易燃易爆、易自燃的不安定沉积物。定期清除管道以及周围的设备、设施上的积尘,以减少粉尘沉积。
4.3.3在冰冻季节前后,要注意管道的防冻和化冻,如积水弯、压力表的弯管、排凝阀等处,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保温防冻措施。暂时不用的或易冻的管线和压力容器要将管内介质排净。及时维修管道,严禁超负荷,超期和带病运转。
4.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区段内管道系统运行的日常监控,确定监控方法与工作内容,建立和落实巡管检查制度。
4.5定期检测及处置
4.5.1在用压力容器和管道要遵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压力容器和管道的泄漏和受损情况,防止和及时处置压力容器和管道系统的跑冒滴漏现象。
4.5.2定期检测压力容器和管道的受腐蚀、泄漏等情况,及时修复或更换腐蚀严重的部件,采取合理的防腐措施,如涂层防腐、衬里防腐、电化学防腐、使用缓蚀剂防腐等。
4.5.3消除定期检测中分析发现存在的压力容器和管道残余应力。
4.5.4采取防静电措施,确保静电消除装置性能良好。
4.6 定期研究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抢险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抢险应急组织机构及抢险应急队伍,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加强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的宣传教育及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4.7 定期检查抢险专业人员、交通、通信工具、救援装备和物资、抢险器材设备及抢险工具是否落实;对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等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 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
5.1事故报告
5.1.1事故发生后的内部报告程序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事故后,现场操作或作业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班组长,班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现场确认并向应急援救指挥部报告情况(发生事故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位置、事故程度、大致损失情况等)。
5.1.2事故外部报告程序
事故确认后,在启动自身应急救援预案的同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应应急指挥中心的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救援负责人员接到报警后,在作好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的同时应按《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状、伤亡数量、损失情况及危险扩大趋势,是否需要外部救援等情况及时上报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当地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中心,必要时启动地市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共同抢险和应急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
5.2应急救援分类及程序
5.2.1 疏散、撤离程序
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中的易燃易爆介质大量泄漏事故发生后,危及到现场及厂区附近居民安全时,应立即拨打119、110、120求助,启动疏散程序。该程序的启动是在应急救援部门未到现场前采取的应急行动。当应急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按照地方应急救援部门的救援程序实施人员疏散、撤离。当事态发展超出控制时,并按事故上报程序迅速向上一级报告。
5.2.1.1 车间或厂房人员紧急疏散程序
5.2.1.1.1第一负责人:各事业部总经理;第二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5.2.1.1.2车间现场人员应按照车间标明的逃生路线,撤离到紧急集合点,并对人员进行清点。一方面报告应急办公室,同时向安全地点转移。
5.2.1.2 附近居民紧急疏散程序
5.2.1.3.1通知地方,通告并指导附近居民进行疏散。疏散通知应包含内容:事故地点、事故种类、目前状况、疏散路线、第一集合点、疏散注意事项;若地方到现场,告知危险区域范围,由地方进行人员疏散、隔离、警戒。
5.2.1.3.2疏散路线应最大限度的避开危险源,发生易燃易爆介质泄漏事故和火灾事故的疏散集合点应确定在位于泄漏事故点的上风口。
5.2.1.3.3疏散时撤离要迅速,行动要有秩序。若条件许可,疏散前应关闭可能造成危险的电源、气源等,组织群众疏散时,要告诫群众熄灭火种。
5.2.2 易燃易爆介质泄漏、火灾、爆炸的应急处理
5.2.2.1 一般处理原则:
5.2.2.1.1迅速切断易燃易爆介质来源,管道发生泄漏时,若时间允许,应在第一时间内杜绝危险区域内的一切火源和电源。
5.2.2.1.2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应杜绝火源、切断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并尽量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危险区域,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5.2.2.1.3迅速组织事故发生地周围的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护好社会治安,同时做好撤离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
5.2.2.1.4事故现场如有人员出现伤亡,立即调集相关(外伤、烧伤、中毒等方面)的医疗专家、医疗设备进行现场医疗救治,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5.2.2.1.5设置警戒线和划定安全区域,对事故现场和周边地区进行易燃易爆介质体分析、大气环境监测和气象预报。
5.2.2.1.6及时制定事故的抢修维修方案(灭火、堵漏等),并组织实施。
5.2.2.1.7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烧伤、噪音等人身伤害。
5.2.2.1.8保护国家重要设施和目标,防止对江河、湖泊、交通干线等造成重大影响。
5.2.2.1.9确认发生压力容器或管道易燃易爆介质大量泄漏事故后,安全、生产运行管理部门立即通知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
5.2.2.1.10发生火灾或爆炸应当立即启动消防预案,实施人员抢救。
5.2.2.2 一般抢修技术措施
5.2.2.2.1当发生易燃易爆介质泄漏时,应迅速通知一切可能危及安全区域的动火作业,应注意避免过猛、过急、敲打等动作,防止电器开停可能引发的火种。
5.2.2.2.2分析判断事故管段或罐体的位置,关闭事故管段或罐体两端阀门,相邻管段或罐体紧急放空,减少事故段易燃易爆介质泄漏量。并通知抢修队伍立即出发进行抢修。
5.2.2.2.3根据现场提供的情况,根据管道或罐体泄漏的特点,(腐蚀穿孔、应力开裂、爆管或开裂)制定停输或不停输的抢修方案。抢修单位应备有不同条件下罐体和管道及站场的事故抢修预备方案。
5.2.2.2.4视火情严重程度和燃烧物质,以及可利用的灭火器材,采用冷却、隔离、窒息、抑制方法灭火。
5.2.2.2.5当管线或罐体穿孔时,管道或罐体内压力较低,在能够确保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直接使用抢修卡具进行封堵和补强焊接。当管线或罐体内压力较高,施工人员无法进行操作时,管线或罐体应作降压处理,直至满足操作条件,再执行上述过程。焊接前用测厚仪测量管线或罐体壁厚,避开腐蚀点。焊接时,使用低氢焊条、直流反接、控制好焊接电流及焊接速度。
5.2.2.2.6当管线或罐体开裂时,先将管道或罐体压力降低后,用机械卡具对管线或罐体进行临时抢修,根据生产流程的需要进行更换。
5.2.2.2.7动火前清理现场易燃物并用易燃易爆介质检测仪器检测周围环境,确认安全方可动火。若施工现场易燃易爆介质体含量过高,将采用强制通风的方法控制空气中易燃易爆介质体含量。动火期间按规定间隔定时抽查,并间插不定时检查。动火必须在指定范围内进行,不得擅自扩大动火范围。
5.2.2.2.8抢修施工时,抢修后的管道或罐体要进行检测和试压。进行惰性气体置换,并要修复管道或罐体防腐层,完毕后恢复现场,恢复输送,同时作好记录并整理归档。
5.3.3 应急救援的其他工作
5.3.3.1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拍照、摄像、绘图、采样等方法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护事故现场物证。
5.3.3.2 抢险人员应佩带职责标志,抢险现场应根据易燃易爆介质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并随时监测周围环境的易燃易爆介质浓度,无关人员不应入内。
5.3.3.3 操作人员进入警戒区前应按规定穿戴防静电服、鞋及防护用具,并严禁在作业区内穿脱和摘戴。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不应单独操作。
5.3.3.4 警戒区内应无烟火;不得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及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等;夜间抢险现场照明须采用安全照明灯。所有车辆必须佩带防火帽,除抢险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许进入现场。
5.3.3.5 应对作业点进行易燃易爆介质检测。当易燃易爆介质浓度在爆炸极限范围以内时,应强制通风,降低浓度后方可作业。作业现场应保证人员疏散通道及消防通道畅通,灭火器材专人到位。
6 应急救援结束
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应急指挥中心应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6.1伤亡人员已经查清;
6.2事故危害已经消除;
6.3事故的次生、衍生隐患得到控制;
6.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6.5紧急疏散的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7 事故调查和处理
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 培训和演练
8.1定期进行应急培训,由应急办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和组织培训的实施。除计划的正常培训外,对于演练中存在问题较多的环节,应进行强化培训。
8.2演练应每年至少一次。演练中应安排内部或外部非相关专业人员作为观察员,如实记录演练情况。当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演练评估,发现不符合和不足并及时修订预案,组织培训,持续改进。
9 奖惩(详见预案相关奖惩内容)
10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0.1为了保证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必须针对危险目标并根据需要,将抢险抢修、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齐全;平时要专人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能有效使用。
10.2应急救援组织,必须定期检查应急人员的配置情况,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应急力量的充足完备。应急人员还应定期接受安全再教育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并定期演练。
10.3资金保障 本公司的应急救援资金由应急指挥中心领导批准后从安全生产费用中据实列支,详见《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1方案解释 本预案由莫有限公司安技科负责解释
12方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三: 莫有限公司锅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在用的锅炉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锅炉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超温、超压、爆炸等。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详见表2-1)
3、应急联络机构(详见表2-2)
4、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4.1培训
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4.1.1、每年的1月份进行一次培训;
4.1.2 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4.2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按照本预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5、事故报告
5.1莫有限公司总部和各事业部应急队伍联系电话见附表2.1
5.2 发生锅炉爆炸或因爆炸引发火灾及建筑物坍塌事故等,岗位工作人员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汇报,部门在快速开展救援的同时向应急小组汇报,并立即启动本处置预案实施救援,同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向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汇报。
5.3 根据事故的紧急情况,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经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审核后,在1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当地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控制措施情况等。
5.4 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联系
6 应急处理
6.1 缺水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6.1.1 首先确认锅炉是严重缺水还是轻微缺水,当锅炉的所有直观水位表均看不见水位时,必须立即停炉,立即停止燃料供应,严禁向锅炉内进水。
6.1.2 对可以进行“补水”的锅炉立即进行“补水”操作,“补水”操作后,水位表出现水位时,可以缓慢地开启动锅炉的燃烧设备,使其继续投入使用;经“补水”操作后,水位表中不出现水位时,严禁再向锅炉内补水,必须紧急停炉。
6.2 满水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6.2.1 当锅炉汽压正常、水位高于最高安全水位线时,但低于上部可见边缘,应冲洗水位表,验证水位是否假水位,并采取措施减少给水,恢复水位正常。
6.2.2 水位继续升高时,应开启排污阀和事故放水阀放水。
6.3 汽水共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6.3.1 减弱燃烧,关小主汽阀,降低负荷。
6.3.2 全开锅筒表面排污阀,并适当开启定期排污阀,同时加大给水,保持正常水位,造成蒸汽管道水击时,应开启蒸汽管道和分汽缸上的疏水器(阀)将水排出。
6.3.3 故障排除后,应冲洗水位表恢复正常运行,如经上述处理后故障仍未排除,应立即停炉。
6.4 炉管爆破事故急处置措施
6.4.1 当炉管轻微破裂,能够维持正常水位,事故不再扩大时,可减负荷继续运行、待备用炉启动后,立即停炉检修。
6.4.2 当炉管严重破裂,不能够维持正常水位、汽压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此时给水继续,尽力维持水位,防止其它管子烧坏。
6.5 锅炉超压事故急处置措施
6.5.1 减弱燃烧,如安全阀失灵而不能紧急排汽时,可以手动进行排汽。
6.5.2 保持水位表正常水位;进行上水和排污,降低炉温。
6.6 锅炉爆炸事故现场处置
6.6.1 发生锅炉爆炸事故时,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人员在尽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撤离事故现场。
6.6.2 急救之前,救援人员应确信受伤者所在环境是安全的,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人员伤亡,如有人员伤亡要本着时间就是生命,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急救措施,并切断锅炉燃料系统,供水系统、与外界连接的蒸汽系统。
6.6.3 如有人员烫伤时,快速将伤员撤离现场,面积较小的烫伤可用大量冷水冲洗至少30分钟,保护好烧伤创面,尽量避免污染,有利于以后的院内治疗;面积较大或程度较深的烫伤应以干净的纱布敷盖患部简单包扎,尽快转送医院或拨打120。
6.6.4 如有因爆炸碎片导致对人员造成的物体打击等伤害,立即将伤员撤离到安全地带,用干净纱布或衣物对伤口进行压迫止血和简单包扎;合并骨折的伤员禁止盲目搬动及拖拽,应使用担架搬运并密切观察伤员生命体征(呼吸、脉搏),然后紧急转送医院或拨打120。
6.6.5 如有在救援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的人员,立即将伤者撤离到到通风良好的安全地带,给予氧气吸入;如受伤人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进行就地抢救。步骤为: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接压;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s;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6.6.6 在救援过程中严密勘察房屋及周边建筑物结构是否有变形,防止建筑物坍塌引发次生事故。
6.6.7 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做好事故现场清理和设备恢复工作,积极消除危害后果。
7 应急装备、物资、通讯保障
保障措施要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要配备到位,并应定期检查装备完好情况,安排专人保管,并明确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练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应急救援人员应急值守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单位应督促维保单位在维保现场储备数量充足的易损件及电子元器件,以便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排除故障
8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8.1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8.2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指挥长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指挥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8.3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9 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9.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9.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其它事项
10.1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锅炉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10.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四: 莫有限公司锅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锅炉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
2 组织机构及职责(详见表2-1)
3 事故类型、危害分析
3.1 超压运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装置失灵,或者在水循环系统发生故障,造成锅炉压力超过允许使用压力,严重时会发生锅炉爆炸。
3.2 超温运行:由于烟气流差或燃烧工况不稳定等原因,使锅炉出口汽温过高、受热面温度过高,造成金属烧损或发生爆管事故。
3.3 水位偏差:水位过低会引起严重缺水事故;锅炉水位过高会引起满水事故,长时间高水位运行,使压力表管口结垢而堵塞,使压力表失灵而导致锅炉超压事故。
3.4 水质管理不善:锅炉水垢太厚,又未定期排污,会使受热面水侧积存泥垢和水垢,热阻增大,而使受热面金属烧坏;给水中带有油质或给水呈酸性,会使金属壁过热或腐蚀;碱性过高,会使钢板产生苛性脆化。
3.5 水循环被破坏:水循环被破坏,锅内的水况紊乱,有的受热面管将发生倒流或停滞,或者造成“汽塞”,在停滞水流的管内产生泥垢和水垢堵塞,从而烧坏受热面管或发生爆炸事故。
3.6 误操作:锅炉工的错误操作和检修方法、不对锅炉进行定期检查等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3.7 次生事故:由锅炉爆炸引起的火灾、建筑物坍塌等。
4 事故预防
4.1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条例》、《规程》、《规则》及国家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规定及本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确保起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4.2贯彻落实监察机构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以及下达的有关特种设备方面的安全监察指令。
4.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 和安全教育再培训;
4.4严格管理,精心操作;制定定期检查、检修、检验及购置各种备件 计划,并按规定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检查、检修、检验工作。
4.5严格实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定期对全员进行安全再教育; 严格 落实岗位责任制。
4.6对起重设备进行日点检和月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做好记录。
4.7设立专门的特种设备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进一步规范和 完善对起重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4.8积极改善特种设备工作区域的劳动条件,关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思 想工作、生活与技术培训,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5 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
5.1事故报告
5.1.1事故发生后的内部报告程序
锅炉发生事故后,现场操作或作业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班组长,班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现场确认并向应急援救指挥部报告情况(发生事故的锅炉的型号、参数、位置、事故程度、大致损失情况等)。
5.1.2事故外部报告程序
事故确认后,在启动自身应急救援预案的同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应应急指挥中心的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救援负责人员接到报警后,在作好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的同时应按《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状、伤亡数量、损失情况及危险扩大趋势,是否需要外部救援等情况及时上报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当地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中心,必要时启动地市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共同抢险和应急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
5.2应急救援分类及程序
5.2.1 缺水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5.2.1.1 首先确认锅炉是严重缺水还是轻微缺水,当锅炉的所有直观水位表均看不见水位时,必须立即停炉,立即停止燃料供应,严禁向锅炉内进水。
5.2.1.2 对可以进行“补水”的锅炉立即进行“补水”操作,“补水”操作后,水位表出现水位时,可以缓慢地开启动锅炉的燃烧设备,使其继续投入使用;经“补水”操作后,水位表中不出现水位时,严禁再向锅炉内补水,必须紧急停炉。
5.2.2 满水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5.2.2.1 当锅炉汽压正常、水位高于最高安全水位线时,但低于上部可见边缘,应冲洗水位表,验证水位是否假水位,并采取措施减少给水,恢复水位正常。
5.2.2.2 水位继续升高时,应开启排污阀和事故放水阀放水。
5.2.3 汽水共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5.2.3.1 减弱燃烧,关小主汽阀,降低负荷。
5.2.3.2 全开锅筒表面排污阀,并适当开启定期排污阀,同时加大给水,保持正常水位,造成蒸汽管道水击时,应开启蒸汽管道和分汽缸上的疏水器(阀)将水排出。
5.2.3.3 故障排除后,应冲洗水位表恢复正常运行,如经上述处理后故障仍未排除,应立即停炉。
5.2.4 炉管爆破事故急处置措施
5.2.4.1 当炉管轻微破裂,能够维持正常水位,事故不再扩大时,可减负荷继续运行、待备用炉启动后,立即停炉检修。
5.2.4.2 当炉管严重破裂,不能够维持正常水位、汽压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此时给水继续,尽力维持水位,防止其它管子烧坏。
5.2.5 锅炉超压事故急处置措施
5.2.5.1 减弱燃烧,如安全阀失灵而不能紧急排汽时,可以手动进行排汽。
5.2.5.2 保持水位表正常水位;进行上水和排污,降低炉温。
5.2.6 锅炉爆炸事故现场处置
5.2.6.1 发生锅炉爆炸事故时,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人员在尽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撤离事故现场。
5.2.6.2 急救之前,救援人员应确信受伤者所在环境是安全的,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人员伤亡,如有人员伤亡要本着时间就是生命,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急救措施,并切断锅炉燃料系统,供水系统、与外界连接的蒸汽系统。
5.2.6.3 如有人员烫伤时,快速将伤员撤离现场,面积较小的烫伤可用大量冷水冲洗至少30分钟,保护好烧伤创面,尽量避免污染,有利于以后的院内治疗;面积较大或程度较深的烫伤应以干净的纱布敷盖患部简单包扎,尽快转送医院或拨打120。
5.2.6.4 如有因爆炸碎片导致对人员造成的物体打击等伤害,立即将伤员撤离到安全地带,用干净纱布或衣物对伤口进行压迫止血和简单包扎;合并骨折的伤员禁止盲目搬动及拖拽,应使用担架搬运并密切观察伤员生命体征(呼吸、脉搏),然后紧急转送医院或拨打120。
5.2.6.5 如有在救援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的人员,立即将伤者撤离到到通风良好的安全地带,给予氧气吸入;如受伤人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进行就地抢救。步骤为: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接压;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s;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5.2.6.6 在救援过程中严密勘察房屋及周边建筑物结构是否有变形,防止建筑物坍塌引发次生事故。
5.2.6.7 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做好事故现场清理和设备恢复工作,积极消除危害后果。
5.3应急处置
锅炉应急救援负责人接报后,下达先期处置指令,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应急处置现场记录。
发生锅炉重大事故(事件)的,当事人除按一般事故(事件)上报、处置方法和程序进行外,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当地相关负责部门报告。
5.4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锅炉应急救援负责人应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作好现场清理工作,核实损失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理赔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并按公司领导的要求组织整改,迅速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锅炉应急救援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局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锅炉应急救援人员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 应急救援结束
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应急指挥中心应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6.1伤亡人员已经查清;
6.2事故危害已经消除;
6.3事故的次生、衍生隐患得到控制;
6.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6.5紧急疏散的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7 事故调查和处理
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 培训和演练
8.1定期进行应急培训,由应急办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和组织培训的实施。除计划的正常培训外,对于演练中存在问题较多的环节,应进行强化培训。
8.2演练应每年至少一次。演练中应安排内部或外部非相关专业人员作为观察员,如实记录演练情况。当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演练评估,发现不符合和不足并及时修订预案,组织培训,持续改进。
9 奖惩(详见预案相关奖惩内容)
10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0.1为了保证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必须针对危险目标并根据需要,将抢险抢修、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齐全;平时要专人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能有效使用。
10.2应急救援组织,必须定期检查应急人员的配置情况,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应急力量的充足完备。应急人员还应定期接受安全再教育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并定期演练。
10.3资金保障 本公司的应急救援资金由应急指挥中心领导批准后从安全生产费用中据实列支,详见《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莫有限公司安技科负责解释
1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五: 莫有限公司起重机械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在用的起重机械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起重机械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挤压、高处坠落、吊物坠落、倒塌、折断、倾覆、触电、撞击等。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详见表2-1)
3、应急联络机构(详见表2-2)
4、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4.1培训
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4.1.1、每年的1月份进行一次培训;
4.1.2 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4.2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按照本预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5、事故报告
5.1莫有限公司总部和各事业部应急队伍联系电话见附表2.1
5.2 发生起重机械突发事故等,岗位工作人员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汇报,部门在快速开展救援的同时向应急小组汇报,并立即启动本处置预案实施救援,同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向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汇报。
5.3 根据事故的紧急情况,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经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审核后,在1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当地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控制措施情况等。
5.4 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联系
6 应急处理
6.1 事故(隐患)现象发现初期时的应急处理
起重机使用单位可根据现场实际出现的事故(隐患)现象,参照各自设备维修使用说明书中的故障排除和紧急情况处置条款执行,以切断事故发展的链条,使突发危险从事故的临界状态回复到正常状态。
应根据事件类型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切断危险电源、转移或阻挡坠落的物料伤人、受威胁人员的撤离、现场隔离等。
6.2 人员高空坠落时的紧急处理
6.2.1现场警戒和隔离
根据现场人员状况和数量,警戒和隔离适当区域,同时应注意保证紧急救援的通道畅通,避免坠落伤害继续扩大和围观人员妨碍现场救援工作。
6.2.2现场抢险救出伤员
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下,现场指挥人员根据人员坠落情况,指挥抢险组人员,用相应的工具、设备和手段,尽快抢救出坠落的伤员。
6.2.3医疗救护组现场施救和送救伤员
6.2.4抢险必须由经过演练和专业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抢险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滑鞋等)。
6.2.5现场指挥人员可用扩音器(或话筒)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6.3 突然停电等情况使司机或作业人员被困高空
6.3.1现场警戒和隔离。现场指挥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由警戒保卫组实施区域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6.3.2抢险救灾组抢险人员迅速调集液压升降平台等设备或经由高空通道抵达被困人员位置,帮助被困人员脱离危险区域。如有人员受伤,可视具体情况,用安全绳吊放或其他方法转移伤员。
6.3.3如有危险吊具或吊装物时,应视情况切换备用电源或固定吊物位置。
6.3.4救援设备操作人员应由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和登高作业证的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等),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人员高空坠落。
6.3.5高空、地面抢险人员应统一指挥,协调行动,根据情况地面可设防止被困人员及施救人员高空坠落的保护措施(充气减震垫、防护网等)。
6.4 起重机倾翻、折断、倒塌
6.4.1现场警戒和隔离
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6.4.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
通信联络组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
6.4.3紧急抢险救出伤员。
由抢险救灾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体搜救受伤人员。
6.4.4医疗救护组运送急救伤员。
6.4.5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并由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
6.4.6搜救伤员时,如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应尽量避免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6.5 起重机碰撞挤压
起重机在维修、吊装及运行过程中碰撞挤压作业人员时:
6.5.1立即停机或实施反向运行操作,应急救援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空中物品或吊具,后勤保障组采取防护措施。
6.5.2抢险救灾组抢险人员穿戴必需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滑鞋等),进入危险区域救出伤员,若伤员挤压在物件中无法脱身,应采取其他必要的手段(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实施救援。
6.5.3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和运送伤员。
6.6 起重机漏电、触电
6.6.1切断电源。抢险救灾组迅速将起重机的总电源断开。
6.6.2抢险救灾组抢险人员用绝缘物(棒)或木制杆件分开导电体与伤员的接触。
6.6.3医护人员实施人工呼吸或其他方法救护伤员。
6.6.4总电源切断前禁止盲目施救。
6.6.5被困司机在起重机漏电的情况下,如未断开总电源,禁止自行移动,以避免跨步电压对人身的伤害。
6.6.6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6.7 起重机吊具或吊物伤人
6.7.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6.7.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通信联络组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6.7.3紧急抢险救出伤员。
6.7.4由抢险救灾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件搜救受伤人员。
6.7.5医疗救护组运送急救伤员。
6.7.6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已发生燃、爆事故,应同时组织消防组进行消防工作,注意着火的油和熔融状态下的钢(铁)水禁止用水来灭火。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
6.7.7搜救伤员时,一般不宜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以免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7 应急装备、物资、通讯保障
保障措施要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要配备到位,并应定期检查装备完好情况,安排专人保管,并明确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练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应急救援人员应急值守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单位应督促维保单位在维保现场储备数量充足的易损件及电子元器件,以便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排除故障
8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8.1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8.2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指挥长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指挥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8.3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9 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9.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9.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其它事项
10.1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10.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六: 莫有限公司起重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起重机械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
2 组织机构及职责(详见表2-1)
3 事故类型、危害分析
3.1 起重机伤害事故分类及原因分析。
起重机伤害事故主要有挤压、高处坠落、吊物坠落、倒塌、折断、倾覆、触电、撞击等。每一种事故都与其环境有关,有人为造成的,也有设备缺陷造成的,或人和设备双重因素造成的。
3.1.1 碰撞挤压事故
3.1.1.1吊物(具)在运行过程中摆动挤压碰撞人。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司机操作不当,运行中机构速度变化过快,使吊物(具)产生较大惯性;二是由于指挥有误,吊运路线不合理,致使吊物(具)在剧烈摆动中挤压碰撞人。
3.1.1.2吊物(具)摆放不稳发生倾倒碰砸人。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吊物(具)旋转方式不当,对重大吊物(具)旋转不稳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二是由于吊运作业现场管理不善,致使吊物(具)突然倾倒碰砸人。
3.1.1.3在指挥或检修作业中被挤压碰撞,即作为指挥人员在运行机构之间,受到运行中的起重机的挤压碰撞。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指挥作业人员站位不当;二是由于检修作业中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司机在贸然启动时挤压碰人。
3.1.1.4在巡检或维修桥式起重机作业中被挤压碰撞,即作业人员在起重机械与建(构)筑物之间(如站在桥式起重机大车运行轨道上或站在巡检人行通道上),受到运行中的起重机械的挤压碰撞。发生此种情况原因:大部份在桥式起重机检修作业中,一是由于巡检人员或维修作业人员与司机缺乏相互联系;二是由于检修作业中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将起重机固定在大车运行区间的装置),司机贸然启动起重机挤压碰撞人。
3.1.2 起重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起重机的操纵、检查、维修工作多是高处作业。梯子(护圈)、栏杆、平台等的工作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的缺失或损坏;桥箱、吊笼运行时超载;制动器和承重构件不符合安全要求;防坠落装置缺失或失灵;电器设备保险装置失灵等都是造成人员坠落的重要原因。
3.1.3 吊具或吊物坠落事故
吊物或吊具坠落是起重伤害中数量较多的一种。这类事故主要是由于吊具、索具(如钢丝绳)有缺陷或选择不当,绑挂方法不当,司机操作不规范,过卷扬,起升、超载器失灵等原因造成。
3.1.4 起重机倾翻、折断、倒塌事故
机体倾翻事故的原因主要有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夹轨器失效;没有防风锚定装置或其不可靠;超载,支护不当,在基础不稳固状态下起吊重物,或负载转弯、超速运行等。
折断倒塌事故包括结构折断和零部件折断,如主梁或支腿折断等,这种事故主要是由于超载、机构及零部件的缺陷、违章操作和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
3.1.5 触电事故
发生触电事故主要是露天作业碰触高压线路、司机碰触滑触线、电气设施漏电或起升钢丝绳碰触滑触线等原因造成。
3.2 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
3.2.1 碰撞挤压事故
有关作业人员伤害。
3.2.2 起重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人员坠落伤害。
3.2.3 吊具或吊物坠落事故
吊物或吊具坠落砸伤作业人员,吊运危险物品时还有危险品对作业人员或周边群众及环境的危害。
3.2.4 起重机倾翻、折断、倒塌事故
司机受伤,同时危害附近作业人员和其他设备。
3.2.5 触电事故
司机或操作人员受伤,同时可能伤害周围其他人员。
4 事故预防
4.1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条例》、《规程》、《规则》及国家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规定及本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确保起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4.2贯彻落实监察机构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以及下达的有关特种设备方面的安全监察指令。
4.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 和安全教育再培训;
4.4严格管理,精心操作;制定定期检查、检修、检验及购置各种备件 计划,并按规定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检查、检修、检验工作。
4.5严格实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定期对全员进行安全再教育; 严格 落实岗位责任制。
4.6对起重设备进行日点检和月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做好记录。
4.7设立专门的特种设备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进一步规范和 完善对起重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4.8积极改善特种设备工作区域的劳动条件,关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思 想工作、生活与技术培训,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5 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
5.1事故报告
5.1.1事故发生后的内部报告程序
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现场操作或作业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班组长,班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现场确认并向应急援救指挥部报告情况(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的型号、参数、位置、事故程度、大致损失情况等)。
5.1.2事故外部报告程序
事故确认后,在启动自身应急救援预案的同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应应急指挥中心的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救援负责人员接到报警后,在作好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的同时应按《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状、伤亡数量、损失情况及危险扩大趋势,是否需要外部救援等情况及时上报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当地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中心,必要时启动地市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共同抢险和应急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
5.2应急救援分类及程序
5.2.1 使用判断事故灾害扩展的趋势所必需的检测技术和装备
5.2.1.1用力矩扳手检查高强度联结螺栓的松动情况,防止整机倾翻、构件倒塌等。
5.2.1.2用接地电阻测量仪、兆欧表,测量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预防漏电、触电事故。
5.2.1.3用万用表,检测电气控制系统故障,防止控制系统失灵。
5.2.2 使用实施控制事故发展所必需的装备、资源
5.2.2.1消防设备:各类灭火器、砂土。
5.2.2.2医疗救护设备:救护车、止血带、单架、夹板、氧气瓶等。
5.2.2.3通信设备:电话、对讲机、手机、传真机等。
5.2.2.4工装设备:发电机、流动式起重机、电瓶叉车、液压升降平台、高空作业车,消防云梯、电焊机、气割机、电动砂轮切割机等。
5.2.2.5个人防护设备:安全绳、安全带、劳保鞋、护目镜、防毒面具、防护服等。
5.2.2.6起重机备用宜损零部件:螺栓、钢丝绳、槽钢、工字钢、钢管、沙袋、楔块、压板、安全保护装置等。
5.2.2.7其他设备:各类通用工具、应急灯等。
5.2.3 应急人员采用的具体应急技术
5.2.3.1 人员高空坠落
5.2.3.1.1现场警戒和隔离人员。在事故现场用警示标志警戒和隔离事故及影响区域,同时应保证紧急救援的通道畅通。
5.2.3.1.2现场抢险救援人员。在事故现场根据人员坠落情况,用相应的抬升、切割设备移开压住伤员的物体,尽快抢救出坠落的伤员。
5.2.3.1.3医疗救护人员。在事故现场附近用止血带、夹板等进行现场紧急抢救,防止伤员过量出血。
5.2.3.2 突发停电等情况使司机或作业人员被困高空
5.2.3.2.1现场警戒和隔离人员。在事故现场用警示标志警戒和隔离适当区域,同时应保证紧急救援的通道畅通。
5.2.3.2.2抢险救援人员。利用液压升降平台等设备或经由高空通道抵达被困人员位置,如有人员受伤,可视具体情况,用安全带系牢并用安全绳吊放或其他方法转移伤员。如有危险吊具或吊装物时,应视情况启动自备发电机并切换备用电源。如需要,还可在地面设置防止人员高空坠落的保护措施(充气减震垫、防护网等)。
5.2.3.3 起重机倾翻、折断、倒塌
5.2.3.3.1现场警戒和隔离人员。在事故现场用警示标志警戒和隔离适当区域,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的人员并维持秩序,同时应保证紧急救援的通道畅通。
5.2.3.3.2通知现场人员撤离。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进行疏散和撤离。
5.2.3.3.3紧急抢险救援。先切断受影响区域内的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应由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同时在事故现场根据人员被压情况,用相应的抬升、切割设备移开压住伤员的倒塌物体,尽快抢救出坠落的伤员。
5.2.3.3.4抢救伤员。用止血带、夹板等进行紧急现场抢救,防止伤员过量出血。
5.2.3.4 起重机碰撞挤压作业人员
5.2.3.4.1作业人员:立即停机或实施反向运行操作,防止发生进一步挤压碰撞。
5.2.3.4.2应急抢险救援人员:采取必要的抬升、切割、顶开设备将碰撞挤压伤者的吊具、吊物等移开实施救援,同时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空中吊物或吊具。
5.2.3.4.3医疗救护组人员:用止血带、夹板等进行紧急现场抢救,防止伤员过量出血。
5.2.3.5 起重机漏电、触电
5.2.3.5.1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立即切断起重机的总电源,用绝缘物将带电体从伤员身边移开。
5.2.3.5.2医护人员:实施人工呼吸或其他方法紧急救护伤员,使伤员恢复呼吸。
5.2.3.6 起重机吊具或吊物伤人
5.2.3.6.1现场警戒和隔离人员。在现场用警示标志警戒和隔离适当区域,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的人员并维持秩序,同时应保证紧急救援的通道畅通。
5.2.3.6.2通知现场人员撤离。立即用广播、话筒等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和疏散。
5.2.3.6.3紧急抢险救援。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应由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吊物、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如果已发生燃、爆事故,应立即组织消防组进行消防工作。同时在事故现场根据人员被压情况,用相应的抬升、切割设备移开压住伤员的吊物(具),尽快抢救出坠落的伤员。
5.2.3.6.4抢救伤员。用止血带、夹板等进行紧急现场抢救,防止伤员过量出血。
5.2.4 请求外部支援的具体情况
5.2.4.1 高空坠落、吊具(物)坠落、整机倾翻、折断、倒塌等情况下的伤人事故,如果因为压住伤员的物体过重无法移开时,可根据现场事态的发展,报告应急救援负责人,用气割设备、液压钳,扩张器,电锤等破坏性的分离物体救出伤员。
5.2.4.2 对于高空被困,现有起升设备无法够及的情况下,可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请求(外部支援)消防部门,用消防云梯、高空作业车等运送抢险人员到空中,救出伤员。
5.2.4.3 对因为危险吊物倾翻或泄漏无法灭火或控制事态时,现场指挥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负责人,请求(外部支援)消防部门,用专业的消防和防化设备扑救,同时可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启动上级应急方案,疏散受威胁人群。
5.3应急处置
起重机械应急救援负责人接报后,下达先期处置指令,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应急处置现场记录。
发生起重机械重大事故(事件)的,当事人除按一般事故(事件)上报、处置方法和程序进行外,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当地相关负责部门报告。
5.4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起重机械应急救援负责人应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作好现场清理工作,核实损失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理赔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并按公司领导的要求组织整改,迅速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起重机械应急救援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局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起重机械应急救援人员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 应急救援结束
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应急指挥中心应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6.1伤亡人员已经查清;
6.2事故危害已经消除;
6.3事故的次生、衍生隐患得到控制;
6.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6.5紧急疏散的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7 事故调查和处理
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 培训和演练
8.1定期进行应急培训,由应急办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和组织培训的实施。除计划的正常培训外,对于演练中存在问题较多的环节,应进行强化培训。
8.2演练应每年至少一次。演练中应安排内部或外部非相关专业人员作为观察员,如实记录演练情况。当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演练评估,发现不符合和不足并及时修订预案,组织培训,持续改进。
9 奖惩(详见预案相关奖惩内容)
10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0.1为了保证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必须针对危险目标并根据需要,将抢险抢修、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齐全;平时要专人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能有效使用。
10.2应急救援组织,必须定期检查应急人员的配置情况,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应急力量的充足完备。应急人员还应定期接受安全再教育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并定期演练。
10.3资金保障 本公司的应急救援资金由应急指挥中心领导批准后从安全生产费用中据实列支,详见《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莫有限公司安技科负责解释
1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