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班组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必须设置好警戒区域及警告标志。 | ||||||||||
| 2、必须准备好锯末、接油桶。 | ||||||||||
| 3、管路经过的舱室附近必须禁止明火作业。 | ||||||||||
| 4、监护人员到位。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工程主管 | 签批者 | 总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
注:
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2、此表由工程主管申请,经总管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
船底塞开启作业审批证书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班组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确认船方或代理排放压载水的手续已完备。 | ||||||||||
| 2、已查阅船底塞布置图。 | ||||||||||
| 3、船方代表(如大副)已确认应开启船底塞的部位。 | ||||||||||
| 4、已正确确认开启位置无差错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工程主管 | 签批者 | 总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1、操作人员在旋出船底塞时动作宜慢,注意观察放出来的是油还是水,如果是油,立即旋紧船底塞,并向总管报告。 | |||||||||
注:
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2、此表由工程主管申请,经总管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由安全主管确定。
搭/拆脚手架作业申请表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施工队伍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内容 | 搭□ 拆□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作业时间 | ||||||
| 作业审批前已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脚手架材料都已进行点检。 □ | 7、高空作业做好防坠落措施 □ | |||||||
| 2、上架操作人员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 | 8、密闭舱室测氧测爆合格 □ | |||||||
| 3、作业现场没有其他交叉工程施工。 □ | 9、监护人带有哨子 □ | |||||||
| 4、已经落实现场监护人。 □ | 10、工艺孔、道门等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 | |||||||
| 5、照明已接装到位,照明状况良好。 □ | 11、材料、设备按定置要求放置 □ | |||||||
| 6、通风机到位并能保证作业区域能有效通风 □ | 12、警戒线(标志)已经到位,没有无关人员 □ | |||||||
| 施工队负责人确认/签字 | 日期 | 年 月 日 | ||||||
| 搭架主管确认/签字 | 日期 | 年 月 日 | ||||||
| 审批人(安全主管): 安全主管审批意见: | ||||||||
备注:
1、/拆脚手架时,严格遵守《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作业指导书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2、监护人负责全过程监控;
3、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搭架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4、此表由安全管理部保存至船舶出厂后一个月。
搭设钢管脚手架确认表
| 船 名 | 搭设部门 | 申请时间 | |||
| 需确认部位 | |||||
| 1.搭架主管确认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2.施工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确认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3.安全管理部安全员确认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 |||||
| 需说明情况: | |||||
| 备注: 1、所谓合格指符合搭架规定; 2、在“”内打“”为合格,打“”为不合格,不合格需及时返工后再确认,合格后在第二方框打“”,二次确认以第二方框为准; 3、三方打“”方可交付使用; 4、施工部门提出特殊要求,按书面通知要求确认; 5、搭设结束自检合格后,搭设部门持此表通知有关人员确认; 6、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搭架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7、此表由安全管理部指定人员保存至船舶出厂后两个月。 | |||||
吊笼/吊桥作业许可证书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班组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吊笼/吊桥经过检查并保持完好。 | ||||||||||
| 2、吊笼/吊桥使用的吊索和卸扣经过检查并保持完好。 | ||||||||||
| 3、必须按规定的载荷载重(包括人、工件和外力)。 | ||||||||||
| 4、吊笼/吊桥内已正确配戴安全带。 | ||||||||||
| 5、所使用的小件工具已用工具袋装好。 | ||||||||||
| 6、吊笼/吊桥的钢丝绳之间的夹角小于60°。 | ||||||||||
| 7、吊笼/吊桥装置在一年内已经作了2倍的安全负荷试验。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工程主管 | 签批者 | 总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
注:
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1、表由工程主管申请,经总管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由安全主管确定。
二级明火作业申请单
船名: 申请日期:
| 申请部门 | 作业时间 |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 |||||||
| 作业区域 | 负责人 | 监护人 | 作业人数 | ||||||
| 明火部位及工作内容: 作业前施工方已采取的防范措施: 1、已备好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桶 □ 2、 只 型灭火器已经布置到位 □ 3、 只36V照明已接装到位 □ 4、相邻的 个舱室/空间已检查确认无易燃物 □ 5、作业区域已接好风管 路有效通风 □ 6、涉及的油舱、已清油且气体检测合格 □ 7、第一节管系已手工拆除 □ 8、与油舱相通的 根管系已采取措施封闭 □ 9、附近电缆、电线已经包扎 □ 10、所用的气割/电焊等管线已架空到足够高度 □ 11、使用的脚手架已确认安全 □ 12、开的工艺孔/道门等已用护拦围好 □ 13、高空作业已做好防坠落措施 □ 14、所使用的设备和物料已按定置图要求放置 □ 15、操作人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 16、现场已经落实专职监护人 □ 17、明火部位 米范围内易燃物已清除 □ 18、使用木质脚手板已用石棉布铺设到位 □ 工程主管确认(签字): 日期: 月 日 时 | |||||||||
| 总管确认: 1、明火作业是必须的,无可替代的作业方式代替 □ 2、明火区域无与之相抵触的作业进行 □ 3、已对动火区域做过彻底的检查评估,确认所有的安全防护措施是适宜的 □ 其它防范措施说明: 总管(签字): 日期: 月 日 时 | |||||||||
| 安全部门确认: 以上安全防范措施已经完全落实 是:□ 否:□ 作业前安全部门已采取的防火措施: 1、消防箱已经到船 □ 2、消防水带已经布置到位 □ 作业过程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安全主管确认(签字) : 日期: 月 日 时 | |||||||||
| 备注:1、二级明火作业范围包括舵机房、住舱、机舱、驾驶室、电报房、集控室、分油机室、泵房及管系、锅炉舱、储藏室、物料间、大型二氧化碳和“1211”室等以及汽车修理间、机电仓库、计算机中心、油漆料间、总配电站、总机房、档案室、技术资料室、木工工场、脚手板仓库等 2、此表由总管、工程主管、安全主管确认签字后有效。 3、动火时间在每天早上7:00将自动失效,如需继续明火作业,必须重新填报。 4、此表一式四份,安全管理部、工程主管、施工队现场悬挂一份,总管存档一份。 | |||||||||
二氧化碳间作业审批证书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班组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所有进入二氧化碳间内的作业人员名单已经确定。 | ||||||||||
| 2、被允许进入二氧化碳间内的作业人员已经接受过安全交底并明确要求,已被警告不能触动任何开关。 | ||||||||||
| 3、现场已经悬挂“请勿乱动开关”的警示牌。 | ||||||||||
| 4、现场安全监护人和监护措施已经落实。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工程主管 | 签批者 | 总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1、所有施工人员都应明确二氧化碳一旦被误操作,可能灌入机舱、货舱等区域,以致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 |||||||||
注:
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2、表由工程主管申请,经总管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由安全主管确定。
加油、驳油作业审批证书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单位 | 监护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自 舱经 舱到 舱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加、驳油区域已设置好警戒旗。 | ||||||||||
| 2、全船所有电焊作业和加、驳油舱室附近热工作业已停止。 | ||||||||||
| 3、全程有专人监护(通过外部管线时适用)。 | ||||||||||
| 4、已联接可靠。 | ||||||||||
| 5、已经配备了灭火器材(外驳时适用)。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工程主管 | 签批者 | 总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1、电焊和热工作业禁令解除由安全主管宣布。 2、总管应确认此项作业得到船方许可。 | |||||||||
注:
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2、此表由工程主管申请,如果是船方驳油,则由总管申请。经总管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由安全主管确定。
救生艇(架)吊重/收放作业审批证书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班组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现场监护人和监护措施已经落实。 | ||||||||||
| 2、试验保险措施已经到位。 | ||||||||||
| 3、坞内作业时坞底已安排专人监护并设置警戒区。 | ||||||||||
| 4、吊重试验的配重符合规范要求 | ||||||||||
| 5、水上作业人员已穿好救生衣。 | ||||||||||
| 6、作业现场闲杂人员已经疏散。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工程主管 | 签批者 | 总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
注:
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2、此表由工程主管申请,经总管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
开/关舱室道门作业审批证书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班组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开启 | 1、开启油舱(柜)道门时,周围没有热工作业。 | |||||||||
| 2、舱室液面低于道门高度。 | ||||||||||
| 3、作业部位上方没有其它交叉作业。 | ||||||||||
| 4、防护盖(罩)已经到位。 | ||||||||||
| 关闭 | 1、作业部位上方没有其它交叉作业。 | |||||||||
| 2、进舱检查前已确定监护人及联络信号。 | ||||||||||
| 3、已确定舱内没有人。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止 | |||||||||
| 申请者 | 工程主管 | 签批者 | 总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
注:
1、必须选择开启或关闭,在相应的位置上打上“O”。
2、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3、由主管申请,经总管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由安全主管确定。
锚链收放作业申请单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班组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锚链下方人员、设备已经撤离; 4、工程主管与船方协调到位,并现场指挥; | ||||||||||
| 2、现场监护人已到位,警戒线已拉设; 5、锚链机由船方专职人员操作; | ||||||||||
| 3、检查正常(刹车系统、运行系统、操控系统、动力系统、保险销)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工程主管 | 签批者 | 总 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
注:
1、此表由工程主管申请,经总管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
2、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密闭舱室和狭小空间作业申请单
(不适合于涂装)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班组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已经测氧测爆合格。 | |||||||||
| 2、已经设置了警示标志。 | |||||||||
| 3、已经进行了充分的通风。 | |||||||||
| 4、进入舱室内作业时,已在道门口处挂有“舱内正在作业,禁止关门” 的标示牌。 | |||||||||
| 5、舱内采用了36V照明。 | |||||||||
| 6、出入路径清楚并畅通。 | |||||||||
| 7、拟进舱使用的电焊线、钳,气割管、钜检查完好。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工程主管 | 签批者 | 总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
注:
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2、此表由工程主管申请,经总管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由安全主管确定。
密闭舱、柜特涂(普涂)油漆作业申请单
船名: 日期:
| 作业舱室 | 施工队 | 申请作业时间 | 日 时至 日 时 | |||||
| 现场监护人 | 进舱作业人数 | 油漆数量 | 油漆种类 | |||||
| 施工队经自查已达到以下要求: 1、已进行安全派工交底,且被交底人理解交底内容。 2、油漆工持有油漆操作证(A证)。 3、防爆通风设备进行有效的通风,且通风管已拉到舱底。 4、监护人已落实到位。 5、下舱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是防爆手电筒。 6、喷漆泵接地可靠、喷漆管接头已经绝缘处理。 7、下舱作业人员穿戴的是全棉工作服、送风式防毒衣、佩戴防毒面具。 8、下舱人员已对随身所带的火种、通讯设备进行了清理。 9、下舱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每1-2小时轮休制。 10、已对油漆施工区域拉设红白旗并挂“严禁烟火”警告牌和静电释放板。 11、对油漆作业过程中的舱室进行监控。 切记:在油漆结束后,要专人监护并保持有效通风,待安全监督部测氧测爆合格后方可撤离监护人及通风。 工区安全员签字: 现场施工负责人签字: | ||||||||
| 特涂(普涂)油漆施工区域已拉设红白警戒旗、挂“油漆作业,严禁烟火”标牌、放置静电释放板。油漆施工期间(包括在舱室测爆合格前),以上施工区域前、后、左、右20米毗邻部位为烟火禁区。同时现场已落实专职安全监护人,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人员操作行为和设备设施安全性的监督和检查。 工程主管: | ||||||||
| 安全管理部审批意见: 安全主管签字: | ||||||||
| 备注: 1、油漆作业审批合格后即时生效,如发生进舱人员变动、施工环境或其他情况变化油漆作业申请单将立即失效,再次施工必须重新审批; 2、油漆作业审批生效以后,油漆作业禁区范围内的一切明火作业将被禁止,一切明火作业申请单也将自动失效; 3、进入密闭舱室喷涂的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5人,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9人; 4、舱室进行二度油漆时必须重新进行申报审批手续,对审批时效内不同班次的进舱作业人员均要进行严格检查; 5、本申请表一式四份,安全主管、工程主管、施工队各保留一份,总管保留一份。 | ||||||||
清洁油舱、油柜作业审批证书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班组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经检测,氧气含量为18%~21%,可燃气体浓度为爆炸下限的5%以下。 | ||||||||||
| 2、清油作业时所使用的通风、照明设备及工具是防爆型的。 | ||||||||||
| 3、道门口挂有密闭舱室的警告牌。 | ||||||||||
| 4、进入舱室内清油作业的人员均穿着防静电的工作服、工作鞋及将打火机、手机、BP机等火种或非防焊物品放在舱外。 | ||||||||||
| 5、进出舱室的人员已得到有效控制。 | ||||||||||
| 6、清油作业前,已停止周围与清油作业相抵触的作业。 | ||||||||||
| 7、进舱人员已戴了防毒口罩。 | ||||||||||
| 8、个人连续进舱作业不得超过1小时。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清油主管 | 签批者 | 总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
注:
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2、此表由清油主管申请,经总管/总建造师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
三级明火作业申请单
船名: 申请日期:
| 申请部门 | 作业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 作业区域 | 负责人 | 监护人 | 作业人数 | ||||||
| 明火部位及工作内容: 作业前施工方已采取的防范措施: 1、操作人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 2、作业区域已接好风管 路有效通风 □ 3、 只36V照明已接装到位 □ 4、相邻的 个舱室/空间已检查确认无易燃物 □ 5、明火部位 米范围内易燃物已清除 □ 6、涉及的油舱、已清油且气体检测合格 □ 7、第一节管系已手工拆除 □ 8、与油舱相通的 根管系已采取措施封闭 □ 9、附近电缆、电线已经包扎 □ 10、所用的气割/电焊等管线已架空到足够高度 □ 11、使用的脚手架已确认安全 □ 12、开的工艺孔/道门等已用护拦围好 □ 13、高空作业已做好防坠落措施 □ 14、所使用的设备和物料已按定置图要求放置 □ 15、已经自备消防用水 □ 16、已经落实施工人员现场监控 □
工程主管确认(签字): 日期: 月 日 时 | |||||||||
| 以上措施已经落实到位 □ 作业前安全部门已采取的防火措施: 1、消防箱已经到船 □ 2、消防水带已经布置到位 □ 3、 只 型灭火器已经布置到位 □ 作业过程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安全主管/安全监督员确认(签字) : 日期: 月 日 时 | |||||||||
| 备注:1、此表由工程主管、安全主管/安全监督员确认签字后有效。 2、动火时间超过作业期或在作业期内停工超过24小时,必须重新填报。最长审批时效为7天.期满后如需继续明火作业,必须重新填报。 3、此表一式四份,安全管理部、工程主管、施工队保留现场悬挂、总管各一份。 | |||||||||
射线照相作业申请单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班组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危险区域设好警戒旗、警告标志和红色警示灯。 | |||||||||
| 2、危险区域内及相邻舱室作业人员已离开。 | |||||||||
| 3、监护人员已到位。 | |||||||||
| 4、夜间作业照度充足。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工程主管 | 签批者 | 总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
注:
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2、此表由工程主管申请,经总管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由安全主管确定。
特殊用电安装申请单
船名(地点):
| 设备名称及编号 | 装接地点 | 使用部门(施工队) | |||
| 申请日期 | 始用日期 | 使用期限 | |||
申请理由: 工程主管: 签名: 日期: | 安全管理部审批意见: 签字: 日期: | ||||
| 安装人签字: | |||||
| 完工日期: | |||||
| 拆除日期: | |||||
| 安全要求: 1、三供电工需按安全用电规程施工; 2、施工严禁带电作业; 3、使用人必须经常检查所用的设备、电器线路确保完好,发现异常及时拉闸,工毕必拉闸; 4、使用期限内工程结束及时通知电工; 5、进入机舱、密闭舱室、油舱、油柜及大舱等需填写特殊用电申请单。 6、必须由三供电工安装。 | |||||
1、此表一式3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三联由三供存档。
危险化学品上船/作业申请单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部门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数量 | 作业人数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从业人员都持有有效操作证件 | |||||||||
| 2、化学品说明书已附后 | |||||||||
| 3、周围环境没有进行明火作业 | |||||||||
| 4、施工人员已穿戴好劳保用品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工程主管 | 签批者 | 总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
注:
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2、此表由工程主管申请,经总管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由安全主管确定。
压载/去除压载作业审批证书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班组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压载/去除压载水的准备工作已完成。 | ||||||||||
| 2、拟灌水的舱室和压载管路经过的舱室人员已确认撤离。 | ||||||||||
| 3、压载水相邻舱室及相关舱室内的人员是否已撤离,等30分钟后对相邻舱室及相关舱室确认无漏水现象后方可进舱施工 | ||||||||||
| 4、相邻舱室的舱壁中无热工作业及其它不相容作业。 | ||||||||||
| 5、码头组对船舶缆绳和登船梯进行监护的人员已到位。 | ||||||||||
| 6、压载/去除压载已得到船方签认。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工程主管 | 签批者 | 总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
注:
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2、此表由工程主管申请,经总管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
一级明火作业申请单
船名: 编号:
| 作业部门 | 工种 | ||
| 明火起、止时间 | 作业人 | ||
| 明火区域 | 申请人 | ||
| 施工项目 | |||
| 明火部门安全措施: 指派_____________为明火监护人 工程主管签名: 日期: | |||
| 安全主管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 |||
| 总管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 |||
| 生产管理部意见: | |||
| 安全监督部意见: | |||
|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负责人审批意见:
| |||
| 备注:1、请按公司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及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填表报批。 2、此表一式五份,分别留存备查。 | |||
油舱、油柜的毗邻场所作业审批证书
(三级动火许可的附加审批)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班组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油舱、油柜的毗邻场所作业审批前必须到位的措施 | ||||||||||
| 1、已在油舱、油柜的毗邻舱壁或其它位置进行了醒目的标识。 | ||||||||||
| 2、如果油舱、油柜的毗邻舱壁上的结构需要热工作业,确认已经将油舱、油柜清洁干净,并经测爆合格。 | ||||||||||
| 3、已按“三级动火制度”进行审批。 | ||||||||||
| 4、在没经清洁、测爆的油舱的毗邻场所热工作业时,已经保留了足够的安全距离(即柴油舱室600毫米以上,燃油舱400毫米以上)。 | ||||||||||
| 5、密闭舱室内作业已经保持有效通风和照明。 | ||||||||||
| 6、所有作业人员名单都已明确并且都清楚作业部位周围的环境。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工程主管 | 签批者 | 总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1、热工作业线与油舱的最近距离小于细节“4”要求时,还应报经安全监督部经理采取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审批。 2、本审批是对“三级动火审批”的补充要求 | |||||||||
注:
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2、工程主管在申请前应确认切割线正确无误,并不危及可燃和易爆区域。
3、此表由工程主管申请,经总管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由安全主管确定。
油舱管系泵压作业申请单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班组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施工管系两端的阀门已经拆除,管系已经清洗和通风。 | ||||||||||
| 2、油舱、管系经测氧测爆合格后,用法兰封闭非施工关系的两端。 | ||||||||||
| 3、管系加热泵压前,必须将氧气天然气皮带、电焊皮带拉出舱外。 | ||||||||||
| 4、拆除需补焊管系两端的阀门,用法兰封堵,管系已经清洗和通风,并重新进行测氧测爆。 | ||||||||||
| 5、禁止交叉作业。 | ||||||||||
| 6、进舱查漏人数不得超过2人。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工程主管 | 签批者 | 总 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
注:
1、此表由工程主管申请,经总管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
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油舱管系盲板拆除作业申请单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班组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油舱内施工都已结束 | ||||||||||
| 2、油舱内的“4S”工作都已完成 | ||||||||||
| 3、舱室内已保持有效的通风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工程主管 | 签批者 | 总 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
注:
1、此表由工程主管申请,经总管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
2、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主机盘车作业申请单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班组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螺旋桨处人员及物件已全部撤离; | ||||||||||
| 2、现场监护人已到位,警戒线已拉设; | ||||||||||
| 3、通讯保持畅通;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工程主管 | 签批者 | 总 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
注:
1、此表由工程主管申请,经总管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
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船舶舱室氧气检测
OXY-FRE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船名:
SHIP’S NAME:
检测部位
| INSPECTION LOCATION | 气体浓度 OXY DENSITY | 检测部位 INSPECTION LOCATION | 气体浓度 OXY DENSITY |
INSPECTION DEPARTMENT: INSPECTOR:
仪器编号:XP-3118
MACHINE NUMBER:
检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
INSPECTION TIME: Y M D TIME
备注:第一次测氧
REMARK:1ST VISIT FOR O2 DETECTION
船 舶 舱 室 可 燃 气 体 检 测 证 书
GAS-FRE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船名:
SHIP’S NAME: 编号:
检测部位
| INSPECTION LOCATION | 气体浓度 GAS DENSITY | 检测部位 INSPECTION LOCATION | 气体浓度 GAS DENSITY |
备注: 仪器编号:
REMARK: MACHINE NUMBER:
1、每个舱室选取的检测点不得少于6个,取其中最高值为舱室气体检测结果。
CHOOSING AT LEAST 6 INSPECTION POINS IN EACH TANK,THE HIGHEST GAS DENSITY WILL BEINSSUED AS THE FINAL INSPECTION RESULT。
2、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5%时允许人员进入,低于爆炸下限1%时允许热工作业。
PEOPLE IS ONLY PERMITTED TO ACCESS PROVIDED THAT THE INFLAMMABLE GAS DENSITY IS LESS THAN 5% OF LEL, HOT EORK IS ONLY PERMITTED PROVIDED THAT THE INFLAMMABLE GAS DENSITY IS LESS THAN 1% OF LEL.
3、“船舶可燃气体检测证书”是指检测时所被测舱室内的可燃气体处于相应的安全范围,并不保证该舱室内在检测后保持不变。若发现证书所指的舱室内在检测时已关闭的管道和阀门被已开启或损坏发生油类或可燃气体重新进入被检测的舱室时,该证书自动失效。
THIS CERTIFICATE INDICATES THE INFLAMMABLE GAS INSIDE THE INSPECTED TANKS/SPACES DURING INSPECTION IS IN SAFE ACCEPTABLE SCOPE, IT CAN NOT ENSURE THAT GAS REMAINS THE SAME IN THE INSPECTED ARER AFTER INSPECTION,HAS BEEN OPENED/DAMAGED RESULTING THE INFLAMMABLE GAS REENTERING THE INSPECTED TANK/SPACE,THIS CERTIFCATE BECOME INVALID ACCORDINGLY.
检测单位: 检测人员:
INSPECTION DEPARTMENT: INSPECTOR:
检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INSPECTING TIME: Y M D TIME
单 船 例 会 会 议 记 录
编号:( ) 号
船名: 地点: 日期:
参加人员:
| 工程内容 | 安全措施 | 责任人 | |
| 一 、 重 点 工 程 | |||
| 二 、 交 叉 工 程 | |||
| 三 、 重 点 监 控 队 伍 / 人 员 | |||
| 四 、 其 他 | |||
注:本记录一式两份,安全主管一份、总管一份。
安全主管(签字): 总管(签字):
大件吊运申请单
工程项目名称: 物件名称、数量:
重量、尺寸: 使用起重机名称、数量:
申请单位: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时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检查人 | 监察人签名/时间 | |||
| 起吊钢丝规格、外观状况 | 起重指挥 | |||||
| 起重吊耳耳攀情况 | 质量主管 | |||||
| 起重指挥及吊车驾驶员姓名、持证情况 | 安全主管 | |||||
| 场地警示、现场监督人员到位情况 | 安全主管 | |||||
| 作业场地气候、照明情况 | 起重指挥 | |||||
| 作业方案拟定部门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情况 | 安全主管 | |||||
| 安全主管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 总管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 生产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 安全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 |||
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工程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公司安全大检查记录
| 检查时间 | |||||||||
| 参加人员 | 第一组 | ||||||||
| 第二组 | |||||||||
| 第三组 | |||||||||
| 检查路线 | 第一组 | ||||||||
| 第二组 | |||||||||
| 第三组 | |||||||||
| 检查主题 | |||||||||
| 序号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要求 | 责任 部门 | 计划完成日期 | 整改复查记录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备注:此表可另附页。 | |||||||||
审核: 记录人:
部门(车间)安全检查记录
| 检查时间 | |||||||||
| 参加人员 | 第一组 | ||||||||
| 第二组 | |||||||||
| 第三组 | |||||||||
| 检查路线 | 第一组 | ||||||||
| 第二组 | |||||||||
| 第三组 | |||||||||
| 检查主题 | |||||||||
| 序号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要求 | 责任 部门 | 计划完成日期 | 整改复查记录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审核: 记录人:
轮安全检查记录
| 检查时间 | ||||||
| 参加人员 | ||||||
| 检查主题 | ||||||
| 序号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要求 | 责任者 | 计划完成日期 | 整改复查记录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36V以上电源拉设申请单
船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作业班组 | 作业负责人 | 作业时间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作业部位 | 现场监护人 | ||||||||
| 作业审批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 | |||||||||
| 1、电缆线无破皮露铜现象;配电箱及电缆线的额定容量符合负载用电量要求。 | |||||||||
| 2、电器设备及电器工具完好有接地保护,符合工作环境需要。 | |||||||||
| 3、电源线走向不影响通道,能架空,与其他动力管线能保持安全距离。 | |||||||||
| 4、由专业电工安装。 | |||||||||
| 有效期 |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
| 申请者 | 三供主管 | 签批者 | 总管 | 审批者 | 安全主管 | ||||
| 备注 交底 | |||||||||
注:
1、此表一式四份,第一联为安全主管存档,第二联由施工队保存,在作业现场悬挂,第三联由三供主管存档,第四联由总管存档。
2、此表由三供主管申请,经总管验证签批,安全主管检查审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由安全主管确定。
3、严格遵守《用电设施安全技术规范》及《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