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暖男
一级科目 | 二级科目 | 三级科目 | 四级科目 |
" 应交税费 | 应交 | 进项税额 | 可按税率设 |
销项税额抵减 | |||
已交税金 | 简易计税金额 | ||
一般计税金额 | |||
转出未交 | |||
减免税款 | |||
出口抵减销产品应纳税额 | |||
销项税额 | 可按税率设 | ||
出口退税 | 可按税率设 | ||
进项税额转出 | |||
转出多交 | |||
未交 | |||
预交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
待转销进项税额 | |||
留抵税额 | |||
简易计税 | |||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 | |||
代扣代交 |
(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
借:成本、费用、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已认证金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未当月认证金额
贷:银行存款等
发生退货的,如原专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专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专用未做认证,应将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
购进时:
借:成本、费用、资产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税务系统认证处理后
借:成本、费用、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3.购进2016年5月1日后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购进时:
借: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当期(年)可抵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等
次年可抵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4、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处理,境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借:成本、费用、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已认证金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未当月认证金额
贷:应付账款等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应代扣代缴的额
借: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实际代扣代缴的额
贷:银行存款等
(二)、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或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制度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待转销税额
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或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按照制度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额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时,应按扣除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2、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或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前已确认收入,此后产生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
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纳税义务时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金额,同时冲减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应付账款等
待取得合规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抵减) 或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等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
借:投资收益等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
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
贷:投资收益等
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
贷:银行存款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科目。
(四)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专用上的额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2、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在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专用上的额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出口抵减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退税)
在规定期限,销产品的应纳税额不足以抵减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足部分按有关税法规定给予退税的,应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退税)
(五)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
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原来就没抵)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正好还没认证)
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上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或摊销。
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计提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对于结转以后期间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六)月末转出多交和未交的账务处理。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自“应交”明细科目转入“未交”明细科目(从这角度理解,如果你本期不欠税不多交,那么未交科目余额为零)
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转出未交)
贷:应交税费——未交
对于当月多交的:
借:应交税费——未交
贷:应交税费——应交(转出多交)
(七)交纳的账务处理。
1.交纳当月应交的账务处理。
交纳当月:
借:应交税费——应交(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
贷:银行存款
3.预缴的账务处理。
企业预缴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将“预交”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
贷:应交税费——预交”科目。
(八)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
纳入营改增试点当月月初,原一般纳税人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留抵税额
(九)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额的账务处理。
初次购买:
借:应交税费——应交(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等
(十)关于小微企业免征的会计处理规定。
借:应交税费——应交(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制度规定的免征条件时,将有关应交转入当期损益。
(十一)建筑业外地项目预交,简易计税。
开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三、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未交”、“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代扣代交”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