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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结构工程招标文件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7 21:09:19
文档

膜结构工程招标文件

湖北阳光万科公园景观膜结构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湖北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间:2010年9月一、招标工作计划二、投标须知三、合同主要条款四、投标文件规定表格一、招标工作计划:序号日期时间地点工作内容12010年9月28日14:00至17:00招标人造价部办公室发放招标文件22010年10月8日14:00至17:00招标人现场第一会议室投标人疑问提交招标答疑32010年10月9日14:00至17:00招标人造价部办公室发放答疑纪要42010年10月11日16:00招标人造价部办公室投标人回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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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湖北阳光万科公园景观膜结构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湖北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间:2010年9月一、招标工作计划二、投标须知三、合同主要条款四、投标文件规定表格一、招标工作计划:序号日期时间地点工作内容12010年9月28日14:00至17:00招标人造价部办公室发放招标文件22010年10月8日14:00至17:00招标人现场第一会议室投标人疑问提交招标答疑32010年10月9日14:00至17:00招标人造价部办公室发放答疑纪要42010年10月11日16:00招标人造价部办公室投标人回标截止
湖北阳光万科公园景观膜结构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湖北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10年9月

一、招标工作计划

二、投标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规定表格

一、招标工作计划:

序号日    期

时   间

地      点

工作内容
12010年9月28日

14:00至17:00

招标人造价部办公室发放招标文件
22010年10月8日

14:00至17:00招标人现场第一会议室投标人疑问提交

招标答疑

32010年10月9日

14:00至17:00招标人造价部办公室发放答疑纪要
42010年10月11日

16:00

招标人造价部办公室投标人回标截止
二、投标须知:

1.    工程概述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    湖北阳光万科公园景观膜结构工程    

1.2    工程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杨桥湖大道与栗庙路交叉处,万科一期施工现场。

1.3    招标范围:图纸上注明的所有内容(含现有工作面硬质部份的破除)。

1.4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1.5    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暂定2010年10月20日

(以雇主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10年11月9日

竣    工    时    间:

20天(提请投标人注意:此工期包含双休日、节假日等)

2.一般规定

2.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一切内容。如果投标人所交回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及规定,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    投标人必须检查招标文件页数。如果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人必须立即通知招标人,以便纠正上述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

2.3    投标人须在领取招标资料时提交人民币500元作为招标资料押金。该资料押金在投标人交还招标资料时退还投标人。如投标人不归还有关招标资料,该押金将全部不予归还;如归还的资料有缺损,则招标人视情况酌情扣款。

3.    现场考察

3.1 投标人须提前与本项目招标现场考察联系人取得联系,以了解投标人考察现场的安排详情,并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资料和信息。除非另有要求,投标人所有的现场考察均须在回标前完成。投标人因未按要求考察现场而于回标后再对已提交投标文件提出的任何修改,一概不获接纳。

    招标现场考察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 

3.2  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考察费用,并不得因现场考察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任何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

3.3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    招标文件疑问的澄清: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投标人须在答疑会之前将有关的疑问卷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只有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所发出之书面答复,才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具有影响力。

5.    投标文件的内容、形式及递交

5.1    回标时,投标人应提交1份投标文件正本及2份复印副本,并于每册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所有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公章。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5.2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需要处由投标人之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正式授权的一个人或几个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按本投标附录所示范本),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5.3  无论正本或副本,其中所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及其它证书的复印件均为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除非是根据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指示,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否则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的全体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

5.4 每份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A.    商务标

商务标应以A4幅装订,包括: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投标报价;

(3)机构组成或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并须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国国家建设部发的建筑业资质证明等);

(4)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曾经实施和现在正实施的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的施工承包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

(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包括最近三年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资产负债表和审计人员的报告复印件并须加盖公章;

(6)企业获得ISO9001认证 (复印件盖章)。

(7)目前是否涉及投标人的诉讼、仲裁案件的说明和相关资料;

(8)投标书内必需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代表的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印章。

B.    技术标

a.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    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2)    详细的工期保证措施

(3)    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力配置

(4)    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

(5)    质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方案

(6)    提供拟完成本招标工程所需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情况

(7)    资源管理、统筹协调管理方案、措施

(8)    文档资料管理体系及管理措施

(9)    水电用量计划

(10)    工程管理及履行合同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验,包括但不仅限于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

 (11)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及备选分包人的情况

b.    本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之技术资料,其内容包括主要材料/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品牌产地来源及详细说明书等;

c.    自愿提供的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或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承诺及优惠条件、对招标人的合理化建议等,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5.5 招标文件内给出格式并要求投标人采用的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

5.6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在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正确标明:

a.    投标人名称;

b.    工程项目名称;

如果外层信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注,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6. 投标人必须知道,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将可能不获考虑:

a.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无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b.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招标文件给出格式的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c.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d.    在未经授权之前,擅自涂改招标文件的原文;

e.    投标书内企业法定代表人之授权代表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印章;

f.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书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g.    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如有)外,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7.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书是否被接纳,投标人须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8.    投标报价

8.1 投标人统一采用2008年系列《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其配套费用定额计算,下浮率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申报以利竞争。

8.2 投标总价需包括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保修、测试、监测及维修等一切责任的费用。倘若工程未能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承包商须进行纠正、补修及相关测试,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承包商负责。

9.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不可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0.    招标人的权力

投标人应知道,在书面通知有关的中标人之前,招标人无意在招投标阶段建立合约关系。招标人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投标价格的投标函或其它任何投标函,并且亦无义务对未中标者作出任何解释。

11.    若投标人被证实虚报或陷瞒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文件及资料或误导招标人,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或终止中标人/承包商的合同,而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后果及赔偿招标人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三、合同主要条款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测调试,总价一次性闭口包干。

2、合同总价由中标人包干使用,合同价款仅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可进行调整:

(1)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2)招标人认可的签证单;

(3)由于中标人未按约履行而造成的本工程合同价款的核减以及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3、本工程无甲供材料,中标人用于本工程的钢材必须为武钢或鞍钢产品、膜材采用杜肯PVC-B6617型膜材。

4、本工程保修期为贰年、质保期为十年以上。保修期从本工程通过招标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最后一次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若因中标人施工所引发的一切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免费维修,否则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招标人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非因中标人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毁等,中标人仍负责按前述要求进行维修,但可向责任方收取适当的费用。保修期满后中标人还将提供终生维修服务,并可收取适当的维修费用。

5、中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实地踏勘施工现场,全面掌握了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施工方案需深化调整的,由中标人在确保安全、合理的同时自行负责调整,经调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须由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由于深化调整而增加的所有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合同总价中,不予调增。

6、中标人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从水、电源至施工地点的水表、电表、电缆、电表箱、配电箱、水管等设备由中标人自备,相关费用及水电费用(包括中标人施工、生活用水、用电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并由中标人自行与提供水、电源单位办理相关结算工作及承担相关费用。

7、中标人应合理安排临时设施搭设场地和施工用料堆放场地,如有必要租用场地或采取其它技术措施来满足施工要求的,其发生的所有费用中标人均已充分考虑完全报入合同总价中。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增加场地或增加合同外的任何费用。

8、竣工增减结算原则:

(1)湖北省2008年系列定额,除职能部门规定可换算外,不得随意换算调整。

a、增减项目在上述定额中有明确定额子目的,直接套用;

b、增减项目在上述定额中有类似定额子目的,经甲方确认后套用类似定额子目;

c、增减项目在上述定额中无定额子目的,由双方协商确认;

(2)取费标准及下浮率:按中标人报价书执行;

(3)主材价格确定:

a、经招标人审核确认无误后,中标人的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材料、设备等价格的,其计取标准按中标人的报价文件内的价格为准,工程决算时,一概不得另行调整,但如该材料、设备报价单价高于变更当月武汉市信息指导价的,以信息指导价为准。 

b、经招标人审核确认无误后,中标人的报价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材料、设备等价格的,则参照该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但如该材料、设备报价单价高于变更当月武汉市信息指导价的,以信息指导价为准。

c、经招标人审核,中标人的投标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材料、设备等价格的,由招标人根据《武汉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其它配套的计价资料并沿用市场优惠率重新认定其合理价格。

d、如果相同规格、型号、品牌的同一材料、设备在报价文件中出现不同价格时,结算价由招标人认定取用。

9、付款方式:

1、所有钢结构骨架安装完成经招标人和监理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

2、中标人完成本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经招标人和监理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5%。

3、双方办理完结算后七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4、保修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价款。

投标人如有优惠条件,可自行申报以利竞争。

四、附录

1、附录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            女士/先生作为我公司正式合法的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工程投标的以下事宜:

□投标文件的准备,包括参加各种标前会议;

□投标文件的签署;

□参加开标会议;

□进行合同及价格谈判;

□签订承包合同;

□执行承包合同。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本授权书限期自                        起至                    止。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录二:履约保函

                     履 约 保 函

鉴于:

(甲)    由以下双方用书面形式于    年    月    日签定的合同协议书(在下文称为‘合同’);

或由以下双方用书面形式于    年    月    日签定之中标通知书,双方同意按该中标通知书内之规定及要求签订承造                    工程之合同协议书(在下文称为‘合同’),由

(1)主要办事处设于        的

                                                                                  (在下文称为‘雇主’);及

(2)主要办事处设于        的

        (在下文称为‘承包商’),在该合同内承包商同意根据上述合同条款实施并完成所规定之工程,即           工程的供货、施工、测试、竣工及保修工作。

(乙)    根据合同,承包商须向雇主提交担保,作为履行合同条件所规定的责任的保证。

由于贵公司接受本银行即位于    

的    (在下文称为‘担保人’)在此出具此保函,担保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故我方特此最后同意确认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以人民币    元(RMB    元)(在下文称为‘保证金额’)向贵公司作担保,并由此保证及协议如下:

1.    假如

(1)    直到工程接收证书发出60天后,承包商正确履行上述合同内规定的于该期间内须由承包商履行及遵守的所有条款,并令雇主满意;或

(2)    担保人按雇主要求支付赔偿金额给雇主,直到累计赔偿额达到“保证金额”时,

则此后本保函的义务即告终止无效,本银行按此履约保证书所承担的责任也告终止,否则本保函仍应完全有效。担保人在此保证书之责任亦不会因合同之任何变更及雇主对上述合同的任何方面的宽容或原谅而减免,并规定担保人有偿还雇主损失的义务。

2.    承包商违约或未履行合同义务时,雇主应书面通知要求担保人付款。担保人在收到有关书面通知后7日内按要求向雇主支付。

3.    根据本保证书支付的款项应为净支付额。所有现在或将来的任何税项、税务、索价、酬金,任何性质和任何人要求扣除或扣缴均不能从任何根据本保证书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或扣缴。

4.    本保证书的权益可由贵司转让,而不需本银行同意。如贵司将此保证书的权益转让,受让人将被视为雇主且本银行仍然将受此保证书之条文约束。

5.    未得到贵司之书面同意,我方不得转让本保证书之权利及责任。

6.    本保证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

兹证明本保证书已于        年    月    日生效。

            

担保人签署及盖章    日期

            

承包商签署及盖章    日

附录三:投标函

投 标 函

工 程 名 称:                            

投标人名称:                            

致:                                

1.    我方已研究为实施上述工程的合同条件、工程规范、招标图纸、及其它文件和/或补充文件并已经考察现场。我方愿以预算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RMB            *),下浮     %,最终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RMB            *)的投标价格或按上述合同条件确定的其它价格,并按上述各项文件的条件要求,实施、完成上述工程及完成档案验收工作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    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保证在合同所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           *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雇主本合同中规定的整个工程,并完成相关的竣工备案工作。

3.    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将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按“投标须知附录‘三’- 履约保函(样本)”提交由雇主认可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开据的履约保函担保我方履行合同,保证金额相等于中标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取千元以上整数)。

4.    我方同意我方投标函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计的60天内对我方有约束力,在此有效期内随时可被接受。

5.    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如本投标函按上述第4条被接受时,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函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

6.    我方理解“在我方获得合同之前”你们并没有意图因此招标事宜而与我方建立合约关系。我方理解你们不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受其它任何投标函的约束。

*    均由投标人填写

公司:(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公司地址:            

日期:                                                         

附录四:承诺函

承 诺 函

注:除已填入雇主要求的各项目外,以下凡空格处须由投标人在投标书提交前填写相应的内容。

内容合同条款号填写内容
工程竣工时间(工期)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缺陷通知期限见开办项目附录‘乙’- 工程质量保修书同
进入现场的时间按开工通知书规定的日期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格的10%(取仟元整数)

承包商擅自更换项目管理人员时的违约金项目经理RMB50,000元/人/次,项目执行经理/副经理RMB30,000元/人/次,其他人员RM10,000元/人/次
承包商未按要求及时更换承包商人员时的违约金RMB20,000元/人/次
工程的误期违约金每天人民币2000元
阶段工期误期违约金每天人民币 5000元
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无上限
现场文件有效签字签署人雇主: 

工程师: 

承包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连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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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结构工程招标文件

湖北阳光万科公园景观膜结构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湖北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间:2010年9月一、招标工作计划二、投标须知三、合同主要条款四、投标文件规定表格一、招标工作计划:序号日期时间地点工作内容12010年9月28日14:00至17:00招标人造价部办公室发放招标文件22010年10月8日14:00至17:00招标人现场第一会议室投标人疑问提交招标答疑32010年10月9日14:00至17:00招标人造价部办公室发放答疑纪要42010年10月11日16:00招标人造价部办公室投标人回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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