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渝环函〔2012〕484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报送开展2012年全国环境安全百日
大检查活动工作总结的函
环保部:
2012年5月-9月,我局按照2012年5月28日环保部张力军副在2012年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视频会议上讲话精神,结合5月30日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部署会和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的通知》(环办〔2012〕78号)要求,精心组织我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扎实整改,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了环境安全。现将我市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中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环境监察、应急管理、固废管理等执法人员3307人次,督促858家企业(其中包括环保部下达检查的274家较大和重大风险源企业、584家重庆市一般风险源企业)、39个尾矿库、7家沿江沿河油库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立环境风险隐患隐患整治台帐,并将跟踪治理情况及时录入《重庆市重点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和环保部《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在线填报系统》,共计发现约200余个一般环境安全隐患(其中企业自查发现82起,环保部门检查118起),各区县环保局对企业自查和检查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均已下达限期督促企业整改。截止8月31日,除长寿渝港化肥有限公司、重庆渝北磷肥厂、丰都重庆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公司、彭水重庆市双庆硫酸钡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因限期未到正在整改中,其余企业已在限期内完成整改,隐患整改完成率为98%。
二、主要做法
(一)及时传达,深入领会,贯彻落实视频会议精神
为让全市各级环保部门深入领会专项行动各项内容及部领导具体要求,5月24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参加2012年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视频会议的通知》(渝环办发〔2012〕28号),由局领导组织办公室、人事处、环评处、监测处、污防处、宣教处,市环境监察总队、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城九区及北部新区环保分局的分管领导参加了环保部的视频会议。会后,唐幸群副立即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张力军副的讲话精神,并对全市环保系统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市环境监察总队及时转发了张力军副讲话,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均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统一了工作思路,提高了思想意识。
(二)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全面部署全市检查工作
按照环保部相关会议和通知的要求,结合重庆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34号),成立了以曹光辉为组长,副张文、张勇、黄红、唐幸群、助理唐德刚、局党组成员、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陈卫为副组长,局办公室、环评处、建管处、污防处、宣教国合处、园区监督处、市环境监察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环境辐射监测站为成员单位的重庆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整治工作,研究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总队,负责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工作任务的完成。6月初,38个区县环保局、2个经开区环保局和北部新区环保分局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均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在全市全面部署,同时地方给予了有力支持,例如万州区还以区名义制定工作方案,动员全区各部门确保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集中培训,全面动员,深入学习各项检查要求
为保证此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质量,我市在动员部署阶段十分重视培训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检查要求、信息填报、宣传工作相关内容进行汇编,编制培训教材,并于6月8日在渝举办了“2012年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专题培训班”,对38个区县环保局,万州、双桥、万盛经开区环保局,北部新区、两江新区、长寿经开区环保分局、局属各单位负责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系统学习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各项现场检查要求及技术规范,并结合环境应急管理及创模风险防范要求进行了讲解,同时,还将培训教材刻录成光盘连同环境污染事件公众应急手册下发企业。通过集中培训,达到了深入学习、全面动员的效果。
(四)扩展范围、突出重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我市以规定动作和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扩展检查范围,在百日大检查中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将2009年以来我市发生的1起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要求扩展到除此之外的78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凡是企业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必须严查整改落实的情况,企业自查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二是将环保部依据201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我市274家较大以上环境风险单位的检查范围扩展到除此之外的我市584家一般环境风险单位,并要求企业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在百日大检查中根据自查发现的隐患结合环境风险评估的情况,修订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计划,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输入《重庆市重点环境风险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系统》,同时区县环保局审核后上报市环保局。三是将工业园区风险防范列入此次专项行动中,从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物资储备到园区流域的防范应急工程、防范空间数据,按一园一报形式形成检查报告,完成数据库的建设(目前正在进行之中)。四是结合百日安全行动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渝环〔2012〕152号)和《关于加强汛期环境风险防范及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渝环〔2012〕250号)要求,督促各区县环保局结合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特点,以抓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为重点,加大对三峡库区长江、嘉陵江和乌江“三江”干、支流和跨省、跨区县界沿江沿河的工业企业监管,将沿江沿河地区陆源溢油污染风险较大的企业、纳入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纳入《重庆市重点环境风险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系统》管理,确保了饮用水源安全。
(五)全面检查,认真填报,确保百日大检查质量
在全面检查阶段,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按照“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要求,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对企业自查处纠全面开展检查,加强督导。同时,为准确掌握全市各区县检查工作的进展及成效,巩固和深化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的重点风险源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整治成果,切实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我局下发了《重点工业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核查工作方案》(渝环发〔2012〕34号):
一是要求主城区环保局逐一对照我市《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标准化达标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第二批工业企业标准化达标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重点环境风险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要求主城以外各区县环保局负责逐一对照《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能力建设核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各项防范设施、措施及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到位。
二是由市环境监察总队会同市固管中心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万州、涪陵、永川、合川、长寿、黔江、江津区环保局,对各区县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从8月9日起,11个督查组采取现场检查与复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环保部下达重庆市检查的274家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中的192家重点企业和7家沿江沿河油库进行重点督查,并对在线填报数据进行质量审查,我市省级环保部门对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的督查率达70%以上。检查中督查组一方面严格按照标准化达标及百日环境安全大检查要求进行分类处置,并现场反馈所在区环保局进行处理,对企业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通报或下发督办函;另一方面对污染治理设施不匹配或无污染治理设施的重点环境风险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律实施停产治理,或由辖区环保部门报实施关停。
目前,相关区县全部完成了环保部下达重庆市的274家风险源企业和39家尾矿库(4座矿山尾矿处置设施、35家工业渣场)的在线信息填报、大检查分析报告网上编写、大检查专项简报网上上报等工作。
(六)成绩显著,效果明显,坚持不懈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整改彻底意识增强,防控效果明显。我市在此次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中突出环境风险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消除,确保不发生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涌现出许多成功的典范,比如7月24日,万盛经开区环保局发现一个破产企业(箐溪村净水厂)遗留的2个氯气罐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主动向当地和市局报告,并在市局和其他部门的指导下及时联系安监、消防和天原化工厂处置专业队伍成功妥善进行了处置;7月26日,晨宇机械有限公司在今年特大洪水期间厂房被淹,巴南区环保局及时应急响应,及时督促企业消除隐患,妥善处理了含润滑油的机器设备淹没事件,确保了一品河的水质安全。同时,对2009年“5.9”重庆铜梁县久远河煤焦油泄漏事件(即我市唯一的1次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了复查,我市已于当年依法对事故单位铜梁县久远防水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进行注销,拆除该公司所有储存煤焦油的罐体、生产设备,厂区已无任何环境风险单元及化学物质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已彻底消除,经2010-2012年环境监测表明受污染河段水质已经完成恢复正常并稳定达标。
二是营造氛围积极宣传,活动知名度高。我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报等媒体,加大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我局宣教国合处在第一时间对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视频会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报道,联系市内各大新闻媒体对周生贤、张力军副来渝视察《重庆市环境风险源管理系统》进行了专题报道,区县环保部门也认真做好信息调度分析和成果总结。截止目前,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已累计编制各类工作方案及通知46个(其中市环保局5个),发放培训教材100份,宣传资料900册,制作各类展板30余块,各类标语1000余条,上报工作简报177期(其中上报环保部7期),分析报告37份,整理隐患排查台账37套(200个一般环境安全隐患)。
三是数据入库动态更新,形成长效机制。我市还积极建立环境风险隐患隐患整治电子台帐,并将跟踪治理情况及时录入《重庆市重点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并将此次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相关数据纳入动态管理,及时在网上跟踪企业对隐患整治情况,督促区县环保部门对整治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同时,还将检查数据与《重庆市环境风险源管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为环境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8月下旬,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在现场检查重庆市开展百日大检查活动后,对重庆在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
四是技术分析摸清家底,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我局对此次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成果积极进行技术分析,摸清我市重点风险单位的家底。一方面现场核实了环保部下达重庆市检查的274家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现状和变化情况。经查,我市这次重点检查的274家较大以上环境风险单位实为272家(其中江北区1家企业在名单重复出现2次,有2家合并成为1家企业),这些企业分布在重庆市34个区县,其中180家生产经营正常,3家已转产, 家已停产,25家已关闭。通过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督促,正常生产经营及转产企业(简称在产企业)除渝北磷肥厂外均在环保部门进行了预案备案,我市在产企业预案编制备案率为由2010年的62.2%提高到现在的编制备案99.4%。另一方面现场核实了我市4座矿山尾矿处置设施、35家工业渣场现状。从尾矿成分来分,我市尾矿库涉及第一类重金属的2座,占5%,均为涉汞;涉及第二类重金属的20座,占51%,主要涉锰;非重金属的17座,占44%。由于我市近几年大力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以及尾矿库污染整治,这些尾矿库中17座已闭库、7座停用、仅14座正常生产,我市尾矿库环境风险降低。从规模上讲,我市尾矿库普遍较小,其中%为五等库,25%为四等库,三等库仅占10%。我市90%的尾矿库建设时间在2001年以后,安全等别较高,正常库占85%。
三、存在问题
(一)企业责任主体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百日检查中我们发现部分风险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编制的预案针对性、操作性较差,没有将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详细措施纳入应急预案管理。同时,部分企业的环境应急设施存在老化失修的现象,如危化品围堰破损、应急池渗漏;应急设施的日常管理不规范,如围堰排口处于常开状态,应急设施及应急池内存积大量雨水未及时处理等。
(二)部分企业自身环境风险防范水平较低。部分企业对环境风险不能进行有效识别,三级防范体系不完整,修建的危化品应急围堰和事故应急池不符合规范,未建立清净下水排放切换阀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内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巡检工作不扎实,特别是企业停产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停顿,增加了环境安全风险。
(三)风险防范全过程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环保部门应急管理常态与非常态概念不清,导致环境应急管理与环境日常监察责任任务不明确,监察队伍对风险防范设施设备日常监管力度须进一步强化。同时,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滞后,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薄弱。我市少数区县还存在应急专业人才、应急专项资金、应急专项技能,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不足等现象。
(四)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须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处于末端管理区域,与前段正向审批等部门缺乏沟通,缺乏信息共享。
四、下步打算
(一)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我局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全市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的要求,持续督促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全面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落实法律、法规和对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履行环境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并负责本单位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和善后恢复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污染事故应急、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机制,依法推进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加大环境风险投入和教育培训。通过对企业法人的宣传培训,确保企业牢固树立环境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责任,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环境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引导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自觉性。
(二)提前介入源头防控。环境风险评价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作为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的关键环节,我市将按环保部的规定要求督促新、扩、改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题章节,对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控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对环境风险评价中涉及的防范设施及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对长期以试生产名义不进行验收、不建设“三同时”设施或未建成即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同时,我市将依托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和《重庆市重点环境风险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系统》对现有的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定期加强对重点风险源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企业厂区内的围堰、事故池、连通管道、应急预案等重点督办,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录入系统,确保底数明晰、隐患清楚,专人负责。
(三)建立完善法规。研究《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办法》等文件,规范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认定标准,出台分行业的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细则,便于统一定级、分级管理。同时,根据环境风险企业变化情况,定期组织对重点风险源企业名单进行认定或更新。
(四)建立实现长效机制。我市将依托党政一把手考核机制,对全市环境安全进行考核,环保部门将加大与安监、消防、交通等部门的联动检查,实现信息共享,对企业的隐患实行登记销号管理,对百日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疏理,举一反三,逐一梳理我市重点风险源企业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把督促企业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作为长效机制抓紧抓好,不断增强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建章立制,不断提升全市各行业的风险防范整体水平。
附件:1.重庆市201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汇总表
2.重庆市2009年以来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3.重庆市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
初步确定的较大以上环境风险单位检查汇总表
4.重庆市尾矿库环境风险检查汇总表
5.重庆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分析报告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9月7日
附件1
重庆市201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汇总表
出动
人员情况
(人次) | 检查企业数量(个) | 可能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企业数量(个) | 发现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数量(个) | 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个) | 督办情况 |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限期整改 (个) | 挂牌督办(个) | 区域限批(个) | 追究责任(人) | ||||
31 | 858 | 0 | 0 | - | - | - | 0 | 0 | 0 | 0 |
重庆市2009年以来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2009年以来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起) | 已查明事件 原因(起) | 责任追究 | 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 环境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情况 | |||||
已完成追责(起) | 追究责任人 (人) | 已整改 | 正在 整改 | 未整改 | 编制预案 并备案 | 编制预案 未备案 | 未编制预案 | ||
1 | 1 | 1 | 3 | 关闭 企业 | - | - | - | - | - |
重庆市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确定的较大以上
环境风险单元检查汇总表
风险类型 | 检查企业数量(个) | 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个) | 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情况(个) | 储备环境应急物资的企业数量(个) |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编制预案 并备案 | 编制预案 未备案 | 未编制预案 | |||
较大环境风险单位 | 133 | - | - | - | 106 | 3 | 24 | 119 |
重大环境风险单位 | 139 | - | - | - | 118 | 10 | 11 | 119 |
2.较大环境风险单位中有24家“未编制预案”的原因是企业全部停产。
3.重大环境风险单位中有10家“有预案未备案”的原因是停产。
4.重大环境风险单位11家中有10家“未编制预案”的原因是关闭,渝北磷肥厂无预案在生产,我局已给渝北区去函,正在整改。
附件4
重庆市尾矿库环境风险检查汇总表
尾矿库(个) | 无主库(个) | 危、险、病库(个) | 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个) | 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个) | 储备应急物资尾矿库(个) | 环境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情况 |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编制预案 并备案 | 编制预案 未备案 | 未编制预案 | |||||
39 | 0 | 0 | - | - | - | 0 | 39 | 21 | - | 18 |
重庆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分析报告
一、2009年以来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整改情况
2009年1月-2012年5月,我市共发生了突发环境事件79起,其中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78起。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29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23起,因自然因素及其它原因引发的20起,因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的7起,突发环境事件年度分布及诱因统计详见表1。
表1 2009年1月-2012年5月突发环境事件统计表
年份 | 安全生产 | 交通事故 | 自然因素及其它 | 违法排污 | 总数及等级 |
2009年 | 13 | 9 | 8 | 2 | 较大1起 一般31起 |
2010年 | 5 | 11 | 6 | 1 | 一般23起 |
2011年 | 7 | 0 | 4 | 2 | 一般13起 |
2012年1-5月 | 4 | 3 | 2 | 2 | 一般11起 |
针对我市唯一的1次较大突发环境事件——“5.9”重庆铜梁县久远河煤焦油泄漏事件,我市已于2009年依法对事故单位铜梁县久远防水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进行注销,拆除该公司所有储存煤焦油的罐体、生产设备,厂区已无任何环境风险单元及化学物质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已彻底消除,经2010-2012年环境监测表明受污染河段水质已经完成恢复正常并稳定达标。其余78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凡属企业引发的,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均督促企业自查,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迅速进行整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截止目前所有隐患均整改到位,未重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较大以上环境风险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经查,环保部下达我市这次重点检查的274家较大以上环境风险单位实为272家(其中江北区1家企业在名单重复出现2次,有2家合并成为1家企业),这些企业分布在重庆市34个区县,其中180家生产经营正常,3家已转产, 家已停产,25家已关闭。183家在产企业中属危化品生产企业的有110家,占60.1%;2010年以前建设的企业共计178家,占97.27%,2011年新建了3家,2012年新建了2家;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有61家,占33.33%(其中进入国家级园区22家,省市级24家,区县级15家),统计和检查表明:我市较大以上环境风险单位呈分散布局,入园率较低,其中化工企业所占比例较高且建成时间较长,大多是老旧企业,生产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出现不同程度的老化,客观上处于高风险企业,环境风险防范难度较大。
通过此次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我市共计有746家企业在环保部门进行了备案(其中环保部下达我市这次重点检查的272家中有168家编制了综合预案,71家编制了专项预案,54家编制了现场预案)。同时,环保部下达我市这次重点检查的183家在产企业除渝北磷肥厂外均在环保部门进行了预案备案。我市在产企业预案编制率由2010年的62.2%提高到99.4%。表明我市通过百日大检查,增强了环境风险企业预案编制备案意识。同时,我们还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之机,大力推行企业针对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的考核工作,近年来较在以上环境风险单位每年的演练率达100%,有18家每年举行5次以上环境应急演练,环境应急培训率达85.8%,极大锻炼了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同时,除1家企业外其余182家企业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均基本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占99.45%;176家在产企业成立了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占96.17%。表明经过环境主体责任宣传教育,企业主动储备应急物资、组建应急救援、进行环境风险防范的意识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此次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中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环境监察、应急管理、固废管理等执法人员3307人次,通过督促858家企业(其中包括环保部下达检查的274家较大和重大风险源企业、584家重庆市一般风险源企业)、39个尾矿库、7家沿江沿河油库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评估,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台帐,并将跟踪治理情况及时录入《重庆市重点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和环保部《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在线填报系统》,共计发现约200余个一般环境安全隐患(其中企业自查发现82起,环保部门检查118起),各区县环保局对企业自查和检查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均已下达限期督促企业整改。截止8月31日,除长寿渝港化肥有限公司、重庆渝北磷肥厂、丰都重庆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公司、彭水重庆市双庆硫酸钡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环境安全隐患因限期未到正在整改中,其余企业已在限期内完成整改,隐患整改完成率为98%。
三、沿江沿河陆源溢油污染风险防控情况
重庆市结合百日安全行动督促各区县环保局结合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特点,以抓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为重点,加大对三峡库区长江、嘉陵江和乌江“三江”干、支流和跨省、跨区县界沿江沿河的工业企业监管,将沿江沿河地区陆源溢油污染风险较大的企业、纳入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纳入《重庆市重点环境风险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系统》管理。
此次纳入百日行动大检查共有20家沿江陆源溢油企业,其中7家油库分布在大渡口、江北、渝北,13家陆源溢油企业中涪陵7家,云阳3家,南川2家,黔江1家。涪陵区6家企业和黔江1家企业均列入环保部下发的较大环境风险单位名单中,且分布在龙桥园区、白涛园区和正阳工业园区。经查,这些企业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建了事故应急池,有相应的应急处置设施设备,尤其是7家油库还进行了环境风险评价。通过大检查,沿江沿河陆源溢油企业对存在问题均及时整改,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成渝输油分公司重庆输油站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做得较好,一是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事故处置的细化,规范了环境风险源标识标牌,并进行了雨污管网的标识和定位;二是建立了完备的三级风险防范体系,即储油罐区有围堰、油站区有事故应急池、伏牛溪流域有闸门,三级风险防范设施防控能力较强。
四、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情况
环保部要求重点对涉及重金属、存在环境隐患的工业固体废物渣场等进行全面排查,此次纳入填报可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尾矿库39座,其中4座矿山尾矿处置设施、35家工业渣场,未发现无主尾矿库。从尾矿成分来分,我市填报的尾矿库涉及第一类重金属的2座,占5%,均为涉汞;涉及第二类重金属的20座,占51%,主要涉锰;非重金属的17座,占44%。由于我市近几年大力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以及尾矿库污染整治,这些尾矿库中17座已闭库、7座停用、仅14座正常生产,降低我市尾矿库环境风险。从尾矿库规模方面,我市尾矿库普遍较小,其中%为五等库、25%为四等库、三等库仅占10%。我市90%的尾矿库建设时间在2001年以后,安全等别较高,正常库占85%,其余均属尚未核定。
在环保制度执行方面,我市尾矿库执行情况较好,36座执行了环评制度占92%,36座尾矿库环评进行了风险评估占87%,环保三同时验收33座占85%,污染排污申报32座占82%。而且我市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落实,防流失和防洪措施落实率达100%,分别有92.3%和82%的尾矿库建成了防扬散及渗滤液处理设施,渗滤液排放达标率达97%。统计数据表明我市尾矿库整体情况良好,执行了环保基本制度,污防措施落实,未发现重大环境隐患,环境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在风险防范方面,我市尾矿库整体情况良好,本次排查未发现重大环境隐患,近两年我市尾矿库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我市尾矿库均不在饮用水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功能保护区内,未发现影响公路、铁路、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情况,只有2座库周边有环境敏感点,只有3座库下游有少量居民。但由于我市尾矿库大部分处于闭库、停用状态,相关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有所松懈,导致尾矿库应急预案备案、应急人员配置、应急物资准备等情况不如人意,落实率在50%左右。
抄送:环保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西南环保督查中心。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