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件名称:兽药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 编号: 2010-19 | |
| 起草人: | 起草日期:2010年12月1日 | |
| 批准人: | 批准日期:2010年12月4日 | 执行日期:2010年12月4日 |
一、质量信息是指对企业内外质量管理体系产生影响,并作用于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的所有相关因素。
二、质量管理员负责本企业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汇总及处理。
三、质量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法令、法规等;
(二)供货单位的人员、设备、工艺制度等生产能力保证情况;
(三)同行业竞争对手的质量措施、质量水平、质量效益等;
(四)企业经营环节中与质量有关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等,包括兽药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等各个方面;
(五)上级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的与本企业相关的质量信息;
(六)消费者的质量查询、质量反映与质量投诉等。
四、质量信息的收集必须准确、及时、实用,各岗位人员应将收集的质量信息报质量管理员。
五、质量管理员将质量信息及时传递至相关人员,充分发挥信息作用。
六、质量管理员负责建立兽药质量信息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