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识
| 信息 | 分子式 | C6H10O | 分子量 | 98.14 | 危险性类别 | 第3.3类 高闪点易燃液体 |
| CAS号 | 108-94-1 | UN编号 | 1915 | 危险货物编号 | 33590 | |
| 理化 性质 | 外观性状 | 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有强烈的刺激性臭味。 | ||||
| 沸 点℃ | 115.6 | 熔 点℃ | -45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苯、丙酮等多数有机溶剂。 | |
| 相对密度(水=1) | 0.95 | 蒸气相对密度(空气=1) | 3.38 | pH值: | 无意义 | |
| 临界温度℃ | 385.9 | 临界压力(MPa) | 4.06 | 燃烧热kJ/mol | 无资料 | |
| 燃烧 爆炸 危险 特性 | 燃烧性 |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 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 引燃温度℃ | 420 | 闪 点℃ | 43 | 爆炸上、下限% | 1.1~9.4 | |
| 危险特性:易燃,遇高热、明火有引起燃烧的危险。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 | ||||||
| 聚合危害 | 不聚合 | 稳定性 | 稳定 | 禁忌物 | 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塑料。 | |
| 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
| 毒性 与 健康 危害 | 毒理资料:LD50:1535 mg/kg(大鼠经口);948 mg/kg(兔经皮) LC50:3208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 |||||
| 侵入途经: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
| 健康危害:本品具有麻醉和刺激作用。 急性中毒:主要表现有眼、鼻、喉粘膜刺激症状和头晕、胸闷、全身无力等症状。重者可出现休克、昏迷、四肢抽搐、肺水肿,最后因呼吸衰竭而死亡。脱离接触后能较快恢复正常。液体对皮肤有刺激性;眼接触有可能造成角膜损害。 慢性影响:长期反复接触可致皮炎。 | ||||||
| 职业接触限值:MAC(mg/m3):-- TWA(mg/m3):50 STEL(mg/m3): | ||||||
| 包装 与 储运 |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Ⅲ 储运条件: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还原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
| 急救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
| 防护 措施 |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 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 |||||
| 泄漏 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