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AQ-C11-1 | 编号 | №( ) | |||||||||||||
| 工程名称 | 河南省总工会高层住宅楼工程 | ||||||||||||||
| 施工单位 | 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交底部位 | 地下室防水工程 | 工种 名称 | 防水工 | ||||||||||
| 易发生的职业危害及存在的主要危险 | 火灾、中毒、窒息、高处坠落 | 应配备的个人 劳动防护用品 | 安全帽、工作服、防腐手套、安全带、防毒面具或口罩 | ||||||||||||
| 交底内容 | |||||||||||||||
| 1、作业前对地下室设备、管道、池壁等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或酸类等危险物品时,方可进行作业。 2、作业部位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3、使用安全可靠操作架,必要时挂好安全带。 4、基底作业时,应检查边坡稳定情况,控制边坡边堆放材料的距离。 5、高处作业或屋面作业时,下方设置警戒区域,并设专人负责看管。 6、检查使用工具或设备,确保完好。 7、配置底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 8、配制、涂刷底油的地点严禁烟火,并不得在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在作业区边缘放置《禁止烟火》标志牌。 9、防水卷材、辅助材料及燃料,应按规定分别存放并保持安全距离,设专人管理。 10、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不得有易燃物。 11、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防护栏杆,靠近屋面四周沿应侧身操作。屋面上的孔洞加盖严密或者在孔洞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并加设水平安全网。 12、操作架上面严禁堆放材料,零散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 13、施工人员在基坑中休息时需远离防水保护墙,不得在防护墙上行走。 14、使用液化气喷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15、设置专人给喷灯加油,喷灯不准带火放置,随用随点燃,禁止在防水层上操作,喷头点火时远离油桶、气瓶、防水材料及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16、使用喷灯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喷灯内油面不得高于容器高度的3/4,加油孔的螺栓应拧紧.喷灯不得有漏油现象。 (2) 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使用喷灯。 (3) 喷灯加油、放油及拆卸喷嘴和其他零件作业,必须熄灭火焰并待冷却后进行。喷灯用完后应卸压。 (4) 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严禁加入汽油。 17、屋面坡度大于25°时,必须使用活动板梯,板梯应设有牢固的挂钩,必要时须挂好安全带。 18、严禁使用220V电压照明和敞开式灯具。 19、火焰加热器必须专人操作,严禁使用碘钨灯。 20、在构筑物内部作业时应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21、操作时注意风向,防止下风方向作业人员中毒或烫伤。 22、作业完成后,应将现场易燃材料清理干净,临时堆放处要指派专人看守,防止无人看守易燃物品引起火灾。 23、下班前,清扫工作场地,存好工具,材料存放到指定地点。 24、六级以上大风和出现随季节变化的天气应停止作业。 | |||||||||||||||
| 针对性安全交底: | |||||||||||||||
| 交底人签名 | 职务 | 交底时间 | 年 月 日 | ||||||||||||
| 劳务安全员签名 | 班组长签名 | 确认时间 | 年 月 日 | ||||||||||||
|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 |||||||||||||||
2.作业人员必须在接受交底后自行签字,严禁代签和出现蓝色笔迹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