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alysis on the reason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financing difficulty of small and medium sized enterprises
复旦大学 东方晴天
摘 要
摘 要: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的重要构成要素,在激发市场竞争活力、促进就业、推动产业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多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融资,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仍然任重而道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迫在眉睫。
本文在全面分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基础上,运用融资的相关理论,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进行全面研讨,并通过借鉴国外的经验做法,区分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对原因的主次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由于中小企业本身先天弱质性特征,导致借贷双方出现信息不对称性,致使中小企业融资难,出现市场失灵,解决这一问提依靠中小企业和市场自身难以奏效,首要充分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改进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环境。基于以上研究,笔者认为应首先改善中小企业外部环境,并提出了具体措施,希望对于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起到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非正规金融;
ABSTRACT
Abstract: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SMEs)are an important constituent elements of our country's economic society. They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stimulating market competition, promoting employment and promoting industrial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However, due to various reasons, SMEs have different degrees of financing difficulties, financing expensive difficulties. In order to solve this problem, our country has promulgated a series of laws,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to support the development of SMEs. It is a large extent to improve the financing environment for SMEs, but fundamentally to solve this problem is still has a long way to go, and to solve this problem is imminent.
This paper has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financing situation of SMEs in China, using the related theory of financing, the reasons for the financing of SMEs to conduct a comprehensive study, and by drawing on foreign experience and practice, to distinguish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market in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the main reasons of time are analyzed. The author believes that due to the SMEs itself inherent inferiority characteristics, lead to both lenders and borrowers information asymmetry, resulting in SME financing, market failure, resolve the question on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nd the market itself is not successful, the first full play the role of government in resource allocation, and improve the financing environment for SME development. Based on the above research, the author believes that we should first improve the external environment of SMEs, and put forward specific measures, hoping to solve the financing difficulties of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in our country to play a certain theoretical guiding role.
Key words: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financing; credit guarantee; informal finance;
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在我国,中小企业在推动我国经济增长、推动科技创新、增加税收收入、吸纳群众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据权威数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共计约4200余万户,在全国企业总数量占比超过99%,其中的480万户中小企业已经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除此以外,还有3800万户个体、私营企业。中小企业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接近国内生产总值的3/5,制造的商品总产值约占社会商品销售总额的3/5,其缴纳的税收占全国税收总额的一半以上,为社会城镇提供了近4/5左右的工作岗位[1]。最近,党、专门就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意见,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在缓解就业压力,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等各个方面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不仅仅在我国,就是在发达国家,中小企业对促进经济发展,改进民生方面的作用也十分明显。美国、日本、欧盟等西方经济强国和发达经济体都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将其看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美国形象的用“美国经济的脊梁”来形容中小企业的作用,日本高度评价中小企业的作用,表示日本经济取得的成绩与中小企业息息相关。欧盟也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于20世纪初期,就开始研究如何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并探索如何运用财政预算资金帮助中小企业融资,为其发展提供有利的及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德国同样重视中小企业,更认之为一国的经济脊梁。我国的省同样把中小企业看作是地区经济的命脉。然而,从国际经济发展大局来看,不管是发达经济体还是欠发达经济体,无论是发达国家又或是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都将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但说到核心问题,各国都会不约而同指向融资难问题,并把它提升到战略高度进行研究解决。
我国情况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着很强的特殊性,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我国更为严重。这是由于,目前我国现行的经济、社会制度仍有很大欠缺,不同程度存在经济所有制歧视、诚实信用体系缺失、法律尚不健全及公司治理结构极不完善等特色问题,而且我国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个方面存在普遍缺陷。在直接融资方面,我国的资本市场并不完善,虽然目前主板市场、创业板和债券市场等已启动,但对上市融资企业都有着严格的监管体系,除少数高成长、高科技的中小企业外,其他很一大部分的中小企业无法从股票、债券市场上获得直接的资金支持。由此看来,我国的中小企业直接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的概率较小。在间接融资渠道方面,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绝大多数依靠银行进行融资,没有其他的间接融资方式,但是,在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由于银行的成熟的商业化和市场化要求,银行在审批发放贷款时,往往对贷款安全性有着很高的要求,在实际交易时,往往会采取附加一些非利率的贷款条件,变相拒绝部分资金需求者的贷款要求。在市场经济相对成熟的发达国家,在采用多层次的经济时,往往配套地建立起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然而,在我国确没有相应的建立起这种配套或者对应,金融机构体系出现断层。在金融体系方面,我国的金融体系还尚不成熟,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距,诸如担保机构、贷款担保基金、中小企业同业协会、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专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等中小金融机构仍是金融体系空白,也是导致中小企业难以得到资金支持的重要原因。
1.1.2 研究意义
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任务繁重,需要系统研究解决。这不是单独哪一个部门,哪一个方面的问题,而是需要、银行、中小企业三方的通力合作,共同行动才能得到解决,因为只有才能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在牵头下才能建立较为科学、完善、多层次的金融体系,财政和税收方面的优惠也需要牵头研究提供;银行方面则应该继续深化机制改革,努力构建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创新并建立多元化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不断完善和改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中小企业必须要不断改进自身存在的问题,完善自己,改进和完善资本结构,不断增强内在融资能力,结合自身实际,拓展融资渠道。综上所述,当前,由于我国正处于深化机制改革和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由于广大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起到的重要作业,全面了解和掌握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情况,准确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具有针对性的结合当前情况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有助于有效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推进我国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创新发展,深化供给侧改革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迫切的现实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McKinnon(1973)首先提出了“金融抑制”论的观点,通过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系以及融资现状进行深入研究,他提出,由于“金融深化”程度不高,导致金融制度一定程度上会没有起到效果,最终出现与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相比,发展中国家的民营中小企业较难获得金融机构融资贷款的困境。
Stieglitz和Weiss(1981)认为,出现银行惜贷行为和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情况是由于“逆向选择”、“信息不对称”及“道德风险”情况的存在,金融机构中普遍存在信贷配给不均衡的现象。他们通过对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得出“信贷配给理论”。信贷市场上之所以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情况,由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企业生产经营了解较少,使得商业银行只能采取信贷配给制度来给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增加了中小企业从银行融资的难度。
Myers和Marla等(1984)提出的融资顺序偏好理论是适合分析中小企业融资的最早理论。该理论提出,中小企业出于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的担忧,在融资方式方面,往往会选择那些对企业干预度低的方式,而非以最优资本结构作为目标的融资方式。所以,中小企业往往在融资的时候,往往会先采取内部集资,其次才是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也往往多采取债券融资为主,股权融资为辅助的方式。
Bannered(1994)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如果想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采取长期合作的方式,避免出现融资风险。大力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可以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因为,通常来讲由于地域原因,中小企业更倾向于同当地中小金融机构进行长期合作,中小企业出于保证长期利益的角度考虑,往往也会选择提高自身诚信。
Petersen and Rajang(1994)和青木昌彦(2001)指出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通过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银行可以全面、深入的了解中小企业情况,就能发现出一些信用较好的企业,长期合作,实现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互利共赢。此项举措在西方国家中解决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中得到广泛运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Berger和Uren(1995)对关系融资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认为长期的合作方式,有助于金融机构全面了解和掌握贷款企业的企业资本结构、财务状况等信息,并帮助其决定是否为其发放贷款及贷款额度,事实证明,银行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便利程度,与两者的合作时间呈正相关,时间越长,其二次申请贷款时,既可以用较少的抵押品,申请到更低的贷款利率,同时又可以获取的越来越大的信用额度。
Stallman和Weston(1998)发现“规模歧视”现象在金融机构当中普遍存在,在金融机构中,企业融资的难易程度与企业的规模呈明显的正相关性,也就是说,企业越大、实力越强,就越容易在银行融到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与之相反的是,企业实力越弱,越是难获得其发展所必需的资金。
Berger and Udall (1998 )认为,企业信用信息不对称情况,与企业的发展所处的阶段是息息相关的,企业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会采取不同的资金来源渠道和资金使用安排。资金难问题是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经的阶段,随企业规模变大、融资经验增长和信息情况的逐渐公开透明,其融资需求会相对降低,融资渠道也会相应拓宽。
Berger ( 2001)认为,中小企业无法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直接原因就是信息不对称,更深层次原因是融资活动在市场失灵,而关系型贷款有助于增加金融机构企之间的信息透明度,很好的避免金融市场的失灵。同时他也进一步的指出,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较,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和贷款支持的时候,在相应服务信息和减少成本方面有更大的优势。
Berger和Uren(2002)提出了“关系型融资假说”,认为企业通过长期与固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通过长期业务往来,能有助于银行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资金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增加信任的程度,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解决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信息相互不对称的问题,同时更加有利的协助中小企业摆脱融资难的困境。这种固定关系方式对于那些信息公开程度较低的中小企业更加便利及有效,地方性、专业性的中小金融机构在进行关系融资时,在贷款的审批、发放方面都具有更低的成本。
Berger和Udall(2002)认为,市场交易型借贷主要取决于借款人公开的财务状况、抵押品状况、资产情况和过往信用等信息,而关系型贷款主要依赖于多年来的合作积累的借款人的信用、资产和其他相关信息。他们认为中小企业更加倾向于采取关系型贷款,因为采取关系型贷款可以提高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信息的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可以促进银行更好的发放贷款,中小企业在获取贷款的时候,尽可能少的抵押抵押资产,从而极大的提高中小企业成功获得融资贷款的概率。
Angelina and Ferry (2002)认为企业在贷款时,属于弱势群体,很难获得与其风险等级相符的利率水平的贷款。企业在这个时期主要进行内部融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亲属、上下游厂商、以及那些与借款企业存在长期合作关系的厂商,甚至还有企业职工。与价格相比,信贷的供应更为重要。
Wilily和Bradford(2003)认为在帮助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困局的时候,应该更加侧重于采取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方式进行。他们通过分析融资项目在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方面取得的成效,发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比直接把资金发放给中小企业,更能有效的缓解中小企业在融资难等方面的困境,出面为中小企业做信用担保,有了可靠担保,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更乐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和贷款支持。
1.2.2 国内研究现状
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便开始了对企业融资方面问题的研究,那个时候的研究主要是针对资金的管理、调配和审批支付等方面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党改革开放国策的确立,逐步建立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放开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的各个,社会融资主要以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形式为主,对企业融资方面的研究重心也相应地转向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也逐步被我国部门学者纳入研究范围。然而,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与别的国家不相同,且我国资本体系尚未完善,资本市场发展较为落后,国外的研究成果对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并不完全适用,因此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很多经济学家和研究人员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与研究。
1、中小企业融资原因研究。
国内学者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进行了大量的理论探索和实例研究,主要原因存在信息不对称、资本市场不成熟和中小企业先天弱质性等三个方面。
张维迎(1997)在对资本市场上企业的融资行为进行研究时,将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投资方对投资的项目的信息了解不完全,二是投资方对企业家经营能力信息不完全了解,三是对做出选择的信息不完全了解。由于对投资项目的信息双方掌握不一致和对企业家经营能力了解不全面致使供求双方在融资行为上出现“逆向选择”, 其选择行为的不对称会导致“道德风险”。林毅夫、李勇军(2001)指出,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中小企业会充分利用金融机构在信息获得方面的劣势,在事前借款申请、事中贷款协商和后续贷款使用时损害金融机构的权益,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戴园晨(1999)、张杰(1999)、李茂生、苑德军(2000), Gregory, Tenet(2001)等多人先后均提出了“企业所有制歧视”理论,由于现今中国,我国国有银行在现行的银行体系中占有绝对的主导权,中小企业在融资行为中处于弱势地位,获得的融资与其经济地位严重不符。
李志赞(2002)表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症结在于国有银行在银行体系的垄断地位,由于我国国有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垄断地位会直接影响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导致我国中小型金融机构数量相对较少,再加上银行和中小企业本身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加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曹成喜(2004)则认为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根源在于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从而使得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变得更加狭窄。张捷、梁笛(2004)则从银行、企业、等三个不同的角度出发探究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原因。
耿宏玉(2009)在探究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原因时提出,由于中小企业存在规模较小、信誉偏低等问题,通过贷款的方式从银行获得资金比较困难,其次,中小企业经营失败的概率较大,按时还清贷款的能力较差,担保抵押品相对较少,为了确保银行能够安全的收回贷款,银行往往不愿意将资金放给债务偿还能力较差的中小企业。
王 满(2016)认为,随着我国步入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总量不断增加,融资结构服务体系呈现多层次的状态,贷款利率普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银行普遍惜贷,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
2、中小企业融资研究
根据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原因的研究成果,国内学者在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方面也做了了大量理论研究和实例论证,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大量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希望能从理论的角度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提供支持。
有的学者建议通过增加信贷额度来满足日益增长的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建议进一步完善银行体系,积极建设中小信贷机构、中小银行及民间金融机构。林毅夫和李永军(2001)指出可以通过建设中小金融机构来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巴曙松(2003)认为过度依赖内源融资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如果希望缓解融资难问题,就要切实增强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的能力,提出要通过不断发展中小银行、中小信贷及培育民间金融机构,完善我国金融体系,创造更加宽松的和良好的金融环境,更加方便中小企业进行外源性融资。黎刚华(2006)则认为与大型的商业银行相比较,中小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贷款时,具有融资成本低、融资渠道广等先天优势,因此应该着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此外他还创造性的提出了金融租赁、票据融资和结构性贸易融资三种新的融资模式,以方便中小企业融资。
林毅夫、李永军(2003)认真分析了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情况,认为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经营的信息公开程度低,导致各个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高度的不对称,因此,我们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国家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还是要鼓励完善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讲到底,大型金融机构先天就不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就很难避免了。
有的学者认为应当从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入手,从而解决中小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减轻因“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孙永波(2005)、杨中和(2008)等认为应该对现有的融资担保体系进行完善和改进,注重以性担保为主,运用资金支持符合国家产业规划的中小企业。曹凤岐(2001)认为国家应该建立、并逐步完善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及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钱海章(1999)则从企业生命周期的角度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进行了分析,尤其是深入研究了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的资产情况和融资需要,提出,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情况,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通过不同的融资渠道,采取相应的融资方式获取其发展所必需的资金。
朱冰心(2007)等还对产业集群进行了分析,认为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要注重开展担保型贷款、关系型贷款业务,进行长期的合作,消除信息不对称。王倩、徐彬(2008)依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区别中小企业在初创时期、发展期、壮大期、衰败期等不同生命周期的融资要求,提供了相应的融资方案。
1.2.3小结
通过总结回顾国内外专家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研究结论,大致可以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结论:
1、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全球经济领域的一个难题,各国都不同程度存在,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比如从资本市场直接获取资金,通过外获取资金等多种方式,但在这些融资方式当中,内源融资和从商业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取得资金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2、国内外专家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原因的研究结果较为一致,主要是:信息不对称、企业规模歧视、担保缺失等等,不仅如此,这些也是商业银行不愿意将足够的资金发放给给中小企业的原因所在。
3、研究大多通过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定性和定量分析,针对问题和原因逐一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没有区分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也没有借鉴国外发达国家解决问题的经验,从行性的角度分析解决问题。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1.3.1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框架
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为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提供了足够的理论支撑,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成因复杂,多种多样,关键问题是什么?究竟如何着手才能真正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对于以上这两个问题,很多学者都就这方面的工作进行过相应的研究分析,但都没有就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和原因主次进行分析。
本文在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的前提下,灵活应用融资的相关理论知识,对从中小企业内部发展和外部和融资环境两个方面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全方位的分析研讨,并对哪个是关键原因和解决的可行性做了进一步分析,并通过借鉴国外的经验做法对观点进行了佐证,区分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分清了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及对策。笔者认为,中小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是导致融资难问题的重要原因,同时外部机制问题也是重要原因,深入融资理论的相关说明,我们发现,由于中小企业本身先天弱质性特征,导致出现资本市场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由此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逆向的选择,致使市场发生失灵,出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市场是自发的,因此要向解决融资难问题,仅依靠市场无法完成,关键需要发挥资源配置方面的,对中小企业顶层设计、支持和监管方面制定规则。为了更好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笔者又选取了部分典型性国家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方面的经验做法。综合分析上述典型国家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中,在解决市场失灵的缺陷问题上,都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主导作用,从而佐证了以上分析。基于以上研究,笔者重点将解决问题的重点集中于对中小企业外部环境的改善上来,并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解决途径,希望对于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
1.3.2本文的主要观点
1、就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来看,深入融资理论的相关说明,我们发现,由于中小企业本身先天弱质性特征,导致出现资本市场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由此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逆向的选择,导致市场失灵,出现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2、根据资源配置理论,在市场出现失灵的时候,应应当通过加强和改进公共服务,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加强对金融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保障市场在良好的秩序下运行,避免市场失灵带来更坏的影响。
3、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想得到根本上的彻底解决,还是离不开市场力量的主导,但在和市场同时失灵时,首先要依靠自身的命令、计划、权威或暴力,采取行政手段引导资金更多更快地向中小企业转移,从而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维护我国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1.3.3本文的创新点
本文创新点在于:
1、全面分析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现状和原因,从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出发,找出关键原因,力求更好的解决问题。
2、借鉴国外典型国家的做法,为自己的观点提供佐证,同时力求找到更妥善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确保解决方案可信度更高,可行性更强。
本文的不足:
1、对问题分析多进行定性评价,在定量分析、事例论证方面做得不够。
2、受数据来源渠道,部分数据难以标明出处,部分数据略显陈旧,数据支撑不足。
第二章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
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在各个国家都普遍存在。在我国特有的经济制度和法律环境下,中小企业面临着一系列的融资问题。
2.1融资结构不合理,融资渠道有限
中小企业主要有两条融资渠道,一是内源性融资,即依靠企业自身长期积攒下来的利润;二是外源性融资,外源性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依据优序融资理论,企业在选择融资渠道时的顺序一般是首选内源性融资,其次债务融资,然后才是股权融资。这里的债务融资包括两部分,一是从债券市场上获得的直接融资,二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间接融资。
而在我国,中小企业获取资金过分依靠间接融资方式,即向商业银行申请资金。由于缺少足够的自有资金,内源性融资金额在中小企业总融资额中所占比重较小,仅仅为16.8%,与发达国家50%的比例相比,差距相对较大。从直接融资的角度来看,由于股权融资条件相对苛刻,中小企业难以从股票市场获得资金支持。2004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成立了中小企业板,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活动开辟了专门的股权融资市场,但中小企业板主要是为高成长型企业提供服务,并有着严格的公司监管制度,因此,中小板也难以成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主要方式,很难为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足够的发展资金。为更好的缓解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的困境,我国于五年以后,挂牌上市了创业板,但是由于对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要求十分严格,主要是为那些创业型、高科技产业型等少数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途径,无法解决整个中小企业群体的融资问题。此外,对债券市场上的企业债券会进行严格的管理监督,企业债券的发行方主要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中小型民营企业基本被排除在外。这些都使得中小企业很难通过资本市场获得发展建设需要的资金。
2.2中小企业融资供给失衡
我国长期存在不均衡的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导致市场经济体系和金融体系也有明显的二元特征。经济体系中分化出了以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为代表的国有经济体系和以中小企业为代表的私人经济体系,金融体系中产生了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二元市场,这种“双重”的二元结构直接造成了金融资源分配机会和占用成本的严重失衡与不公,使得金融市场直接将中小企业等弱势群体排斥出了市场以外。目前,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仍以自有投入为主,直接融资渠道不畅通,融资比例低、核准周期长。从2014年上半年上市的中小板创业板45家企业的部分统计数据上看,从IPO申请受理到企业上市平均期限达2.7年,超过90%的企业难以通过IPO的方式获取资金。国家统计局就此进行过专门的抽样调查,共对3.8万家小型微型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小型微型企业从银行中获得贷款支持的比例为15.5%。从融资成本上看:2014年,我们调查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情况发现,普遍存在上浮利率或要求担保公司担保的情况,有的还通过搭售咨询服务等中间业务额外收费。抽查415户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发现利率上浮幅度平均为21.6%、最高75%;抽查909户从转贷机构(转贷机构统一从银行获得贷款然后再贷款给中小企业)获得的转贷款,发现有196户(占21%)企业的货款利率超过20%(同期基准利率6.15%),有142户(占15%)企业还支付了转贷手续费、平台服务费等共计5547万元,平均费率2.6%、最高5.5%。
无法获得足额正规金融市场融资的中小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金融融资。林毅夫和孙希芳(2005)的研究发现,非正规金融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广泛存在,这是因为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导致正规金融机构不能有效地获取信息,而且由于中小企业本身规模,提供的担保或抵押品往往难以符合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要求。与此相对应,由于地域、亲缘等关系,民间融资机构更容易获取中小企业的资本、信誉、财务状况等方面信息。但是一方面,民间融资缺少监管规范,潜在风险大;另一方面,由于利率市场化程度不高,商业银行和民间金融之间在利率方面存在先天性差异,国有银行依靠垄断地位和资源优势吸纳居民储蓄,通过影子银行体系将部分资金转移到给民间金融体系,收取高额利息,一方面增加了银行资金最终进入实体经济的层级,间接地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又存在部分以二元金融结构为生的利益集团和资金贩子等,专门借助银行体系套取资金,转移到民间金融牟取巨额利润,造成民间融资成本不断攀升,进一步加重了中小企业融资负担。
2.3新常态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
从宏观经济层面看,由于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由过去的10%下降到如今的7%左右,降幅大约3个百分点,但贷款的实际利率不降反升,上升的幅度达3.76个百分点。根据经济增长理论,只要是实际利率与经济增长率同步变化才能确保经济体处于稳定的状态,实际利率与经济增长率变动不同不或者相反,则会增加企业贷款成本。同时,由于在稳定经济增长的同时,还要避免通货通胀,我国在宏观经济方面采取的是“积极财政+稳健货币”的宏观经济组合,根据宏观经济学模型,这样的宏观经济又会导致利率水平不断提高。从经济微观运行层面看,在经济新常态下,一方面,企业投资收益率不断走低、资金周转速度进一步减慢,企业无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使得大量贷款资金沉积,金融机构无法及时回收发放的贷款资金,造成大量贷款沉淀,产生融资“沉淀效应”;另一方面,大量大型企业集团因陷入房地产和民间借贷等资金困境,导致资金链紧张,融资风险高企,为避免发生资金链断裂问题,采取多种渠道,宁愿以较高成本向社会融资,且资金需求数量巨大,这又导致中小企被资金市场挤出,产生“挤出效应”。同时,对商业银行来说,由于企业违约,不按时还贷的风险加大,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两项指标不断提高,银行不得不提高风险溢价掩盖潜在损失,并采取对贷款的申请条件进行了提高、同时将抵质押率进行降低等措施,又变相增加了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难度。实际上,这是均衡信贷配给理论的典型表现形式,它取决于两个条件,首先,是根据银行标注的利率,资金申请者只有一部分资金需求可以得到满足;其次是银行针对借款人的信息情况,给其不同的待遇,信息对称性较好的借款人的借款需求可以被满足,另一部分信息不对称的则无法得到融资。王霄和张捷(2003)对信贷配给的生成机制进行了归纳,建立了一个理论模型,其中包括利率、银行贷款审查成本、抵押机制和企业规模等因素,对当前市场经济及转型经济条件下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了很好的解释,以方便我们理解。
此外,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中长期附加的,以非价格形式隐性存在,过去不统计在利率水平上的收费项目,如担保费、财务咨询费、承诺费、资产评估费等,以及“以贷转存”、“搭售保险”、“购买理财”、“附加条件” 等以各种名目添加的融资成本加成规则,直接转化为显性的资金价格,将中小企业融资利率从隐性转化为显性。这只是形式的一种转换,但并没有真正意义的导致融资成本上升,但在统计数据上,也使中小企业融资的统计利率水平得到提升,实际上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没有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得到改变。
2.4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
抵押贷款、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这三种方式是金融机构发放给企业贷款的主要形式,一方面由于很多的中小企业自有的土地、房地产等固定资产较少,无法满足抵押贷款所要求的抵押品,另一方面由于财务信息不透明,其在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价级别相对较低,无法帮助其获得信用贷款,因此只得寻求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来获得担保贷款。
我国中小企业担保的实践开始于1992年,经过十多年的建设,我国、省、地市均已逐步成功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这个体系主体是投资的性信用担保、辅助的是商业性担保和互助性担保。近几年,我国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业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截止2009年底,我国共有5547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上一年相比增长30.6%,募集担保资金共计33亿元,去年一年共为37万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了共计1.08万亿元贷款额,第一次实现贷款金融突破万亿元,在我国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比为7.5%,对帮助企业解决的融资难问题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总的来说,我国的信用担保制度仍存在很多漏洞。一是信用担保体系的组织架构不完善。作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三层”的制度框架中最重要的一级,国家层面一直未曾建立再担保机制,在实际投融资行为中,我国没有在层面建立对中小企业的信用帮扶机制,对中小企业的财政和信用帮互助不够;二是担保机构的监管水平较低,缺乏必要的风险监管机制,影响了担保机构的运营质量和效果;三是信用担保的相关法制化进程严重滞后。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进行规范主要是《公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担保法》等,但是《公司法》里面对担保机构没有任何的规定;《担保法》只是对担保机构进行规定,但并没就设立专门的信用担保单位作出规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只是宏观指导,缺乏配套操作细则,这些都使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无法健康发展。另外还存在着担保机构层次相对单一,中小企业获得担保的成本较高等问题。
2.5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占有重要地位
非正规金融机构,俗称地下金融,是指未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自主运行的的各类金融组织形式、金融行为、金融市场等。就制度的方面来说,它属于非正规机构,而是由于民间经济主体无法得到内金融制度或者主流金融支持,自发形成的为其提供融资的产物。由于在我国中小企业无法通过正规的金融渠道获取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不得不寻求非正规融资渠道来获取资金支持。这种现象在民营企业比较发达的江浙一带表现尤其明显。非正规金融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灰色金融”,主要以私人钱庄、民间自由借贷、互助储金会、金融服务社和农村合作基金会等形式存,另外一种是“黑色金融”,主要是以洗钱、黑市交易的形式存在。这些非正规融资渠道的融资成本比正规金融渠道的利率高很多,贷款一年期利率上限可达到40%以上,部分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短期融资利率最高可以达到70%。尽管利率高企,但为了解燃眉之急,维持正常的发展,许多中小企业还不得不选择这些非正规渠道来补充资金。
第三章 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原因分析
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系列困境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企业自身的内部原因,即小企业和金融机构自身的特点和性质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二是外部原因,即企业的机制和环境,而外部原因又可以细化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于国内金融市场结构发育不成熟导致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另一部分是我国现行的不够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规章、、体系加重了中小企业融资难。
3.1内部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具有先天弱质性,根据中小企业的定义,中小企业主要具备:拥有产权和经营权;在所在行业内地位不够重要占次要地位;企业人员不多,资金缺乏,实力较差;企业管理不科学,随意化现象严重,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多由企业领导亲自谋划等几个方面的特征。这就导致了中小企业有人员少、竞争力差、经营主观随意性较大、财务状况不透明、生存能力差等先天弱质,这些先天弱质也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1中小企业内部管理结构不规范
我国中小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独资、合伙经营、公司制等,但主要以私营企业为主,企业主往往集所有权和经营权与一身,在管理方面规范性较差,大多采用家族式方式进行。企业内部管理结构上的不规范,会导致中小企业在出现经营管理随意性大、生产经营浪费严重、难以扩大规模等情况,制约企业发展潜力,不利于中小企业进行内源融资。
3.1.2规模小、缺乏自有资金和抵押品
商业银行为了对贷款风险控制在一定程度以内,在审批发放贷款时,经常会让企业质押价值相当的资产作为担保,而我国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自有资金不足,而这一阶段其企业规模也很小,缺乏符合条件的抵押品如土地和房地产,拿不出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抵押品。关于担保方面,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往往不够A级,而各商业银行的担保对象的信用等级均在A级以上,中小企业很少有符合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的,导致其无法通过银行担保获取贷款的。因此中小企业融资主要依靠向亲友和民间的借贷的方式来满足需求,进一步了其规模的扩大。
3.1.3中小企业科研投入不足
我国中小企业大部分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整体实力不强、规模较小、产品竞争力较差、技术水平不高。除了少数企业是高科技创业企业,绝大多数在科技研发方面投入较低,甚至基本没有投入,技术水平不高,难以适应日新月异的市场需求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市场变化的承受能力相对较差,因此经营风险比较大。
3.1.4抗风险能力差。
中小企业多数都是生产中低端产品,附加值较低,科技含量较低,市场上的同类竞争产品也比较多,在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的今天,行业内定价权和议价权较差,产品竞争力严重不足,破产倒闭的危险性大和出现频率较高,导致融资贷款违约的情况时有发生。
3.1.5存活时间短
前期,国家统计局专门中小企业发展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据研究结果表明,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总体较差,其中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的企业比例仅在30%左右,而绝大部分发展能力均相对较差,占70%。另外,经过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的估算,中小企业经营后,两年内失败的比例接近23.7%,经营时间在四年以内的中小企业大约为52.7%。我国中小企业平均生存时间为3年以上4年以内。在中国国每年倒闭的100万家企业中,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由于中小企业倒闭的比例十分高,使得商业银行的收益高于风险,尤其是我国目前贷款利率受国家掌控,无法根据风险情况进行调整,银行承担的风险与其获得的收益严重不相符。二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往往是单笔金额较小,但需求的次数较多,也使得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变得比较复杂,同时,也间接地增加了融资的成本和代价,从而导致了商业银行往往不愿意为他们提供资金支持。
3.1.6经营管理水平不高
在我国,中小企业普遍是家族式管理,大多数企业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始终没有建立起完善合理的治理结构,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管理知识缺乏的问题十分突出。尤其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在融资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企业经营情况不能及时披露,出现典型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中小企业与商业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中小企业管理者会利用自己拥有更多经营信息的优势在谈判、合同的签订以及后续资金使用过程中损害银行的利益,导致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增大,出现道德风险问题。这就使得金融机构在严格审批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最常用的处理办法就是是通过信贷配给来降低风险,即使中小企业愿意承担远高于市场利率的成本来贷款,银行也不会完全去满足其资金要求。
3.1.7信用水平较低
如果说盈利能力、行业竟争力、企业发展前景等因素决定企业的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那么诚信度则可以决定企业的偿还贷款的积极性和现实性。诚信缺失容易引发道德风险,是金融机构信贷配给的根本原因。而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缺少信用文化,合同违约、逃避债务、财务造假、生产冒伪劣产品、侵权知识产权等现象频发就很能说明问题。从对我国各城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报告资料中很容易看到,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中,大企业的坏账数量要远小于中小企业。
3.1.8财务状况公开质量低,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
一般来说,在金融市场上,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不可避免,但是在中小企业,这一问题更加突出。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化程度较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信息公开,二是信息公开质量较低,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充分不足、及时性不够、准确度不高等问题。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财务制度,甚至部分中小企业没有完整的会计账簿,部分中小企业为了保护商业机密,千方百计避免对外披露信息,还有的因为自身存在违法经营、偷漏税款等问题而不敢披露。
一方面是中小企业的先天弱质性,另一方面是金融资本具有逐利性,这种特性,使得资本市场本能性的不愿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但依据中小企业的定义,以上中小企业的先天弱质性是中小企业先天性原因,短期很难改变,如果中小企业改变了以上的问题,也就变成了大企业,而不是中小企业了,因此如果想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缺乏的困境,从中小企业的方面着手,可行性较低,期难以改变。
3.2外部原因分析
3.2.1金融市场结构层面
这个层面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由于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经营、资金信息的不够了解,影响了商业银行给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配给选择。商业银行在为中小企审批贷款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对企业信息的了解比较欠缺,在信息方面处于劣势地位,处于资金安全性的考虑,为了利益最大化,金融机构往往会在贷款时附加约束性条件,有选择性的分配信贷资金,在审核发放贷款时,采取配给的方式完成,一种是对信贷资金进行调配,限定贷款资金数量,按照配额发放贷款,而其他申请人则无法得到资金,即使他们自愿支付更高的利率;另一种是按求比例给借款人发放贷款,数额低于其需求的信贷数额,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陷入困境。无论是信息不对称论还是信贷配给理论,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的主要原因,根本上,还是在市场在配置资金时,市场供求关系不起作用,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
2、我国金融体系不完善。经过多年发展建设,我国的金融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初步呈现了层次性,目前已经形成了大型金融机构与中小金融机构相互补充、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的体系,但仍有待加强,例如:中小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仍有待加强,一直没有将民间金融机构纳入到金融体系。不够发达的金融市场也是的企业在选择直接融资时会面临较大的融资成本,特别是融资规模相对较小的中小企业来说尤为明显。中小企业为了满足投资者要求的信息透明度所支付的总体费用与大企业相差并不大,然而其融资规模则小得多,这样分摊在单位资金上的融资成本会很高。因此只有那些少数具有高收益,高风险,高科技的三高类中小企业才能满足直接融资的条件,而大部分的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只能依靠银行获得贷款。我国现行的银行体系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四大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里占有绝对统治地位,其资产总额占金融机构总资产的50%以上,分支几乎遍布全国各地,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垄断了信贷资金,但其服务对象大中型企业。服务中小企业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和实力,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地位严重不符,也远远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虽然多次要求各商业银行要改进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但受机制影响,无法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改进效果不大,这些都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3、担保、抵押不健全。金融机构通常要求借贷企业以特定资产作为抵押物,中小企业融资被这种抵押担保方式极大地束缚。中小企业企业规模不够大,自有资产规模和资金都严重不足,资金不足,缺乏符合条件的抵押品如土地和房地产,很难符合银行抵押贷款的条件。可作担保抵押的资产较少,而银行对抵押品的要求又十分苛刻,基本上只有土地和房屋地产可做抵押品。房价在经历过去数十年供不应求的高速增长后,在经济增长趋缓的新常态下,我国房地产业逐步转变为供求基本平衡的常态。企业用以抵押的资金少得可怜,也很难通过抵押土地和房屋从金融机构那融到资金,金融机构的抵押担保信用条件导致中小企业越来越无法获得抵押贷款。目前,我国已在30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抵押信用担保试点,这样可以使得中小企业获得更宽广的融资渠道,但是并没有完全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担保机构存在着注册资本质量较差,管理运作模式存在缺陷,担保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担保公司执行担保审查程序十分严格,大部分中小企业既无法从银行获取资金,又难以到达担保公司的担保条件。
4、我国资本市场不健全,由于我国仍没有完全建立多层次的金融体系。目前,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尚未完全建立,直接导致我国中小企业直接的融资渠道严重不足。为了加快我国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进度,我国设立了创业板,这也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大进步,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还存在不小差距,比如:债券市场发展相对滞后、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活力尚未完全体现、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完善、债券市场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私募基金市场不发达、风险投资市场不完善等。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较为单一,就是以股票市场为主,但是在发达国家,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已经超过了股票融资,这就导致我国中小企业难以通过直接渠道进行融资。
通过研究我国的金融市场和体系发现,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的主要问题在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滞后以及金融体系不完善。那么,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市场经济尚未完全建立,现行改革仍未完全成功,我国金融体系长期在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主导之下,而大型商业银行更倾向于向大型企业融资,服务与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尚未健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问题一直无法解决,导致了中小企业融资难。
3.2.2宏观层面。
1、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较低。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市场特别是存贷款利率的过度干预,根据金融抑制理论,由于国家采取规定上限或者规定百分比的形式对存贷款率实行控制,导致金融机构无法根据市场供求确定存贷款利率,从而产生金融抑制,使金融市场无法合理配置资源。再加上为了刺激投资、稳定经济增长,将利率长期控制在相对较低的水平,导致存款的收益率不高,所以无法吸收到足够的储蓄资金,由于严格管控市场上的贷款利率,商业银行根据投资风险调整贷款利率的自主权被剥夺,面对较低的实际贷款利率带来的低收益,商业银行会倾向为那些低风险的项目提供资金服务,而一些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则会因为风险较高,与收益不匹配,而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有的只能通过信贷配给得到贷款,而商业银行为了降低风险,更倾向于给安全性高的融资需求发放贷款,而中小企业由于风险相对较大,则无法从银行取得资金支持,只能转而求助于其他非正规融资渠道,这样非正规的融资渠道就会产生造成过度资金需求,导致中小企业面临在正规渠道无法融资,在非正规渠道融资需求供大于求,致使中小企业获取贷款十分困难。
2、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的缺失。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国征信体系不健全,而由于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加不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和资金信息,从而增加了交易成本。由于我国征信体系不健全和信用中介服务市场不成熟,企业基本没有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国家征信体系建设存在诸多问题,直接导致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经营和信用信息的不了解,使得中小企业很难在金融机构融到所需资金。
3、我国中小企融资缺少相关和法律支持。
(1)中小企业融资管理部门分散,多头管理。成立专门、统一行政机构负责管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对对中小企业支持的重要手段,很多发达国家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也是这么做的。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对中小企业进行监管服务时,采用的是“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式方,例如乡镇企业由农业部所属的乡镇企业局负责管理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则是由工商局负责管理等。在对企业进行管理时,存在宏观监管与行业监管职能交叉,一方面设置多个机构进行管理、职能交错,另一方面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影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定与实施,也不便于对中小企业进行宏观与和日常监督指导。
(2)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与大型企业相比,我国在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制度方面的建设比较滞后,一方面我国没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配套法律体系,中小企业的地位没有得到法律的确认。除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外,没有再出台过与中小企业有关的专门的法律法规,而且这项法律属于“纲领性”指导性法律条文,没有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也没有建立与中小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投融资、研发创新、技术改造、采购产品等方面的机制,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都没有明确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因此,对中小企业的帮扶没有上升到的层面。事实上,建立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帮助担保机构成长、推进民间融资、大力发展新型融资方式等,都需要国家出台的法律规章进行支持、保障和监督,但是我国这方面的法律基本都是空白。此外,国家的部分法律还变相增加了中小企业负担,例如新的劳动法,使得加重了中小企业对劳动者承担的劳动成本,加重了其生存负担,反而增加乐其融资的难度,而规模较大的企业则并未受到太大的影响。在制定产业和资本市场发展规划时往往将忽略中小企业,过于重视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声音往往被忽略,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帮扶。
3.3小结
综上就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来看,深入融资理论的相关说明,我们发现,由于中小企业本身先天弱质性特征,使得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和经营情况了解较少,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机构出现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逆向选择,出现市场失灵,出现中小企业融资难。而根据资源配置理论,在市场出现失灵的时候,应当通过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但是从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的困境来说,也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
根据市场经济理论,要想从根本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主要还是要发挥市场的作用,但在和市场同时失灵时,首先需要利用的强制力,即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通过命令、计划、权威或暴力来实现资源更多向中小企业配置,从而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维护一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四章 国外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经验做法
为了使以上的论述得到更好的支撑,更好地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选取了部分典型性国家在这方面的做法,从而佐证我们的观点。
4.1美国经验
由于美国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是采用市场主导的调节,在对企业分类的时候,没有中型企业这一说法,仅分为大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美国中小企业优良的融资环境得益于成熟的的金融体系。首先,美国具有完备现代化的商业银行信贷体系,广大中小银行可以为小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服务。美国商业银行在8000家左右,其中有5000多家银行,资产少于10亿美元,资产总额多于100亿美元的大约800家,由于市场竞争十分激励,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是美国的中小银行十分重视的一项业务。其次,与其他国家相比较,美国小企业直接融资的占比较大,中小企业可以十分方便的采用公开上市、定向增发、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进行融资,使得小企业股票、债券等融资方式得到广泛的应用和长足的发展。即使这样,中小企业发展仍然离不开制定的一系列帮扶和制度,帮助其拓宽融资渠道,提供融资支持和服务。1.以法治来保障竞争环境的公平性。为了扫除妨碍小企业公平竞争的机制障碍,确保小企业能在市场上获得更多更公平的融资和发展机会,美国制定《谢而曼法》、《小企业法》等多部服务小企业的法律,以及部分社区再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小企业取得公平竞争提供法治保障。2.建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制定和落实小企业融资扶植。成立专门针对小企业融资的性金融机构—小企业管理局,小企业管理局的初衷不是为了直接干预市场,而是通过调节小企业融资,从而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其主要职能为:建设互联网融资平台,吸引风险投资,单独或与民间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针对高新技术型企业的专项投资基金等吸引民间融资;为小企业贷款进行担保,在各类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为小企业进行履约担保;开通小企业上市融资,在股票市场成立了专门针对小型科技企业直接融资的板块——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专门服务于小型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活动。
4.2日本经验
日本—建立了直接面向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体系,由财政提供担保。为了确保中小企业能够获得足够的发展建设资金,日本围绕着现行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制定了涉及中小企业的30多部法律法规来致力于构建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而且由负责集中必要的财力,研究建立了一整套性金融体系,负责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同时,为了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资质,还成立了由出资的担保和保险单位,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与获得的服务功能相比而言,中小企业从日本获得的融资的帮助和支持,更是突出了财政直接帮助下的资金支持。
1.中小企业融资由直接支持。动用财政资金,组建了专门的性金融公库系统,整个系统是由商工组合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等四个公库组成,系统可以将足够的低利率资金为中小企业开发新的项目提供融资帮助;采用多种方式用活财政资金,采取了诸如:通过从给民间社团划拨国家预算放款基金,成立专门的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服务等多种方式,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和资金支持;为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持久发展,筹集足够的低利率的资金发放给中小企业,还联合民间信贷组织、地方公共团体一起出资组建了专门的金融机构,负责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资,专门为中小企业项目建设提供资金帮助。
2.努力帮助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支持。除了动用必要的财政资金用于建立性金融性帮助体系,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帮助和便利外,还建立了双重融资再担保模式,即:建立“信用补充制度”,其中包括“信用保证”和“信用保险”,作为整个模式的主体框架,同时建立诸如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制度和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等较为完备的配套制度。为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差的问题,增强信用,日本还建立了两级信用担保体系,一级是成立了约50多个地方信用协会,负责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进行担保,同时,为了对担保协会的工作进行支持,还单独拿出资金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负责对担保协会的信用提供担保,双重信用担保体系从根本上缓解了中小企业信用较差的困境,并提高了它们的融资能力。
4.3德国经验
德国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则是由性金融机构进行驱动引导。德国的采取的措施是,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性引导,促使它们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为其发展提供所需资金,以此来帮助和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帮助其发展,而不是像其它国家那样为其提供直接的财政资金补贴。德国的资本市场与中国有很多相似的情况,比如:间接融资是主要的融资方式、现行的金融市场体系都不是十分健全、银行贷款时企业主要的资金来源方式。业界普遍认为,在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流的金融环境下,德国采取的性金融机构负责引导,动员商业性银行积极参与的金融服务体系,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方面,成效十分显著。
1.性银行起基础引导作用。德国成立了的性银行复兴信贷银行,由法律赋予其强制性,可以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发挥推动作用,促进市场融资,由联邦和州共同出资成立专门的银行,并围绕这个银行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联邦和州所占的股份比例,按照其出资的比例确定,其中联邦占股八成,其余股份由各州分别占。以信用为担保,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以较低的利率吸纳资金,然后以发放带框的方式给中小银行提供融资服务,这是该银行的主要运行方式。除此之外,为了解决因无抵押产品的自主创业者和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德国还成立了18家专业银行,由州进行担保,为这一类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2充分市场竞争倒逼中小企业改进融资服务。除联邦和州出资成立的银行外,德国还有很多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一些储蓄银行与合作银行,这些银行的营业网点分布广泛,便于为客户服务,竞争自由,他们是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主控银行,主要就是致力于面向中小企业开展零售金融贷款服务。德国每个中小企业都有长期合作的主控银行,为其日常的生产经营提供资金和金融服务,具有合作时间长,关系稳定的特点。因此,德国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既可以通过性银行引导吸引更多的低成本市场资金进入体系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又可以通过专门的主控银行收集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和经营信息,来帮助金融机构了解中小企业的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以此来防范信用风险,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4.4印度经验
印度—由主导进行中小企业融资创新。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印度的性金融服务体系设立时间相对较短,市场化程度较低,努力通过中小企业融资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成立性金融机构,同时探索结合行业、产业特点开展融资创新。
1.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由主导。印度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是由性银行、商业银行、性评级担保机构以及性中小企业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组成。印度依据《印度小产业发展银行法》的规定,建立了专门的性银行—印度小产业银行,为小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在整个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中处于核心位置,负责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或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二次贷款;初此之外,为了消除融资时的信息不对称,为小微企业提供全面、公平和可靠的信用评级,印度成立了专门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公司,这也是是印度唯一的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机构;还成立了性中小企业投资基金,基金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开发基金和风险基金,开发基金主要是性帮助资金,致力于对经济落后地区和落后群体给予性资金帮助,风险基金则主要是风险投资资金,主要是投资和培育一些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做的较好的有小微企业成长基金、软件和IT产业园国家风险基金,两种不同的基金分工合作和区别支持,搭配合作,共同帮助印度中小企业发展。
2.通过SPV产融结合的融资创新。印度采取了设立SPV(特殊目的机构)的形式,以股权为纽带,创新融资方式帮助企业集群发展,同时破解中小纺织企业的融资困境。创新组建了SPV,SPV由牵头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共同出资成立,由SPV建立纺织产业集群并负责进行维护管理,每一个集群大约包括100英亩土地和50-100个从事纺织服装生产的中小企业。全部中小企业集体占有SPV的股权超过51%,印度行政机构负责出资建设集群内部部分基础设施,包括土地在内的其它项目的投资则由SPV和企业共同负责。通过顶层设计,运用一个平台,将小企业和以及金融机构连接在一起,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共同调节小企业和集群的融资需求。
4.5小结
对比国外也发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高度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了妥善解决这个问题,他们都将这个问题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也建立了各具特色的扶助体系,力图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在资体系中,都毫无例外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力量,以克服市场失灵的缺陷。然而,在实现机制上各国却各有侧重,美国坚持以市场为主导,重点营造小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并辅以调节,凸显了的服务功能;日本则由集中必要财力,直接支持于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德国着力于发挥性金融机构的带动作用,引导商业性金融广泛参与提供融资服务;印度试图从中小企业融资的多个环节多个方面发挥作用,尝试产融结合方式进行融资创新。
资源配置主要依靠市场和两种力量。是指行政命令和计划,市场则是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通过的行政手段和市场化的手段都可以将资源在不同经济主体和用途之间配置,资源的配置主要是市场说了算,仅仅是对市场起到了一定的辅助作用,当市场失去对资源配置的作用的时候,就要充分发挥作用,对市场进行引号和补充。以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分析对当前在市场经中的作用时,也觉得:我国目前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经济欠发达,要想实现社会主义,就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推进商品经济,就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而最大限度的激发群众的积极性,根据市场需求,迅速行动,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同时灵活、及时、有效地调节供求关系,最终实现供求平衡,从而进一步避免采用计划手段调节经济时容易出现滞后性的弊端。但是,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制度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必须建立在两个前提下:一是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二是经济发展要以社会主义和主义为方向。
与之相比,首先我国未在立法上明确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助责任主体与具体措施;其次,我国现行的主要在宏观层面,对解决信息不对称、风险收益匹配等问题缺乏可行的具体操作办法;最后,我国未建立引导和撬动民间资本的有效机制,资金作用效能还有待提高。因此这又佐证了我们的观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仅依靠中小企业自身的努力是不可能得到解决的,应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为中小企业创建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从而由外而内地引导中小企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进而形成一个中小企业与投资者之间良性的互动局面。
第五章 如何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
在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进行国际比较,并区分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后发现,虽然上述典型国家中,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中承担主要任务或扮演主要角色的,不是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但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力量,通过顶层设计,优化环境,以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中小企业特有的发展缺陷在较长时期内很难得到改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项繁重的任务,在努力使中小企业的财务工作更加正规,引导他们提高信用,改进生产经营的基础之上,关键是需要全盘考虑以确保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将解决问题的重点集中于对中小企业外部环境的改善上来。我国应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并结合国内金融改革的路径、金融市场发展的思路以及实体经济发展的总体特点,针对性的制定发展战略,这个发展战略既要能解决目前中小企业的实际困难,又要注意兼顾长远发展,从法律、产业、财政和金融等多方面对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进行综合改革。
5.1推进金融体系层次化,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首先,继续巩固和强化大中型银行的地位和作用。由于目前中小企业融资仍以银行贷款为主要方式,而中小银行仍处于改革发展阶段,因此,还是要坚持大中型商业银行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时的主体作用。一是继续改进中小企业贷款专营制度,增强专营部门经营、核算和考核的性,建立特色化的授信审批制度和激励机制;二是加强对银行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类似于“两个不低于”和“三个不低于”的指标管理制度短期内还是有效的,还应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三是建立和完善主导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采取减税、贴息等多种手段,分散银行贷款风险;同时完善相关制度,防止银行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而不是支持实体经济。
其次,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使中小企业能够能多的采取直接融资的方式获取贷款。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自身现状,降低中小企业进入股票市场的门槛,或者另设立专门的板块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建立快捷通道。比如创业板块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另外,应当放松对企业债券发行的管制,并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债券评级制度,允许一些经营效益好,偿债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参与到债券市场上来,实现发行主体的多元化,这也有利于资金的有效配置。
再次,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间接融资渠道。目前,将资产抵押给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由这些机构为其进行提供担保,转而从银行获得贷款,已经成为国外很多发达国家中小企业重要融资渠道,中小企业可以将非生产性资产抵押给上述机构做担保,从而获得这些机构的资金支持,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实用性。我国可以借鉴这些做法,通过大力培育非银行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丰富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项目。为满足中小企业抵押贷款的灵活性需要,建立多种贷款担保机构,发展应收账款贴现融资、存货融资等融资业务。支持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开展针对中小企业持有的证券、证券或保险方面的贷款业务。尽快对内开放融资租赁业,放宽成立厂商融资租赁公司的条件,开展贸易信贷、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贸易信贷等融资业务。
此外,对于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非正规金融,不应一概而论,要正确看待,科学使用。非正规金融可以对市场中的资源进行再配置再优化,帮助银行减轻一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的压力,帮助银行降低一些不良贷款的危险,但同时也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例如:使得国家宏观的目的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对正常的金融贷款业务产生一定的干扰等。因此,鉴于非正规金融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方面起到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应当充分予以肯定,使其开展经营贷款行为合法化,并将其纳如国家的监督体系,由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其的经营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对具有一定规模和规范的管理制度的非正规金融机构要鼓励和支持,对不正常的非正规金融机构要严格,对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秩序的非正规金融机构要严惩不贷。
5.2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业化金融机构
无论从信息获取能力还是贷款处理成本上看,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比大型银行更适合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国有银行长期占主导的金融体系中而能否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中小机构金融体系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关键。针对目前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扫清其面对的障碍。一是要对非国有金融机构放开信贷市场,让中小金融机构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破除国有银行的在行业的垄断,使中小金融机构也能得到更好的生存。二是国家研究出台相关的,大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帮助其健康发展。同时制定规范中小金融机构的各种制度和法规,督促其规范经营,健康发展。三是深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的管理改革。以大银行为主、高度集中的金融体系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其形成有历史的原因。但是发展到今天,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日益明显。林毅夫和李永军(2001),齐绍洲和顾本方(2004)在研究中建议大力发展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来帮助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现实情况上看,尽管我国地方性金融机构有了一定的规模和数量,但在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方面还有很大不足,一方面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和管理尚未理顺,虽然民营资本占比较高,但地方对其经营管理的干预仍然较大,弱化了其性;另一方面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和发展还面临制度障碍,在与大型银行竞争中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同时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差异化经营和发展的创新也还不够。
5.3在上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
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的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普遍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仅依靠其自身的力量很难突破这一发展瓶颈,这就需要国家采取各种措施来为其发展提供支持,而这在发达国家也是惯例。例如在美国,联邦专门出台了《中小企业法》、《中小企业经济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还配套制定了促进中小企业投资的相关法律,来促进中小企业的的发展;成立了联邦小企业管理局(SBA),专门负责管理中小企业,同时在其缺少资金时,提供担保服务;另外,还设立了专门的发展基金,促进其发展,在中小企业发展的新项目时,为其减免税收,或者提供其他方面的优惠。借鉴国外经验,我国应当在这样几个方面做好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工作。
5.3.1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环境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金融法律制度,帮助中小企业发展。为帮助中小企业发展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道路,我国2003年研究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此后,国家还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文件。但总体来看,法律和体系仍不完善,系统性和整体性较差,没有进行长远的谋划和事关全局发展的战略规划,缺乏切实、可操作和契合企业发展实际的措施。所以,国家应从法律层面进一步确立中小企业的地位,保护中小企业获得公平的融资和发展机会,并考虑建立一个专司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管理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帮助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统筹谋划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其次,加强对信贷人和债权人的权利保护。根据世界银行在全球范围内的调查,信贷利保护和私有产权保护等因素对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具有重要影响。国家一方面需要完善征信体系,对市场经营主体的失信进行惩罚,倒逼中小企业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诚信经营的环境,帮助金融机构发展;另一方面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破产制度,使债权人能够快速处置不良债权。最后,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抵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抵押担保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具有重要意义,往往成为影响融资成功与否的关键。因此,国家一方面应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对贷款活动中的财产抵押登记等行为作出统一规定,并建立完善的市场,面向银行抵押拍卖、转让行为进行服务,帮助金融机构、自主地,对抵押品进行市场化的处理;另一方面应加强对土地和房屋以外的抵押、质押和担保方式的法律地位的确立,完善配套法律和实施细则,扩大多样化的抵质押方式在信贷实践中的应用。此外还要允许各地方根据不同的区域发展特点制定相应的地区性法规,从而形成对中小企业全方位的法律保护和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迈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5.3.2改进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帮扶体系
一是动用财政资金,成立专门基金,动用和省、市、县财政预算资金来帮助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在需要财政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贴息和担保时,可按相应的比例提取中小企业专项发展基金,定向支持中小企业开发新产品、研究应用新技术;二是鼓励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建立由牵头,国有资本、国有企业、民间资本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专门服务中小企业投资活动的创业投资基金,用于补贴、税收优惠等扶持;三是健立完善一套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的银行制度,银行要积极探索,创新信贷服务,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小企业实际的评级和授信制度,在授信和贷款审批等方面向市场前景好、企业效益佳、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倾斜,在审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流程方面适当放宽。
5.3.3加快中小企业征信和增信体系建设
信息不对称是造成银企关系紧张和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原因。各国和专家学者从实际改革和理论研究方面,提出了很多有效的措施和解决办法,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二是增强信用担保的保障力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一是由主导建立社会征信服务体系。StiglizandWeiss(1981)在研究信贷配给时指出,从某种程度上讲,通过信用机制,货币不仅可以对货币供应造成影响,还能对资水平进行影响。由于信息服务往往具有外溢性的特征,关乎中小企业的信息比较分散、价值密度较低,因此由主导该项工作较为合适,一方面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立法为信用数据的征集、开放和信用信息的流通搭建制度平台,强制提高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另一方面协调沟通发改、工商等与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相关的机关和中介机构,对各部门单位掌握的信息整合在一起,建立统一集中的覆盖全国的企业评价和信息共享体系。二是积极发展资信调查和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权威性的大型信用评级机构,也没有专门的信用评估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业务进行服务,也没有形成符合国际惯例的,较为完备的确定中小企业信用级别的理论和方法。因此,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民间信用调查和信用评价机构,由专业机构公正给出企业的信用资历和信用证明。另一方面应制定科学有效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尤其是要注重建立对法人代表的信用评价体系。
其次,增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保障力度。从国际经验看,信用担保在改进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十分显著,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大力扶持发展性担保机构。性担保机构主要开展性业务,难以通过进行生产经营,扩充资本,实现增值,因此需要由部门采取为其减免税收、无偿资助、注入资本金、补偿风险等办法,来大力扶持其发展。二是加强商业性担保行业的监管和规范。王素莲(2005)通过对比分析信用担保机构组织类型,建议我国要建立以商业性担保为主体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目前,商业性担保机构也面临着发展的困境,为改变这一情况,继续出台一部专门的法规,对担保行业进行专业的规范和制约,并纳入的金融监管体系。同时,严格设定新建担保机构资格条件。三是大力推动再担保机构发展。由牵头成立专门的基金,进行再担保业务,再担保公司要具有一定规模,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并建立现代化的管理,并在条件均具备的时候,在市场化运行较好的地区,试点建立市场化的担保体系,担保主要以设立定向募集再担保基金的形式进行。四是探索新的担保形式。虽然近年来在钢贸等领域出现的风险使银行机构对“联保联贷”模式产生了怀疑,但这些问题实际上是该模式在发展中必然会遇到的,不应对联合担保从根本上进行否定。应从加强行业协会自律规范作用、 防止关联人幕后操纵、 鼓励行业内或区域内建立内生性互保组织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联合担保制度。
5.3.4建立和完善信贷担保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体系发展很不完善,在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借鉴其它国家的经验,立足我国实际,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应该是以担保为主,商业担保方式并存的多层次担保体系。一方面引入信用可以明显提高担保机构的整体信用水平;同时按照市场化运作,引入竞争机制,可以激励各担保机构努力简化手续,降低对反担保品标准的要求,扩大有效财产的抵押范围,从而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5.3.5规范和鼓励民间借贷组织发展
民间借贷作为非正规融资中的一种表现形式,通常是指那些游离于持有牌照的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小型金融组织,有利于社会资本聚集,更便于在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但现在始终没有得到的认可,处于半地下状态,尚未走上台面。可以换一种思路,从制度上给予非正规金融一定的空间,让一部分具备条件的非正规金融机构合法化经营,同时将其完全纳入到全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和引导非正规金融机构发展。
第六章 结论
综上所述,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复杂多样,有企业自身的先天弱性质,也有外部和环境的不完善。通过借鉴国外典型国家的经验,分清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我们发现解决这一难题仅依靠中小企业自身的努力是很难得以解决的,在市场失灵时,应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命令、计划、权威或暴力来实现资源更多向中小企业配置,努力为中小企业创建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从而由外而内地引导中小企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进而形成一个中小企业与投资者之间良性的互动局面。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维护一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