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为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发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令第260号、第303号第一次修订、第311号第二次修订)
4.制定原则
4.1岗位责任与津贴对等的原则
4.2津贴发放及时、适度、公平的原则
5.津贴标准
5.1安全管理岗位津贴标准详见附件。
5.2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
6.津贴发放考核标准
6.1安全管理人员与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管理的能力,热爱安全管理工作;
6.2公司各级安全责任得到落实;
6.3按要求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率100%,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6.4安全管理制度能有效得到履行和落实,并不断改进;
7.相关记录
——
8.修订历史
| 文件编号 | 修订内容 | 生效日期 |
| 03-A033A | 新增加。 |
| 安全管理岗位津贴标准 | ||
| 范围 | 享受津贴人员 | 津贴标准(元/月人) |
| 公司 | 安全总监 | 基本工资*10% |
| 安监部 | 安监部经理 | 基本工资*10% |
| 安全专员 | 基本工资*10% | |
| 各车间 | 车间安全员 | 300 |
| 生产部 | 部门安全员 | 300 |
| 设备工程部 | 部门安全员 | 200 |
| 技术部 | 部门安全员 | 200 |
| 质量部 | 部门安全员 | 200 |
| 环保部 | 部门安全员 | 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