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作为四川省第一所经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两部以“优秀”结论验收通过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按照四川省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统一部署,从2011年起已连续4年开展了单独招生工作,2015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为确保今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对象
(一)拟招生计划:850名(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四川省内考生。
(一)考试方式
1、普通高中考生:文化考试(300分)+综合测试(100分),满分400分。
2、中职、艺术、艺体特长考生:文化考试(240分)+综合测试(160分),满分400分。(二)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的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满分300分。其中,中职、艺术、艺体特长考生的文化考试卷面满分为300分,学校按卷面成绩总分的80%折算,折合满分为240分。
(三)综合测试
1、普通高中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特长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中职考生:着重测试专业基本技能。按照相关中职类别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60分。
3、艺术考生:着重测试绘画技能和艺术素养,测试术科(素描)。术科笔试用4开绘图板、绘图铅笔、橡皮擦、铅笔刀、透明胶带等素描工具由考生自备,术科(素描)笔试成绩计为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60分。(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时间科目
2015年4月11日9:00-11:30文化考试13:00-18:00综合测试
四、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
3、按照总成绩,分类、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总分相同:
1)普通考生,按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以顺序录取;
2)中职、艺体特长考生,按技能测试成绩、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以顺序录取。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分类录取比例不超过80%。
5、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五、照顾
1、特殊招生录取:高中阶段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经考核通过可以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
2、技能加分:高中阶段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优秀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的考生加20分;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的考生加10分。
专业学费人数普高中职
服装设计与工艺4100文、理轻纺食品类601545
服装与服饰设计6000艺术文化艺术类4030102013年单招最低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