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控状态:
受 控 号: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山煤矿2011年度
矿 井 灾 害
预防和处理计划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实施
目 录
第一章 目的和意义 1
第二章 适用范围 1
第三章 编制依据 1
第四章 矿井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别 2
第五章 灾害发生地点、预防措施、紧急处理措施 3
第一节 水灾事故 3
一、可能发生的地点 3
二、透水事故征兆 3
三、预防透水事故措施 3
四、紧急处理措施 6
第二节 火灾事故 7
一、火灾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 7
二、火灾事故征兆 7
三、预防措施 7
四、紧急处理措施 10
第三节 瓦斯积聚、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 10
一、产生瓦斯积聚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的地点 10
二、预防措施 11
三、紧急处理措施 15
第四节 冒顶片帮事故 15
一、冒顶片帮事故 15
(一)综采工作面 15
(二)高档普采工作面 16
(三)走向长壁炮采工作面 17
(四)柔掩回采工作面 18
(五)悬移支架综采工作面 19
(六)煤巷掘进工作面 20
(七)岩石掘进工作面 22
(八)紧急处理措施 24
二、煤炮事故 25
(一)煤炮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 25
(二)预防煤炮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25
(三)紧急处理措施 26
第五节 放炮事故 26
一、放炮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 26
二、预防放炮事故的安全措施 26
三、紧急处理措施 29
第六节 提升事故 29
一、提升事故发生的地点 29
二、预防运料斜坡提升事故的安全措施 29
三、预防采掘斜坡提升事故安全措施 38
四、预防架空人车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43
五、紧急处理措施 46
第七节 车辆伤害 46
一、可能发生车辆伤害的地点 46
二、预防车辆伤害事故的安全措施 46
三、紧急处理措施 49
第八节 电气灾害(触电、大面积停电) 49
一、触电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 49
二、预防触电事故的安全措施 50
三、触电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50
四、突发性停电措施 50
五、停电后应急措施 51
第九节 机械伤害 52
一、机械、工具伤害事故 52
(一)机械、工具伤害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 52
(二)预防机械、工具事故的安全措施 52
二、物体打击事故 52
(一)物体打击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 52
(二)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措施 52
三、紧急处理措施 53
第六章 事故汇报程序 53
一、报警 53
二、接警 53
第七章 消防器材库地点、材料 54
一、消防器材库的地点 54
二、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54
三、救护队应急救援物品配置明细表 55
四、+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应急救援物品配置明细表 57
五、+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应急救援物品配置明细表 58
六、+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应急救援物品配置明细表 59
七、地面消防库物资装备台帐 59
第八章 灾害处理终止程序 60
一、救灾程序 60
二、自救要求 61
第九章“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和要求 62
一、贯彻和要求 62
二、管理评审 62
三、持续改进 63
四、矿井安全出口 63
五、矿井避灾线路线 63
第十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矿井灾害和处理指挥部
二、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及有关单位职责
三、调度室调度员通知有关人员的方法和顺序 66
四、大安山煤矿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 67
五、 矿内各部门应急通讯信息 68
第十一章 有关技术图纸 69
第一章 目的和意义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意识,增强应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的能力;《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重点强调了灾害发生前的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后,各部门要在抢险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应急工作程序和灾害事故的具体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适用于本矿矿井范围内对水灾、火灾、 瓦斯积集、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冒顶片帮事故(包括煤炮)、放炮事故、提升事故、车辆伤害、电气灾害(触电、大面积停电事故、)和机械伤害等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三章 编制依据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3、公司、矿有关安全指令
二、矿井概况
1、大安山煤矿是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骨干矿井之一,位于京西房山区境内,核定生产能力160万吨/年。大安山煤矿于1975年简易投产,井田走向9公里,倾向宽2-4公里,面积约25.5平方公里,煤炭储存丰富,开采年限可达百年以上。井田构造以北东─南西向紧闭倒转褶曲为主并伴有大量走向及倾向断层,次级构造发育。煤岩层倾角 0~90度。总体构造由西向东倾伏,以复式褶曲及断层切割为主要构造特征,并成为影响煤层赋存的主要因素,对煤层破坏较大。1991年中煤总字(1991)第388号《关于印发煤矿<矿井地质条件分类>结果的通知》确定本井田地质条件类型为五类矿井。矿井为平硐开拓,底板巷集中运输、采区石门开拓煤层群。现有生产水平三个:+800m水平、+680m水平、+550m水平;开拓水平二个: +550m水平和+400m水平。开采侏罗纪煤层,采煤方法主要有: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走向长壁采煤法、高档机械化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法等。主要产品“京局洁”牌煤炭,具有特低硫、低磷、低氮、中低灰分、低挥发份、高发热量的特点,是洁净、环保、优质的无烟煤。我矿产品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存在着水灾、火灾、瓦斯积集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冒顶片帮事故、放炮事故、提升事故、车辆伤害、电气灾害(触电、大面积停电事故)和机械伤害等事故。
2、大安山煤矿为低瓦斯矿井。2010年7月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为:瓦斯相对涌出量最高为:CH4 0.98m3/t,CO2 1.84m3/t;瓦斯绝对涌出量最高为:CH4 2.83m3/min,CO2 5.33m3/min。大安山煤矿矿井瓦斯鉴定等级为:低瓦斯矿井。
3、大安山煤矿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进行了煤炭自燃倾向鉴定和煤尘爆炸性试验。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出具的“实验室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为:“不爆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出具的“煤炭自燃倾向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为:“三类不易自燃”。
第四章 矿井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别
根据我矿历年来事故发生情况分析,发生事故可能性较大的有:
一、水灾
二、火灾
三、瓦斯积集、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
四、冒顶片帮事故(包括煤炮)
五、放炮事故
六、提升事故
七、车辆伤害
八、电气灾害(触电、大面积停电事故)
九、机械伤害
第五章 灾害发生地点、预防措施、紧急处理措施
第一节 水灾事故
一、可能发生的地点
1、+680m水平西区底板巷、+550m西七石门、+800m水平西三北二石门单斜14槽、+800m水平西三12槽顶板巷单斜13槽上部的小窑采空区资料不全,是否有下山开采资料不详,施工中时刻注意出水征兆,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
2、采掘工作面采空区渗流水、底板出水、顶板淋水、断层裂隙水等易发生水的地点,及工作面上水平大巷内有积水等。
3、雨季各采、掘工作面及大巷。
二、透水事故征兆
1、工作面出现挂红、出汗,柔掩工作面支架后出水。
2、水叫、煤变潮、煤的颜色变暗。
3、空气变冷、有雾气。
4、顶、底板滴淋水、裂隙水增大。
5、炮眼或探眼内出水。
三、预防透水事故措施
1、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探放水的工作面,必须编制探放水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所有探放水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
2、采、掘、开工作面在接近老空、老巷小窑、与老空联通的导水断层及封闭不良钻孔时,矿地测科必须首先查明积水情况,按规程要求确定探水线,并在图纸上标明探水线和积水线位置,提供给技术科,技术科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段队要严格执行。在难以排除的积水下作业时,地测科必须按规定计算留设防水煤(岩)柱尺寸,编制设计方案,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3、坚持对有水害威胁,又无法排除的地段放弃开采的原则。在难以排除的积水下作业时,由矿总工程师召开专题会议,编制探防水设计和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后执行。
4、本矿开采造成的积水区,其位置不能准确确定的,有少量积水且无法现场实勘的,采用风钻进行预警性探水,预警性探水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对于小窑等积水范围不明的水体,在图纸上标出积水线、探水线、探水警戒线后,掘进至探水警戒线后,有出水征兆时立即进入探放水工作程序,探放水孔超前距不得小于30m。
5、煤巷在距探水警戒线之前20m时开始,每隔20—30m设置一个躲避硐,躲避硐底板要高出煤巷底板0.3m以上,躲避硐布置在人行道一侧,并与上山方向呈60°夹角。
6、在距探水线20m时,由地测科向施工单位、安监站、调度室等单位下达探水通知单。发出探水通知单后,要加密测量次数和提高测量精度,及时填绘图纸。
7、煤层中探放水设计、探水眼深度,应充分考虑煤层厚度、倾角、硬度和水头压力等因素,探水超前距离必须足以抵抗预计的水头压力。探水的方式、方向、角度、深度、数量和循环进度、探水眼布置图、躲炮地点,必须在探水设计及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8、在预计水压大于0.1 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探放老空积水的超前钻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 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 m;严格执行探水超前距离不小于30米的规定。
9、探放水工作面作为安全重点工作面进行管理。打探水眼、放炮后进入工作面检查时,盯岗干部和安全检查员必须在现场监督。
10、地面防水:每年在雨季前,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地面有关山沟、排水沟、渡槽、露头及塌陷区的大面积防水工程进行一次防水检查,对失修、损坏的防水沟及时进行修理,同时清理出水沟内的杂物。
11、地测科及有关部门在雨季坚持每天观察记录大气降水、地表水、井下水等变化情况。
12、凡受水灾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大巷要疏通水沟,斜坡无杂物堆积,安全出口要畅通。
13、合理布置巷道,煤巷的主要斜坡均采用两孔半布置,每隔30~40m用反坡贯通,超过40m上孔与下孔不能配成两孔半时,要在单一巷道内每隔20m向上帮掘躲避硐室,深度2~4m。并安设梯子,系好绳子,以便上人。
14、采掘工作面在每次放炮前,所有人员必须在不受水害和老空有毒有害气体下泄威胁的安全地点躲炮。
15、每个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详细说明本工作面避灾路线,绘制工作面避灾路线图,分别挂在派班室和井下施工地点。各采掘段避灾路线由本段段长、技术员确定;各水平主要大巷由通修段设置避灾路线标志牌,并要求每个职工都熟悉工作面至安全出口的路线。安全出口、避灾路线,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16、凡是在有水患或受水患威胁地区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学习探放水措施及遇水患时的自救方法。
17、地表渗水或小窑顶板裂隙来水影响生产时,要及时搬到备用工作面。
18、煤层与地表塌透,受雨季来水影响较大的工作面,在雨季撤出时,要在各反坡口或三岔口下以及平巷机尾,接车台口处码木垛以阻挡水势,并撤出所有设备、清净杂物和浮煤(矸)。
19、受水患影响较大的工作面及其相邻工作面,甚至所在的整条石门及其它工作面,在雨季来临前要及时搬入备用工作面,撤出全部设备并在适当位置打上临时封闭,备用坑木等材料以便必要时设置木垛,阻挡水势和冲积物。
20、雨季来临之前,要检查维修防排水工程、设备,重点检查陈家坟煤仓、皮带走廊和920灯房后山坡,安监站值班室及走廊。
21、雨季来临时,调度室要随时与受水害威胁的工作面人员进行联系,监视水情。
22、地质人员要重点查清+800m水平开采范围内小窑、老窑和地表裂隙的含水情况,并将其标注在井上下对照图上,在每月的地质预报中要向技术科设计人员和施工单位说明其预计影响范围。施工单位要依此制定掘进过程中探放水的安全措施,报技术科、安监站和总工程师审批。
23、雨季来临时,要在各水平透下水平的上山口、+800m水平箕斗罐笼西口、溜槽罐笼西口设置临时拦水坝,避免涌水进入罐笼及下水平。
24、按公司讯期“三防”工作计划要求,编制本矿汛期“三防”工作计划,建立汛期“三防”指挥机构。
25、对矿区范围内的小窑进行全面调查,对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小窑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水情水害排查制度,对可能受其它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制定防范安全技术措施,并安排备用工作面。
26、地测科完善矿井水文图,填绘小窑分布,地表塌陷(冒)状况,标出分水岭及汇水区的受水面积。
27、对可能受洪水威胁的煤仓、储煤场、井口、变电站、矸石山、库房等地面建筑物构筑防洪设施,排查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对影响的区域制定应急安置方案。
28、雨季期间,地测科定期监测+800m水平西四石门泄水斜坡的涌水量。
29、雨季期间,地测科定期监测有水工作面的涌水量,并通报相关单位和矿领导。
30、严格执行监察局关于《煤矿防治水规定》。
四、紧急处理措施
1、水灾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除积极进行自救外,还要有组织地从上方安全出口撤出,并清点人数。然后迅速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害情况及通知邻近的工作人员,以便采取积极抢救措施。
2、打眼发现透水征兆时,严禁从钻眼中拔出钻杆。
3、必须探水工作面,接近采空区工作面随时监测有害气体,发现超限时,立即撤人,并向调度室汇报,听候示。井下作业人员一旦发现透水征兆,立即停止作业,通知所有受水威胁人员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向调度室汇报,听候指示。
4、如果工作面突然发生透水事故,受灾人员不可向下方拥跑,一定要冷静沉着,立即由上山撤到上一水平或撤到规定的安全地点。来不及跑的同志,应到巷道一帮面向煤壁,手抱柱腿不放或用双臂抱住梁头,尽量将头部上伸,躲过水头后,积极自救。
5、柔掩工作面支架后有滴、淋水及时撤人,并汇报。
第二节 火灾事故
一、火灾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
1、安装有电缆、电机车架线的巷道内。
2、安装有电器设备的巷道、硐室内。
3、有易燃物支护的巷道、硐室内。
4、有人员经过并存有易燃物的场所。
5、电气焊施工场所。
6、使用皮带运输机的场所。
二、火灾事故征兆
1、看到烟雾、明火。
2、闻到烟味。
3、空气中CO2、CO含量增加。
三、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 “一通三防”及有关文件的规定。
2、矿建立、健全防灭火制度。矿防灭火领导小组是常设机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矿纪委担任,成员由调度室、通修段、保卫科、安全监察站等部门行政正职组成,具体业务由通修段、保卫科、安全监察站负责。
3、地面主要厂房和建筑物、材料场、油库等,都要设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并由保卫科派专人定期检查。
4、井下火药库(火药发放点)、绞车房、压风机房、采区变电所、充电室等都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规定进行检验,保证其有效期限。其中砂子不少于0.2m3,5Kg ABC灭火器不少于2个。
5、压风机房各项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按期清理风包和压风管路。
6、井下采区变电所必须全部使用检漏继电器。各种电器保护装置和接地装置要灵敏可靠,并有使用单位指定人员定期检查,加强对井下电缆的管理。
7、井下固定设备硐室、皮带机房、皮带巷、配电硐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采用木支护;严禁风筒、电缆与电机车架线搭接,严禁风筒纤绳与电缆搭接。
8、必须在井下设置消防列车,在各水平的适当位置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库内备足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除抢险救灾外,不得挪作它用。
9、严禁携带一切发火物品入井。
10、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坑木场、油库及井下易发火灾的地点,必须制定防灭火措施和制度,并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
11、进入采区的架线,必须在采区石门口安装架线的分区开关。电机车进入石门时由接车工进行合闸,接车台加设信号灯,电机车出石门后由接车工拉闸断电。架线电机车通过巷道不得使用可燃性材料支护。对特殊地点必须用可靠的阻燃材料将架线与支护隔开。加强架线整流设备、引线与其交叉缆线、风筒的维护和检查,防止搭接、老化引起火灾。
12、在皮带巷(皮带斜井)的工作人员必须掌握隔离式或压缩氧式自救器的使用方法,皮带巷(皮带斜井)机头、机尾各配备2个隔离式或压缩氧式自救器。进一步完善皮带运输机的综合保护和防火设施,通向皮带巷的防火门必须保证完好无损,开关灵敏可靠。
13、皮带机巷道必须安装消防管路系统,每隔40m安设三通阀门,并配置20m的胶管与水管相连接。在皮带机头和机尾各存放两个灭火器和砂箱,防止皮带着火。皮带机各种保护装置完好;烟雾报警,自动喷洒水灭火装置完善。皮带机周围浮煤定期清理。
14、凡是非阻燃风筒严禁入井,井下必须使用阻燃电缆,要有综合保护。
15、煤层槽口处的架线与管、线间除保证规定的间隔距离外,管线过架线段用绝缘物加垫隔离并固定牢固。接车台往里没有其它生产单位时,架线端头距煤槽口不小于5m。接车台往里有其它单位工作需用电机车拉矿车时,该接车台处左右5m范围内不得有架线,接车台里、外侧架线用软线连接的连接软线采用一根70mm2的电缆或三根25mm2 的电缆扭结,示意图如下:
接车台
━━━━┳ ┳━━━
外侧架线 ┗━━━━━━━━━━┛里侧架线
70 mm2电缆
16、在石门内的煤巷开口时,接车台的高度从轨道面往上量,凡是达不到2m高的槽口,一律掘3m长的小斜坡,然后落平掘平巷,电溜子的机头缩进去。
17、有条件使接车台的高度达到2m时,必须按正规的标准断面使好开口的正、副抬棚。大巷接车台必须安装电话直通矿调度室,当工作面距接车台的距离超过150m时,必须在工作面后方的安全地点增设一部电话与接车台的电话串接,电话由机电科负责安装,段队负责移动电话。
18、新开拓的采区石门,在每个可采煤层的底板,由石门向一侧掘小斜坡透煤槽,即可解决一个槽口空间过小,又可以增加一个出口。
19、每个开采的煤层内必须有两个出口。一个是通本水平的运煤出口,另一个是通上水平的通风、行人、下料的出口。回采时必须保护好上出口不被破坏,待到最后收尾时再一并采出。若上述规定无法做到时,则必须编写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0、电焊机等移动设备的富余电缆盘挂时,不得盘小圆圈。
21、利用机械反风、停运主要通风机灭火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安全。
22、认真执行公司“一通三防”的管理规定。采掘段队、岩石开拓段队在井下工作地点范围内禁止使用电气焊和砂轮机。如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气焊等工作,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坚持“先清(清理可燃物)后施焊”、“先洗(用水浸湿焊渣溅落地)后施焊”,施焊作业单必须经矿长批准,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的有关规定。
23、井下同一水平多台架线整流柜不得向同一架线并联供电,必须分段供电,并保证在各区段的末端发生短路时能可靠跳闸,在架线整流柜直流负荷侧加装快速熔断器。
24、控制可燃材料的存放数量、规范存放地点,可燃材料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关于加强井内使用可燃材料管理的规定》(京昊华经生发[2006]76号)。
四、紧急处理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现场人员立即佩戴好自救器。
2、对于火势较小的灾情,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直接灭火,属于电器设备引起的火灾,首先要拉闸断电,未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属于油脂类着火时,不得用水灭火,可使用砂子或其它不助燃的材料灭火。
3、井下发生火灾较大,不能直接扑灭时,立即切断电源。在现场的段队长、班组长要有组织地由本工作面避灾路线和矿井避灾路线(即新鲜风流方向)将所有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切断火区的新鲜风流。
4、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值班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会同矿山救护队提出灭火措施,组织抢救。
5、在抢救人员和灭火工作的同时,必须指令专人检查沼气、一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和风流变化情况,防止有害气体超限而使人员中毒。
6、如果在火灾区域有的通风路线则由进风方向打开有关风门和密闭,造成风流短路。对于作业区,在撤退后必须关闭正、负压风机。
7、火灾发生后,除积极灭火外,应采取措施缩小火灾影响范围。对于作业区,大巷或接车台发生火灾,上山有人工作时,应充分考虑上山与上水平是否贯通、风流方向、火源性质,正、负压风机所在位置等因素,避免火灾烟雾进入上山。同样,上山发生火灾时,应积极避免上山火灾排放的烟雾大量进入大巷及总通风系统。
8、严格执行2011年《矿井应急救援预案》中矿井通风系统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措施。
第三节 瓦斯积聚、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
一、产生瓦斯积聚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的地点
1、风量不足的采掘、开工作面和巷道、硐室;
2、爆破后炮烟未全部排除的采掘工作面。
3、盲巷内或通风不良的作业地点。
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工作面。
5、风筒断开或严重漏风的工作面。
6、风流短路的地点。
7、恢复通风过程中的救护队员探查和回风路线。
二、预防措施
1、通风管理
(1)通修段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和完善,按照规定进行工作面、井巷和硐室的风量测定,及时构筑通风设施。
(2)采、掘、开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指定专人(可兼职)负责正常运转,安监员监督执行。保证采掘工作面和巷道硐室风量;掘进工作面爆破不得停风,交必须保证通风正常,严禁无故随意停、开风机,严禁破坏通风设施。使用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采用扩散通风必须符合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3)各工作地点必须保证通风设施正常运转和使用,严禁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工作面的风速风量符合规程规定。
(4)各采掘巷道要保证合理的通风系统,采掘工作面要与上水平回风石门贯通,形成完整的全负压回风系统。各工作面必须班班有人负责通风。通风工必须熟悉所负责工作面的通风系统,认真管理通风设施,保证按规程规定的距离把风筒接到位,并保证工作面风量达到要求。
(5)新工人进入工作面前首先要熟悉工作面巷道布置,杜绝误入盲巷造成缺氧窒息事故。
(6)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照保证上下两个安全出口的要求正规布置,凡不能保证两个安全出口的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各矿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安全技术措施的批复》(京昊华经函【2005】33号)的要求,将拟开采块段的地质资料、设计图纸上报公司备案,并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矿审批后贯彻执行。
(7)急倾斜煤层掘进工作面铺设双回路应急管路,应急管管口距工作面不超过10米。
(8)柔掩工作面为了防止堵严,严格执行公司及矿有关通风的规定。
(9)躲炮烟时间充足,放炮后进入工作面检查气体(CH4、CO2、O2)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方可进入作业。
2、瓦斯的管理
(1)瓦斯检查做到井下检查手册、记录牌板、瓦斯台帐三对口。坚持每班对各工作面检查2次CH4和CO2浓度。
(2)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响炮后必须将炮烟吹净后方可进入工作面。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进行放炮中的“一炮三检”,每班放炮员升井后将“一炮三检”记录单报瓦检仪器管理室,瓦检仪器管理员进行整理和保存,保存期限1年。
(3)完善瓦斯检查制度,建立“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瓦斯日报每日由总工程师和矿长审阅签字);“光学瓦斯检定器使用保养注意事项及瓦斯巡回检查管理制度”,对瓦斯检查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保证各瓦斯检查点的检查次数和巡回检查时间。
(4)建立健全瓦斯日报制度,及时将井下各地点的瓦斯检查结果进行报告,保证矿生产技术指挥人员及时掌握瓦斯涌出情况,做到安全生产。
(5)及时设置矿井瓦斯检查点。新的工作地点开工前,矿组织技术、生产、机电、通风等部门共同进行现场巡查,使各部门掌握各自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同时也保证了新工作地点的瓦检点的及时设置。
(6)瓦检员每天要对全矿各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浓度测定,建立报表制度。发现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要求时,立即通知段队人员撤离,并向矿调度室、通修段值班室汇报,由矿调度室当班调度员向值班矿领导汇报。
(7)日常检查,发现风量不足、瓦斯浓度增高、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立即按措施处理。
(8)每年7月对矿井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公司。
3、盲巷管理
(1)对盲巷必须及时封闭,悬挂警标。禁止进入盲巷。发现盲巷封闭不合格立即处理。
(2)恢复通风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恢复停风区域通风和瓦斯排放的规定》,严格执行瓦斯分级排放制度。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浓度限量排放原则,严禁一风吹。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6%,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3)盲巷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中盲巷管理的有关规定。恢复通风时,必须有安监员、盯岗人员在场,恢复工作由佩戴氧气呼吸器的救护队员完成,救护队员签署恢复通知书后其它人员方可进入。恢复通风过程中的救护队员要探查回风路线的氧气含量和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4、井下监测监控
(1)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2)传感器必须按照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设。
(3)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接吹传感器。
(4)段队班长时对所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通修段、调度室汇报,并协助处理。
(5)放炮前,由盯岗干部或班长安排将瓦斯传感器和传输缆线移至不受放炮威胁的安全地点,放炮后再移设回规定位置,防止放炮崩坏。
(6)传感器要随工作面移设,传感器的移设由各工作面的班长负责,严禁擅自停用。
(7)移设传感器时,传感器悬挂要避开巷道滴淋水,防止传感器受潮损坏。
(8)瓦斯检查员必须将当班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填写在瓦斯检查纪录手册内。
(9)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安装KJ95N系统的开停传感器,监视运行,发现停机,立即处理。主要通风风门安装KJ95N系统风门传感器,监视开关状态。
(10)按《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AQ1029)安装甲烷传感器,串联通风的被串联工作面进风流侧安装甲烷传感器。
(11)必要地点安装氧气传感器,工作面管理人员配备便携式氧气甲烷两用检测报警仪,监视、检测氧气浓度,氧气浓度报警点≤18%。
(12)为管理人员、流动作业人员和班组长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动态检测甲烷,发生报警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地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
(1)地面中心机房设在矿调度室,当班调度员负责监测监控报警的应急处理。
(2)出现局部通风机开停、风门开关、甲烷浓度、烟雾、温度、主要设备开停等监控报警时,调度员立即通知井下受影响区域的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通知通修段、机电科、矿主管和值班领导。
(3)通修段、机电科、矿主管和值班领导接到监控报警后,立即到矿调度室集中,分析产生的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通修段、机电科、调度室按照职责分工和处理指令进行报警处理,处理完毕向调度室汇报。
(5)地面中心机房的短信报警系统必须始终处于运行状态,并按照警报等级发送短信报警信号。
(6)信息中心定期对地面中心机房进行检修调试,保证系统处于完好状态。
6、矿井出口、与小窑连通的防火管理,要继续执行《关于加强矿井出口管理的通知》(京昊华经生发[2006]37号)的规定。发生与小窑连通时,必须制定针对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发布。
7、矿井每年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方案必须有针对性,对主要可能发生灾害的地点检测反风效果。演习结束,写出演习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8、通风系统管理、局部通风管理、通风设施管理、瓦斯管理、矿井反风演习等,严格执行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版《矿井生产技术管理手册》中有关“一通三防”管理的规定。
三、紧急处理措施
1、井下发生瓦斯积聚、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时,管理好局部通风机、风筒和通风设施,确保风量,加强通风。
2、检查有害气体含量,撤出受威胁范围内的所有人员。
3、事故单位负责人汇报调度室和值班室,启动矿井事故救援预案。
4、严格执行2011年度《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节 冒顶片帮事故
一、冒顶片帮事故
强化顶板管理,建立健全各项顶板管理规章制度或顶板管理组织机构,严格执行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矿井生产技术管理手册》矿井生产技术工作规定中“顶板管理实施细则”和2011年《大安山煤矿顶板管理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一)综采工作面
1、可能发生的地点
(1)地质变化带处
(2)顶板破碎处
(3)上下端头处及上下巷顶帮
(4)仰采时进入机道内作业
(5)托顶煤开采时支架顶空地点
2、预兆
(1)地质变化带处:在工作面中煤层倾角发生明显变化,构造明显。
(2)顶板破碎处:顶板碎石向下掉,支架无法满足掩护支撑作用。
(3)上下端头及上下巷:煤壁有片帮趋势、顶板有离层。
(4)仰采时进入机道内作业:煤壁煤体有片帮趋势。
(5)开采时托顶煤支架顶空:架前有碎煤下落。
3、预防措施
(1)工作面遇落差较大断层(褶曲)、顶板破碎严重等地质变化带支架无法正常推过,要制定有针对现场实际情况的过地质变化带安全技术措施。
(2)上下端头及上下巷顶板、煤壁,每班有专人负责检查顶板、煤壁、支护情况,按规定处理或有隐患立即上报。
(3)工作面出现仰采时,严禁进入仰采机道内作业;因处理问题必须进入机道时,要检查处理煤壁,并有专人监护作业。
(4)托顶煤开采时,要及时调架,支架应紧贴煤层顶板,在调架过程中加强支架端头管理。
(5)顶板破碎处,及时加强支护。
(二)高档普采工作面
1、可能发生的地点
(1)地质变化带处
(2)顶板破碎处
(3)上下端头及上下巷道
(4)仰采时机道进入机道内作业
2、预兆
(1)顶板有断裂声,煤炮现象频繁且强度较大。
(2)工作面压力突然增大,巷道明显变形、发生底鼓。
(3)工作面支护破坏,如单体柱泄液、弯曲或断裂;锚杆托盘脱落、锚杆或锚索折断。
(4)工作面顶板明显下沉,矿压监测数据显示异常;工作面可见明显断裂现甚至有超前断裂。
(5)工作面煤壁有明显的光滑错动面,打眼时有夹钻杆现象,钻屑颗粒明显增大。
(6)工作面顶板出现翘皮、龟裂纹,甚至有游离煤岩块。
3、预防措施
(1)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工作前,班长必须指派专人检查顶帮,工作中、放炮后施工人员必须随时敲帮问顶,及时拆除活石。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采区内所有通风、行人、运输的巷道必须指定责任人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工作面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规定支护方式、支护密度和强度、控顶距,加强对上下端头、上下出口巷道的支护和管理。工作面跨巷推采、顶板周期来压、悬顶超过规定、矿压监测显现异常、仰斜推采、调采等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采用俯斜推采。
(3)工作面必须进行矿压观测;采用有效的、不间断监测方法,矿压科及时预报矿压变化情况,发现矿压显现异常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主管领导,制定并采取相应措施。
(4)工作面每一班必须设专职听顶工;段队根据工作面顶板情况不定期进行预警撤离人员演习。
(5)生产技术科在采区设计时优化设计方案,避免相向回采、留设孤岛煤柱、仰斜回采、回采过旧巷等。
(6)加强地质构造变化带的顶板管理。
(三)走向长壁炮采工作面
1、可能发生的地点
(1)地质变化带处
(2)顶板破碎处
(3)上下端头上下巷
(4)仰采时煤壁侧
(5)工作面顶板出现裂隙、离层、下沉处
2、预兆
(1)工作面遇到地质变化带,顶板破碎、松软,煤层厚度或倾角变化大,有顶板断裂声、煤炮等现象频繁且强度较大。
(2)工作面压力突然增大,巷道明显变形、发生底鼓。
(3)工作面支护破坏,如单体柱泄液、弯曲或断裂;锚杆托盘脱落、锚杆或锚索折断。
(4)工作面顶板明显下沉,矿压监测数据显示异常;工作面可见明显断裂现甚至有超前断裂。
(5)工作面煤壁有明显的光滑错动面,打眼时有夹钻杆现象,钻屑颗粒明显增大。
(6)工作面顶板出现翘皮、龟裂纹,甚至有游离煤岩块。
3、预防措施
(1)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工作前,班长必须指派专人检查顶帮,工作中、放炮后施工人员必须随时敲帮问顶,及时拆除活石。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采区内所有通风、行人、运输的巷道必须指定责任人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工作面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规定支护方式、支护密度和强度、控顶距,加强对上下端头、上下安全出口巷道的支护和管理。工作面跨巷推采、顶板周期来压、悬顶超过规定、矿压监测显现异常、仰斜推采、调采等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采用俯斜推采。
(3)工作面必须进行矿压观测,由矿压科负责,采用有效的监测方法不间断的进行监测,及时预报矿压变化情况,发现矿压显现异常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主管领导,制定并采取相应措施。
(4)工作面每班必须设专职听顶工;段队根据工作面顶板情况不定期进行预警撤离人员演习。
(5)生产技术科在采区设计时优化设计方案,避免相向回采、留设孤岛煤柱、仰斜回采、回采过旧巷等。
(四)柔掩回采工作面
1、可能产生的地点
(1)上端头续架处
(2)工作面阶梯处
(3)工作面眼口处
(4)工作面顶板暴露过大,漏顶处
(5)地质变化带
2、预兆
(1)上端头续架空顶作业,暴露顶板煤矸松动下滑。
(2)阶梯处,煤炭堆积倾角大,煤炭滑动。
(3)眼口处顶板暴露大、支架不靠顶,顶板、煤炭松动下滑。
(4)工作面顶板破碎,支架不靠顶,顶板煤炭松动下滑。
(5)地质变化带顶板滑动。
3、预防措施
(1)上端头续架,严禁空顶作业。
(2)采煤工作面顶板破碎、支架不靠顶,采用单体支撑并用竹排子划背,及时向顶板移架。
(3)工作面眼口,及时划背三角区;开眼口必须有安监站和段干部双盯岗。
(4)阶梯处扒煤,用长把工具由顶板向底板、自顶部向底部逐层扒煤,要控制扒煤坡度,浮煤不能出现明显陡坎。
(5)支架后煤矸垫层厚度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对垫层过薄处必须及时补充。
(6)对侧放煤的工作面必须注意研究落煤和顶板压力的运动规律,合理确定放煤步距和爆破参数。对侧放煤放煤口的支护方式、支护材料、架间连接方式和放煤硐深度,要进行研究改进,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7)工作面遇地质变化带,加强顶板管理,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五)悬移支架综采工作面
1、可能产生的地点
(1)工作面上下端头
(2)工作面上下顺槽及腰巷
2、预兆
(1)顶板破碎处:顶板碎石向下掉,支架无法满足掩护支撑作用。
(2)上下端头及上下巷:煤壁有片帮趋势、顶板有离层。
3、预防措施
(1)工作前、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人员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方,看好退路,一手持镐、锤或撬棍,先轻敲,无破碎声再重敲。撬棍长度的不小于2.0m 。
(2) 敲帮问顶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方,看好退路,一手持镐、锤或撬棍,先轻敲,无破碎声再重敲。
(3) 处理采面活煤时必须站在安全地点,并与附近人员联系好,撬动时保持身体的平衡,缓慢用力。
(4)采面内拆茬时,二人一前一后,一人操作、一人在后持灯观察采面及支架状况,严禁单人作业。发现活煤(石)及时用长把工具站在安全地点拆下。
(5)工作面出现仰采时,严禁进入仰采机道内作业;因处理问题必须进入机道时,要检查处理煤壁,并有专人监护作业。
(6)工作面的上下端头采用单体密集与采空区隔离;悬移支架间采用单体或切顶墩柱加固。
(7)加强顶板来压和周期来压时的顶板管理。
(六)煤巷掘进工作面
1、可能发生的地点
(1)地质变化带处
(2)顶板破碎处
(3)顶板有淋水且顶板易风化
(4)顶板有孤石或伪顶
(5)煤层层理发育处或煤层松软或煤层压力大处
(6)有夹石处
(7)有应力集中倾向煤层
2、预兆
(1)地质变化带处:顶底板、煤层走向、倾角发生明显变化,构造明显。
(2)顶板破碎处:碎石向下掉,现有支护无法满足支护要求。
(3)顶板有淋水且顶板易风化:顶板揭露后在淋水作用下,顶板有离层现象或顶变软变酥。
(4)顶板有孤石或伪顶:顶板有离层或翘皮现象。
(5)煤层层理发育处或煤层松软或煤层压力大处:层理发育、松软时,煤层有滑动倾向或煤层鼓出,煤壁有响声。
(6)有夹石处:夹石层破坏有滑落倾向。
3、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工作前,班长必须检查顶帮,工作中、放炮后施工人员必须随时敲帮问顶,及时拆除活石。
①人员进入工作面前必须沿巷道检查顶帮,进行一问、二敲(撬)、三支护,发现活石、活煤要及时处理掉。方法是:一人站在安全地点,找好退路,在另一人为其照明并观察安全的前提下,用长把工具将其拆除。
②敲帮问顶时,人员必须站在支护完好、稳固、倾斜上方的安全地点,由外向里,由上向下地进行。一手持镐、锤或撬棍,一手托顶,先轻敲,无破裂声再重敲。
③敲帮问顶时要停止附近运转的机器,避免干扰。
④处理顶帮活石前,应与附近人员联系好并躲至安全地点。撬动时保持身体平衡,缓缓用力。撬大块松动煤(岩)时,必须用撬棍。巷高小于等于1.8m,撬棍长度不小于1.2m;巷高大于1.8m,撬棍长度不小于1.8m。
⑤如顶板活煤(岩)撬不掉时,应及时进行临时支护,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预防冒顶片帮的措施
①盯岗干部、班长是顶板管理的责任者。在小班,班长是顶板管理的主要责任者。在每班工作前,班长、盯岗干部要先拆净顶帮活石(煤),检查支护状况,无安全隐患后,小班人员方可开始工作。要经常巡视检查顶板。
②各工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随时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③打眼前必须认真检查顶帮及支护情况,拆好炮茬,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后工作。
④装药前,检查工作面支护、顶帮;响炮后,通风不少于15min,待炮烟散净,必须由外向里先检查巷道顶帮,边扒煤边支护,严禁出净煤再支护,严禁把支护打在伪顶(抓顶煤)或檐子煤上。
⑤在顶帮出现断茬、裂缝或顶板破碎等情况时,必须采用立撑等临时支护,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⑥支护时严禁留有伪顶、抓顶煤,必须先处理、后支护
(3)工作面过地质变化带
①遇地质变化带立即汇报调度室,执行遇地质变化带相关规定。及时和技术部门联系,现场确定施工方案,制定措施后方可施工。
②过地质破碎带时盯岗干部要亲临现场指挥。采取适当加密支护,浅循环作业,必要时手镐掘;及时进行超前支护,以减少空顶和漏顶现象。
③施工中一旦发现有1.0m以上的断层或出现煤层被压薄、尖灭时要及时和技术部门联系。
④坚持手接手交制度,交时必须把工作面的支护及顶板情况向下班交代清楚,以使现场工作人员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安全生产。
(4)巷道维护及修理
①巷修工作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担任,巷修工必须清楚所修巷道支护质量要求。
②修理工作开始前,要根据所修地段的具体情况,准备充足的材料及需要的工具。
③修理不通风的巷道,首先进行通风,并检查氧气和有害气体浓度,只有氧气浓度达到18%以上和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方可进入。
④修理前必须将电缆、电线及风水管路掩护好,摘挂电缆和移动设备工作由电工负责,巷道修理完毕一切设备恢复原状。
⑤工作中随时检查修理地段巷道顶帮及支护情况,出现不安全的情况必须先进行处理。
⑥在顶帮破碎的地点修理,必须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拆掉活煤矸,操作时要注意站在安全地点,选好退路。
⑦修理工作必须连续进行,支护未完成前不许停止工作,停止工作时,将接茬处顶帮管理好。
⑧原有支护不能控制住顶板及上下帮时,采用更为复杂的支护形式对原巷道进行加固。
⑨巷道修复或更换支护时,要逐一进行。
⑩独头巷道修理时,必须由外向里依次进行,必须撤出修理地点以里全部人员;严禁分段进行。
巷修工作不得少于两人,严禁单人作业。
(5)使用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6)加强巷道开、透口管理,开、透口前生产单位技术员填写《开、透口通知单》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加强对开、透口周围的巷道顶帮检查和支护。
(7)保证巷道支护符合设计要求,支护有效。
(七)岩石掘进工作面
1、可能发生的地点
(1)巷道过断层、地质变化带处
(2)顶板破碎处
(3)采区石门过煤层、变质岩
(4)工作面空顶作业
(5)巷道开、透口处
(6)支护质量差、支护强度不够的巷道
2、预兆
(1)工作面遇到地质变化带,煤(岩)层破碎、松软,倾角变化大,煤炮等现象频繁且强度较大。
(2)工作面压力突然增大,巷道明显变形,产生底鼓。
(3)工作面支护破坏,如出现喷浆层开裂、金属支架弯曲或断裂、巷道支护构件腐朽或失效、锚杆托盘脱落、锚杆或锚索折断。
(4)顶板破碎,岩石脱落。
(5)淋水增大。
3、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所有通风、行人、运输的巷道必须划分区域、指定责任人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工作面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工作前,班长必须指派专人检查顶帮,工作中、放炮后施工人员必须随时敲帮问顶,及时拆除活石。
(3)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支护要及时、到位。支护要符合设计要求和规程规定。
(4)采用架棚支护的工作面,靠近工作面10m范围内的支架在放炮前必须加固,并采取措施。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5)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减小对围岩的破坏。岩巷过断层破碎带、松软岩层、遇较厚煤层时,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严禁空顶作业。
(6)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后,要及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支护形式和施工工艺,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施工
(7)加强巷道开、透口管理。
(8)维修失修的巷道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先支后拆的原则进行修理,在拆除原有支架前,先加固临近支架,并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八)紧急处理措施
1、采掘工作面如发生较大顶板事故(冒顶事故)以后,人员要急速避入安全地点。抢救人员首先应以呼喊、敲打、使用地音探听器等与其联络,来确定遇险人员的位置和人数,盯岗干部或班长必须立即清点人数,迅速查清遇险人员及被埋压堵截位置,灾情严重程度,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2、在抢救人员到来前,段干部、班长或临时负责人要在事故现场亲自指挥,采取一切手段,迅速救人和阻止险情继续扩大。
3、如因冒顶而被隔离(即堵在里边)的人员,每隔一段时间要敲击岩石或轨道、巷道等,向外发出求救信号。同时被堵人员应立即推举临时负责人,进行自救工作。若因冒顶遇险被堵人员一定要冷静,切不可大喊大叫,防止氧气过早地消耗。同时只留一个亮的矿灯,其它的全部关掉以备延用。
4、如果遇险人员所在地点通风不好,必须设法加强通风。若因冒顶遇险人员被堵在里面,应利用压风管、水管及开掘巷道、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险人员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5、在抢救中,必须时刻注意救护人员的安全。如果觉察到有再次冒顶危险时,首先应加强支护,有准备地做好安全退路。在冒落区工作时,要派专人观察周围顶板变化。在清除冒落矸石时,要小心地使用工具,以免伤害遇险人员。在处理时,应根据冒顶事故的范围大小等情况,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
6、顶板冒落范围不大时,如果遇险人员被大块岩石压住,可采用千斤顶等工具把其顶起,将人迅速救出。
7、顶板沿煤壁冒落,矸石块度比较破碎,遇险人员又靠近煤壁位置时,可采用沿煤壁由冒顶区从外向里掏小洞,架设梯形棚子维护顶板,边支护边掏洞,直到把人救出。
8、较大范围顶板冒落,把人堵在巷道中,可以采用修通冒茬,也可采用另开巷道的方法绕过冒落区将人救出。
二、煤炮事故
(一)煤炮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
所有后槽工作面、单斜及中南部折转部位。
(二)预防煤炮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主上山采用两孔半方式,两孔半煤楞不小于15m。
2、掘进时,要保证溜煤道畅通,距工作面10m内无杂物堆积,工作面放小炮或采用手镐及大钻头凿掘。
3、及时对巷道松肋卸压,巷道无折叉木及折背板;强化支护质量,加密工作面支护;木支护巷道及时支设套棚;柔掩支架巷道加铁立撑进行支护;轴部煤层采用大断面掘进。
4、工作面掘进或回采时采用注水卸压;后槽工作面采用电磁辐射预测预报,提前采取有效措施。
5、工作面顶帮及中部用2m的木锚杆进行超前支护管理,间隔0.15-0.2m。
6、工作面连续响煤炮且支架来压显现剧烈时(出现连续3架或5m范围内有折顶桩、杈木情况),工作面停止工作,立即将全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待工作面稳定后,先检查工作面无隐患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7、工作面掘进时,一是要降低坡度不大于20°,二是打卸压孔在工作面迎头前上方打三个5m深的孔,每掘进3m打一次卸压孔,工作面掘进在30米半径内,不得两头掘进;柔掩回采上端头续架,坡度不大于18度,并提前注水,超前卸压。
8、工作面响炮时,要延长躲炮时间和躲炮距离,待确知无问题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9、掘进工作面要保证班班响炮,如一班未响炮,第二班掘进前,要先打缷载孔,响缷载炮。
10、人员休息或工作时,要远离煤炮地点,严禁背靠煤帮或支护。
11、加强工作面通风,保证工作面通风质量。
12、执行关于加强巷道松肋卸压管理的规定。
(三)紧急处理措施
工作面连续响煤炮或支架来压显现剧烈时,立即撤出全部人员,待稳定后,边检修边进入工作面。
第五节 放炮事故
一、放炮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
所有需要放炮的工作地点。
二、预防放炮事故的安全措施
(一)火工品管理
1、放炮员上班严禁兼任其它岗位,否则不许放炮。
2、放炮员上班前必须到值班室领取工作任务,听从班长安排,并计划好当班的火工品,否则不许上岗。
3、上班到安全中心计划雷管、火药的数量,并领好领用单、发爆器及相关手续,否则不许领药。
4、领出的雷管、火药分别存放,有专人护送,并保持所存物品的工具完好无损。
5、到工作面时先检查火药箱、雷管箱是否完好,并避开一切电器设备,放在警戒线外的安全地点,往箱内装火药时再次清理一遍火工品,核实数量,发现问题立即向值班室和安全中心汇报。
6、到工作面装药时必须使用专用容器运送,否则不许装药。
7、装完药时必须认真如实填写领用单,严禁采用倒算帐方法计算,并及时上帐。
8、响炮后认真检查炮茬,有残爆的电雷管要及时收集,并按规定交回火药库。
9、下班时,必须有专人护送火工品到火药库交药,并结好帐,作到领、用、交三对口,不许涂改。
10、放炮员严禁将火工品乱扔、乱放、私藏、私毁、或转让、倒卖等,一旦查出,按矿《奖惩制度》考核,情节严重交司法部门处理。
11、放炮下班必须到值班室填写台帐。
12、值班员负责与安全中心对好火工品台帐。
(二)放炮管理
1、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入井前由放炮员到放炮器管理室领取放炮器,并签字做好记录,放炮器严禁代领。
2、放炮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持有考试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3、装药前,班长必须派人检查工作面控顶距离内支架完好情况,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后方可装药。
4、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
5、装药前,必须切断距工作面10m以内的电源。大巷开口,必须切断架线分区开关,在大巷有电焊工作严禁装药。检测大巷杂散电流要符合规定。
6、在装药前,带班班长必须先行指派警戒人员,交待清楚警戒位置及注意事项后,进行大小牌交换,即:班长向警戒人员索取小牌,交给警戒人员大牌。此后,警戒人要按指定路线往外清理人员到指定警戒位置,并立即使用棕绳或草绳将大牌悬挂于巷道,其悬挂高度为巷道高度的二分之一。
7、工作面装药时,除放炮员、班长、瓦斯检查员、助手和安全检查人员外,其它人员撤离警戒线以外。
8、装配引药时,必须在放炮地点附近、顶板完好、支架牢固的地方操作,避开电器设备,严禁坐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
9、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装配引药时先用专用的木(竹)棍扎眼,然后将雷管插入引药内。
10、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11、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捆住,以便雷管固定在药卷内。
12、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以及防止雷管脚线折断或损坏绝缘层。
13、放炮助手主要负责工作面装药联线工作。放炮员必须依照爆破说明书指导、检查放炮助手装药联线工作。
14、装药时应用炮棍将药卷轻推入炮眼,严禁冲撞捣实,必须用炮土封孔。班长要监督装药,审核火药雷管使用数量。
15、装药过程中,应根据煤层软硬程度、顶板状况适当调整装药量。
16、联线时,脚线和脚线、脚线和连接线、爆破母线和连接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与任何导电体相接触;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短路。
17、躲炮距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
18、警戒牌放一次炮挂摘一次,严禁挂固定警戒牌。警戒人员在未接到班长撤除警戒指示前,严禁私自撤除警戒。
19、采掘工作面在每次放炮前,所有人员必须在不受水害和老空有毒有害气体下泄威胁的安全地点躲炮。
20、当放炮员将母线拉到安全地点,班组长必须认真检查警戒到位,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响炮前班长打开专用箱,取出放炮器交给放炮员,放炮器钥匙由放炮员携带;放炮员收取班长的小警戒牌,班长给放炮员签字并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命令后,要大喊三声“放炮了”过5秒钟后,无异常情况,再通电响炮。
21、响炮后15分钟,待工作面炮烟散净,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和班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柱、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无危险情况方可由班长通知警戒人员撤除警戒。
22、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瞎炮,可以重新联线响炮,如果不是联线不良造成的,在距瞎炮300m以上打与之平行眼重新装药响炮。打眼前必须将瞎炮脚线扭结短路,并塞进炮眼内。严禁用手拉、镐刨等方法取引药,严禁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加深炮眼残底和打眼掏药。处理瞎炮时,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瞎炮必须当班处理,不得转交下班,放炮员必须仔细地收集未爆的电雷管。处理瞎炮时,班长必须在场指导工作。
23、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爆破完毕。
24、放炮员必须管理好火工品,做到炸药、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炮药箱和管盒内,并加锁,钥匙亲自携;放炮器箱必须上锁,钥匙由班长亲自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25、放炮必须使用煤矿专用的发爆器;
26、班组长和安监员必须监督执行公司、矿有关放炮的各项规定。
三、紧急处理措施
1、发生放炮事故后,对受伤人员采取简单的医疗处置措施,如伤口包扎、止血、人工呼吸等;如人员被埋压,先让其露出头部,使用千斤顶或其它设备固定住煤岩等物,切忌生拉硬拽。
2、事故单位负责人立即向调度室和值班室汇报,汇报清楚事故的准确位置、人员的伤害情况、事故前的人员分布、可能影响的范围、进入事故地点的其它通道。
3、启动矿井事故救援预案。
4、严格执行2011年度《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节 提升事故
一、提升事故发生的地点
1、在地面分别布置了+190~+550m、+550~+800m、及+800~+920m地面材料运输斜坡;
2、井下布置了+400~+550m 、+680~+800m物料提升斜坡;
3、+920m~+800m、+800m~+680m、+680m~+550m、+550m~+400m水平架空人车斜坡;
4、各采掘段队采区提升运输斜坡。
二、预防运料斜坡提升事故的安全措施
1、主提升司机必须经过规程培训和岗前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熟悉所操作绞车用的钢丝绳直径、最大提升量和规定的提升量。
2、司机必须熟悉绞车设备的性能,熟悉各操作手把、转换开关、按钮、紧急制动装置、信号、仪表等控制、监视装置的作用,熟悉并掌握操作程序,了解供电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润滑系统、控制保护系统的基本原理和作用。
3、司机必须现场交、,交清接明绞车的运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处理过程和结果。前,司机要擦拭设备、清扫卫生并填写运转记录。时发现司机精神不振或班前饮酒,要拒绝并向值班人员汇报。
4、交、司机要共同检查设备状况、保护装置及卫生状况,同意交接后,双方必须在交、记录本上签字。
5、司机必须严格按照信号指示操作,未听清信号不得开车;行车中未听清信号,必须立即停车进行联系。
6、司机严禁擅自离岗、玩岗,在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绞车和提升系统检修完毕后,必须由司机操作进行试车,并试验过卷、松绳和过速等保护装置。
8、当出现其它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的特殊情况,司机必须及时向值班室汇报,并做好记录。
9、工作前的要求
(1)检查各部位螺丝、销钉是否齐全、完好、紧固,对轮有无松旷。
(2)检查减速器、液压站和润滑站油量是否在油位指示线位置,离合器是否处于闭合状态。
(3)检查盘型闸是否灵活可靠,闸瓦间隙不大于2mm。
(4)检查深度指示器、传动装置齿轮、丝杠是否完好。
(5)检查急停(脚踏)、信号闭锁、过卷、松绳、闸瓦磨损等保护是否灵敏可靠;检查信号装置是否正常。
(6)启动润滑油泵,检查润滑部位(减速器润滑系统)油量是否充足,油路是否畅通。
(7)检查挡车栏显示屏各指示是否指示正确。
(8)检查操作台上各启动按钮、信号灯有无损坏。
(9)检查天轮转动、游动情况是否灵活,钢丝绳磨损是否超限。
(10)检查信号装置是否正常。
(11)检查时严禁司机擅自调整电气整定值及制动闸。
10、启动及注意事项
(1)合上低压开关柜控制电源(照明、挡车栏、高压启动柜控制回路、信号回路)。
(1)合上动力制动柜电源。
(2)合上主令柜工作电源、润滑站、液压站电源、换向柜电源。
(3)合上高压启动柜电源,故障开车开关处在正常工作位置(零位)。
(4)确认主令手柄和制动手柄在零位。
(5)确认转向开关在正常工作位置。
(6)将操作台上的钥匙开关打开,送上控制电源。
(7)启动上位监控系统。
(8)按下制动装置启动按钮,启动动力制动。
(9)依次启动液压站、润滑站。
(10)提升机启动时,上把钩发出行车信号,司机按照信号指示,左手慢松闸,右手一边推(拉)动主令逐级加速。司机严禁将主令控制器手柄急剧地推到全速位置。
(11)绞车启动困难,声音异常,电流超过额定值时要立即停车,通知检修人员查明原因,无问题后方可重新启动。
(12)司机操作时不得离开操作台,手不准离开操作手柄,不得与他人交谈,不得接打电话、做其它工作。工作中必须精神集中,随时观察滚筒上钢丝绳的排列和提升深度指示,严禁过卷。
(13)严禁超负荷运转。
(14)开车时,副司机负责监护,正司机操作,副司机严禁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其它工作。
11、操作及注意事项
(1)滑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5°。
(2)电机温度不得超过80°。
(3)盘型闸必须灵活可靠,当全速运行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停车。
(4)深度指示器必须准确可靠,按信号指示提前做好减速准备。
(5)钢丝绳排列整齐、不松动,如果发生松动等现象立即停车处理。
(6)提升运行到终点,如无信号,必须立即停止运转。
(7)下放载荷时,必须给电运行,严禁无电下放。
(8)发现电机超载、冒火或有烧焦气味,要立即停止运转。
(9)注意机械各部偏摆、振动情况和运转声响是否正常。
(10)非紧急事故情况下全速运行时,严禁使用保险闸。
(11)中途停车,未接到信号时,司机严禁松闸。
(12)观察挡车栏显示屏上显示挡车栏上提、下放指示,指示不正确立即停车,通知检修人员检修,正常后方可重新启动开车。
(13)在绞车运行中,司机要注意各种保护可能发出的各种信号,如后备保护发出故障信号,司机要按紧急情况处理。
(14)绞车运转中,司机发现下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值班室汇报。把故障及处理情况记入运转日志内。
①信号指示不清或深度指示和绳印位置不相符时,要立即停车检查。
②松绳、过卷、过速装置发出警报要立即停车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检查。
③电压表、电流表、油压表的指示超过额定值出现异常,要立即停车检查。
④电机声音异常或有焦味,必须立即停车检查。
⑤突然停电、提升容器受阻或钢丝绳猛烈受力,要立即停车检查。
12、 收尾工作
(1)提升循环结束后停止电机运转,并将主令控制器手柄推到中间位置,工作闸扳至终端位置。
(2)长时间停车要切断电源,实行安全制动。
(3)停车后搞好设备和环境卫生,认真填写记录。
13、绞车司机除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外,还必须遵守矿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巡回检查制、要害场所管理制、交、制及岗位责任制等规定。
14、斜坡信号工工作前的要求
(1)每班工作前,下信号工必须检查对码信号、联系信号。上信号工检查三道阻车器声光信号、联系信号,保证其灵敏可靠,上信号工并负责开启三道阻车器。
(2)每班工作前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认正确灵敏无误后,方可作业。提升信号设置,必须声光齐全,通讯设备畅通。
(3)信号工在发信号前,必须对斜坡及车场进行观望,发现行人或把钩工等人员未进入躲避硐严禁发信号开钩。
(4)斜坡有换地滚、修道、修跑车防护装置等检修工作及起复落道车时,下把钩信号工要在下把钩防护栏外设好警戒,严禁其它人员进入,同时下把钩信号工与把钩工必须进入躲避硐内或信号硐内。
(5)班组每班工作前,由下把钩信号工,进行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
15、信号工操作及注意事项
(1)信号规定为:一停、二提、三下放、四慢提、五慢放。
(2)在斜坡中途打吊车装卸物料时,要有防止跑车的措施,下方不得有人。开车时,人员躲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3)斜坡上维修时,上、下信号工负责看护工作,防止其他物件滑入斜坡或其他人员进入斜坡。
(4)处理落道车时,必须先做好销子防脱措施,然后附加保险绳,绷紧余绳,人员必须站在侧面使用专用工具处理落道车。禁止开动绞车强拉上道。
(5)下车场信号工负责下车场道岔,非信号工严禁搬下车场道岔。
(6)车辆通过下车场道岔后,下车场信号工及把钩工躲入信号硐室内或安全躲避硐内,再打开钩信号。
(7)信号工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其它联系工作中发送信号,必须精神集中,细心操作。
(8)上信号接收的声光信号不明或不清楚时,严禁向绞车司机发送信号,必须打定钟询问清楚,重新发送信号。
(9)信号工在操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要及时、清楚、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要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10)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站在可控制信号控制台范围内,以便观察提升过程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11)信号工发现防对码信号报警或分码信号异常时,必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12)上信号接到开车信号,如有原因不能开车,要立即打定钟通知下信号。
(13)提升过程中,信号工要精神集中,当出现松绳、跳绳、落道、错码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14)车辆运行时,上信号工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紧急停车信号为一声长钟),待车停后把钩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进行处理。
(15)信号工与提升机司机必须用规定的信号指令进行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以防混乱。
(16)运输大件、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作业,信号工必须提前与提升机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7)信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
(18)车辆运行时,信号工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发送紧急停车信号,待停车后上把钩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汇报并处理。
16、收尾工作
信号工严格执行交制度,开收工会,做好相关记录。
17、斜坡把钩工必须经过规程培训和岗前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懂得所使用车辆、保险绳、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等设备设施的结构和使用性能,并能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
18、斜坡把钩工认真执行交、制度,交清接明上一班的工作状况及存在问题。
19、斜坡提升必须使用安全绳。把钩工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
20、斜坡在轨道维护、落道处理、检修等工作后,在提升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有无障碍、隐患、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无问题后,方准提升。
21、把钩工工作前的要求
(1)把钩工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装置、连接装置、钩头、保险绳以及各种工具,必须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m以内的钢丝绳不得有打结、压伤、死弯、断丝等安全隐患,检查保险绳有无断丝、死弯、打结、绳套绳卡是否松动,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2)斜坡运送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完好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3)每次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车数、各车的连接装置和装载情况。如车数超过规定、捆绑不牢、连接装置断裂、变形或装载超重、超高、超宽时,都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4)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安全隐患,有无其它人员进行工作。如有要及时处理,通知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确认安全后,方可提升。
(5)把钩工在上岗操作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6)运送的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稳定。
(7)斜坡每钩提升矿车的数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8)对进入斜坡的物料车,把钩工必须执行以下几点:
①上斜坡的煤、矸石装载量,以不超过矿车上沿的三角铁顶尖高度为准,矿车内有水时,装载高度必须低于罐沿下500毫米;
②转运设备、钢轨、钢管等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车装运,装载严禁偏重;
③料车上、下斜坡时,不得超宽、超高、超长,不得人为增加料车长、宽、高尺寸。
(9)斜坡运送爆破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首先和信号工联系,检查信号装置是否可靠,如信号不清晰、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②炸药堆放高度要低于罐沿0.2米,罐车必须封闭,否则不得运送;
③必须在运送前通知提升机司机和上、下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④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它设备材料。
(10)运行车辆的斜巷,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把钩工监督执行。
22、把钩工操作及注意事项
(1)斜坡上车场的一道阻车器必须处于阻车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用拉车机带动车辆下放前,必须确认二道阻车器处于关闭状态后方可带车辆通过一道阻车器。斜坡下口必须设有防对码信号,每班工作前必须对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手动试验,发现异常损坏必须及时处理好或报告值班人员,否则不得开钩运行。
(2)查看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把钩工打开上部车场二道阻车器,信号工踩下三道阻车器,待车辆通过后,进入躲避硐室、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开车信号的指令。
(3)特殊设备、材料及钢轨、钢管等长物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提升。
(4)把钩工必须制止他人往重车内装其它物件。
(5)斜坡提升时,两车辆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防脱钩销子和铁片钩。车辆运行中上、下车场严禁有人工作,工作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等安全地带。
(6)上车场把钩工摘钩前必须关好挡车器,向下放车挂好钩环后,方准搬开挡车器。
(7)把钩工工作完毕清理现场。将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销子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上部车场把钩工还要检查挡车器,确认处于关闭状态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以防发生意外。
(8)斜坡矿车落道时,严禁用绞车强拉上道。在斜坡上处理落道等事故时,信号工、把钩工必须相互联系好并通知绞车司机。上把钩人员必须先到落道地点检查矿车的落道情况,人员在起复落道车时,必须使用复轨器,首先把矿车之间的联接装置用铅丝捆绑好做到牢固可靠人员站在安全地点后,方可向绞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事故处理完毕要进行试车,确任无问题后方可开车。
(9)起复落道车时,把钩工负责与信号工用口哨联系,信号规定如下:
一停;二拉;三顶。
(10)斜坡有人员检修或起复落道车时,下把钩把钩工必须进入躲避硐内或信号硐,严禁从事任何工作。
23、把钩工摘挂钩操作程序
(1)把钩工负责摘挂钩,车辆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专用销子和铁片钩,等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摘挂钩。
(2)把钩工操作时站立的位置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②必须站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以上进行摘挂钩;
③操作时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
④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3)把钩工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立即汇报值班室,等待维修工处理。
24、保险绳使用标准及要求
(1)根据京安监发2008年146号文件要求,斜井提升连接装置要可靠,必须装设保险绳。
(2)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2006版规程第221页第412条)。特制定以下标准,在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
(3)保险绳应和绞车钢丝绳规格相同,目的是防止钢丝绳与矿车之间及矿车与矿车连接处断链或脱销而发生跑车事故。采用双绳式保险,根据破断力折算,直径32毫米(6×7-1520)钢丝绳可用两根直径21.5毫米(6×19-1815)钢丝绳替代,直径26毫米(6×7-1665)钢丝绳可用两根直径18.5毫米(6×19-1815)钢丝绳替代。
(4)具体挂车方式采用双保险。
(5)制作:选定钢绳后,绳对折后中部以U型卡在主绳的第二绳卡与第三个绳卡处连接;两个绳端以U型卡做套,U型卡不少于3个,间距在120毫米~150毫米之间;将两个绳套以车销与尾车连接。也可插接做套,严格遵守插套要求。
(6)保险绳长度必须和规定串车数量吻合,以防轧绳或多挂车。各提升斜坡根据实际串车数确定长度。
(7)为防止保险绳垂落,用扁铁制作S钩,S钩两边用抱箍固定在保险绳上,使S钩挂起时挂在矿车中间位置;将绳钩起挂在矿车沿上,每侧挂钩数量与串车数量相符,且摆放均匀,使绳不至于落地。
(8)任何人不得无故摘除保险绳。
(9)管材、铁道、专用物料车等无法使用保险绳的车辆必须打摽可靠,同时将保险绳盘好系牢。
(10)保险绳要求符合要求。
25、把钩工收尾工作
(1)把钩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制度,严格执行斜井的有关安全规定。并做好相应记录。
(2)以上制度斜坡信号工、把钩工人员必须执行;对不按照本制度执行者,按照综合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把钩工开收工会,总结当班工作、安全情况,填写各项记录。
三、预防采掘斜坡提升事故安全措施
(一)斜坡上车场运输责任划分
1、在给采掘段运料时,机车司机把料车放在指定运输巷车场内。
2、各段队接车工负责在车场内设置、搬移挡车器、倒料车。
3、绞车司机负责对绞车的制动装置、安全防护网、提升钢丝绳及绳头、压盘撑等进行检查,负责开绞车。
4、把钩工负责对在斜坡的挡车器进行检查,在斜坡上下口挂“斜坡运行,禁止通行”警示牌、搬动挡车器。
(二)采掘斜坡的管理规定
为强化段队运输小斜坡(包括轨道斜坡、旱船斜坡。以下简称小斜坡)管理,保证斜坡安全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1、安装与施工
(1)设备、轨道及相关设施在安装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和安装技术标准,经审批后,组织施工和管理人员学习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2)采掘斜坡绞车和钢丝绳选型,必须根据使用条件进行设计计算,选型和计算结果编入安装技术标准。绞车必须达到完好标准,钢丝绳必须有出厂合格证。
(3)设备安装和轨道铺设前,由技术科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巷道必须达到设备安装和轨道铺设条件。
(4)设备、信号、通讯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和轨道铺设完成后,由分管机运副矿长或副总牵头,组织安监站、技术科、运输段及使用单位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职责
(1)运输段负责轨道的铺设及维护工作,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
(2)各段队负责采掘斜坡的轨道、信号、支护等日常检查工作,有问题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安排有关段队维修,严禁带病运行。
3、绞车前方必须安装防护网及防护板。
4、采掘斜坡必须加装保险绳上、下车场必须安装脚踏式常闭挡车器。上部车场脚踏式常闭挡车器前还要安装挡车横梁,挡车横梁须与轨道设锁,在采掘斜坡不运行时把挡车横梁锁好,钥匙交安全中心,斜坡运输前,使用单位电话汇报分管领导、安监站和调度室,并请示安全中心,派当班段运输负责人到安全中心领取挡车横梁钥匙,挡车横梁钥匙由当班段运输负责人保管。
5、采掘斜坡提升前必须由使用单位当班段运输负责人、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和当班盯岗安检员进行巡坡检查,其内容包括:设备、信号、安全防护设施、通讯设施、链接钩环、钢丝绳、轨道等的完好情况,并填入记录(安检员也必须签字确认)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设备、设施严禁带病运行。
6、对采掘斜坡轨道质量进行日常检查标准:
(1)轨距为900mm,允许偏差为-2mm,+5mm;弯道轨距为900mm,允许偏差为0至+10mm;
(2)轨枕间距为1000mm,允许偏差为±50mm;
(3)轨距拉杆为1节轨道设2根;
(4)地锚每节轨道安装一对;
(5)道床木枕捣固。
7、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钢丝绳无死弯,在一个捻距内,断丝和磨损不大于钢丝绳标称直径的10%。
8、绞车司机和把钩信号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9、提升信号装置必须声光齐全,通讯设备畅通。信号规定为:一停、二提、三下放。
10、采掘斜坡进行维修作业时,上、下信号工负责看护工作,防止其它物件滑入斜坡或其他人员进入斜坡。
11、处理落道车时,必须先做好销子防脱措施,然后附加保险绳,绷紧余绳,人员必须站在侧面使用专用工具处理落道车。禁止开动绞车强拉上道。
12、斜坡提升前或运输设备检修后,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实验,确认正常灵敏后,方可作业。
13、斜坡矿车落道时,严禁用绞车强拉上道。在斜坡上处理落道等事故时,信号工、把钩工必须相互联系好并通知绞车司机。上把钩人员必须先到落道地点检查矿车的落道情况(下把钩人员必须躲进信号硐室或安全躲避硐室),人员在起复落道车时,必须使用复轨器。首先把矿车之间的连接装置用铅丝捆绑好做到牢固可靠,再用复轨器将落道车起上道后,人员进入躲避硐室或到上把钩安全地点,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常开车。
14、信号工对机械设备、信号系统进行检查,试验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室人员汇报。
15、在采掘斜坡中途停车装卸物料时,要有防止跑车的措施,下方严禁有人。开车时,人员躲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16、信号工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发送信号,必须精神集中,细心操作。
17、采掘斜坡提升运输前,必须在所有通向斜坡的巷道交叉口设置警戒,并悬挂“斜坡提升、禁止进入”的警戒牌。
18、采掘斜坡运输提升派班时,必须明确指派段运输负责人和盯岗人员,当班盯岗安监人员负责采区斜坡运输提升作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在上把钩安全地点负责盯岗。
19、安监站机运巡查组等职能部门每月对采区斜坡检查、巡视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立即停止采区斜坡运行并通知责任单位立即解决,对不按规定解决问题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按照违章进行考核处理。
20、小斜坡管理职责
(1)段队负责小斜坡提升设备、提升信号安装、使用、维护与检查工作;负责提升钢丝绳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2)采煤段负责运输段在铺设斜坡轨道、搞料时,提升信号、绞车的操作与维护,并在下坡口打安全柱排;负责在斜坡上口安装斜坡挡车横梁;负责斜坡挡车横梁上锁及闭锁钥匙的保管任务;负责在使用斜坡期间,对斜坡巡视与检查任务,发现轨道、轨枕等质量问题及时通知运输段。
(3)段队要按以下标准对斜坡轨道的质量进行日常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1)轨距为900mm,允许偏差为-2mm,+5mm;弯道轨距为900mm,允许偏差为0至+10mm;
2)轨枕间距为1000mm,允许偏差为±50mm;
3)轨距拉杆为每节轨道设两根;
4)地锚每节轨道安装一对;
5)道床木枕牢固。
〈四〉绞车司机规定管理
1、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开车。开车实行包机制,严禁操作他人负责的设备。
2、绞车必须安装牢固,打好压盘撑,司机必须经常检查其稳固情况。
3、绞车必须装置护身板及防护网,钢丝绳要下出绳,配件要齐全,制动闸要灵敏可靠。
4、接车台带车时严禁超过26个车。
5、在斜坡上平巷变坡点后2m处必须安装挡车器。
6、绞车钢丝绳选用与绞车型号相匹配的钢丝绳,钢丝绳必须班班检查,不准有结节、扭绕现象,发现一个捻距内断丝或磨损达到10%或有打死弯、压扁等情况必须更换。(其中调度绞车钢丝绳经不小于φ15.5毫米)
7、绞车绳头必须用卡子卡紧,每班检查每个螺丝是否松动,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检查工作由绞车司机担任。
8、运料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插接销子必须用矿车销子,并加保险绳。
9、绞车每次只能拉不超过26个重车,而且车辆必须连接好。
10、每次提升前必须检查绳卡、片钩、销子等是否完好,连接是否牢固,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发出提升信号,准备开车。
11、斜坡提升时要设把钩人员,把钩坡人员要在斜坡上下口挂“斜坡运行,禁止通行”警示牌。
12、绞车提升时,斜坡上严禁有人,绞车司机要阻止任何人从斜坡上口进入斜坡,斜坡下口严禁有人站立或通过,斜坡下把钩人员在安全地点打信号并拦截行人,使任何人不准进入。
13、斜坡要有足够的照明,必须设置专用的声光信号。
14、绞车提绞料或下放空车前司机要先发出信号,联系信号:一声停车;二声升;三声下放;四慢升;五慢放。往返联系回铃不得少于两次。
15、开车后,注意绞车运转声音,发现异常及时停车,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开车。发现车辆落道立即停车。
16、钢丝绳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齐,工作时不可全都放完,在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
17、钢丝绳乱绳时要停车处理。
18、严禁在牵引一侧开车。
19、斜坡每次只准提升一辆车(无论空重车),严禁超规定运行,大罐装矸(煤)距罐沿在100mm以上。
20、下放车辆时要匀速放车,不许突然停车。下放时不得有余绳。
21、提升物料限重不大于2T,严禁超载运行;装车高度不大于1.0m,物料必须捆牢,防止脱落。
22、料车提升到位后,待车停稳并立即将料车用挡车器卡死,再进行卸料。
23、绞车司机发现车落道后,要立即停车,处理斜坡落道车,先检查销子有无脱落危险,然后附加保险绳,绷紧余绳,人员站在车侧面处理落道车;禁止开动绞车强行拉车上道。
24、绞车司机严禁不给电下放物料及空重车。
25、机采顺槽运输时,盯岗干部必须安排专职警戒人员在两端安全地点挂“绞车运行、严禁行人”警示牌,并且警戒人员要阻止任何人员进入绞车运行区域。
26、机采顺槽运输时,两个绞车司机必须用专用信号联系好开车方向,准备开车前司机要确认操作按钮的功能是否与操作要求一致,确保开车方向准确。
27、 绞车运行过程中不得有余绳,操作过程中司机要精力集中,不能干与操作无关的事项。
四、预防架空人车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1、架空人车司机必须经过规程培训和岗前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架空人车只能用于乘人,严禁单独运输各种物品。
3、架空人车斜坡有换托滚、放钢丝绳等检修工作时,下把钩司机要在下把钩各拐角处设警戒,严禁其他人员越过,同时下把钩司机也要躲在拐弯安全地点。
4、后询问上一班的情况,检查吊椅与牵引钢丝绳连接是否牢固,吊椅间距是否不小于8m。
5、检查自动停车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对急停拉绳进行试验并记录,确保在紧急情况时斜坡人员拉紧急拉绳时能够停车。
6、司机必须每班对设备、设施及钢丝绳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7、联系信号是否准确无误,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好后方可运行开车;开车后司机坐车巡视一圈后,司机才能离开。
8、开车时,架空人车司机先按两次呼叫按钮,对乘车人员进行警示。然后按下启动按钮,架空人车启动。观察架空人车在启动加速过程中电机、减速器的声音是否正常,观察乘坐人员是否安全乘坐,待架空人车运行达到最快速度后,司机方可回到操作台前继续工作。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按下急停按钮。
9、运行中,架空人车司机必须随时观察吊椅在钢丝绳上的紧固情况,电动机、减速器、尾轮装置等有无异常,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值班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10、架空人车在运行过程中,司机负责监护、提醒乘车人员在规定地点上下车,必要时,停车上下。
11、架空人车发生故障时,司机必须停车立即向值班室汇报。
12、架空人车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越位、急停、过速、欠速故障报警停车,司机必须先观察故障是否解除,乘车人员是否安全,确定安全后方可按下复位按钮并继续开车;如果出现脱绳故障报警停车,司机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到现场,待确认脱绳故障解除并且乘车人员安全后再按下复位按钮并按规定继续开车。
13、如出现变频器故障停车,司机先按下复位按钮后试启动,如仍不能正常启动,必须立即汇报值班室,等待维修工处理。
14、变频――工频转换操作程序
(1)+800m架空人车由变频倒工频时,首先按下操作台急停按钮确保架空人车不能启动,然后用专用扳手打开变频柜的操作室,将操作室内旋转按钮由变频位置旋至工频位置,待听到变频柜内发出真空开关转换的响声后(等待约5s),按照启动程序启动架空人车,实现工频启动。
(2)+680m架空人车由变频倒工频时,首先按下操作台急停按钮确保架空人车不能启动,然后将变频器侧面旋转按钮由变频位置旋至工频位置,待听到变频柜内发出真空开关转换的响声后(等待约5s),按照启动程序启动架空人车,实现工频启动。
(3)+550m架空人车由变频倒工频时,首先按下操作台停止按钮确保架空人车不能启动,然后将变频柜下口真空开关拉到零位并锁死,将工频启动真空开关合上,然后将操作台上的变频-工频转换旋钮旋至工频位置,按照启动程序点动试验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如果反转,立即将工频启动真空开关拉向反方向,重复操作,确认正转后,正常开车。
15、架空人车运行中,司机发现乘坐人员违章或携带超重、超长等不符合规定物品乘坐时,必须立即制止。
16、架空人车每次修理完毕,司机必须确认吊椅上无人乘坐,方可进行试运转。
17、做好记录,与人交代上一班的情况,待人坐车巡视一圈后,双方确认签字,下班。
18、架空人车系统中,要在下信号房配备专用运送伤员的运输吊架,以备运送伤员急用。
19、架空人车乘坐安全规程
(1)乘车人员必须听从架空人车司机的指挥,严禁抢上、抢下。
(2)乘坐架空人车必须顺方向上、下架空人车,严禁反向乘坐。
(3)乘坐架空人车时必须一人一座,严禁多人同时乘坐一个吊椅。
(4)正常乘坐架空人车时,人体任何部位和所携带的工具不得触及钢丝绳和人体左右0.7m范围内的任何设施;矿灯、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背好,灯头要在胸前放好或手拿好,严禁悬在身后或拖地。
(5)上水平携带爆炸物品人员往下乘车前,必须提前告知上把钩架空人车司机,上把钩架空人车司机负责通知下水平司机,上、下把钩同时设警戒拦人,待架空人车斜坡无人时,才准许携带爆炸物品人员乘坐,同时禁止其他人员乘坐。将携带爆炸物品人员运送完毕后,下把钩架空人车司负责通知上把钩司机共同撤除警戒,正常开车;下水平携带爆炸物品人员往上乘车前,必须提前告知下把钩架空人车司机,下把钩架空人车司机负责通知上水平司机,上、下把钩同时设警戒拦人,待架空人车斜坡无人时,才准许携带爆炸物品人员乘坐,同时禁止其他人员乘坐。将携带爆炸物品人员运送完毕后,上把钩架空人车司负责通知下把钩司机共同撤除警戒,正常开车。
(6)乘车人乘坐吊椅时携带物品重量不可超过20千克,物品长度不可超过1.6m;工具的长度方向必须与架空人车的运行方向一致,严禁立拿,小件工具必须拿牢。
(7)负重人员乘坐架空人车,上、下不便时,必须提前与司机联系,待架空人车停稳后上下车。
(8)乘坐人员严禁嬉戏打闹,用手触摸设备和在吊椅上站立等不正确姿势乘坐架空人车。
(9)乘坐人员严禁在上、下车场及斜坡扔废弃物。
(10)乘坐人员在乘车过程中遇任何紧急情况立即拉下急停拉线,不得无故拉急停拉线。
(11)架空人车在运行中,乘坐人员严禁上下、左右、前后晃动吊椅。
(12)乘坐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上下车,正常情况下严禁乘坐过限位停车开关装置;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下车,则应触碰限位停车开关,使架空人车停止再下车。
(13)下车时,一脚触地后,手扶稳吊杆,另一脚再抬起,身体离开座位。
(14)乘车人员必须文明乘车,严禁损坏架空人车设备设施。
(15)乘车人员在乘车过程中,发现托绳轮有杂音、晃动;钢丝绳脱槽;掉杆、滑杆;急停拉线折等问题时,到终点后打电话或当面通知架空人车司机。
(16)乘车人员在架空人车检修过程中,要服从司机的安排,躲在拐弯处安全躲避硐内。
(17)架空人车修理完毕试运转时,乘车人员不得抢坐,必须待试运转正常后,听从司机安排顺序上车。
五、紧急处理措施
1、发生提升事故,立即停止设备运转,事故单位负责人安排人员在斜坡上下把钩维护好秩序,严禁人员或物料上下。
2、事故单位责任人向调度室和值班室汇报,汇报清楚事故的准确位置、人员的伤害情况、进入事故地点的其它通道。
3、启动矿井事故救援预案。
4、严格执行2011年度《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节 车辆伤害
一、可能发生车辆伤害的地点
所有有车辆行驶的地方。
二、预防车辆伤害事故的安全措施
严格执行大安山煤矿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1、电机车司机必须熟记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
2、在运输线路交叉路口或易出事地段设“警示牌”,列车通过弯道和交叉路口时有声光报警,在道岔处设置警冲标。
3、井下行走必须走人行道,严禁走道心,随时注意过往车辆,有车辆通过时,及时躲至人行道一侧宽敞地点驻足等待车辆通过或躲进躲避硐内。
4、乘坐人行车,必须听从押车工指挥,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及所持工具都探出车外,人车到达停车点并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5、在规定的车场需要顶车时,接车工必须站在安全地点,随时注意车辆运行情况,用口哨指挥电机车运行,运行时车速不得超过1.4m/s。
6、接、带车时,所有人员不得上、下接煤台,严禁站在调度绞车绳道范围内。
7、为加强车场、接车台车辆管理,防止跑车事故,特做以下规定:
(1) 在采区车场同一轨道存放的矿车,必须相互挂钩连接,打好别子。两个或两个以上散车要挂钩相连并打好别子,单个散车也要打别子。
(2)自采区接车台到出车方向80m的调车道岔位置处,设置“十字”挡车器。车场内有矿车时,“十字”挡车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3)准备装车的空车,必须在出车方向最前边的两辆车上打好别子,别子不得少于2根,且绞车能拉动。
(4) “十字”挡车器和别子材质规定:
①“十字”挡车器用两根不小于150×150mm的方木相搭而成,横在轨道上的方木长度为1.3m,两端做槽卡在轨道上,槽深不小于30mm,宽度与轨道宽度一致。顺轨道方向的方木长度不少于1.5m,两根方木要用8#或10#铅丝捆帮牢固,相搭长度为150~250mm,严禁使用朽木。
②别子可用旧钻杆或旧钎子加工而成,长度为500mm。在别子的一端用ø18mm圆钢焊上圆形的把手,便于插拔。
③别子也可用旧钻杆、旧钎子或废旧ø28mm圆钢焊接成十字形,别子长度为400mm,把手长度为20mm,可不加圆形手把。
8、车辆运行时,必须按调拨员指令行车,严禁私自运行。
9、车辆运行时,严禁人员蹬车、扒车和跳车。
10、运送轨道、管路等长料时,必须使用矿车将电机车与长料隔开。
11、严禁运送超高、超宽物料。
12、严禁电机车在下坡运行时滑行。
13、摘挂车必须挺稳车辆,侧身摘挂车,摘挂车时,必须使用专用手钩,严禁徒手摘挂车。
14、电机车司机下车时,必须将控制器打到零位,勒紧手闸,并取下车钥匙随身携带。
15、当运行线路上有人检修时,必须提前鸣笛示警,并在警示灯前10米以外停车。
16、当发现有人使用矿灯发出紧急信号时,必须立即采取制动措施,将车辆停止运行。
17、预防小电瓶车运输事故
(1)电瓶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非司机严禁开车。
(2)电瓶车司机身体全部进入操作室后,才允许插入钥匙。
(3)司机开车前必须查看列车前后有无行人及障碍物,无异常后,响铃(或鸣笛)示警后方可开车。
(4)电瓶车运行中不准转刹车;车落道时不准强行牵引。
(5)不准用其它金属物代替机车保险丝。
(6)电瓶车牵引矿车不得超过6辆,正常行驶速度不大于3m/s,顶倒车速度不大于1m/s。
(7)电瓶车加减速度时,应依次推动控制器手把,不得推动过快。
(8)工作时,司机必须坐在座位上,身体任何部位不得探出车外,更不准下车开车,在前两个矿车中,不能运载超过车体长度的物体。
(9)电瓶车在通过弯道、岔道、风机处、巷道交岔点及重要机电硐室时,必须降低速度,速度不得大于1.25m/s,并在40m以外响铃示警,做好刹车准备。
(10)电瓶车行使至交叉巷道口时,在距鼻子5m的位置停车,司机下车观察大巷有无行人及其它车辆通过,确认安全后在倒车工的指挥下开车。
(11)电瓶车在有人工作的场所,包括在耙斗机后顶拉车,必须有人用口哨指挥,信号规定为一声停、两声拉、三声顶,当电瓶车从车场把车顶到首车离耙斗机尾部5m处时,得不到顶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12)电瓶车运行中,司机精神集中,发现异常及时刹车,遇到行人鸣笛示警,并做好刹车准备。司机离开电瓶车时,必须将控制器打至零位,取下车钥匙,切断电源,扳紧车闸,但不得关掉照明。
(13)电瓶车照明、车闸、车铃必须完好,连接矿车使用专用销子;严禁运送火药;运长料时,必须用不少于两个空矿车隔开,将长料车打上别子,用钢丝绳带车。
(14)车场倒车必须使用专用绳套,严禁用木杠、钎子、锚杆、钢管等顶、支车。
(15)倒车工在倒车前,必须观察道岔四周是否有人妨碍或有障碍物。
(16)倒车工摘挂钩时,列车必须停稳,必须用专用的手钩,严禁脱钩和蹬车摘挂钩。
(17)矿车落道时,专人指挥使用专用工具或起道器起复落道车。
(18)电瓶车进入架线巷道车场倒车时,与调度室联系,得到同意后进入车场,并挂好红灯;倒车完成后通知调度室,摘掉红灯。
(19)电瓶车出石门倒车时,倒车工在石门口外指挥电瓶车安全通过。
(20)电瓶车在顶拉车前,要撤离调车场所有人员。
(21)电瓶车司机顶车时必须减速鸣笛,车速控制在1.0m/s以下,机车与矿车之间、矿车与矿车之间必须连接好;顶车时不得超过规定位置(有停车标识牌),必须使用专用绳套带车(绳套长度3~5m)。
(22)准备装车的空车及存放在车场内的空重车,必须在出车方向最前边的两辆车上打好专用别子,不得少于2根。
(23)电瓶车司机在双轨巷倒车,一股道上有车,另一股道上有行人时,不得倒车。
(24)钉道工在掘进巷道铺道时在施工地点前、后60m外挂红灯,电瓶车司机看到红灯后必须停车,待钉道工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开车。
三、紧急处理措施
1、发生车辆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派人在道路两侧设好路障并设置好警戒,立即向调度室和值班室汇报,汇报清楚事故的准确位置、人员的伤害情况、可能影响的范围等情况。
2、启动矿井事故救援预案。
3、严格执行2011年度《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八节 电气灾害(触电、大面积停电)
一、触电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
所有使用电器设备的工作场所和有直流架线的区域。
二、预防触电事故的安全措施
严格执行大安山煤矿机电各工种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1、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继电器,并按规定进行试验,井下供电有过流保护装置,有接地保护,防护装置和绝缘用具齐全、合格。
2、电缆接头使用接线盒,电缆吊挂用绝缘带或电缆勾。电缆、电线按供电设计要求选择,定期检测绝缘程度。直流架线按设计要求敷设,并按规定设置分区开关。
3、 接车工倒进车后,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及时切断架线分区开关。分、合闸时,必须佩带合格的绝缘手套(耐压≥6000V)。
4、人员携带长柄金属工具时,要顺着架线方向平持,不可肩扛或直立携带,以防碰触架线。
5、 非专业人员严禁进入高压变电点和配电点。
6、任何人员不得带电检修、搬动电器设备、电缆和电线,不准带电打开开关大盖及接线室,开关盖或接线室未盖好不准送电。行人在井下大巷、采区石门及斜坡行走时,严禁手扶或拉拽高、低压电缆,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7、 机修工在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并派专人看守开关。
8、 井下电气设备维修严格、认真执行“停电作业牌”制度和“三票”制度。
9、 所有井下人员,要时刻注意直流架线,并同其保持不小于100mm的安全距离。
三、触电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严格执行2011年《矿井应急救援预案》中矿井机电触电事故紧急处置措施方案。
四、大面积停电措施
井下局部、某水平及全矿井因大面积停电时,机电科值班人员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发出指令。
1、如遇到大面积停电,调度室立即询问变电站,确定停电影响范围。
2、由调度室调度员通知值班矿领导和主管矿领导。总工程师和机电副总工程师应有一人负责指挥,机电负责人进入+820m水平变电站指挥发令人按规定进行调度。
3、由调度室调度员通知各段队盯岗干部或班组长,受影响工作面的所有工作人员,由盯岗干部或班组长带领,从工作面经过安全通道撤离到安全地点并清点人数。
4、机电科主管领导立即到故障地点现场指挥,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供电。
5、抢修完成后,机电科通知调度室,由值班矿领导组织通修段对各工作面进行有害气体检测,当通风恢复正常后,再组织恢复生产。
五、停电后应急措施
1、出现大面积停电,在10分钟内不能恢复供电,直接通知值班矿领导,迅速将停电后所影响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区域待命。
2、主电源故障应急措施:
①矿35KV主用回路为付安线,备用回路为千安线,33开关(千安线总开关)处于热备状态。如果付安线出现故障,先断开31开关,后合上33开关。
②在全矿恢复供电后,立即向供电局汇报。
3、主变压器出现故障应急措施:
矿运行主变出现故障后,投入备用主变。全矿恢复正常供电。
4、各水平及主扇的主供电线路出现故障应急措施:
①先找出故障点并将其断开。
②投入备用回路,恢复供电。
③及时抢修故障点,抢修完毕后,再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5、由于紧急情况供电局要求我矿紧急降低负荷应急措施:
①以先降生活用电,后降生产用电,确保安全负荷用电的原则。
②降低负荷顺序是:断开生活用电负荷——断开矿区用电负荷——断开各压风机房用电负荷——断开煤仓用电负荷——断开生产用电负荷。
第九节 机械伤害
一、机械、工具伤害事故
(一)机械、工具伤害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
所有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地方。
(二)预防机械、工具事故的安全措施
1、严禁在溜子(机械或塘瓷板)上行走。
2、运料工运料时要避开溜子机头及其它运转设备。
3、运转机器的转动部位要安上防护罩。
4、严禁用溜子运料及其它机械设备运料。特殊情况需经总工程师批准。
5、溜子压盘撑安全可靠,信号齐全。
6、坚持使用翻罐笼综合保护装置,并确保灵敏可靠。
二、物体打击事故
(一)物体打击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
可能产生坠落物的地方。
(二)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防止煤(矸)下落伤人。
2、运料工运料时要注意保持身体平衡,并要注意周围的物体,防止碰伤、擦伤。
3、砍柱工砍柱、回采用大锤砸石块时要注意周围的工作人员。
4、使用带尖的工具时要注意自身及其它人员的安全。
5、吊移设备、材料时,被吊物体下面不许站人。
6、用斜坡支撑材料搬移设备、材料时,设备、材料偏移掉落、滑落能伤及人员的范围内不许站人。
7、掘进时,将高压风管路接头捆绑牢固,严禁带高压风移动管路。
三、紧急处理措施
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立即停止设备运转并断开电源,对受伤人员采取简单的医疗处置措施,如伤口包扎、止血、固定、人工呼吸等。
2、事故单位负责人立即向调度室和值班室汇报,汇报清楚事故的准确位置、发生时间、人员的伤害情况等。
3、启动矿井事故救援预案。
4、严格执行2011年度《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章 事故汇报程序
一、报警
1、当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最早发现者或事故部门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时要讲清灾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等。电话附近要留人值守,并随时和调度室保持联系(事故上报及处置示意图见附件)。
2、事故发生部门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拉闸断电、加强支护、抢救伤员、转移危险品、迅速灭火、消除续爆、加强通风、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如事态失控,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二、接警
1、矿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做好汇报记录,立即报告矿应急领导小组,并按应急领导小组决策、应急总指挥命令,启动本预案,下达应急处置指令;各级指挥各就各位,根据事故状态及危险程度指挥各应急抢险队立即开展抢险救援。
2、应急指挥中心(调度室)按总指挥指令,立即电话报告昊华能源公司调度室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内容: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②事故性质;③事故伤亡、损失情况;④发生事故的初步分析原因;⑤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⑥报告人。
3、事故单位值班人员应及时准确向指挥中心提供现场人员名单。工资科提供现场人员详细资料和培训档案。技术员协同技术科、地测科、矿压科、安监站提供有效的技术资料。
第七章 消防器材库地点、材料
一、消防器材库的地点
1、地面消防材料库设在矿救护队院内;
2、+550m消防材料库在+550m水平人车库口外;
3、+680m消防材料库在+680m水平底板运输巷西二石门和西三石门之间;
4、+800m水平消防材料库在+800m水平西二石门口外底板运输巷。
二、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1、地面消防材料库设在矿救护队院内,由矿救护队负责管理。
2、井下消防材料库,由救护队队长、副队长负责管理。
3、救护队建立消防材料库,存放材料种类、数量目录本。
4、每月的20日,对消防库内存放的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登记到“目录本”中。
5、消防材料非因事故处理不得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要及时补齐。
6、库内存放的灭火器,按规定有效期,提前10天进行更换。
7、库内的风障,每季度翻折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铁锹、尖镐每年更新一次。
9、发现其他问题立即处理,否则必须当日汇报段主管领导。
10、门锁钥匙管理:
(1)地面消防材料库门锁钥匙由救护队值班室(电话:43153)、调度室主任(沈国明,电话:43714)各自保管一把;
(2)井下+800m水平消防材料库门锁钥匙由救护值班室(明,电话:43153),运输一段井下调度站(电话:8800号), 调度室主任(沈国明,电话:43714)各自保管一把;
(3)井下+680m水平消防材料库门锁钥匙由救护队值班室 (电话:43153)、运输一段+680m水平调度站(电话:8680号)各自保管一把。
(5)井下+550m水平消防材料库门锁钥匙由救护队值班室(电话:43153)、运输二段+550m水平调度站(电话:8550号)、调度室主任(沈国明,电话:43714)各自保管一把。
三、救护队应急救援物品配置明细表
| 序号 | 物 品 名 称 | 型 号 | 配 置 地 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氧气充填泵 | AE102 | 矿救护队 | 1 | 台 | |
| 2 | 氧气呼吸器 | HYZ4 | 矿救护队 | 12 | 台 | |
| 3 | 正压氧气呼吸器 | HYZ2 | 矿救护队 | 5 | 台 | |
| 4 | 氧气瓶 | 2.7L | 矿救护队 | 24 | 个 | |
| 5 | 氧气瓶 | 1L | 矿救护队 | 10 | 个 | |
| 6 | 压缩氧自救器 | AZY30 | 矿救护队 | 18 | 台 | |
| 7 | 油泵式千斤顶 | 3吨 | 矿救护队 | 1 | 台 | |
| 8 | 油泵式千斤顶 | 1吨 | 矿救护队 | 1 | 台 | |
| 9 | 自动苏生器 | ASZ-30 | 矿救护队 | 2 | 台 | |
| 10 | 正压校验仪 | AJ12 | 矿救护队 | 2 | 台 | |
| 11 | 瓦斯检定器 | GWJ-1A | 矿救护队 | 8 | 台 | |
| 12 | 多种气体检定器 | AQY-50 | 矿救护队 | 2 | 台 | |
| 13 | 温度计 | 0-2000C | 矿救护队 | 1 | 支 | |
| 14 | 灾区电话 | 矿救护队 | 1 | 部 | ||
| 15 | 担 架 | 矿救护队 | 2 | 副 | ||
| 16 | 铜顶斧 | 矿救护队 | 2 | 把 | ||
| 17 | 帆布水桶 | 矿救护队 | 2 | 个 | ||
| 18 | 帆布风障 | 4×4m | 矿救护队 | 1 | 块 | |
| 19 | 帆布风障 | 6×6m | 矿救护队 | 1 | 块 | |
| 20 | 急救箱 | 矿救护队 | 1 | 个 | ||
| 21 | 保温毯 | 矿救护队 | 1 | 块 | ||
| 22 | 瓦工工具 | 矿救护队 | 1 | 套 | ||
| 23 | 电工工具 | 矿救护队 | 1 | 套 | ||
| 24 | 矿工斧 | 矿救护队 | 2 | 把 | ||
| 25 | 刀 锯 | 矿救护队 | 2 | 把 | ||
| 26 | 小 尖 锹 | 两用防爆 | 矿救护队 | 2 | 把 | |
| 27 | HYZ气瓶 | 3L | 矿救护队 | 14 | 个 | |
| 28 | 小氧气瓶 | 1L | 矿救护队 | 4 | 个 | |
| 29 | 干式变压器 | 380v变220v | 矿救护队 | 1 | 台 | |
| 30 | 甲烷氧气检测仪 | JY2001 | 矿救护队 | 4 | 台 | |
| 31 | 引路线 | 矿救护队 | 1000 | 米 | ||
| 32 | 皮尺 | 10m | 矿救护队 | 2 | 把 | |
| 33 | 卷尺 | 5m | 矿救护队 | 2 | 把 | |
| 34 | 工业冰箱 | 矿救护队 | 1 | 台 | ||
| 35 | 调度直通电话 | 矿救护队 | 1 | 部 | ||
| 36 | 小 镐 | 矿救护队 | 2 | 把 | ||
| 37 | 强力风钻 | 矿救护队 | 2 | 部 | ||
| 38 | 电动液压泵 | 矿救护队 | 1 | 台 | ||
| 39 | 液压剪切钳 | 1 | 台 | |||
| 40 | 三级手动液压泵 | 1 | 台 | |||
| 41 | 开缝器 | 1 | 台 | |||
| 42 | 液压胶管卷盘 | 1 | 盘 | |||
| 43 | 双级液压撑杆 | 1 | 台 | |||
| 44 | 电动异向切割锯 | 1 | 台 | |||
| 45 | 钉子 | 50-100mm | 矿救护队 | 2 | 公斤 | |
| 46 | 固定夹板 | 矿救护队 | 2 | 副 | ||
| 47 | 氢氧化钙 | 矿救护队 | 10 | 桶 | ||
| 48 | 木 支 护 | 2×1.4m | 寿岭抢险库 | 12 | 架 | 二 斜 坡 上 把 钩 |
| 49 | 木超前支护 | 3m | 寿岭抢险库 | 15 | 根 | |
| 50 | 圆钢超前支护 | 2.5m | 寿岭抢险库 | 3 | 根 | |
| 51 | 扁钢超前支护 | 2.5m | 寿岭抢险库 | 15 | 根 | |
| 52 | 钢钎超前支护 | 1.5~1.8m | 寿岭抢险库 | 12 | 根 | |
| 53 | 灭 火 器 | 8kg | 寿岭抢险库 | 6 | 台 |
| 序号 | 物 品名 称 | 型号 | 配 置 地 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灭火器 | 8kg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0 | 个 | +550m 水平 人车库口外 |
| 2 | 消防铣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5 | 把 | ||
| 3 | 消防锤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把 | ||
| 4 | 消防斧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4 | 把 | ||
| 5 | 刀 锯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把 | ||
| 6 | 撬 棍 | 1.2m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4 | 把 | |
| 7 | 抹 刀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把 | ||
| 8 | 桃 铲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把 | ||
| 9 | 绝缘手套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4 | 副 | ||
| 10 | 钢丝绳 | 6.3mm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40 | 米 | |
| 11 | 工具 箱 | 1.0×0.6×0.5m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1 | 个 | |
| 12 | 消防桶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5 | 个 | ||
| 13 | 消防扎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5 | 把 | ||
| 14 | 元 钉 | 90mm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15 | kg | |
| 15 | 高压胶管 | 25mm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100 | 米 | |
| 16 | 切管器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把 | ||
| 17 | 木 板 | 2000*200*10mm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100 | 块 | |
| 18 | 圆 木 | 0.14*3.5m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6 | 根 | |
| 19 | 风障 | 4*4m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块 | |
| 20 | 细沙 | 50kg/袋 | +55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5 | 袋 |
| 序号 | 物 品 名 称 | 型号 | 配 置 地 点 | 数 量 | 单 位 | 备注 |
| 1 | 灭火 器 | 8kg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5 | 个 | +680m 水平 底板 运输 巷西 二石 门和 西三 石门 之间 |
| 2 | 灭火器 | 5kg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15 | 个 | |
| 3 | 尖锹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5 | 把 | ||
| 4 | 消防锤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把 | ||
| 5 | 消防斧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把 | ||
| 6 | 刀 锯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把 | ||
| 7 | 撬杠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4 | 把 | ||
| 8 | 抹刀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把 | ||
| 9 | 桃铲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把 | ||
| 10 | 绝缘手套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付 | ||
| 11 | 连指手套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12 | 付 | ||
| 12 | 钢丝绳 | 6.3mm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40 | 米 | |
| 13 | 工具箱 | 铁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个 | |
| 14 | 消防桶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5 | 个 | ||
| 15 | 消防扎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5 | 把 | ||
| 16 | 元钉 | 90mm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7.5 | kg | |
| 17 | 高压胶管 | 25mm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100 | 米 | |
| 18 | 切管钳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1 | 把 | ||
| 19 | 木板 | 2000*160*10mm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100 | 块 | |
| 20 | 圆木 | 0.16*3.5m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6 | 根 | |
| 21 | 风障 | 4*4m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块 | |
| 22 | 细沙 | 50kg/袋 | +68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5 | 袋 |
| 序 号 | 物 品 名 称 | 型号 | 配 置 地 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灭火器 | 8kg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6 | 个 | +800m 水平 西二 石门 口外 底板 运输巷 |
| 2 | 灭火器 | 5kg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14 | 个 | |
| 3 | 尖 锹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5 | 把 | ||
| 4 | 消防 锤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把 | ||
| 5 | 消防斧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把 | ||
| 6 | 刀锯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把 | ||
| 7 | 撬杠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4 | 把 | ||
| 8 | 抹刀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把 | ||
| 9 | 桃铲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把 | ||
| 10 | 绝缘手套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付 | ||
| 11 | 连指手套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12 | 付 | ||
| 12 | 钢丝绳 | 6.3mm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40 | 米 | |
| 13 | 工具箱 | 铁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个 | |
| 14 | 消防桶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5 | 个 | ||
| 15 | 消防扎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5 | 把 | ||
| 16 | 元钉 | 90mm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7.5 | Kg | |
| 17 | 高压胶管 | 25mm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80 | 米 | |
| 18 | 切管钳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1 | 把 | ||
| 19 | 木板 | 2000*160*10mm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100 | 块 | |
| 20 | 圆木 | 0.16*3.5m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6 | 根 | |
| 21 | 风障 | 4*4m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 | 块 | |
| 22 | 细沙 | 50kg/袋 | +800m水平井下消防库 | 25 | 袋 |
| 序号 | 物 品 名 称 | 型 号 | 配 置 地 点 | 数 量 | 单 位 | 备 注 |
| 1 | 潜水泵 | QY-27 | 矿救护队 | 2 | 台 | |
| 2 | 水龙带 | 矿救护队 | 10 | 条 | ||
| 3 | 水 | 开花、直流 | 矿救护队 | 2 | 个 | |
| 4 | 消防斧 | 矿救护队 | 2 | 把 | ||
| 5 | 大绳 | 30mm×30m | 矿救护队 | 1 | 条 | |
| 6 | 干粉式灭火器 | 2、3、5kg | 矿救护队 | 11 | 个 | |
| 7 | 电工工具 | 矿救护队 | 1 | 套 | ||
| 8 | 瓦工工具 | 矿救护队 | 1 | 套 | ||
| 9 | 矿工斧 | 矿救护队 | 4 | 把 | ||
| 10 | 刀锯 | 矿救护队 | 4 | 个 | ||
| 11 | 钢丝绳 | 6.3mm | 矿救护队 | 40 | m | |
| 12 | 消防桶 | 矿救护队 | 5 | 个 | ||
| 13 | 消防扎 | 矿救护队 | 5 | 把 | ||
| 14 | 绝缘手套 | 矿救护队 | 2 | 付 | ||
| 15 | 尖锹 | 矿救护队 | 5 | 把 |
一、救灾程序
1、灾害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规定的通知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召集矿救护队→矿医院→成立抢救指挥部→派救护队进入灾区救人,侦察灾情→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2、立即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的抢救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矿级领导、科室负责人及救护队长为指挥部成员,听取当班值班领导的灾情汇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
3、通知有关段队、矿灯房、考勤室准确统计当班井下人数及其姓名,统计已上井的人数和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其分布。通知有关单位准备救灾材料和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4、严格控制出入井人员,签发入井许可证。
5、选定井下救护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号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设备、材料、救灾器材。
6、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安全地点急救后送地面医院。得知人员受困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一面立即报告抢救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7、抢救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迅速组织二线、三线抢险人员力量。抢险人员不足时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持。
8、井下撤出人员和抢救人员完成后,如灾情未消失,总指挥应投入二、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掌握灾情,汇报指挥部。
9、指挥部根据灾情汇报制定救灾方案。
10、根据掌握灾情及处理方案要求,投入救灾战斗。
11、雨季山洪冲刷,路况恶劣,可能出现阻车,影响我矿的危重伤病员抢救运送。为及时抢运危重伤病员,我矿已制定了通过大北河→明山→陈家坟→公司总医院(良乡火车站→医院)的运送路线。
12、事故处理结束后,总指挥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对事故发生原因,抢救处理过程,重要经验教训及今后采取预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后上报和存档。
二、自救要求
1、灾害发生后,现场的段队长、班长要迅速组织人员撤退到安全地点。
2、现场的段队长、班长要对灾害的性质、位置、影响范围、灾害程度等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3、如有人员被困灾区,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并确保抢救人员的安全。
4、 如无法进入灾区进行抢救工作,必须派人监视灾情,等候救护队到来。并向救护队汇报有关事故情况。
5、 如人员被困灾区,被困人员切不可惊慌失措,要沉着冷静地分析自身处境,设法自救。如多人被困灾区,要互相鼓励,坚定信念,立即产生临时负责人,积极采取自救措施。
第九章“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和要求
一、贯彻和要求
1、煤矿每年初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2、调度室每年要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并做好记录。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措施加以完善。演习过程中发现有不适宜或不可执行处要将问题写入演习记录,并将演习记录及时提供给编制单位或人员,以便及时改进。
3、矿井每年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方案必须有针对性,对主要可能发生灾害的地点,检测反风效果。演习结束后,写出演习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每季度,矿有关部门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进行修订完善补充。
5、矿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学习必须记录;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各单位在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培训时,如发现《计划》中有不适应或不可操作处要及时向编制单位或人员提出,以便持续改进。
二、管理评审
每年的12月份,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及部门正职召开《计划》管理评审会议,将本年度的《计划》中存在问题在会上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作为下年度持续改进的基础。
三、持续改进
(一)《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总工程师组织每年重新修订一次。
(二)修订依据演习记录及管理评审输出等。
四、矿井安全出口
1、+920m水平中耳地东、西硐口及一、二平硐口。
+920m水平一平硐口位于大安山煤矿工业广场北侧,是进入矿井的主要通道,主要由安监站负责管理。+920m水平中耳地西硐口和二平硐口,由于布置有主要通风机,因此,由机电科主要通风机司机进行管理。
2、+800m水平平硐、+880m水平进风井、+800m西部进风井
+800m水平平硐是运输材料的主要通道,主要由运输一段负责管理。
+880m水平进风井、+800m西部进风井主要由通修段进行管理;通修段不定期进行检查。
3、 +550m水平平硐
+550m水平平硐口是通往陈家坟运输通道,硐口主要由安监站和运输二段进行管理。
各水平硐口能保证畅通无阻;各水平之间由风井和运输斜坡相联系,
4、采煤工作面按照保证上下两个安全出口的要求,正规布置,达不到上下两个安全出口的采煤工作面必须保证本水平两个安全出口。
5、凡不能保证两个安全出口的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各矿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安全技术措施的批复》(京昊华经函【2005】33号)的要求将拟开采地段的地质资料、设计图纸上报公司备案,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矿审批后贯彻执行,矿要将该工作面作为重点工作面管理,每班将开采情况和盯岗情况报公司调度室。
五、矿井避灾线路线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本工作面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的防灾措施和避灾路线;并绘制工作面避灾路线图,分别挂在地面值班室和井下施收工会地点。
2、在进入新工作面前,由段长、技术员等管理人员选择好最近、最安全的大巷、石门或上山、下山一、二条路线到达安全出口,作为避灾路线。
3、矿井避灾路线由通风部门负责检查,完善井下避灾路线指示牌。
4、要求井下每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安全出口和避灾路线。
第十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矿井灾害和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安监站站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运副矿长、
开拓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副、纪委、工会
成 员:副总工程师、安监站副站长、技术科科长、地测科科长
矿压科科长、机电科科长、运输段段长、通修段段长、调度室主任
工资科科长、财务科科长、矿办主任、工作部、材料科科长
救护队队长
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二、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及有关单位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安监站长:按规定对抢险人员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写出事故报告。
4、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待命人员,及时调集救灾物资,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5、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6、救护队长:根据事故处理作战计划,指挥和带领救护队员抢救遇难人员和事故处理。
7、通修段段长: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措施和完成必要的抢险通风工程。
8、技术科长:负责技术资料和协调各方面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
9、地测科长负责技术资料和协调各方面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
10、矿压科长负责技术资料和协调各方面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
11、有关的段队长和班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2、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总工程师、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度室及其它矿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命令。通知值班电话员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情况,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人数。
13、考勤和矿灯、自救器发放室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的入井卡号和领取矿灯、自救器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持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必须严格检查,制止入井。
14、材料科科长:准备好必须的抢救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15、机电科长、运输段段长:完成与运转有关的工作,完成其它有关任务。负责抢险救灾过程中人员和器材的运送工作,保证准确、及时到位。
16、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护理和药物供应。
17、后勤科科长: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8、保卫科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保证抢险过程不受干扰。
三、调度室调度员通知有关人员的方法和顺序
1、矿值班调度员在接到事故汇报时,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
2、通知临近灾区人员由班组长带领撤出,并把事故性质、严重程度,通知矿山救护队,矿医院派人赶赴现场抢救。
3、调度员立即按规定的汇报程序向矿长、总工程师与其它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4、按领导指示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观察灾情,研究抢救措施。并通知有关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和做好各硐口的保卫工作。
通知顺序如下:
事 故 地 点
↓
矿 调 度 室
↓
矿值班领导
↓→公司调度室
1 2 3 4 5 6 7 8 9 10
救 医 井 同 安 矿 总 其 发 有
下 水 监 长 工 他 生
护 运 平 站 和 程 副 事 关
输 相 长 主 师 总 故
队 院 值 邻 管 以 的 科
班 单 矿 上 单
室 位 长 领 位 室
导
四、大安山煤矿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
|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
| 总指挥 | 穆贵清 | 矿长 | 43111 |
| 张代富 | 43221 | ||
| 副总指挥 | 陈 宫 | 总工程师 | 43151 |
| 王永刚 | 安监站站长 | 43361 | |
| 刘 军 | 生产副矿长 | 43121 | |
| 刘玉忠 | 开拓副矿长 | 43621 | |
| 程 军 | 机运副矿长 | 43351 | |
| 许文恒 | 运销副矿长 | 43500 | |
| 董学亮 | 工会 | 43341 | |
| 谢卫东 | 副、纪委 | 43231 | |
| 吕进儒 | 经营副矿长 | 43251 | |
| 成 员 | 王一男 | 技术副总工程师 | 436 |
| 刘贵富 | 开拓副总工程师 | 43886 | |
| 周立超 | 通风副总工程师 | 43102 | |
| 魏国庆 | 机电副总工程师 | 43371 | |
| 赵凤国 | 安全副总工程师 | 43859 | |
| 冯华军 | 采煤副总工程师 | 43652 | |
| 石文球 | 采煤副总工程师 | 43682 | |
| 柴茂清 | 采煤副总工程师 | 43493 | |
| 蒋志贵 | 运销副总工程师 | 43510 | |
| 付守同 | 生活矿长助理 | 43232 | |
| 应急中心办公室主任 | 沈国明 | 调度室主任 | 43714 |
| 序号 | 部 门 | 部门领导 | 办公室电话 | 值班室电话 |
| 1 | 矿 办 | 安瑞庚 | 43612 | 43271 |
| 2 | 工作部 | 王宗成 | 43373 | 43622 |
| 3 | 通修段 | 蒋士龙 | 43285 | 43874 |
| 4 | 救护队 | 陈高 | 43793 | 43153 |
| 5 | 安全监察站 | 谢红军 | 43259 | 43710 |
| 程占金 | 43826 | 43710 | ||
| 李文富 | 43686 | 43710 | ||
| 孙吉臣 | 433 | 43710 | ||
| 刘天华 | 43860 | 43710 | ||
| 崔建廷 | 43877 | 43710 | ||
| 6 | 调度室 | 沈国明 | 43714 | 43171 |
| 7 | 保卫科 | 袁福臣 | 43232 | 43457 |
| 8 | 地测科 | 李万龙 | 43392 | |
| 技术科 | 任强 | 43445 | ||
| 9 | 运输一段 | 刘保全 | 43485 | 43328 |
| 运输二段 | 张德会 | 43385 | 43372 | |
| 机电科 | 朱小兵 | 43868 | 43228 | |
| 10 | 矿工会 | 赵国朝 | 43693 | |
| 11 | 工资科 | 闻俊龙 | 43346 | |
| 12 | 财务科 | 夏天鹏 | 43143 | |
| 13 | 材料科 | 杨勇军 | 43711 | 43873 |
| 14 | 汽车队 | 张茂柱 | 43161 | 43319 |
| 15 | 开拓一段 | 杨小平 | 43313 | 43196、调度电话 |
| 16 | 开拓二段 | 冀秀海 | 43323 | 43198、调度电话 |
| 17 | 开拓三段 | 刘洪新 | 43631 | 43636、调度电话 |
| 18 | 掘进一段 | 李拥民 | 437 | 439、调度电话 |
| 19 | 掘进二段 | 张跃强 | 43743 | 43136、调度电话 |
| 20 | 采煤一段 | 康成勇 | 43353 | 43296、调度电话 |
| 21 | 采煤二段 | 罗支林 | 43393 | 43396、调度电话 |
| 22 | 采煤三段 | 赵兴勇 | 43252 | 43854、调度电话 |
| 23 | 掘进三段 | 杨秀利 | 43828 | 43267、调度电话 |
| 24 | 掘进五段 | 刘敏 | 43282 | 43872、调度电话 |
| 25 | 综采一段 | 马海龙 | 43851 | 436、调度电话 |
| 26 | 综采二段 | 张志平 | 43760 | 43824、调度电话 |
| 27 | 综采三段 | 刘广宇 | 43611 | 43803、调度电话 |
| 28 | 矿压科 | 郝立肖 | 43486 | |
| 29 | 运销科 | 刘永江 | 43522 | 43560、43561 |
| 30 | 卫生科 | 吴凤云 | 43120 | |
| 31 | 企管科 | 范国才 | 43758 | |
| 32 | 后勤科 | 季东旭 | 43795 |
1、大安山煤矿《井上下对照图》;
2、大安山煤矿《地质地形图》;
3、大安山煤矿《主要巷道平面布置图》;
4、大安山煤矿《采掘工程综合平面图》;
5、大安山煤矿《水文地质图》
6、大安山煤矿《运输系统图》;
7、大安山煤矿《排水系统图》;
8、大安山煤矿《提升系统图》;
9、大安山煤矿《矿井通风系统图》;
10、大安山煤矿《矿井避灾路线图》;
11、大安山煤矿《监测监控图》;
12、大安山煤矿《防尘供水管路系统图》;
13、大安山煤矿《高压供电系统图》;
14、大安山煤矿《主要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
15、大安山煤矿《井下通讯系统图》;
16、大安山煤矿《压风管路系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