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
通 知
各司法所、股、室、中心:
针对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后人民调解员变化大的实际,为搞好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县局决定,在近期内对全县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
一、培训对象
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所属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
二、培训内容
1、《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及法律援助工作辅导。(黄俊刚授课)
2、《民法通则》、《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辅导。(汤立武授课)
3、土地流转、林木林地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及社区矫正工作辅导(莫礼飞授课)
三、培训时间:
2011年10月18日——11月18日在全县13个乡镇分别进行。(具体培训时间由乡镇定)
四、培训经费:
一次性落实培训经费23850元。全县人民调解员795人按每位调解员30元标准作为此次培训补助。
五、培训要求
1、及时、全面、不能遗漏。
2、各联系分管司法所的领导负责监督本分管区域培训工作的落实。
特此通知
荔浦县司法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民调解员 培训 通知
抄报:桂林市司法局、县委委
荔浦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18日印发
(打印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