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0kV高压开关柜
技术协议书
买方:***有限公司
卖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30日
1总则
1.1本设备技术协议书适用于***有限公司***项目10kV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柜成套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解释权归买方。
1.2本技术协议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国家或国际标准和本技术协议书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3卖方对供货范围内的成套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外购)的产品。分包(或外购)的主要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买方的认可。
1.4卖方在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本技术协议书所引用的标准若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
1.5在签定合同之后,买方保留对本技术协议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卖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供、需双方商定。
1.6如果本技术协议前后有不一致和与合同有矛盾之处,则以更有利于设备安全运行、工程质量的原则,由买方确定。
1.7卖方所提供设备结构设计应具有当今世界先进水平即:性能佳、 运行可靠、噪声低、结构紧凑、和重量轻等特点。
1.8对进口设备和原材料必须有制造所属国部门或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和海关报关单。其中进口设备要求在欧州、北美和日本设计、制造、附件安装以及出厂检测。对于指定品牌的设备和零部件,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损失。
1.9设备采用的专利技术费用均被认为已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相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10本技术协议书中未提到而卖方认为卖方案必须增设的设备或附件,卖方必须承担因漏项而造成的部件添购费用。
2适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1首先选择中国标准。对于国外的技术支持方,选择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国家标准, 但应优于中国标准,由买方确认。
2.2如采用设备制造商的标准,应优于中国标准,由买方同意。
2.3对于目前尚无国际或国内标准的情况,由卖方提出企业标准,买方确认。
2.4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 、安装、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所有的执行标准(规范)清单给买方,拟采用与下列标准不同的其他规范和标准,需经买方审查和批准。
执行标准 (规范) 清单(不限于此)
| 序号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 1 | GB 1208-2006 | 电流互感 |
| 2 | GB 1207-2006 | 电压互感器 |
| 3 | GB 3906-2006 |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
| 4 | GB 1984-2003 | 交流高压断路器 |
| 5 | GBT 14824-2008 | 高压交流发电机断路器 |
| 6 | GB/T 15166.2-2008 | 高压交流熔断器 第2部分:限流熔断器 |
| 7 | GB/T 8349-2000 | 金属封闭母线 |
| 8 | GB/T11022-1999 |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
| 9 | DLT 403-2000 | 12kV~40.5kV高压真空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
| 10 | DLT 404-2007 |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
| 11 | GB 11032-2010 |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
| 12 | GB 4208-2008 |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
| 13 | 以及其它相关标准 |
3使用环境
3.1外部环境条件
| (1)安装地点 | 户内 |
| (2)海拔高度 | 厂房零米海拔高度为2.5~3.4米左右(吴淞高程系)。 |
| (3)周围空气温度 | |
| 年平均气温: | 15.9℃ |
| 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 | 28.5℃ |
| 极端最低气温: | -11.9℃ |
| 极端最高气温: | 39.4℃ |
| (4)年平均相对湿度 | 81 % |
| (5)地震强度 |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
3.2电源条件
3.2.1交流电压,波动范围± 7%,频率波动50±2%。满负荷时,开关柜在上述环境条件下不出现过热。直流控制电压220V,其波动范围+5%,-10%,直流动力母线电压220V,其波动+12.5%,-10%。
3.2.2电网谐波畸变(THD)不超过5%。
4订货设备技术参数
4.1开关柜技术参数
| 序号 | 项目 | 厂用电部分 开关柜 | 3#发电机母线 开关柜 |
| 1 | 型号 | KYN28-12 | KYN28-12 |
| 2 | 额定电压 | 12kV | 12kV |
| 3 | 额定频率 | 50HZ | 50HZ |
| 4 | 额定电流 | 1250A | 2500A |
| 5 |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 31.5kA | 31.5kA |
| 6 |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峰值) | 80kA | 80kA |
| 7 |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 31.5kA | 31.5kA |
| 8 | 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 4s | 4s |
| 9 |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 80kA | 80kA |
| 10 | 一分钟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 ||
| 主绝缘对地、断路器断口间及相间 | 42 kV | 42 kV | |
| 隔离断口间 | 75 kV | 50 kV | |
| 11 | 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 ||
| 主绝缘对地、断路器断口间及相间 | 75 kV | 75 kV | |
| 隔离断口间 | 85kV | 85kV | |
| 12 | 防护等级 | ||
| 内部间隔 | IP2X | IP2X | |
| 外壳 | IP4x | IP4x | |
| 13 | 过负荷能力 | 20% | |
| 14 | 开关柜噪音 | 45dB | |
| 15 | 柜体颜色 | 待定 |
| 序号 | 项目 | 厂用电部分 | 输煤系统 | 6#发电机出口 |
| 1 | 型号 | |||
| 2 | 额定电压 | 12kV | 12kV | 17.5kV |
| 3 | 额定频率 | 50HZ | ||
| 4 | 额定电流 | 1250A | 1250A | 4200A |
| 5 |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 |||
| 系统源侧 | 40kA | 40kA | ≥50kA | |
| 发电机源侧 | ≥25kA | |||
| 6 | 直流开断能力 | |||
| 系统源侧 | ≥30% | ≥30% | ≥60% | |
| 发电机源侧 | >110% | |||
| 7 |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峰值) | 100kA | 100kA | 137kA |
| 8 |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 40kA | 40kA | 50kA |
| 9 | 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 4s | 4s | 4s |
| 10 |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 100kA | 100kA | 137kA |
| 11 | 预期瞬态恢复电压 | |||
| 11 | 一分钟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 |||
| 对地和极间 | 42 kV | 42 kV | 42 kV | |
| 断口间 | 48kV | 48kV | 50kV | |
| 12 | 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
| 对地和极间 | 75 kV | 75 kV | 95 kV | |
| 断口间 | 85 kV | 85 kV | 110 kV | |
| 13 | 操作机构 | 电动弹簧操作机构 | ||
| 14 | 动作时间 | 厂家按实填写 | ||
| 合闸时间 | 55~67ms | 55~67ms | ||
| 分闸时间 | 33~45ms | 33~45ms | ||
| 燃弧时间 | ≤15ms | ≤15ms | ||
| 开断时间 | 48~60ms | 48~60ms | ||
| 弹簧储能时间 | 约15S | 约15S | ||
| 15 | 操作顺序 | O-0.3s-CO-180s-CO | ||
| 16 | 额定电流开断次数 | 10000次 | 10000次 | 10000次 |
| 17 | 额定短路电流开断次数 | 50次 | 50次 | 50次 |
| 18 | 机械寿命 | 30000次 | 30000次 | 10000次 |
| 19 | 辅助接点 | 不少于8常开8常闭 | ||
| 20 | 分闸线圈操作电压(V)/电流(A) | DC220V/ A | ||
| 分闸线圈操作电压范围 | 60~120% | |||
| 21 | 合闸线圈操作电压(V)/电流(A) | DC220/ A | ||
| 合闸线圈操作电压范围 | 75~120% | |||
| 22 | 储能电机额定电压(V) | DC220V | ||
| 储能电机功率 | 250W或 W | |||
| 23 | 三相触头分合闸不同期时间 | ≤2ms | ||
| 24 | 触头弹跳时间 | ≤2ms | ||
5技术要求
5.1开关柜功能要求
5.1.1开关柜由固定的柜体和可移开部件两大部分组成, 根据柜体电气设备的功能, 分成四个不同单元: 母线室、断路器室、电缆室、低压室; 开关柜外壳和隔板是采用敷铝锌钢板经数控机床加工和折弯之后在专用夹具上组装栓接而成; 在断路器室、母线室和电缆室的上方均设有压力释放装置,当发生内部故障电弧时,伴随电弧的出现,开关柜内部气压升高,顶部装设的压力释放金属板将被自动打开,释放压力和排泄气体,以确保操作人员和开关柜安全。
5.1.2开关柜应有测量、控制、联锁、闭锁等功能所需的继电器、表计、操作开关等。
5.1.3开关柜的安装与调试均可在柜前进行,且柜门关闭后仍然可以在柜前进行操作。
5.2开关柜的防护等级为IP4x, 断路器室门打开时为IP2X。
5.3断路器具有可靠的“防跳”功能, 所有操作机构各辅助开关的接线,除特殊要求外,同规格均采用相同的连线以保证手车的互换性,手车上配有机械式计数器,用于合闸时计数,计数器应安装在手车面板上,并有观察孔, 断路器手车面板上设有机械式分合闸状态指示、弹簧储能状态指示和手动分合闸按钮,指示器易于观察。
5.4开关柜的门板面漆采用静电喷涂后的焙烤,表面抗冲击,耐腐蚀并保证外形的美观;色标号:待定。
5.5开关柜内手车的推进、抽出应灵活方便, 不产生冲击力,相同规格的手车具有良好的互换性,结构相同的组件应能互换。
5.6开关柜为中置手车式开关柜;对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柜可采用金属铠装移开式结构。各组件及其支持绝缘件的外绝缘爬电比距不小于25 mm/kV。
5.7可将接地开关、电流互感器、零序电流互感器、避雷器、高压带电显示抽取装置等一次元件装于电缆室内。
5.8柜体设专用接地铜排,可通过预设连接板将各柜体接地铜排连为一体,该接地铜排设有供连接用的连接端子,并带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5.9开关柜采用复合绝缘,柜内各相间与对地间净距均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开关柜内主母线及分支母线采用环氧树脂粉末流化涂敷(简称FBC涂敷母线)或采用热缩套管。母线接头处用耐热PVC绝缘胶带和绝缘罩包扎,使整柜无一带电裸露体,达到全绝缘标准。母线接头均镀银。
5.10综合保护测控装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安装在开关柜继电器室内,高压柜成套商应负责安装调试。除此以外电器元件的规范要严格按照附表及设计院的施工图配置,不应另外要求增加费用。
5.11开关柜继电器室根据设计院二次原理、接线图,装设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各种仪表、指示器、保护继电器、控制开关及二次接线端子组均装于此室及门上。开关柜内设照明灯,继电器室照明开关为门控开关,照明电压为AC220V,单相,2线。开关柜应配置足够数量和长度的控制小母线,小母线采用Ф6铜棒或35mm2绝缘铜导线。
5.12开关柜设有必要的电气五防联锁,即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或隔离插头,防止接地开关合上时送电,防止带电合接地开关,防止误入带电隔室等。
5.13断路器手车应有工作位置、试验位置及合闸弹簧已储能限位开关。断路器工作位置、试验位置行程开关接点不少于8常开8常闭。断路器所有的辅助接点必须全部引接至接线端子。
5.14开关柜整个柜体材质采用敷铝锌钢板,板厚>=2.0mm,并采用多重折边工艺加工。
5.15端子排采用菲尼克斯端子,端子排上每个端子和连线带编号;电流回路采用专用电流型试验端子。控制回路导线截面为1.5mm2,电压回路2.5mm2 ,电流回路4mm2。接线端子应镀锡。
5.16开关柜电缆室位于开关柜后下方,与接地开关联锁,只有当接地开关合上,电缆室门才能打开检修电缆。后盖板在正常工作情况下不允许打开。
5.17开关柜应在制造厂组装一次 保证现场顺利安装、调试的进行。
5.18发电机出口开关柜为柜顶出线方式,柜顶应留有与离相封母转接箱(另案处理)的接口。在PT及避雷器柜顶应留有到主变的共相封闭母线的接口。
5.19电磁兼容 (EMC)
供货商的设计和提供的设备应满足中国国家标准和IEC标准中关于电磁兼容的要求
5.20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采用大连第一互互感器厂产品。型号为LZZBJ9-12、JDZJ-12。
5.21柜上装设智能操显装置(带测量功能),至少应具有如下功能:
a.动态实时显示一次模拟图及相应的分合状态、储能指示,接地开关指示。
b.带电显示及闭锁、验电功能
c.温湿度显示及控制
d.分合闸、储能、远方/就地操作控制开关,照明操作
e.分合闸回路完好指示
f.主回路电力参数测量和显示,三相电流、三相相电压及线电压、有功、无功功率,及有功电度量,有功电度的精度不小于1.0级。
g.人体感应探头
h.RS-485或用户可接受的其他通讯口
5.22固定式消弧消谐柜应至少具有如下更能:
a.替代电压互感器柜,并提供电压检测信号;
b.具有过电压保护功能,能将大气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到较低的电压水平,保证电网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安全,使因过电压引起的事故大为减少;
c.能够快速消除间歇性弧光接地故障,抑制间歇性弧光接地过电压,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降低线路的事故跳闸率;
d.能够快速有效的并消除各种谐振过电压,防止长时间的谐振过电压对系统绝缘结构的加速老化,防止谐振过电压对电网中设置的避雷器以及小感性负载的影响,增加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延长系统中设备的使用寿命;
e.能够迅速准确查找单相接地故障线路。
5.23对发电机出口断路器的技术要求:
a)由电网供给的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 电流类型 | 数量单位 | 技术参数 |
| 交流分量(对称分量) | KA | 50 |
| 直流分量 | % | 60 |
| 瞬态恢复电压上升率 | KV/μS | 3.5 |
| 瞬态恢复电压峰值 | KV | 22 |
| 电流类型 | 数量单位 | 技术参数 |
| 交流分量(对称分量) | KA | 25 |
| 直流分量 | % | 110 |
| 瞬态恢复电压上升率 | KV/μS | 1.6 |
| 瞬态恢复电压峰值 | KV | 22 |
| 电流类型 | 数量单位 | 技术参数 |
| 失步相角 | 度 | 90 |
| 交流分量(对称分量) | KA | 25 |
| 直流分量 | % | 20 |
| 瞬态恢复电压上升率 | KV/μS | 3.3 |
| 瞬态恢复电压 | KV | 30 |
6.1一般要求
(1)卖方确保供货范围满足本技术协议书的要求,并以能满足用户安全运行为原则。
(2)对于属于合同设备满足技术规范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需的,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卖方在执行合同时免费补足。
(3)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即使本技术协议书未列出,卖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免费补足。并提供专用工具的使用说明书及检验合格证明。
(4)在合同设备设计寿命期内,卖方应保证提供备品备件。
(5)随机备品备件为满足安装、调试、试运和1年质保期内所供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最低限度备品备件。
(6)推荐备品备件为保证所供设备正常运行,所需要了解和准备的备品备件。(未包含在总价中)
(7)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用消耗材料,包括润滑油、润滑脂、其他油类(如有)
(8)卖方负责成套开关柜内所有元器件的供货、安装、接线、调试等相关工作。
6.2设备供货清单及柜内主要元件
(1)设备供货清单及柜内主要元件
| 序号 | 名 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制造厂 | 产地 |
| 一 | 发电机出口 | ||||
| 1 | 发电机断路器柜 | KYN28-12(改),4200A,50kA | 1 | 长江电器 | 扬中 |
| 2 | 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柜 | KYN28-12(改) | 1 | 长江电器 | 扬中 |
| 3 | 厂用分支断路器柜 | KYN28-12(改),1250A,40kA | 1 | 长江电器 | 扬中 |
| 二 | 厂用电部分 | ||||
| 4 | 电源进线柜 | KYN28-12,1250A,40kA | 2 | 长江电器 | 扬中 |
| 6 | 断路器柜 | KYN28-12,1250A,40kA | 8 | 长江电器 | 扬中 |
| 7 | 消弧消谐柜 | JSE-XH-10 | 1 | 安徽巨森 | 安徽 |
| 8 | 封闭母线桥 | Ie=1250A,背对背柜后距离 5700 | 1 | 长江电器 | 扬中 |
| 三 | 与其他厂家拼柜 | ||||
| 9 | 断路器柜 | KYN28-12,1250A,31.5kA | 1 | 长江电器 | 扬中 |
| 四 | 输煤系统 | ||||
| 10 | 电源进线柜 | KYN28-12,1250A,40kA | 2 | 长江电器 | 扬中 |
| 11 | 母分断路器柜 | KYN28-12,1250A,40kA | 1 | 长江电器 | 扬中 |
| 12 | 馈线柜 | KYN28-12,1250A,40kA | 5 | 长江电器 | 扬中 |
| 13 | F-C柜 | KYN28-12,160A | 4 | 长江电器 | 扬中 |
| 14 | 电压互感器柜 | KYN28-12 | 2 | 长江电器 | 扬中 |
| 15 | 封闭母线桥 | 面对面布置,柜前-柜前距离2500mm,Ie=1250A | 1 | 长江电器 | 扬中 |
| 序号 | 名 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制造厂 | 产地 | |
| 1 | 真空断路器柜 | |||||
| 真空断路器 | 详见4.2 | 1 | 详见4.2 | 德国或上海/厦门 | ||
| 过电压保护器(带放电记录仪) | JMPHY5CZ1-12.7/41x29 | 1 | 安徽巨森 | 安徽 | ||
| 电流互感器 | LZZBJ9-12 | 3/2 | 大连一互 | 大连 | ||
| 开关柜智能操控装置 | EDH-Z | 1 | 珠海一多 | 珠海 | ||
| 零序电流互感器 | DS-LJK140 | 1 | 德圣 | 保定 | ||
| 接地刀 | 1 | 上海宝临超亚 | 上海 | |||
| 2 | 消弧消谐柜 | JSE-XH-10 | 安徽巨森 | 安徽 | ||
| 电压互感器 | JDZJ-12 KV 0.5/6P,60/100VA | 3 | 大连一互 | 大连 | ||
| 高压熔断器 | XRNP1-12/0.5A | 6 | 西熔 | 西安 | ||
| 避雷器 | JMPHY5CZ1-12.7/41x29 | 3 | 安徽巨森 | 安徽 | ||
| 分相接触器 | 3 | 安徽巨森 | 安徽 | |||
| 微机二次消谐装置 | DS-KSX196H-1 | 1 | 保定德圣 | 保定 | ||
| 智能操控装置 | EDH-Z | 珠海一多 | 珠海 | |||
| 3 | 正反转F-C柜 | |||||
| 真空接触器-熔断器组合电器 | VEC12M1650D22P15W | 华电 | 厦门 | |||
| 过电压保护器(带放电记录仪) | JMPHY5CZ1-12.7/41x29 | 1 | 安徽巨森 | 安徽 | ||
| 电流互感器 | LZZBJ9-12 | 3 | 大连一互 | 大连 | ||
| 开关柜智能操控装置 | EDH-Z | 1 | 珠海一多 | 珠海 | ||
| 零序电流互感器 | DS-LJK140 | 1 | 德圣 | 保定 | ||
| 接地刀 | 1 | |||||
| 4 | 电压互感器柜及避雷器柜 | |||||
| 电压互感器 | JDZJ-12 KV 0.5/6P,60/100VA | 3 | 大连一互 | 大连 | ||
| 高压熔断器 | XRNP1-12/0.5A | 3 | 西熔 | 西安 | ||
| 避雷器 | JMPHY5CZ1-12.7/41x29 | 3 | 安徽巨森 | 安徽 | ||
| 微机二次消谐装置 | DS-KSX196H-1 | 1 | 保定德圣 | 保定 | ||
| 智能操控装置 | EDH-Z | 珠海一多 | 珠海 | |||
6.3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
(1)专用工具清单
| 序号 | 专用工具名称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断路器手车引轨 | 3 | 台 | ||||
| 2 | 开关柜操作工具(手车摇把、储能手柄、接地开关操作手柄) | 3 | 套 | ||||
| 3 | 专用检修工具 | 1 | 套 |
| 序号 | 随机备品备件名称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熔断器(各规格) | 各3 | 随机备件 | ||||
| 2 | 断路器分闸线圈 | 1 | |||||
| 3 | 断路器合闸线圈 | 1 | |||||
| 4 | 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分闸线圈 | 1 | |||||
| 5 | 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合闸线圈 | 1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 1 | 信号灯 | 只 | 10 | ||||
| 2 | 按钮 | 只 | 10 | ||||
| 3 | 端子 | 节 | 20 | ||||
| 4 | 小型断路器 | 只 | 3 | ||||
| 5 | 电流表 | 只 | 5 | ||||
| 6 | 熔断器 | 只 | 10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 无 | |||||||
| 序号 | 名称 | 型 号 | 单位 | 使用部位 | 生产厂家 | 单台使用量 | ||
| 一年 | 二年 | 三年 | ||||||
| 无 | ||||||||
7.1一般要求
(1)卖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2)卖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含进口设备)和图纸为中文版本或中外文对照版本。以中文为准,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3)卖方向买方及设计单位提供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各两份签字版,并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卖方在设备开始加工前,向买方提供设备工厂检验、监造相关资料1份。卖方向买方提供最终版资料和图纸每台设备8套书面文件,并提供电子版。
(4)卖方提交的每张资料都注明版次,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作出明显的标记,并说明修改原因。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
(5)卖方提交的投标阶段、设计配合用图、必须注明图纸用途。提供图纸资料附有提供资料清单。
(6)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经买方审查确认后, 设备方可制造, 买方对卖方的设计审查并不解除卖方的责任。
(7)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8)对买方提交的不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的资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在5天内补交。
7.2文件资料规格要求
(1)技术文件、资料及附图要求采用国际页面尺寸A4号或能叠成A4号白纸的合订本;
(2)图纸应统一成册,不能单张,幅面应为A3号或能叠成A3号的图纸;
(3)电子版文字文件当为WORD2003文件,图形文件版本为AUTOCAD2004版。
7.3提交资料的要求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工厂检验及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包括下列但不限于此:
7.3.1在投标阶段提供的图纸(编入投标书):
(1)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2)一次电气方案图,二次接线图,设备明细表。
(3)开关柜内主要元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和附件。
7.3.2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此):
(1)总装示意图: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该图纸表明断路器组装后的正视图和侧视图并同时标出安装完后的组件。包括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出入口位置、母线桥外形及支撑、连接,外形尺寸、体积、设备重心位置与总重量等。
(2)设备基础:标明柜体的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设备操作维护所需的走廊净距及设备操作时的动态负荷等。并注明对基础的强度和水平度的要求。
(3)一次电气方案图、二次控制、保护、测量图、开关柜端子排接线图:包括柜体本身及操动机构的内部接线和本地及远方操作用的控制、保护、信号、照明等交流及直流回路。如有多张电气原理图,还标明各图之间的有关线圈与触点的相互对应编号。必要时,提供所有特殊装置或程序的操作说明概要。开关柜内主要元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和附件。
(4)一次元件的样本,包括断路器、互感器、过电压吸收器、接地开关、接触器、熔断器选型表;开关柜基础图,外形图、发热量、封母接口图纸、母线桥图纸;二次元件样本(各5套,设计院3套,用户2套):包括中间继电器、开关柜智能显示单元、保护装置(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供);二次典型方案图(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供)、端子图(待最终原理图确定后10天内提供端子图及所有原理接线图)
(5)安装使用说明书(包含各主要元件的完整资料、说明)
(6)试验报告(包含例行(出厂)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特殊试验报告,主要部件试验报告,包括断路器、接触器、测量仪表等)
7.3.3设备工厂检验、监造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此):
(1)各部件、设备及检测仪表装置的质量合格证书
(2)各部件、设备主要用材料的质量合格证
(3)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的全部技术资料。
7.3.4安装、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此):
(1)提供成套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包括系统设备的结构特点、安装程序、调试要领、试运行操作规定及控制仪表操作说明书。
(2)出厂各项试验报告,检验记录;
(3)培训资料;
(4)用户手册。
7.3.5质量保证文件
卖方应至少提供下列质量保证文件:
(1)产品合格证书(包括外购件);包括焊接、热处理,材料,试验和无损检验等;
(2)主要用材料的物理、化学材质检验书和质量合格证;
(3)工厂制造检验记录,厂内试验报告。
(4)进口设备的原产地证明
7.3.6用户手册
用户手册是卖方作为配套设备资料必须提供给买方的文件资料。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本技术协议附件2“用户手册的编制”。
卖方应负责按附件2“用户手册的编制”汇编外购配套设备相关资料
7.3.7资料交付进度
(1)合同签订后5天内卖方提供开关柜的基础资料图、断路器二次接线图,合同签订15天后提供详细接线图,端子排图。设计院在5日历日内反馈意见。卖方应在5日历日内根据设计院审查意见完成相应的修改,完成最终版图纸
(2)合同签定后20天内,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 安装、 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所有的执行标准(规范)清单给买方。
(3)卖方在设备开始加工前,提供“设备工厂检验、监造所需的技术资料”,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需在见证前10 天内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4)卖方应在发运前2个月提供安装、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5)卖方应在发货前2个月内提供用户手册,同时提交设计院1份;
(6)卖方应在发货前30天将装箱单、箱件清单及出厂检验证书 通过快递邮寄给买方。
7.4资料交付要求
(1)配合设计的图纸资料要求卖方对设计院与买方平行传递,其他图纸、资料全部寄给买方。
(2)卖方的信件、传真,应主送买方,抄送设计院。
(3)卖方提交每批技术资料时,应附上资料交付清单一式两份。买方收到并清点后,将签收回执连同交付清单一起,一份寄还卖方。签收回执是买方按期付款的依据之一。
(4)技术文件、资料交邮后24小时内,卖方应以传真通知买方有关交邮日期、邮单号及资料的详细清单、份数。该交邮日(以邮戳为准)作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设备包装箱内单独钉制小箱装技术文件及资料,并须用密封的塑料袋包装,以防止水、油渍、污染等损坏上述文件。
8技术服务、培训和设计联络
8.1技术服务
8.1.1服务要求
(1)在安装和调试期间现场技术服满足本技术规范“10、安装和调试”要求。
(2)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买方协商。
(3)卖方应保证在设备投运后的3年内每年一次对供货设备进行回访,5 年内有义务协助卖方解决设备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
8.1.2不计入总服务天数
(1)由于卖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的现场服务人员人天员数;
(2)卖方为解决设计、制造等自身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8.1.3现场服务计划表
|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人天数 | 派出人员构成 | 地点 | 备注 | |
| 职称 | 人数 | |||||
| 1 | 现场开箱验收 | 1人/1日 | 开箱验收员 | 1人 | 卖方现场 | |
| 2 | 现场安装指导 | 按需 | 工程师 | 1人 | ||
| 3 | 现场单机调试 | 按需 | 工程师 | 1人 | ||
| 4 | 现场168小时试运 | 1人/2日 | ||||
| 5 | 考核试验 | 1人/2日 | 调试工程师 | 1人 | ||
(1)免费培训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培训地点为卖方厂内及安装现场,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买方为卖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培训内容由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8.3培训计划表
| 序号 | 培训内容 | 参加人数 | 培训期限(日) | 合计(人日) |
| 1 | 指导安装阶段 | 1 | 1人/2日 | 2 |
| 2 | 现场培训阶段 | 1 | 1人/2日 | 2 |
| 3 | 调试阶段 | 1 | 1人/2日 | 2 |
| 4 | 试车阶段 | 1 | 1人/2日 | 2 |
| 5 | 售后服务阶段 | 1 | 1人/2日 | 2 |
| 6 | 合 计 | 5 | 5人/10日 | 10 |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买方和卖方,以及各卖方之间的接口问题。
(1)合同生效后安排一次设计联络会。主要为及时协调接口设计,妥善解决技术问题和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2)设计院施工图完成后安排一次联络会,设计院对卖方进行技术交底,以便制造厂生产。
(3)每次联络会议结束时,买方和卖方签署会议纪要,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4)卖方组织设计联络会,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买方和卖方双方商定,联络会议费用由卖方负责。
若买方有要求,卖方应及时、义务地到买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
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高压柜保修期从高压柜调试结束试运1个周后正式开始计算,保修期详见商务部分。
(2)在保修期内,设备发生故障,卖方应保证及时免费更换及修理;在保质期内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出现故障的元器件,卖方将无偿提供该器件。保修期满后,设备发生故障,卖方负责及时维护,只收取备件成本费。
(3)设备使用寿命为20年。
10交货时间
满足工程进度的计划,要求开关柜在指定之日,供货范围内设备全部到达买方现场。具体详见商务部分。
11安装和调试
11.1设备到达现场后买方通知卖方七天内赴现场共同开箱验货, 若卖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不来人,则买方有权自行开箱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卖方负责。
11.2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向买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11.3在设备安装时,卖方应派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及现场验收,由卖方负责处理安装过程中出现的由于设计和制造原因所造成的一切问题,并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免费处理解决;
11.4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卖方派员指导调试及试运行试验,使之达到设备的性能要求,若达不到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由卖方负责解决,使之达到性能要求,
11.5买方和卖方技术人员要对重要工序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卖方确认的工序不因此而减轻卖方的任何责任,对制造、安装和调试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仍要卖方负全部责任。
12工厂检验、设备监造、现场试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2.1概述
(1)买方有权派代表到卖方制造工厂和分包及外购件工厂,检查合同货物制造过程(监造)是否符合“技术协议”规定的要求
(2)供应商对设备加工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按本技术规范“附件1:质量控制”要求。
(3)监造按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的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
(4)卖方在设备开始加工前,提供设备工厂检验、监造的项目的内容、控制要点及进度计划;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需在见证前10 天内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5)卖方应提供给买方委派的代表相应技术文件及图纸供查阅,并提供试验及检验所必需的一切工具、办公用具。
(6)与技术协议不符项应及时书面提交给买方,提交后,卖方可以进行工作,但必须承担相应风险。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7)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8)不论买方是否参加设备有关检查点的见证,均不能减轻或解除卖方对产品性能、质量应负的责任。
(9)卖方在工厂的检验、现场试验和性能验收的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2.2工厂检验
12.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12.2.3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12.3设备监造
12.3.1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和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需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卖方出具证实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W点: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
H点:卖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
买方接到见证通知后(买方接到通知单之日为待检前10天),及时派代表到卖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买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买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卖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与买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买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12.3.2监造内容
质量见证项目一览表中的监造项目和监造方式为最低要求,买方监造代表可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监造项目或调整监造方式。监造实施前细化本项目表
质量见证项目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此.
| 序号 | 部件名称 | 见 证 项 目 | 见证方式 | 备注 | ||
| H | W | R | ||||
| 1 | 主要原材料、外购件检查 | 1)真空断路器质量证明书 | √ | |||
| 2)操作机构质量证明书 | √ | |||||
| 3)电压互感器质量证明书 | √ | |||||
| 4)电流互感器质量证明书 | √ | |||||
| 5)避雷器质量证明书 | √ | |||||
| 6)母排动静触头质量证明书 | √ | |||||
| 7)绝缘子、触头罩、母线隔离套管、母线热缩套管质量证明书 | √ | |||||
| 8)保护、测量装置质量证明书 | √ | |||||
| 2 | 接线检查 | 1)接线正确检查 | √ | √ | ||
| 2)接线与端子连接牢靠性检查 | √ | |||||
| 3)接线规整性检查 | √ | |||||
| 3 | 表计检查 | 型号、规格、量程检查 | √ | |||
| 4 | 辅助回路检查 | 加热器、照明、辅助触头检查 | √ | |||
| 5 | 柜体检查 | 1)外形尺寸、平整度检查 | √ | |||
| 2)涂覆层、油漆检查 | √ | |||||
| 3)结构、元件安装检查 | √ | |||||
| 4)焊接检查 | √ | |||||
| 5)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检查 | √ | |||||
| 6)接地、互换性检查 | √ | |||||
| 6 | 整机试验 | 1)型式试验报告 | √ | |||
| 2)出厂试验 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 主回路工频耐压干试验 操作机构和辅助回路工频耐压 回路电阻测量 | √ √ √ √ | |||||
| 3)检查速断、过流、差动、接地保护和母线保护反向闭锁功能检查 | √ | |||||
| 4)局部放电试验 | √ | |||||
| 7 | 完工检查 | 1)表面质量检查 | √ | |||
| 2)铭牌、外观出厂检查 | √ | |||||
| 3)包装与发货标记 | √ |
12.3.3对卖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1)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2)卖方给买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卖方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
(4)卖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买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卖方提卖方便。
(5)卖方在见证后将有关检查、试验记录和报告资料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12.3.4检验合格证书
该文件由买方检验人员发布,在此基础上允许供货商进行包装和运货。
12.4试验及验收试验
试验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卖方提供相关资料,具体要求由买方和卖方协商确定。试验满足国家以及行业有关标准,并同时执行下列要求。
产品按其技术条件规定的项目进行过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在国家认定的试验站进行,并提供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供买方查阅。
每台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例行(出厂)试验,并具有出厂试验合格证书。
买方对卖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进行现场验收试验。买方在现场验收试验期间,损坏的元器件由卖方无偿补供。
12.4.1型式试验
(1)耐受电压试验(包括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工频耐受试验、辅助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2)温升试验和主回路电阻测量
(3)主回路和接地回路的动、热稳定试验
(4)断路器开断和关合能力试验
(5)机械试验
(6)防护等级的检查(防止人体接近带电部分及运动部分的试验)
(7)局部放电试验
(8)熔断器开断能力试验
(9)接触器开断能力试验
(10)泄漏电流测量
(11)操作振动试验
(12)防雨试验
(13)出厂试验
(14)结构检查及外观、防护等级检验
(15)机构特性和机械操作试验
(16)主回路1分钟工频耐压试验
(17)辅助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18)主回路电阻测量
(19)接线正确性检查
(20)局部放电测量
(21)辅助的电气和操动机构的试验
12.4.2特殊试验
(1)内部故障电弧效应试验
(2)人工污秽凝露试验
(3)抗地震试验
(4)外壳机械强度试验
如投标产品已进行过特殊试验,请提供试验报告。
12.4.3现场试验
现场试验的时间:设备安装完成至168小时试运行。
现场试验项目如下(包含但不限于此),并满足现场交接试验要求。
(1)结构检查及外观、防护等级检验
(2)机构特性和机械操作试验
(3)主回路1分钟工频耐压试验
(4)辅助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5)主回路电阻测量
(6)接线正确性检查
12.4.4性能验收试验
(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买方现场。
(3)性能试验的时间:系统试验在168小时试运通过之后一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方和卖方协商确定。
(4)性能验收试验由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测试单位进行,买方组织,卖方参加。卖方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试验大纲由卖方提供,与买方讨论后确定。
(5)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由卖方提供详细资料清单,买方确认。
(6)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卖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
(7)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8)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12.4.5试验要求
设备制造遵守现行国标及有关标准:BS4999;BS5750PART1;BS5514
13标记
13.1重要部件根据图纸,标有编号和装配标记;设备铭牌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
13.2 铭牌符合GB/T13306《标牌》的规定。设置不锈钢铭牌。铭牌安放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安装牢固、标志醒目,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
(1)产品名称;
(2)产品型号;
(3)产品编号;
(4)主要技术参数;
(5)回路名称
(6)出厂日期:
(7)制造厂名
14清洁、油漆
14.1清洁
(1)设备在出厂之前,对设备进行清理。
(2)所有杂物,如铁屑、焊渣、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14.2油漆
(1)开关柜柜体喷塑。
(2)油漆符合JB 2536的规定,钢材表面预处理及防锈等级符合GB/T 84的规定。
15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15.1包装
(1)包装应符合GB/T 13384-2008等标准的规定。
(2)精密电器、控制仪表等均单个或集中装于木箱,并采取有效的防震防湿措施,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和损坏。
(3)所有开口、接头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腐蚀、及进入杂物。且应易于拆除。
(4)卖方应对包装不良造成的设备破损负责。
15.2装卸
(1)设备分类装箱并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2)包装箱外壁有明显的文字说明,如:设备名称、用途及运输、储存安全注意事项等。
(3)包装箱内附带下列文件,但不限于此:
a. 装箱单;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d. 产品出厂试验报告等。
15.3运输
运输方式由卖方选用,买方负责现场到货后卸车。
15.4储存
(1)卖方根据包装箱内所装物品的特性,提供安全保存方法的说明。
(2) 卖方所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亦有安全储存方法的说明。
16制造进度
设计院最终设计审查后的最终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经买方审查确认后, 卖方方可制造。卖方对买方的设计审查并不解除卖方的责任。
16.1 制造进度计划表
卖方在签定技术协议后2周内,提供制造进度计划表。
16.2 制造进度报告
在合同签订后,每月的5日前卖方向买方递交制造月进度报告。内容包括:
(1)上月已完成的工作情况,合同工作完成累计百分比;
(2)本月计划完成工作,并与交货计划的关键日期相联系;
(3)存在的问题;
(4)更新制造进度计划表;
附件1:质量控制
1、卖方的质量控制概述
1.1、卖方对本合同约定下的所有供货范围内,其中须涵盖对外购件的产品质量负全责。
1.2、卖方的质量管理程序应是完整的、综合性的,其中须涵盖对外购件或分包商的质量程控制。其内容包括:来料检验,过程检查,加工控制、无损检测、油漆过程控制、最终检验和性能试验等
1.3、卖方需对外购件和分包商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
2、卖方须在技术协议签订后2周内向卖方提交一式两份的针对本合同编制的《产品质量计划》,提交卖方审查确认,卖方有权对计划中不满足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供货产品质量控制的内容进行修改。该计划至少应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2.1、产品质量控制程序,
2.2、产品质量检验计划,包含原材料检验、过程检验(包括下述OIPP)、最终检验和性能试验等。
2.3、特殊工艺过程控制
2.4、外购件与分包商的质量过程控制
2.5、油漆工艺过程
2.6、文件资料编制、管理和移交等。
3、总体质量检查点计划/用户要求点计划
3.1、技术协议签订后2周内,卖方应合理编制并提交总体质量检查点计划(OIPP),卖方将会选择其中一个或以上点作为用户检查强制点(CNP)以便监督。
3.2、卖方应对所供设备的性能、质量负责,不论卖方是否参加设备有关检查点的见证,均不能减轻或解除卖方对产品性能、质量应负的责任。
4、制造厂检查和测试计划
4.1、卖方应根据上述OIPP 的要求,向卖方提交一份详细的、包含所有的质量控制程序的制造厂检查计划(ITP)。且至少包括以下报批内容:
(1)分项构成描述;
(2)单独检查或测试项目;
(3)参考文件和/或验收标准;
(4)验证文件和/或验收标准;
(5)见证人(卖方、分包商,卖方等);
(6)检查或测试地点;
(7)预计的测试日期(月,年);
(8)测试报告提交时间(测试时,装运时);
(9)备注(需要澄清的内容等);
4.2、计划应显示所有卖方或分包商在制造(包括从制造厂出炉的钢板等原材料)各个阶段的制造厂检查和测试。
5、合同不符项
与合同不符项应及时书面提交给卖方,提交后,卖方可以进行工作,但必须承担相应风险,同时向卖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卖方。
6、承兑
只有收到所有并符合按合同编制的文件资料后,才对现场已接收设备的进行承兑。
7、完工信函
按合同规定提交所有指定的资料后,卖方应向卖方呈交一封信函,列出所有提交的文件,并指出本规范的要求已履行完毕。
附件2:用户手册的编制
1、概述
卖方应提供结构良好的、所有的设备(包括工具和试验设备)设计/操作和维护手册。手册的格式需要得到卖方的批准。
手册提供简体中文版编辑的合装本。
手册终稿书(实物)共8套,电子文件2 套,提交给卖方。
手册应该包含三个部分:设计、操作和维护。
提供的手册应该含使现场运行操作、维护、拆除、重新组装云母铜线调整和修理设备的各个部分。
设计手册、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各个部分的版面设计应该尽可能保持一致。每个部分应该尽量按需要被分成多卷,以方便操作和参考。
手册应使用A4纸,手册中的图纸和附表也应该是A4纸或A3纸折成A4纸的大小。
所有的文件,插图,规范,操作和维护应该用中文描述,单位按照公制单位。
每个设备的主要部件都应该有单独的使用手册。零件用生产商零件编码、卖方的识别编码来进行识别。
如果现场检查设备发现手册有遗漏和错误,卖方有责任提供增加的信息或替换原手册内容以保持手册的完整,准确和更新。
所有提交的手册都应该使用耐用的活页夹,使其能够保存数年并且方便资料的增加或移除。
2、设计手册
设计手册包括以下部分:
起始页包括索引,前言,修正记录单和全套设备图解。
内容包括:
a. 系统图和方框图表显示子系统以及和其它系统的连接。
b. 系统描述包括设计原理,功能,位置和操作模式。
c. 设计数据包括计算书,性能曲线,材料规格及运行间隙和设定,等。
d.电器元件及仪表清单,包括功能,类型,数量,范围和报警。
3、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包括以下部分:
起始页包括索引和修正记录单。
设备标识包括电站名称,机组编号和设备功能名称。
推荐的操作流程,试运行、启动、正常运行、关闭、备用、紧急事故(包括正常供电损失)和故障情况的使用说明以及其它信息,如所有设备和系统的系统变量的正常范围,操作和危险条件等。
总布置图。
所有设备的最后的性能和设计数据表和性能曲线图。
测试和检查要求。
4、维护手册
维护手册应包括以下部分:
起始页包括索引和修正记录单。
所有设备清单和联络处地址。
所有设备的定期检修和检查表。
润滑油表包括所有设备对润滑油的要求和规格。
在设备恢复使用之前推荐的装配和拆除流程,以及相关的测试和检查。
上述装配过程的施工图和装配图,包括零件清单和替换零件的数量。
设置和运行间隙和公差。
故障排除的方法。
清洁和养护流程。
仪器的校准要求和流程。
零部件清单包括:
a. 零部件的名字
b. 标识编码
c. 厂商图纸编号
d. 安装数量和备用零部件数量
e. 示意图
f. 材料
g. 供货周期
图纸上需注明设备维修场地以及固定设备如台车横梁等的维修场地
签字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