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模拟法庭》
实 践 报 告 书
系 别: 法 学
班 级: 1011
任课教师: 刑事诉讼法
学 生: 王 金 龙
学 号: **********
前 言
《模拟法庭》课程,是法学本科专业的基础课。本门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实践教学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环节,为配合理论教学,增强理论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意识、有目的地安排体现理论运用的实践教学活动,避免学生脱离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而空谈,力争通过实践来帮助学生能够运用法学重要思想的理论观点,分析和解决诉讼中遇到问题。
通过实践教学活动,引导大学生对法学方面问题的重视和兴趣,丰富自己的法学知识,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从而使本课程实现法学教育功能;利用实践教学活动,帮助学生有计划地提高自己的组织、表达等方面的实际能力。
实践教学既要充分发挥教师指导的积极性,也要能够充分发挥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只有两个积极性都得以发挥,本课程的实践教学才会收到应有的效果。
学生实践教学成绩是以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及本报告书的完成情况来加以评定的。学生实践教学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30%。而且,在学习成绩评定过程中,学生如无实践教学成绩,《模拟法庭》课程总成绩将以“不及格”计。
襄樊学院经济与学院
2011年2月
公诉卷
人民起诉书
年 检 字 第 号
被告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文化程度、单位、职务、住址,曾否受过刑事处罚,被拘留、逮捕的日期。)
案由和案件来源:
犯罪事实和证据:
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 致
——人民
公诉人:
年 月 日
附:证据目录。
公诉意见书
人民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
案由:
起诉书号: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60条、第165条、第169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 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该处罚。
公诉人:
年 月 日
辩护卷
委托辩护合同
因 一案,甲方委托 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辩护,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被告人 ( )字第 号案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辩护人。
二、根据律师收费实行办法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
三、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四、被告人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否则辩护律师有权拒绝出庭辩护,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六、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合同确定的程序结束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阅卷笔录
阅卷地点:
时间:
阅卷人:
阅卷主要内容:
主要指控事实:
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
辩护方案
经过仔细研究本案案卷材料,以及所做的案件调查,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拟作—— 辩护。辩护重点如下:
证据的采信:
事实的认定:
法律的适用: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系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条之规定,受当事人的委托,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 一案的辩护人。我仔细查阅了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参与了法庭的调查和质证,对本案有了明确的认识,先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予以考虑。
综上所述,请法庭考虑
等因素 ,依法 判决。
辩护人:
年 月 日
审判卷
刑事审判笔录
案由:
开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开庭地点: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 审判员 , 。
员
员:请场内安静。请公诉人、被害人及其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辩护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入庭就坐,证人在休息室等候传唤。
员:宣布法庭纪律。
1、诉讼参与人员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提问、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2、旁听人员非经允许不得录音、录象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3、诉讼参与人员和旁听人员关闭无限通讯工具。
4、违反上述规定,法庭将视情节予以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象、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员:报告审判长,本案诉讼参与人已经全部到庭,证人在候审室等候出庭,开庭工作已经就绪。
审判长: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刑事审判第 庭现在开庭。法警,传被告人
到庭 。
法警:是!
报告审判长,被告人 到庭。
:审判长:核对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出身年月日、民族、出身地、职业、住址及其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审判长:由被告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出身年月日 、民族、出身地、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被告人:
审判长:由被告人向法庭陈述是否受过法律处分,是否被采取了强制措施,以及强制措施的种类及时间。
被告人:
审判长:被告人 收到襄樊市人民指控你犯 罪的起诉书副本没有?何时收到的?
被告人:
: 审判长:核对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审判长:本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之规定,对襄樊市人民指控被告人 犯罪一案,公开审理。
审判长:宣读合议庭组成人员、员、公诉人、辩护人和鉴定人员名单。
审判长:本合议庭由本院刑事审判第 庭 担任审判长和
、 组成,员 担任法庭记录。公诉机关指派
出庭支持公诉。
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担任本案的鉴定人。
担任本案的翻译人员。
审判长:依次询问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听清楚没有。
:审判长:宣布被告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第31条之规定,被害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合议庭成员、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
审判长:依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0条、第41条第32条之规定,被告人享有辩护权,除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外,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审判长: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听清楚没有,有无异议。
审判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第160条之规定,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经审判长许可,有权对证据和案件的情况发表意见和互相辩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辩论。
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结束,休庭,合议庭评议。
审判长:请合议庭成员入庭,传被告人入庭。
审判长:本案经法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合议庭认为
审判长:现宣判如下: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全体起立。
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次日起十日内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或者通过本院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提出抗诉或上诉。今日系口头宣判,判决书在闭庭后五日内送达。法庭笔录在闭庭后三日内核对。
审判长: 宣布闭庭
刑事判决书
刑事判决书
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 序号 | 完 成 情 况 | 评估 |
| A | 学习实践态度很认真,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学习实践任务,学风严谨;课程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扎实、系统,思维敏捷,社会洞察力强,阅读广泛,能较好地运用法学基本原理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观点正确、鲜明,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综述全面,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文笔流畅。 | |
| B | 学习实践态度认真,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学习实践任务;课程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扎实,思维较活跃,社会洞察力较强,阅读较广泛,能较好地运用法学基本原理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观点正确,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综述全面,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文笔流畅。 | |
| C | 学习实践态度较认真,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任务;课程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扎实,思维活跃,有一定社会洞察力,阅读较广泛,能提出法学基本原理相关问题;观点较正确,综述较全面,条理较清晰,文笔流畅。 | |
| D | 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任务;对课程基本理论知识有一定掌握,具备一定社会观察能力,能完成阅读计划;观点较正确,条理较清晰,文笔流畅。 | |
| E | 学习实践态度不认真,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任务;对课程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不够,阅读不广泛;有错误观点,条理不清晰,文笔不流畅。 |
任课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