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2010年1月
编制:魏庆平
前 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到实处。针对煤矿井下作业环境条件差,水、火、瓦斯、煤尘、冒顶、机电运输及其他不可预测难于预防处理的自然灾害,种类繁多、性质严重、危害程度特别广泛严重的客观实际情况。对此,必须要有清醒、足够的认识,要有积极稳妥的行动布置计划,要有超前意识,超前预测,超前预防措施和应对自然灾害及事故的实施计划和应对预案。做到首先从有效预防控制灾害事故着手扎实工作,控制避免灾害事故的出现和发生。当万一不幸发生灾害事故,又能做到有计划、有准备、有步骤,按程序有组织地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将灾害事故的危害、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生态环境的破坏都控制在最佳状态,获取最好的抢险救灾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好和谐矿山,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为先。从预防为主,积极工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一致,分工负责,切实把矿井灾害预防工作做好抓紧、抓扎实,真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彻底实现,特制定本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一、企业概况
桐梓县强博煤矿位于桐梓县城北约140公里处,区内有公路与狮溪至松坎公路相连,南西70公里与川黔公路相接,北东38公里可到重庆市南川区,交通较为方便。,行政区划属桐梓县水坝塘镇所辖。桐梓县强博煤矿地理坐标为:东经107 º 02′11″~107 º 03′18″,北纬28 º 45′00″~28º47′05″。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2007年6月颁发的桐梓县强博煤矿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王安文,企业性质为私营企业,开采矿种为煤。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2007年9月,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文件(黔国土资矿管函[2007]1550号)《关于解决遵义市煤矿资源合理配置、调整部分煤矿矿区范围的批复》,贵州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7月30日颁发的新采矿许可证,矿区为不规则多边形,由7个拐点圈定,矿区平均走向长3.7km,平均缓倾斜宽1.35 km,桐梓县强博煤矿井田开采标高+1060~+400m标高,开采煤层为1#、5#煤层,矿区面积5.0209km2,矿区范围由以下7个拐点圈定,拐点编号及坐标见下表。
强博煤矿矿界拐点坐标表
| 拐点号 | 横坐标(X) | 纵坐标(Y) |
| 1 | 3185688 | 307739 |
| 2 | 3185838 | 307533 |
| 3 | 3185650 | 307250 |
| 4 | 3185650 | 306500 |
| 5 | 3182500 | 305900 |
| 6 | 3182000 | 3025 |
| 7 | 3182145 | 307430 |
1.瓦斯灾害(包括瓦斯超限、瓦斯积聚、瓦斯爆炸燃烧、瓦斯与煤(岩)突出灾害)。
2.顶板冒落灾害。
3.煤尘危害。
4.穿水透水危害。
5.矿井火灾危害。
6.矿井供电、机电、运输灾害。
7.地面危岩、滑坡自然灾害。
8.其它难以预料、预测、预防的矿井灾害。
以上所列灾害种类都极具危险、危害性,其预测预防、治理难度均非常大,均应切实重视,搞好防范,确保安全。
三、各类自然灾害的反映危害方式
(一)瓦斯灾害反映规律及危害方式
1.高浓度瓦斯积聚会导致遇难人员缺氧窒息受到伤害直至死亡。
2.当瓦斯浓度达到4.5%-15%范围内,空气中氧含量等于或大于12%,温度达到650℃及以上或火源会产生爆炸,其中瓦斯浓度9.5%时爆炸威力最大,一旦瓦斯爆炸,必然造成人员、矿井财物、生产作业环境遭到极大的伤亡破坏,甚至是毁灭性的灾难。
3.当瓦斯浓度达到15%及以上,遇650℃以上高温及火源会燃烧,发生瓦斯燃烧事故,其明火能直接烧伤人员,烧毁财物,产生有毒有害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气体能薰伤人员。同时,瓦斯燃烧的高温、明火能诱发瓦斯、煤尘爆炸灾害,连锁引发毁灭性灾害事故。
4.在施工中,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可导致人员被突出的煤(岩)埋住致害,也可因高浓度瓦斯使人缺氧窒息遇难。同时也会造成煤与瓦斯突出后导致瓦斯、煤尘爆炸燃烧而造成重、特大事故及矿井财产的巨大损失。
5、瓦斯是矿井首要的危险、危害因素,必须高度重视,花大力气预防和治理,避免瓦斯为险、为害事故的发生。
(二)冒顶、垮岩(矸)、片帮灾害的危害
1.掘进、回采过程中局部冒顶、垮矸、片帮会砸伤、击伤、压伤作业人员,毁坏工具设备。
2.大面积空顶不及时支护,会导致大面积冒顶或者大块岩石垮落,造成多人伤害事故砸坏机器设备或工具物体影响正常生产作业。
3.回撤老巷或者旧巷维修措施不当,违章蛮干会导致垮巷伤人,堵人致人伤害。
4.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直接顶初次垮落,老顶初次来压或者周期来压,工作面未采收尾,回撤等都容易发生大面冒顶或者类似冲击地压形成大面垮塌,使人身躲避不及遇险遇难,埋没支柱,运输机等材料设备,工具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等。
5.回采工作面两巷及上、下出口支护不当,或者遇地质变化带,掘进工作面遇地质变化,岩层破碎带都容易导致冒顶,有可能伤人损物。
6.顶板安全是煤矿安全生产中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容易发生事故伤人的问题,也是煤矿的重灾祸源,也是煤矿安全的重点和难点,必须高度重视抓好。
(三)煤矿粉尘的危害
1.生产作业时,必然会产生大量的煤(岩)粉尘,煤矿劳动强度大,呼吸换气量大,长期吸入粉尘,尤其是含游离二氧化硅的微粒粉尘,会使人患尘肺病,对人身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和痛苦,重者导致死亡。
2.我矿煤尘经化验鉴定具有爆炸性,若采取综合防治粉尘的措施不力,煤尘堆积、飞扬,粉尘浓度达到45mmg/m2-1500mmg/m2,温度达到750℃至1150℃或火源,氧气达到12%及以上时,会发生煤尘爆炸事故。一般发生煤尘爆炸必然是人员重大伤亡,矿井遭受极大破坏。
3.煤尘爆炸还可能引发瓦斯爆炸,燃烧或者矿井可燃物质,煤炭的燃烧等火灾事故,给人员、矿井财产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四)矿井火灾的危害
我矿根据重庆市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及重庆煤田地质研究所测试中心提交的桐梓县K3(属1号煤层)、K1(属5号煤层)检测报告,本矿煤炭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级不易自燃。
故煤层自燃内因火灾危害不太严重,但各种外因火灾必须预防,诱发外因火灾的主要因素有:电气火灾、放炮燃烧火灾、皮带运输机磨擦燃烧火灾、机电设备过流、过载、过热引起火灾、引雷电入井诱发火灾、人为失误或带可燃物入井引起火灾、其他意外火灾等。
1.火灾可直接烧伤、灼伤人员,烧毁巷道、材料、工具、设备、煤炭资源等。
2.火灾可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有毒气体,火灾燃烧会消耗大量氧气等,一方面主要是有毒有害气体使人窒息,中毒受伤害直至死亡;另一方面也会使人缺氧受伤害。
3.火灾会诱发瓦斯、煤尘的爆炸燃烧毁灭性灾难。
(五)穿水、透水灾害的危害
1.突然穿水、透水使人躲避不及而淹没,冲击伤害人员,淹没井巷、设备、财物,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地表水、河流、沟渠水透、渗入井下,会造成采、掘头面顶板渗水破坏引发冒顶事故伤人或者财产损失。
3.地表雨季洪水会造成滑坡,泥石流损坏地面建筑甚至人畜伤亡事故。
(六)机电、运输灾害
1.矿井供电系统或者电气设备失爆,保护装置失效、失灵、不齐、不全会漏电,失爆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燃烧,致人、物伤害大。
2.电缆、电气漏电或者接地等保护缺损会发生漏电伤人或引发火灾、煤尘、瓦斯爆炸燃烧。
3.斜巷提升易发生断绳、脱钩、跳销跑车伤人事故。
4.平巷运输两个矿车间距过小,推埋头车、放飞车、爬飞车、机车缺信号照明、刹车失灵、开快车容易发生撞人、压伤人员事故。
5.火工品的保管、运输、使用不当,容易发生丢失为害社会,也可能发生爆炸伤人、毁物。
6.井下实施爆破作业时,不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爆破物品规定作业,会导致放炮直接伤人,或者因放炮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燃烧恶性重、特大事故。
7.搬运、吊装设备、机器或者大型物件、措施、操作不当容易发生倾倒,坠落造成人员伤害或者设备损坏;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差,支柱、支架倾倒会砸伤人员。
8.井下作业环境条件差,溜眼、斜坡等容易出现坠落、滑跌甩伤事故。
9.回采工作面机头机尾运输、转载运输机、皮带运输机操作、作用、管理不当或者行人不慎也会致人伤害。
(七)地面危岩滑坡的为害
1.夏季暴发山洪会冲垮危岩,滑坡、泥石流致人或者建筑物、输电供电线路、设备损坏。
2.雨季较长时间下雨,使地面渗透危岩、土层湿润而导致地表或山体斜面整体滑坡伤人,损坏建筑物等。
四、矿井灾害预防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
1.矿成立灾害预防处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生产、安全、后勤副矿长、工程师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安全员、瓦检员、顶板管理员、电钳工、保卫人员、小车司机、库管员为成员,矿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灾害预防处理小组职责
(1)组长:全权负责矿井灾害预防及抢险救灾的组织领导及指挥职责,保证人、财、物的协调供给和调动事宜。
(2)副组长:根据分工职责,分别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灾害、隐患、事故的预防处理工作,制定编制灾害,预防措施计划。若一旦发生事故,在组长统一指挥下担负起具体的抢险救灾工作,深入井下事故现场靠前组织指挥救灾,负责技术管理的副组长根据事故发展势态和组长或领导小组集体决定,编制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好的抢险救灾安全技术措施,主管后勤的副组长主要做好抢险救灾的后勤服务和生活,物资保证伤员运送救治,人员清理等事务性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必须的会议记录,文字资料整理等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需要搞好本职工作,完成组长或分管副组长分配的临时工作任务。
(二)矿井灾害预防防处理综合性措施
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安全意识,严守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认真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到实处,实施“综合治理、总体推进、分步实施、防患于未然、冷静有循组织指挥抢险救灾”,杜绝重、特大灾害事故的发生和减小灾害事故损失,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地方各级、行业主管理 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指令和规定,认真按《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矿井的规章制度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照章办事,将煤矿安全生产纳入法制轨道。
2.切实搞好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工作,新工人入厂由矿行政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共同组织并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安全认识,知识水平和操作,防范技能,规范安全行为,以人为本管好、作好灾害预防处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定可行、可靠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一切遵循客观规律,一切照章办事,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
4.严格质量管理,制订合情、合理、可靠可操作性强的质量标准和管理验收规则,不合格的工程质量谁造成谁负责整改,谁验收谁负责,以可靠、合格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保安全。
5.严格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狠反“三违”,规范安全生产作业行为以人为本,避免人的失误,把好人的行为这一重要安全关口。
6.搞好每班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进行经常性的随机安全检查和有计划、有目标的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结合起来,坚持下去,凡发现、查出的安全问题,隐患必须 “四定”原则落实整改,扼隹灾害事故发生的源头,消除根源。
7.凡发生出现安全或灾害事故都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追查处理,引以为鉴,避免重犯。
8.依靠上级行管和安监部门及领导的督查帮助指导,及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指命,借监察管理部门的权和强致东风,推动矿井安全生产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9.采用安全管理的新思维,新理念做好超前预测预防,超前评估,超前布署,优化安全环境,打牢安全基础,营造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条件。
10.采用安全和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硬化安全生产技术及工作手段,从技术物资、工艺上提高安全、生产的可行性、可靠性和科学,实现本质安全。
11.利用和借助社会,宣传煤体,借助社会力量及员工亲朋好友,共同做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
12.严格实行安全业务保安全,把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个体智慧,开展群体力量共同确保安全生产。
(三)不同类型灾害的主要预防安全技术措施
1.瓦斯灾害预防,治理安全技术措施
(1)完善、合理布局矿井通风系统和一切通风设备、设施,确保全矿井,各用风作业地点的通风,供风有效、合理、稳定、可靠。
(2)临时停工的独头巷道作业点不得停风,事故停电停风或者有计划安排停风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设好岗哨或栅栏,若瓦斯超过3%必须密闭处理,恢复作业前必须先检查瓦斯,若瓦斯超过3%,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按措施排完瓦斯以后方可作业。
(3)所有盲巷都必须及时密闭,断开一切管轨、线导体,启封密闭必须编制打开密闭和排放密闭巷内瓦斯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4)回采工作面的回风隅角、尾巷,采掘工作面冒顶点等特殊位置容易造成局部积聚高浓度瓦斯,对此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瓦斯积聚消除隐患。
(5)矿井一切作业场所机电硐室等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瓦斯传感器24小时不间断监控瓦斯,掘进工作面还应由瓦检员具体负责挂一个便携式报警仪辅助保险监测瓦斯,凡采掘工作面瓦斯达到1.5%,二氧化碳超标或者回风瓦斯达到1%,二氧化碳超标都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汇报,按措施进行处理,只有瓦斯不超限方可恢复作业,严禁瓦斯超限违章作业。
(6)瓦检员必须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善于检查、控制、处理瓦斯,每小班分时段对所有管辖范围内的采掘工作面,采掘工作面的回风,机器设备安装运行点附近,机电硐室等认真检查瓦斯,凡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都必须停止现场作业和机器设备的运转,撤出人员并汇报组织处理。
(7)瓦检员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手册、牌板和台帐,坚持班前、班中、班后至少三次向地面汇报,矿长、工程师应及时审查瓦斯报表,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做到情况明、心中有数,对瓦斯危害防范于未然。
(8)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火工品管理规定》执行,切实对火工品的保管,领退、运输、使用以及布置炮眼、装药、封水炮泥、黄泥、连线、启爆、瓦斯检查、布岗设哨、启爆、待炮时间、瞎炮处理等各种环节,每一个细节都严格安全管理,特别要防止放炮伤人,放炮引起火灾,放炮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燃烧等灾害。
(9)井下所有机电设备,输电线都严禁失爆、过流、接地、漏电、欠压、超温等保护齐全灵敏可靠,设备不准超负荷,带病运行,严防电气火花引燃,引爆瓦斯、煤尘。
(10)入井轨、管、线都必须进行绝缘、短路、接地等避雷引入井下的处理措施,预防因雷电入井引燃、引爆瓦斯。
(11)掘进工作面必须完善“三专两闭锁”装置,矿井完善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门、主扇风机开停、主扇风机负压、风速等监控系统。各种传感器、风电、瓦斯闭锁以及整个监控系统都必须完好、灵敏、可靠,坚持使用,发挥作用。
(12)合理设置隔爆水袋,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面进回风巷,掘面适当位都必须各至少安设一组防、隔爆水袋,明确专人管理,保证水袋定期换水,及时随采、掘变动而及时移动。
(13)完善瓦斯抽放系统:一是合理瓦斯抽放设计;二是合理购置抽放设备和管理;三是合理布置钻床钻孔;四是合理堵孔封孔;五是合理安设抽放管道和设置测压、测流、测量及放水装置;六是加强管理;七是坚持安全、持续抽排,使瓦斯抽放系统真正发挥作用,发挥效益,有利瓦斯安全管理和治理。
(14)合理安设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凡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距碛头30-60米适当位处设一组满足当班最多作业人员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必须保持有人作业期间有足够的风压风量,便于在万一发生煤与瓦斯动力现象时遇险人员用以自救。
(15)切实加强防治煤(岩)与瓦斯突出灾害工作
一是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好,可靠性高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二是保证必要、必须的防突施工作业人员,防突作业人员要经上级主管或者资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是购置、配备必要的防突检测仪器、仪表、机械、用具及工具等,满足防突施工的需要。
四是严格现场防突施工作业的检查,监督管理,确保防突施工人员按章、照规定、保质保量做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施工作业,不弄虚作假,贻误防突安全。
五是严格实行现场防突挂牌和防突作业完毕填报告单制度和矿长、工程师及时审批防突报告单,未经矿长、工程师审批、审签不准作业的防突管理制度。
六是加强经常的、针对性的职工防突安全知识避灾,抢险救灾常识及技能的培训,使大家既知道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为害,又知道突出象征,突出预兆的识别,也知道如何避免预防突出及万一发生后有效避灾,有效成功自救和互救。
瓦斯灾害是矿井范围广、治理难度大、时间、空间跨度大、全方位、多层次、全面、全员共同关注努力治理的艰巨工作,必须也只有切实做好治理、预防工作,才能确保避免瓦斯造成的威胁和灾难。
2.顶板灾害的预防治理安全技术措施
(1)采掘头(面)开工前都必须编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作业区域的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开采工艺、支护形式、支护材料、工程质量管理等作较准确、较明确具体的说明和规定,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盲目和无章施工作业。
(2)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次放顶,直接大面和悬顶不垮落时的强制放顶,或者直接自然初次垮落,老顶的初次来压,周期性来压等都必须有专门措施或者在作业规程作具体、明确规定。从管理上、措施上,现场施工作业等把住特殊情况下的顶板安全关口。
(3)回采工作面回撤尾巷,采面收尾时采场的拆除等除作业规程有明确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外,必要时还应编制专门补充措施,确保回撤安全。
(4)掘进工作面架棚巷道必须坚持使用前探梁,前探梁至少两根,用长4.2米至4.5米的9#工字钢,每根前探梁至少三副稳固卡子,随掘进及时前移前探梁,前探梁最大前探距离不得超过两架棚架的长度,前移前探梁后,及时接实背护好顶板。
(5)架棚掘面每掘出一架支架空位立即架设支架,无特殊情况,永久棚架应坚持紧跟碛头,任何情况下都严禁较大面积下空顶作业。
(6)架棚掘面必须保证支架支护质量,背帮护顶的笆片、排材、支架间距、迎山角度等都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实行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检查验收制度,用质量保安全。
(7)非架棚巷道必须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管理顶板和安全,不得出现决策失误和现场施工作业失控出现冒顶、片帮灾难。
(8)回采工作面采场必须严格执行先支护,先挂铰接顶梁,先背护好顶板再攉煤,不准空顶作业。
(9)回采工作面的机头、机尾必须使用各四对八梁组合迈步,支护顶板,避免机头、机尾占据空间大,支护不良或支护不及时而垮矸冒顶伤人毁坏机器设备。同时,也可以确保采面安全出口畅通。
(10)回采工作面机巷、回风巷靠出口一段20米范围实10米双排,10米单排支护,并随回采推进随着延移超前支护。
(11)采、掘头(面)若放炮崩倒支柱或支架时,必须先恢复支架、支柱,处理好安全再进行正常采、掘生产作业,严禁冒险违章蛮干。
(12)采、掘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变化带,遇断层等特殊情况,必须有确保顶板安全的补充措施或者专门措施,避免盲目施工酿祸端。
(13)维修旧巷、废巷或者采、掘工作面过老巷,旧留眼等也必须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按措施指挥和施工作业。
(1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随时掌握了解顶板安全状况,及时清处理悬矸危岩。
(1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增加顶板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加强管理的科学性、技术设备的先进性,工艺、材料的可靠性,加大顶板安全保证系数,实现本质安全。
(16)加强顶板安全,顶板管理操作安全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规范、提升操作管理人员的行为,实现以人为本保平安。
3.矿井粉尘灾害的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1)建造符合验收标准,满足安全生产、消防、防尘需要的蓄水池。安设防尘,消防兼用的供水管网系统,形成合理、实用的消防,防尘蓄,供水系统。
(2)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适当位置各安一组喷雾降尘装置和洒水防尘管道,各运输转载点、煤仓装煤点适当位置也必须安设喷雾降尘装置,并确保足够水源水量,坚持使用。
(3)岩巷掘进必须坚持湿式作业,严禁干打眼。
(4)定期清煤尘,冲洗岩帮巷道内的积尘。
(5)井下煤仓、溜眼都应保持一定存煤,不得放空(若有水的煤仓溜眼可以放空,但放煤口闸门应保持关闭并增设引、排水管道),严禁以溜眼作为进风眼。
(6)凡井下作业人员都应戴防尘口罩,做好个体防尘防护工作。
(7)坚持定期测尘制度,随时了解掌握粉尘产生,飞扬状况,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尘、降尘、除尘措施。
(8)搞好矿井职业病预防管理工作,按国家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及时防治。
4.矿井水灾预防安全技术措施
(1)地堪部门应弄清矿井水文地质及小窑、老窑开采分布状况并上图,并作必要的文字说明。
(2)开采设计中有关探、放、防水方面的规定要求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3)矿井每年应作水灾、水害、探放、防水方面的调查了解工作,针对性地制订探、放水设计,编制矿井预防水灾的安全技术措施。
(4)每年雨季和洪水期前,应提前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准备检修好排水设备,疏通排水沟渠,筑好防水、防洪挡堤。
(5)凡接近含水岩层、小窑、老窑积水区域都必须先编制探放水措施,严格按措施实行先探、后掘。
(6)严禁采用爆破法揭穿隔水煤(岩)体直接排水。
(7)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点发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淋水增大、底板冒水、有臭味、异味等是有可能穿水透水的征兆,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汇报,待研制措施后处理。
(8)全煤、半煤(岩)巷实施打探放水孔前,若有穿、突水征兆情况下打探孔时,应对碛头迎面作背护加固处理,探孔中发现钻孔出水并有一定压力时,应停止打钻,保持钻机、钻杆现状(严禁退出钻杆),汇报后待矿井有关负责人现场察看后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9)凡实施探水、放水作业前应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条件和矿井实际情况,做好引水、排水的相应准备工作,特别是下山探、放水应准备好排水机器设备、排水管道、水仓容量等必须的准备,预防因水量过大出现淹井。
(10)雨季特别是雷雨季节应提前做好地面引排水准备工作,预防洪水造成灾害和不必要的损失。
5.矿井火灾的预防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强博煤矿根据重庆市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及重庆煤田地质研究所测试中心提交的桐梓县K3(属1号煤层)、K1(属5号煤层)检测报告,本矿煤炭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级不易自燃。
(1)主平硐、一采区进风井、一采区回风井等20米范围内严禁一切烟火。
(2)入井人员严穿化纤衣服,带烟火入井,严禁在井下敲打、拆卸矿灯,严禁在无可靠措施情况下电焊、气割动火作业。
(3)主平硐、风井附近都应安设避雷器,并且避雷器的电阻值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凡入井缆线、轨、管都必须作绝缘、短路、接地或安避雷器等,杜绝引雷入井,导致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4)入井输电变压器不准中性点接地,不准带电作业,不准带电搬移电器设备(带综保的煤电钻除外)一切缆线,电气设备严禁失爆。
(5)严格火工品的保管、运输、领退和使用安全管理,尤其是井下使用的雷管,炸药必须装箱上锁,置放在安全地点,严禁丢失或因处置不当而引爆、引燃。
(6)井下实施爆破作业时,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每一处细节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火工品使用管理》规定执行。例如:放炮母线不得与电源线同敷一侧,不得有明接头,线头应扭结断路并用黑胶布包扎;炮眼内粉尘应透洗或吹净,装药应实施正向爆破,水炮泥、黄泥封孔长度应不小于0.6米或将剩余炮眼填满,只能使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瞬发电雷管或者1-5段毫秒雷管,只能用发爆器启爆,不准用动力电源或其它电源替代放炮器放炮,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不得杂物,尤其是可燃物,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不得超过1%,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和设岗放哨制度,放炮区域内撤出所有作业人员,断开除局部风扇机以外电源的规定和严格按规定待炮时间,处理拒爆和瞎炮等。切实把住放炮安全,放炮引发爆炸燃烧事故的重要关口。
(7)井下机电、硐室必须用不燃材料支护,应至少设置2个干粉灭火器,配备灭火用的沙子、铲子等物资用具。
(8)井下适当位置应设非常仓库,库内应按设计要求或大于设计满足实际需要的包括足够的消防灭火物资器具等。
(9)严防皮带运输机磨擦起火燃烧。
6.机电、运输灾害预防处理措施
(1)所有电机设备都不准超负荷、超温,带病运行。工作面运输巷转载刮板运输机机尾应设安全压柱,作业人员不准搭剩刮板运输机和皮带运输机,司机不准正对机头位置开机,司机不准打瞌睡,不准开机离岗。
(2)上、下班行走人员尽量经由副平硐出入,若在有机车、人力推车巷道内行走时,应走人行道并注意前、后方有无车辆,以便及时避让。
(3)不准带电作业和带电搬运电气设备,凡检修电气设备必闭锁,挂上有人操作不得送电的警示牌,坚持谁断电谁送电复电的原则。
(4)搬运、吊装大型设备或者重物时,应由起重人员操作或者了解起重常识的领导现场值班指挥,不准冒险蛮干。
(5)使用开刀、啄子、锤子等工具时,应注意身前身后有无人员,同时也应注意自身安全。
(6)上、下班行走时应走人行道,同时应注意不被跌倒甩伤,在回采工作面支柱应支好支牢,避免支柱倒下伤人,严禁作业人员饮酒以后入井。
7.地面滑坡危岩灾害预防处理措施
(1)矿井范围内的危岩应定时派人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雨季特别是下暴雨、长洪水应派人观察矿区厂房附近民房有无遭受危岩滑为害的可能,以利及时应急处理,疏散人员。
(3)较长时间下绵绵雨时,应派人观察滑坡地带,地表有无移动迹象。同时,也应向村民,矿井员工作相应的宣传和识别危岩、滑坡常识。发动群众共同做好防危、防滑工作,确保平安。
五、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措施
(一)灾害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措施
1.矿成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由灾害预防处理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组织领导,其成员组成,职务担任等维持不变。
2.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矿长(兼组长)全权统一指挥,任何人都不可越权替代,若上级领导、业主认为矿长不适宜指挥岗位,可视情况决定换人,由新任矿长(兼组长)全权指挥。
3.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责主动担负起本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还必须绝对服从领导小组临时研究决定的工作任务或者由组长直接安排的应急救援工作任务。任何人都不得推诿或者临时脱逃抢险救灾工作。
4.矿井每年至少由矿长(兼组长)组织一次救灾演习,适时选定演习项目,拟定演习实施方案,由矿长担任总指挥,各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所有参加演习人员都必须以认真务实的态度和行动搞好演习规定的每一项科目,力求按实战、实践和实效和逞真组织,避免搞形式、搞应付、草率和走过场,演习后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达到升华提高的目的。
(二)灾害事故的汇报,报告规定
1.矿井一旦发生灾害事故,现场人员,尤其是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在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抢救,控制事故,事态的恶化和扩大,同时应尽快及时向地面报告。汇报力求扼简准确,但必须说清事故类别,事故地点,大致时间,严重程度,可能发展势态,有无人员伤亡,汇报者姓名,并约定好保持联系的方式。
2.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长、工程师报告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它成(各成员亦应主动到调度室集中)。集中研究部署抢险救灾事宜。
3.组长应根据灾害类型、性质和严重程度分别向本公司和上级业务、安全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并初步表明是否需要外援。
4.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上指示要求和现场灾害事故情况,及时布暑,调配人员,物资工具材料实施有条不紊,忙而不乱,安全有效的应急救援工作。
5.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组长指示,编制针对性的抢险救灾安全技术措施或实施行动方案供现场遵照办法,并报上级审批,以便及时修正完善合理。
6.凡发生灾害事故,从接到汇报至抢救全过程,善后处理等都必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专人作好记录,收集相关情况、材料和资料,将其整理完善供领导和上级部门领导调用。
7.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和事故现场必要的保留、保护工作。
8.汇报程序:
当发生事故时,按下表顺序依次通知各成员:业主、矿长、总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技术员。
(三)不同类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安全措施
1.瓦斯事故
(1)发生瓦斯窒息事故时,当其有多人在场,且间隔距离较近,可在确有安全把握的情况下由精强力壮者闭住一口气,将遇险、遇难人员救出置于新鲜空气中抢救并汇报通知医护人员现场抢救。
(2)对窒息者确无把握及时抢救时千万不准冒险扩大事故,应及时汇报,由矿组织相应人员,采取相应措施抢救。
(3)发生瓦斯爆炸燃烧事故时,灾区内人员应尽快佩戴好自救器,迎进风流方向撤至地面。若无法撤离应尽量俯卧在水沟边(注意不被水淹)或用水打湿衣物,捂住口鼻俯在低处自救并等待救援。
(4)事故现场人员汇报必须用通风正常,瓦斯不超限的电话或者跑步出地面汇报。
(5)组织抢救时应由救护队员戴机行动,首先应尽快恢复通风系统,避免瓦斯聚而产生连续爆炸,救护队员应分组,每组3人为宜,一组进入灾区救人,另一组戴机待援以此轮流行动,做到既有效快速救灾,又确保不致灾害扩大。
(6)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灾难时,现场人员应迅速外撤并边跑边佩戴自救器,或者跑到压风自救器处开启压风自救。
(7)现场人员尽快利用没有受到突出影响,通风正常瓦斯不超限的电话报告灾性。
(8)由戴好自救器感觉无异常的人员通知邻近作业人员安全撤离至安全地点或地面。
(9)迅速断开突出区域电源。
(10)若遇险人员一时无法安全脱离险区,可面朝下俯卧并用水或尿湿润衣物捂住口鼻等待救援。
(11)进入灾区救人只能由救护队员或者佩戴好自救器人员另加带一个自救器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进入灾区救人。
(12)若有被煤(矸)埋住的人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措施先通风排瓦斯,然后清装煤矸救人。
2.矿井外因火灾抢险救灾措施
由于根据重庆市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及重庆煤田地质研究所测试中心提交的桐梓县K3(属1号煤层)、K1(属5号煤层)检测报告,本矿煤炭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级不易自燃。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煤层自燃发火,故不考虑此方面的因素,着重叙述外因火灾应急救援措施。
(1)现场人员发现火灾时,应充分利用初期火势较小有利时机,千方百计直接灭火消除灾害。
(2)直接灭火的同时无论成功有否把握都应及时向地面及领导汇报。
(3)若是电器火灾千万不可用水或者人体接触着火电器,只能用不导电的木棍、干粉灭火器灭火,首先切断着火电器电源,然后人员位于火势上方(进风方向方)灭火。
(4)若人员被火隔绝无法撤离险区时,可分析判断火势发展趋势,躲到不致火势漫延危及之处面朝下,用湿毛巾、湿衣服捂住口鼻等待救援,切不可惊慌出错危及生命。
(5)抢险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一边清点人数,切断电源,一边组织力量控制好火区风流风向(原则上不改变原通风系统和状况),防止造成瓦斯积聚,一边向上级汇报并请求救援。
(6)灭火人员应处于进风侧,用水从火区边缘逐渐进入火区中心,切不可直接冲淋火源中心。
(7)明火灭熄后,由救护人员戴机进入火区搜索救援遇险人员,一边继续用水冲淋火区降温,直到彻底灭熄火灾为止。
(8)对发生在掘进工作面的火灾,必须维持局扇正常通风,由救护人员戴机进入巷道灭火。
(9)回采工作面属于皮带运输机磨擦燃烧火灾时,就地迅速远程断开整个采面供电,然后用灭火器或者是水灭火。若属于放炮引燃瓦斯或者煤炭时,由进风方向用灭火器或者水源灭火,但在灭火的同时必须采取措施稳定风流,防止瓦斯积聚。
(10)若火灾发生在进风侧大巷或车场附近时,可采用矿井主扇风机反风或者实施区域性反风措施灭火或者救人,但采用反风措施时也可能影响局扇安全正常运行和采面采区内瓦斯随风带出危及安全的因素及预防措施。
3.冒顶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1)回采工作面老顶初次或周期来压时,首先组织抢救,若无法控制时,必须果断迅速撤离人员脱离险区。
(2)若发生冒顶伤人特别是压住人灾难时,现场人员应一边汇报请求救援,一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修,加固支护本着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及时抢救人员,控制事故扩大和恶化。
(3)应急救灾小组接到汇报后,备齐救灾用的工具和起重等专用特殊工具,由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组长亲自带工具深入事故现场抢救,按先救活者再及其他的原则控制事故扩大恶化,救助遇难人员,切不可忙乱蛮干贻误时机和扩大事故损失。
(4)若是独头巷道冒垮人员被堵,一是遇险人员应冷静法设自保自救;二是救援人员首先设法向被堵人员巷内通风供氧或供水,然后组织强有力的技术工人抢修巷道,或者扩巷,刷巷直至重新掘巷救出被堵人员。
4.透水、穿水灾害事故抢险救灾措施
(1)现场人员若发现有突水、穿水征兆时,首先快速撤离现场,同时应设法通知邻近有可能受突水灾害影响的作业人员一块撤离,并汇报。
(2)若发生突水无人员遇险遇难,救灾领导小组可研究措施,组织设备、材料排水恢复生产。
(3)若突水、穿水发生人员遇险遇难时,领导小组应集中待命,根据组长的指命和研究的方案措施迅速实施救援工作并向上级汇报,请求支援。
(4)救灾应根据人数清点情况,冷静认真分析遇难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和位置,首先对有可能存活的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最佳的方案、最强力的措施实施救助。
(5)若小窑、老窑突水,往往会伴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无论是遇险人员自救避灾或者是抢救人实施救助都必须充分考虑这一不到因素,做到避灾救灾都不致失误失策。
5、机电运输灾害的应急救援措施
(1)若发生机运意外伤事故,应针对遇险受伤害的不同情况,不同部位和伤害程度,采取针对性的救助措施,特别是运送伤员时,例如若是腰椎受伤,不准用软体物件运送应用硬木板平卧抬送至医疗点。
(2)若发生触电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或者用绝缘物,不导电的物体挑开受害者的电源导体,然后救人脱离险境实施医救,但对触电受伤者不可注射强心针。
(3)发生倒柱、倒架伤人,起吊重物,行走滑倒甩伤,矿车撞伤及其它方式致人伤害时,应分别不同地点,不同伤害类型和受伤部位,伤害程度采取及时正确的抢救方法妥善处理。
六、避灾路线说明
(一)爆炸燃烧及外因火灾避灾路线
1.10501回采工作→运输巷(若属运输巷内爆炸燃烧或其它原因火灾则应从中巷或回风巷撤离)→轨道上山→地面。
2.105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轨道上山→地面。
3.1050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轨道上山→地面。
4..其他地点爆炸或燃烧→迎进风流方向→地面。
(二)水灾避灾路线
1.10501回采工作→运输巷→轨道上山→地面。
2.105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轨道上山→地面。
3.1050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轨道上山→地面。
(三)冒顶灾害避灾路线
1.回采工作面冒顶地点→工作面进,回风巷→安全地点。
2.掘进工作面冒顶地点→巷道上或下巷里或外的安全点,若避入掘面里面被冒顶堵住时,积极自救并等待救援。
3.维修巷道冒顶地点→避向巷道上或下,里或外的安全地点,若被堵,应积极自救或等待救援。
七、有关情况说明
1.本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若有误,有不切合实际之处由编制人负责修改纠正。
2.若与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地方的法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领导的规定,指令不相符时一律以上述法规、规定为准执行。
3.本灾防处理计划有不完善、遗漏或者随着矿井采掘变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届时着针对性的补充修改。
4.本灾防计划由矿在全矿长员工和安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