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阳绕城高速公路(RCTJ-1)四川路桥集团项目经理部 鄂交安表03
| 时 间 | 学时 | 地 点 | ||||||
| 主办机构 | 培训对象 | 接受培训人数 | ||||||
| 培训主题 | 装载机司机安全教育培训 | |||||||
| 学 习 内 容  | 一、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 1、《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修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装载机作业存在以下危险因素: 交通事故 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其它伤害 三、装载机司机作业安全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作业前应了解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电力、通讯电缆等周围2米以内作业。 3、作业前应检查发动机的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液压管路及接头无松脱或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充足,制动灵敏可靠,灯光仪表齐全、有效方可起动。 4、机械起动必须先鸣笛,将铲斗提升离地面50厘米左右。行驶中可用高速挡,但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挡,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5、装载机运转时严禁接触运动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6、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 7、向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厢,在确认车厢内无人之前,不得用铲斗运物料。 8、在沟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沟槽边缘保持不少于2米的安全距离,并放置挡木挡掩。 9、装堆积的砂土时,铲斗宜用低速插入,将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铲臂然后顺着地面,逐渐提高发动机转速向前推进。 10、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应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的作业,如推进时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11、将大臂升起进行维护、润滑时,必须将大臂支撑稳固。严禁利用铲斗作支撑提升底盘进行维修。 12、下坡应采用低速挡行进,不得空挡滑行。 13、涉水后应立即进行连续制动,排除制动片内的水份。 14、作业后应将装载机开至安全地区,不得停在坑洼积水处,必须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手柄放在空挡位置,拉好手制动器。关闭门窗加锁后,司机方可离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