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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关于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的通知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7 21: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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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关于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的通知

山东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岗位生产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加以明确的规定。第一条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4、依法设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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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山东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岗位生产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加以明确的规定。第一条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4、依法设置安全
山东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岗位生产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加以明确的规定。

第一条 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5、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9、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10、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11、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体系方针,监督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活动的安全稳定。

2.协助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3.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报经理批准实施。

5.负责向经理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6.定期或随时向经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7.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协助经理抓好安委会日常工作。

8.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以及重大交通事故,并责成有关单位、部门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督促落实。

9.协助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对因管理不善、监督检查不力等失职、失察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第三条 分管机动设备、技术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体系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按照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在所分管业务范围内负责落实。  

2.负责批准相关作业指导文件,对设备、建(构)筑物良好和职业安全负领导责任。

3.负责审批公司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批准。

4.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负责设备安全防护管理,不断改善作业环境,降低作业风险。

6.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由于失职、失察、失责而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第四条 分管行政、劳动人事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体系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按照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在所分管业务范围内负责落实。  

2.负责领导公司治安保卫、教育培训等工作,并保证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按计划实施。

3.负责定期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批准相关作业指导文件。

5.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由于失职、失察、失责而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第五条 分管企业管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体系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负责管理体系的实施与保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体系有效运行及标准化的实施。

2.负责组织领导现场管理,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批准相关作业指导文件。

4.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由于失职、失察、失责而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体系方针,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监督、保障公司行政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制度。

3.参与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抓好安全宣传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支持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5.发挥各级党群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障作用,教育党员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员工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第七条  副、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体系方针,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监督、保障公司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制度。

3.贯彻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并监督执行。

4.协助抓好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文化知识和安全素质。

5.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重大问题的讨论。

6.组织开展遵章守纪、预防事故的群众性宣传教育和竞赛活动,支持公司行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措施。

7.关注员工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的改善,依法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8.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9.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由于失职、失察、失责而引发的重大事故负责。

第  安全生产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负责组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教育,做好新入厂人员的三级教育。

4.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取证和复审。

5.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查体和尘、毒、噪音及其他物理性危险源作业的检测。

6.负责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和发现的不符合下达整改指令,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及验证。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下令停止作业,撤离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

7.负责组织制定并修订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经经理批准后执行。

8.组织人身伤害事故和险肇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9.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验收、保管、发放和使用管理。

10.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公司发生的交通事故,分析原因,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做好统计和上报工作。

11.监督各单位落实安委会决议,负责安委会休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负责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规定及公司领导指示、要求的传递与督办。

3.负责外部相关方有关安全方面信息的接收、传递和答复或安排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4.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组织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5.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存和管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档案、文件、资料及记录。

6.负责工作环境的改善及管理。

7.对因管理不善、失职、失察而引发的上述范围的事故负责。

第十条  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进行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3.负责公司业务活动范围内的稽查、保卫工作。

4.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送检、更换,定期进行消防检查。

5.参与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并承担现场警卫工作。

6.负责组织火灾事故及易燃、易爆品引发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7.负责抢险、防汛、抗震的组织领导和施救工作。

8.对因管理不善、失职、失察而引发的上述范围的事故负责。

第十一条  机动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负责机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保持设备技术状况完好,对因设备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3.按照标准采购供应符合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及环保要求的车辆、设备、设施;审定供应商的资质和质量承诺,并保存相关资料。

4.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措技改工程项目,保证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贯彻落实。

5.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措技改工程项目中对相关方的管理,签订施工合同中应有对安全的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并制定严密的控制措施,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保障安全施工。对因违背“三同时”原则和施工质量要求及对施工队伍安全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6.负责制定完善设备或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文件,编制设备或设施的运行作业文件。

7.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和工业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程技术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8.负责组织进行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9.在新产品与技术项目的论证、研发与实施中,应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的规划,积极引进推广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10.在科研攻关及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并制定有效的管理控制措施。

11.对因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不科学、不合理和实施监督不力而造成的伤害事故负责。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负责按“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原则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协调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确保安全生产。

3.在组织指挥生产过程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绝对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险情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冒险指挥作业。

4.负责货物运输、车辆运行路线及装卸货地点的勘察及安全确认,必要时向相关方提出安全要求。

5.对因调度组织失误和违章指挥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负责。

第十三条 劳动人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负责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明确职责并进行考核评价。

3.负责调配符合岗位条件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和满足岗位条件要求的操作人员,确保各类人员具备必需的素质、能力及安全技能。

4.做好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教育,结合公司从业人员类型及岗位特点提出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特别是新入厂员工与转岗人员的上岗前培训教育。

5.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纠正和预防工作,并按国家规定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6.负责劳动纪律的教育、检查及对违纪者的处理。

7.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职业病) 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程度的鉴定,并按有关规定保障其权益。做好员工岗前、岗中、离岗的查体及建档工作。

8.对因劳动组织不合理、人力资源配置不当或劳动纪律松懈而造成的伤害事故负责。

第十四条 企业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应有安全生产指标、措施、项目。

2、凡新产品、新项目等投产前,不符合安全、环保、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3、负责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按有关规定实行奖罚,以促进企业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的完善。

4、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安全卫生内容,计划下达前应征求安全部门的审查意见。

5、负责组织现场管理检查。

6、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及综合管理。

7、负责管理体系运行绩效的监视和测量。

第十五条  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负责制定、修改相关安全生产投入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按有关的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含保健、防暑降温用品)、安全生产技措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4.确保安全教育、活动、奖励及承包经费的开支。

5.负责做好本科室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6.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或对挪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监督不力、擅自核销,以及安全生产措施未能实施而发生的伤害事故负责。

第十六条  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代表员工依法监督各单位、各部门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和职业健康安全状况,保障员工依法享有的劳动保护权益。

3.监督公司行政落实员工群众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

4.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参加竣工验收,提出意见。

5.负责收集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员工参与协商。

6.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7.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建议行政组织员工撤离危险现场。

8.对侵害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要求行政采取措施予以改正;若行政拒不改正,可以提请当地依法处理。

9.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等。

10.工会实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国家授予的职责与权力,对未履行职责,造成人身伤亡事故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七条 政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抓好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定期教育党员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检查、督促、指导团委搞好青年的安全教育,协助行政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

3.负责组织开展有益于安全、健康的活动,营造公司安全文化氛围。

4.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中安全文化构建,推动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5.利用宣传媒体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经验教训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促进相关信息交流。

第十  团委安全生产责任制

1.配合行政和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组织引导团员青年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能,不断提高青年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3.总结推广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

4.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各级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

5.经常开展“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促进青工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推动公司安全生产。

6.对团员青年发生伤亡事故负有教育责任。

第十九条 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体系方针,监督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贯彻实施体系方针及安全生产标准,负责管理体系及标准化各要素在本单位的有效控制,对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负全面责任。

3.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注意员工思想动态,制止违章作业。

4.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并传达到全体员工。

5.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评价及实施应急响应。

6.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检查,对查出的不符合分析原因,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7.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公司及上级机关和部门进行的各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上级要求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和报告。

8.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拒绝无效,可越级上报解决。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9.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对险肇事故要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提出奖励,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0.负责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上报,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11.负责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在本单位的分解和实施。

第二十条 各单位其他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体系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按照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在所分管业务范围内负责落实。

2.履行分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3.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由于失职、失察、失责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第二十一条  支部(副)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体系方针,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负责抓好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并检查、监督和保证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负责对党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开展好“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使党员成为安全生产的模范。

3.检查、督促、指导本单位团支部搞好青年的安全教育,开展好“团员身边无事故”和“青年安全监督岗”等活动。

4.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及时表彰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鼓励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和隐患,要及时督促行政进行整改。

6.督促和监督保证本单位搞好安全评比和奖惩工作。

7.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由于失职、失察、失责而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第二十二条 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本单位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体系方针,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组织进行本单位的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日常监测等活动。

3.负责组织新员工(含实习、代培、调换、参观人员等)和复工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宣传教育。

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符合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并督促实施。

5.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经批准付诸实施。

6.经常检查员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个体防护用品的穿戴使用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负责本单位各种安全台帐、报表和原始记录的统计、登记、上报工作。

8.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现场勘察、抢救以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

第二十三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本单位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体系方针,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督促本班组的人员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3.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好危险预知预控。

4.负责班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5.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拒绝无效,可越级上报解决。遇有事故险情时,要立即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6.发生伤害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积极配合调查、分析。

第二十四条  轮值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体系方针,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作业危险源辨识、评价和危险预知、预控、工前五分钟活动。

3.负责实施主动监测,按照“班组安全检查表”和“危险预知预控卡”进行班前点检、班中巡检和班后复检。

4.有权监督每一个班组成员(包括班长)的作业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权令其改正或停止作业,必要时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

5.按时、准确处理和反馈相关信息。

6.对本班次发生的事故、事件,及时采取应急与响应措施,严防扩大并及时上报,同时积极配合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五条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汽运公司全体员工享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力的同时,也负有以自己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的义务。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体系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5.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6.遵守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山东XXX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十日

山东XXX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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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岗位生产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加以明确的规定。第一条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4、依法设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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