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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
适用于非承重加气混凝土砌块(以下简称加气砌块)砌体工程。
2.施工准备
1.1材料
加气砌块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和密度等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应能满足规范中有关条文规定。
进入施工现场的加气砌块应具有厂家生产资格证;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产品检验报告)。并按规定要求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水泥:现场使用前的水泥,应分别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检。
砂:以中砂为宜,并应过筛,不得含有草根,废渣等杂物,其含泥量要求如下:
●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大于M5时,不应超过5%。
●对强度等于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小于2min。
●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
●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
砂浆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其强度应按设计强度等级提高15%。
2.2作业条件
砌体基层应清扫干净,并在基层上弹好轴线、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和其他墙体尺寸线,放线完成后,必须经甲方、监理验收同意后方可浇筑挡水坎。
对于厨卫间、生活阳台和外墙等多水房间的加气混凝土砌筑墙体,砌筑前必须在楼面浇筑200mm高混凝土挡水坎,并要求挡水坎浇筑前,要清理和凿毛地面、墙面,经甲方、监理验收同意后,方可浇筑混凝土挡水坎,否则视为未验收,甲方将不予计算此工程量。
加气砌块砌筑前应提前一天浇水润湿,润湿情况采取断砌块法检查,一般宜浸入表面下15~25mm深为宜,雨天作业严禁使用含水率呈饱和状态的砌体。
砌筑部位的灰渣、杂物应清除干净,基层浇水湿润。
应按试验确定的砂浆配合比拌制砂浆,并搅拌均匀。常温下一次搅好的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应在3~4h内用完,当气温超过30℃时,应在2~3h内用完,上午的砂浆不得留到下午使用,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3.操作工艺
1.1组砌方法及砌筑要点:
加气混凝土砌块主规格的长度为600mm,宽度和高度有多种,墙厚一般等于砌块宽度,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不小于砌块长度的1/3,如不能满足时,在水平灰缝中设置2根直径6mm钢筋,长度不小于700mm。
加气砌块墙体底部位应预先浇筑不低于C10,150高的混凝土挡水坎,以调节梁板的预留高度,厨、卫间的素混凝土坎,高度不宜小于200mm。
砌块墙的转角处砌块应隔皮纵、横墙相互搭砌。T字交接处,应使横墙砌块隔皮端面露头,转角部位纵、横墙的第一块砖和T字交接处端面露头砖应采用七分头(约3/4砖长),不得使用整砖。
砌到接近上层梁、板底时,宜用辅助砌块或普通粘土砖斜砌挤紧,砖倾斜角为60度以上,砂浆应饱满,斜砌时间应待下部墙灰缝相对沉实(即7天)以后再砌。
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水平灰缝厚度不得大于15mm,竖向灰缝的宽度不得大于20mm。砌筑时,每次铺灰长度不应大于1.5m,砌筑就位时应平稳轻轻下落,就位后应用木锤轻敲校正,要求上跟线,下跟棱,相邻两块齐平。
砌块墙和混凝土墙或柱交接处,应在墙或柱内预埋拉结钢筋,拉结钢筋沿高度600mm左右设一道,每道2根Φ6钢筋,其长度伸出墙或柱面不少于700mm,在砌筑时将此拉结钢筋砌筑于墙体水平灰缝中。拉结筋可以在砼墙柱上预留埋设,也可拆模后在墙柱上钻孔,用环氧树脂进行锚固,不得用砂浆进行固定。
当墙体转角大于90度,要求在连接处一定要沿高度600mm左右增设2根Φ6拉结筋,确保转角位置的砌筑质量。
加气砌块墙每天的日砌高度不得超过1.8m。
2.2构造措施
对砌体表面面积较大和门窗洞口应采取构造措施,保证其强度与稳定性。当设计有要求时按设计要求施工,当设计无具体规定要求时,可采取下列构造措施,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实施。
●纵或横截面长度大于4米时在墙的转角处,十字墙、丁字墙的交接处应设构造柱,单墙体长度大于10米时其墙中部应设构造柱,门、窗洞顶应设过门梁、板。
●墙体高度大于4米时其墙的中部或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构造带。
●构造柱、带的配筋,主筋一般应不小于4φ10,箍筋φ6,间距不大于300mm,构造带在门、窗上方的受力筋应按洞口宽度通过计算确定,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小于C20。
构造柱两侧墙体施工时应留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上下顺直,残留砂浆清理干净,每600mm必须设两根φ6钢筋伸入构造柱内,每边伸入墙内不小于600mm,并弯90度弯钩。
构造柱、带的钢筋与结构预留插筋或预埋件应绑扎牢固或焊接,如结构施工没有预埋钢筋或铁件时,应凿出结构钢筋与箍筋进行焊接,钢筋需要接长时,其绑扎长度不小于受力钢筋的35d。
构造柱、带在立模前应认真清理钢筋内砂浆、杂物,浇筑混凝土前应浇水湿润模板和墙面,使混凝土和墙有很好的粘接。遇有构造带的柱,其带下柱与构造柱同时浇筑混凝土,构造柱在结构梁底、板底一定浇筑密实,能立斜托模板时立斜托模板,其凸出部分的混凝土待后凿除,门窗洞口下底模的拆除,应符合GB50204—92的有关规定。
4.工程质量管理程序
对于加气混凝土砌块,甲方、监理为控制整个砌筑的质量和进度,要求施工单位在每次砌筑前必须上报《砌筑工程施工许可令》。
施工单位只有在甲方、监理签发过《砌筑工程施工许可令》后,方可开始砌筑。否则,甲方、监理有权利对于已砌筑的工程量不予结算,并作返工处理。
附:
砌体工程施工许可令
编号:
| 砌筑部位 | □ 外墙 □ 内墙 | 砌体材料 | □ 红砖 □ 加气砼 | |||
| 楼层与部位 | 栋 层 栋 层 | 轴线位置 | ○~○/○~○ ○~○/○~○ | |||
| 墙体放线 | □ 完成验线 | 墙体拉接筋 | □ 符合规范要求 | |||
| 墙体挡水坎 | □ 完成验收 | |||||
| 本次砌体高度 | □0~1.8m □1.8m~顶砖底 □顶砖 | |||||
| 与上道砌筑间隔时间 | □24小时 □48小时 □48小时以上 | |||||
| □0~1.8m | 总包质检员 | 监理工程师 | ||||
| □1.8m~顶砖 | 总包质检员 | 监理工程师 | ||||
| □底顶砖 | 总包质检员 | 监理工程师 | ||||
1.1保证项目
加气砌块的规格、强度、密度、外观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砂浆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砌体砂浆必须密实饱满,实心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低于80%,竖直灰缝不低于80%。
加气砌块墙体严禁有直槎,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2.2基本项目
组砌方法应正确,竖向灰缝错开长度不应小于1/3砖长。
在与混凝土墙、柱的结合处,接槎处灰浆应密实,水平缝平直,不得出现暗缝,严禁出现透亮。
构造柱位置应正确,上下顺直,残留砂浆清理干净,预埋在构造柱内钢筋长度、数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3.3允许偏差项目
加气混凝土砌体结构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方法 | |
| 1 | 轴线位移 | 10 | 用尺量 | |
| 2 | 墙面 垂直 | 小于等于3m | 5 |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尺检查 |
| 大于3m | 10 | |||
| 3 | 表面平整 | 8 | 用2米直尺和塞尺检查 | |
| 4 |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 ±5 | 用尺检查 | |
| 5 |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 20 |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 |
加气混凝土砌块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应轻装、轻放。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防止损坏及缺棱、掉角。同时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防止雨淋。
安装水电和室内设备时,应注意保护墙体,不得随意打洞凿槽。
墙面、地面予埋处的水、电管道、线盒、地漏等,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弯折,移位,堵塞或隐蔽在墙体内。
施工中应注意保证墙面清洁,防止油污等污染墙面。
严禁在楼层内人工制配砂浆,要求按配合比用搅拌机搅拌。
7.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加气混凝土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体底部应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或普通混凝土小空心砌块,或现浇混凝土坎等,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
切割砌块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用斧或瓦刀任意砍劈。
雨天施工时严禁使用含水率饱和的砌块,雨天日砌高度不宜超过1.2米。砂浆稠度应适当减小,收工时外墙或容易受雨淋的墙顶部位要有覆盖措施。
由于加气混凝土砌块不方便打射钉,为此在厨房、卧室模压门门框的上、中、下位置留设混凝土砖,以方便门框安装。同时生活阳台栏杆的1.1m位置的栏杆连墙处,也必须留设混凝土砖或留洞后浇筑混凝土,以方便后期栏杆安装。
施工中必须留置砌体砂浆试块,以28天标准养护试块的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每一层楼或250m3砌体中的每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制作二组试块。
8.与安装单位移交
每层电梯厅里提供两个1米线标高点,其标高点必须是以室内厅房的建筑装修完成面为基准。同时提供给安装单位所有的公共走廊、厨房、卫生间、生活阳台等与标高参考点之间的高差关系。同时,标高线也是门窗过梁标高检查的依据,必须在在砌筑基本完成、尚未砌筑顶砖时,在过梁施工前进行标高线的投放。
墙体砌筑完成后,在3~5天内完成室内墙体灰饼。
参考文献:
【1】2002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篇)
【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