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文明城市(县级市、县城)定义
湖南省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县城)。省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二、申报条件
凡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在全省走在前列,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城市(县城),均可参与湖南省文明城市评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市(县城)不得申报:
1、近两年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
2、近两年来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3、近两年来计划生育工作达不到省人口计生委规定标准的;
4、近两年来发生“功”等邪教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5、近两年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测评细则的结构与内容
1、结构:测评细则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共设置了9个测评项目。特色指标反映城市(县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和整体形象,共3条。
2、基本指标的测评项目: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3、测评方法: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五种方法。文明城市的考核数据为市区数据,实地考察的范围主要是建成区(测评标准:以城带乡、结对共建除外)。文明城市的各类数据取测评年度前两年的平均值;材料审核以测评年度前两年的材料为主。
4、材料审核的数据来源:(1)省、市州统计年鉴;(2)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
5、分值构成:总分150分,其中基本指标135分,特色指标15分,测评总分125分以上为合格。
四、主要指标解释
(一)有关城市区域的术语
【建成区】 指市政范围内经过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建设地段,包括县城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的与城市有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建设用地。
【城区】 本指标体系所谓的“城区”对应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狭义的城市,包括县城区和郊区,不包括下辖的村。
【公共场所】 指公共广场、公共绿地、公园、风景游览区、飞机场、公共电汽车(含长途客运汽车站)首末站、地铁车站、公路铁路沿线、河湖水面、停车场、集贸市场、展览场馆、文化娱乐场馆、体育场馆等。
【主干道】 指以交通功能为主,与国道、省道、城市各区相通的交通干道。一般应分幅行驶。
【街巷道路】 指连接居住区之间的小马路,以交通功能为主,兼有零星商业设施。
【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 指主要商业大街、大型广场、公园、火车站、公交枢纽等公共场所。
【县城区人口】 指县城区域的户籍人口(特别注明的除外)。
(二)指标含义与计算方法
【家庭暴力投诉率】 家庭暴力指以殴打、残害、强行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投诉案件的数量以县妇联、青保办的统计数据为准。
家庭暴力投诉率=投诉案件数量÷县城居民户数(万户)×100%。
【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 虐待和不赡养老人案件数量以县统计的立案数为准,经过二审以及依据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不重复计算。
虐待和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虐待和不赡养老人案件数量÷全市(城区)居民户数(万户)。
【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投诉率】 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数量以残疾人联合会收到的投诉为准。
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投诉率=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数量÷全市居民户数(万户)。
【窗口行业】 本指标体系所谓的“窗口行业”包括:、税务、工商、燃气、自来水、供电、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铁路、民航、环卫、风景园林、物业管理、邮政、电信、银行、医院、宾馆、旅行社、商业零售等行业。
【人均教育经费支出】 教育经费包括各级教育部门和各部门举办由国家拨款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学、小学、幼儿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普通业余教育、教师进修及民办教师补助费、特殊教育费、广播电视教育费及其他教育事业经费。
人均教育经费支出=教育经费总额÷县城区人口总数。
【县城大型广场文化活动】 指由县级部门或县城群众团体组织,有10家以上单位或演出团体参与演出的活动。
【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队】 指在社区登记、定期组织活动、10人以上的群众自娱自乐的文体组织。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指全县(县城)范围内体育场、体育馆、社区内专门用于居民体育运动的健身房、健身点、学校体育场地以及社会经营性体育场地的面积之和。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体育场地总面积÷县城区人口总数。
【文物工作“五纳入”】 指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
【全县性科普教育活动】 指由县级部门举办的科普教育活动。系列科普教育活动根据主题计算活动次数,同一主题不重复计算。科普宣传工作中必须包含环境教育、公共卫生和健康知识教育的内容。
【交通遵章率达标】 指(1)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96%,(2)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85%,(3)主干道行人遵章率>80%,(4)主干道违章停车率≤2辆/5公里。以上四项测评数据县提供,测评时根据测评要求抽查验证。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指调查户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以及调查户的记账后的收入。计算公式: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帐补贴。
【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 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指按县城人口计算的每万人平均拥有的公共交通车辆标台数。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全县公共交通营运车辆标台数÷县城人口总数(万人)。
【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城市公共交通年客运量÷城市居民全方式年出行总量×10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指设置于街道范围内的公益性、非盈利的医疗服务机构。
【城镇登记失业率】 指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占非农业户籍人口的比例。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指城市建成区内一切用于绿化的乔灌木和多年生草本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建成区面积×100%。
【绿地率】 绿地率=建成区绿地面积÷建成区面积×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生活垃圾产生量×100%。
在统计时,由于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不易计算,可用清运量代替。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指城市市区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量与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计算方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生活污水量÷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100%。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指当年城市环境保护投资占当年城市生产总值的百分比。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城市环境保护投资(万元)÷城市生产总值×100%。
【空气污染指数(API)】 是一种反映和评价空气质量的数量尺度方法。API指数<100,即空气质量达到“良好”以上标准。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即空气质量标准达到“良好”以上标准的天数。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 指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和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稳定达标率。重点工业企业是指城市地区范围内分别按废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污量从高到低,累计排放量占城市地区排污总量85%的重点工业企业。排放稳定达标:浓渡稳定达到排放标准,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超过排污总量指标要求,未发生污染事故。
重点工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是指城市地区范围内的重点工业企业,经其所有排污口排到企业外部并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总量占外排工业废水总量的百分比。计算方法:重点工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各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量之和÷各重点工业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100%。
重点工业废气排放稳定达标率是指城市地区范围内的重点工业企业,在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稳定达到排放标准的工业烟尘、工业粉尘和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占其排放总量的百分比。计算方法:重点工业废气排放稳定达标率=各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的烟尘量之和÷各重点工业企业排放的工业烟尘总量×100%。工业粉尘、工业二氧化硫稳定排放达标率的计算方法与之相同。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指城市市区地表水认证断面和近岸海域认证点位监测结果按相应水体功能标准衡量,不同水环境功能水质达标率的平均值。
基 本 指 标
测评项目 | 测评 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
Ⅰ-1 廉 洁 高 效 的 政 务 环 境 | Ⅱ-1 干部学习教育 |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形成制度;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1分) 2)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落实集体学习、个人学习、岗位培训、主题教育、学习考核等要求;形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1分) 3)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精心设计各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吸引广大党员参与,扎实推进活动(1分) |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 宣传部1、2 组织部1、2、3 党 校1、2 | |||
Ⅱ-2 政务行为规范 | 1)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1分) 2)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利用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有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等联系方式,有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1分) 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行为、行政审批事项,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1分) 4)各级自觉接受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各级接受新闻、电视问政和社会公众的监督。(1分) |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 办1、2、3、4 县委办1、2、3、4 政务中心1.2.3 纪委1 办4 政协办4 法制办3 信访局2 新闻中心4 | ||||
Ⅱ-3 勤政廉政的满意度 | 1)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90%;(1分) 2)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1分) | 问卷调查 | 纪委2 统计局1、2 办1 创文办1、2 | ||||
测评项目 | 测评 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
Ⅰ-2 民 主 公 正 的 法 治 环 境 | Ⅱ-4 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 | 1)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1分) 2)认真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活动,设有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经常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有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1分)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司法局1 普法办2 统计局1 | |||
Ⅱ-5 公民权益维护 | 1)市民对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85%;(1分) 2)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1) 3)设立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1分) 4)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有妇女维权机构并发挥作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妇女志愿服务活动;(1分) 5)组织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残疾人保障覆盖率25%(1) | 问卷调查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文化局1 人社局2、3、4 总工会3、4 团县委3、4 妇联3、4 民政局3 残联5 (老干局)关工委4 | ||||
Ⅱ-6 基层民 主政治 | 1)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发挥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1分) 2)制定规划,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选民参选率≥80%;(1分) 3)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1分)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组织部1 团县委1 社区1、2、3 民政局2、3 玉溪镇1、2、3 | ||||
测评项目 | 测评 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
Ⅰ-3 规 范 守 信 的 市 场 环 境 | Ⅱ-7 社会诚信 | 1)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市民对诚信的满意度≥90%;(1分) 2)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1分) 3)建立企业信用供求机制(包括质量、信贷、税务等);建立企业与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通过互联网免费查询;(1分) 4)积极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1分)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商务局1、2、3、4 工商局1、2、3、4 质监局1、2、3、4 人民银行2、3 办1.2 统计局1 国税2、3 地税2、3 政务中心1.2 经信局3.4 总工会3 文明办4 物价局4 | |||
Ⅱ-8 市场监管 | 1)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和市场;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1分) 2)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1分) 3)对公务人员违纪行为坚决惩处。(1分) | 问卷调查 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 质监局1 工商局1、2 商务局1、2 纪委(监察局)2.3 经信局2 县食药监局1 | ||||
Ⅱ-9 “窗口”行业服务 | 1)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1分) 2)有窗口行业志愿者,组织开展“惠民便民、满意服务”志愿服务活动;行业风气满意度>85%。(1分) | 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 各窗口单位1.2 商务局1、2 工商局1、2 优化办2 市场服务中心1、2 | ||||
测评项目 | 测评 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
Ⅰ-4 健 康 向 上 的 人 文 环 境 | Ⅱ-10 思想道德建设 | 1)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干部教育以及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并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1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提炼出城市精神,并为广大市民熟知;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公众知晓率≧80% 2)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无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 3)设立市、区两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能正常开展活动;大力开展红色旅游,促进红色旅游健康发展;(1分) 4)建立形势报告会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教育、国情(包括中国史)教育、国防和教育;形势与国情教育师资队伍落实,阵地有保障;(1分) 5)制定、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加强公识教育;≥80%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把志愿服务的要求纳入市民公约、村民公约、职业规范和学生守则之中;(1分) 6)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1分) 7)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组织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1分) |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问卷调查 | 文明办1、2、3、4、5、6、7 组织部1 教育局5.6.7 文化局3、7 旅游局3 人武部4 党校1、4 民宗局2 文明办5.6.7 四个社区5 人社局5 民政局5 团县委6 县妇联6 | |||
Ⅱ-11 国民教育 | 1)人均教育经费支出>420元;(1分) 2)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1分) 3)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4)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分) 5)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谐;中小学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并得到落实;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财政局1、2 1、2 教育局1、2、3、4.5 纪委(监察局)3 统计局1 |
测评项目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Ⅰ-4 健 康 向 上 的 人 文 环 境 | Ⅱ-12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 | 1)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分) 2)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1分) 3)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本省(区、市)平均水平;基本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财政局1、2 文广新局1、2、3 1 广电局3 |
Ⅱ-13 文体活动与文体设施 | 1)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60%;(1分) 2)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组织文体志愿者定期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1分) 3)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1) 4)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代表性传承人;物质文化遗产定期维护,保存完好率≥95%。(1分) | 问卷调查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体育局1、2 文广新局1、2、3、4 玉溪镇3 四个社区3 | |
Ⅱ-14 科学普及 | 1)市辖区域内有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80%的街道、乡镇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1分) 2)定期开展全县性科普志愿者活动,举办全县性科普教育活动≥3次/年,确保科普活动经费; (1分) 3)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科普宣传栏目、节目。(1分) | 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 科技局1、2、3 科协1、2、3 广电局3 | |
测评项目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Ⅰ-4 健 康 向 上 的 人 文 环 境 | Ⅱ-15 市民文明行为 |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等不文明行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有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劝导志愿服务人员;(1分) 2)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守法率达标;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斑马线,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酒后驾车现象;有文明交通引导、劝导志愿者,经常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劝导志愿服务活动;(1分) 3)维护公共设施,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功能完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能正常使用;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1分) 4)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1分) |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材料审核 | 交通局2、4 交警队2、4 局1、2、3、4 城内各单位1 团县委2.4 总工会2、4 |
Ⅱ-16 社会道德风尚 | 1)建立健全学雷锋活动组织领导机制;在学校、社区、企业、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常年开展主题鲜明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2)鼓励市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90%;无造成恶劣影响的见死不救事件;有专门的慈善捐助机构,有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特殊困难人群普遍得到救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救灾捐赠和慈善捐助活动,形成机制;(1分) 3)在、领导下,成立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文明办;建立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志愿服务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志愿服务工作;建立志愿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常住人口总数的比例≥8%;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90;(1) 4)积极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和各种公益活动,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市民种绿、护绿活动参与率≥70%——;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或千人口献血人次>100;(1) 5)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发动群众通过网络等渠道广泛推荐好人好事,不断有人入选“中国好人榜”;社会各界对评选表彰结果的认同率≥80%;市民对本县道德模范的知晓率≥85%;(1分) 6)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制定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给予道德模范崇高社会礼遇,形成长效机制;在城乡基层设立道德讲堂,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崇德尚善,让道德理念内化为群体共识。(1分)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实地考察 | 委2 民政局2 文明办1、3、5、6 团县委3、4 统计局2、3、4、5 卫生局4 林业局4 城内各单位1.4 局4 | |
测评项目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Ⅰ-5 有 利 于 青 少 年 健 康 成 长 的 社 会 文 化 环 境 | Ⅱ-17 网吧整治 | 1)认真执行网吧管理制度,严厉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网吧行业自律;(1分) 2)严格控制网吧总量,调整存量,优化结构,推动网吧经营连锁化;(1分) 3)建立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查制度,网吧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标志,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文广新局1、2、3 1、2、3 县工商局1.3 电信局1 |
Ⅱ-18 网络环境 | 1)深入开展打击互联网及移动多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整治行动,防止传播低俗媚俗内容;(1分) 2)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有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1分) 3)在网吧、学校、家庭、社区大力推广绿色上网软件。(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文广新局1、2、3 1、2、3 教育局3 宣传部1. 新闻中心2 文明办2 四个社区3 | |
Ⅱ-19 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 | 1)加强对图书、电子、音像、报刊等出版物以及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未发生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等恶性事件,形成“扫黄打非”长效机制;(1分) 2)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活动的不法行为。(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文广新局1.2 1、2 教育局2 | |
Ⅱ-20 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 1)鼓励扶持优秀少儿歌曲、音乐、舞蹈、动漫、网络游戏、影视片、出版物等文艺产品的创作生产,促进适合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传播;(1分) 2)所属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1分) 3)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坚持公益性原则,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1分) 4)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享受税收优惠,依托中小学校网络教室和社区活动中心建设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坚持规范管理,对未成年人开放;(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文广新局1、2、3 教育局1、2、3.4 广电局1 财政局4 |
测评项目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Ⅰ-6 合 适 便 利 的 生 活 环 境 | Ⅱ-21 经济发展方式 | 1)县财政总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分) 2)县级财政收入年增长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分) 3)每百人互联网用户数>12(户/百人);(1分) 4)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分) | 材料审核 | 统计局1、2、3、4 1、2、3、4 财政局1.2 电信局3 |
Ⅱ-22 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 | 1)主要道路设有无障碍设施;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1分) 2)主干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被占用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1分) 3)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1分) 4)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 5)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60%;在公交站点、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1分) | 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 局1、2、3、4 交警队1、2、5 交通运输局4、5 城乡规划局4 郴电国际宜章分公司2.3 县住建局3 四个社区3 | |
Ⅱ-23 公共场所秩序 | 1)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建现象和占道经营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1分) 2)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1分) 3)交通秩序管理良好,交通事故死亡率≤年度控制目标;交叉路口阻塞率≤2%;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1分) | 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 局1、2、3 交通运输局2.3 交警队2、3 | |
Ⅱ-24 医疗与公共卫生 | 1)每3-10万居民或每个街道至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80%;(1分) 2)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1分)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按规定划分保护区,水质达标;供水单位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 玉溪镇1 卫生局1、2、3 统计局1、2 人社局(医保中心)1 商务局2 工商局2 县质监局2 食药监局2 自来水公司3 卫生监督所3 疾控中心3 | |
测评项目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Ⅰ-6 合 适 便 利 的 生 活 环 境 | Ⅱ-25 人口与生活质量 | 1)符合生育率>95%;(1分) 2)平均预期寿命>73(岁);(1分) | 材料审核 | 计生委1、2 统计局1、2 |
Ⅱ-26 社会保障 | 1)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1分) 2)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100%;(1分) 3)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1分) 4)住房保障制度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分) | 材料审核 | 玉溪镇1、2、3、4. 民政局1、 房产局4 人社局2.3、4 住建局4 发改局4 | |
Ⅰ-7 安 全 稳 定 的 社 会 环 境 | Ⅱ-27 公共安全 | 1)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社区警务室建设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1分)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有效生产经营证照,对小作坊、小摊点等监管规范有序;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1分) 3)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没有无证经营药品的现象;(1分) 4)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加强城市(镇)社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普及城市(镇)居民防空防灾基本知识技能,提高灾害事故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火灾隐患排查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对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75%;(1分) 5)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营造安全生产的制度环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任务。(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委1 1 消防大队1.4 质监局2 卫生局2.3 食药监局2.3 民政局4 安监局5 自来水公司1 工商局2 县人防办1.4 办4 |
测评项目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Ⅰ-7 安 全 稳 定 的 社 会 环 境 | Ⅱ-28 社会治安 | 1)加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成效明显;(1分) 2)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成效显著;卖淫嫖娼、聚众、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黑恶势力犯罪得到及时、有效打击; 3)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和违法网站能够得到及时处置;(1分) 4)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障有力;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将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实绩纳入干部任期目标;(1分) 5)综治基层组织健全;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无影响较大的件发生。(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3、4.5 团县委1、2 妇联1、2 委(综治办)1.3、4.5 司法局1 |
Ⅱ-29 社会稳定 | 1)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每年开展全市性的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邪教活动得到有效控制;(1分) 2)群众安全感>85%。(1分)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综治办1、2 610办1、2 | |
Ⅰ-8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生 态 环 境 | Ⅱ-30 城市绿化 | 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1分) 2)人均公园绿地率>8平方米;(1分) 3)500米之内无绿地盲区。 | 材料审核 | 局(市政处)1、2、3 规划局1、2、3 林业局1、2、3 |
测评项目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Ⅰ-8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生 态 环 境 | Ⅱ-31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 1)白色污染整治率≥80%;(1分) 2)拉圾定点投放、清运及时,无散放、溢漏现象,居住区垃圾分类收集率≥50%;;(1分) 3)管网覆盖率>95%;(1分) 4)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1分) 5)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75%;(1分) 6)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任务和年度减排任务。(1分) | 材料审核 | 环保局1、2、3、4、5、6 局1、2、3 经信局6 卫生局1 住建局2 6 |
Ⅱ-32 土地资源管理 | 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 2)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土地利用秩序良好。(1分) | 材料审核 | 国土局 | |
Ⅰ-9 扎 实 有 效 的 创 建 活 动 | Ⅱ-33 组织领导 | 1)主要领导担任文明委主任,有创建文明城市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2分) 2)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形成合力,实现齐抓共管;(1分) 3)文明办有单列的行政编制,机构健全,职级明确,有3-5位正式工作人员。(2分) |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 组织部1、2、3 县委办1、2、3 办1、2、3 编办3 宣传部1、2、3 |
Ⅱ-34 主题实践活动 | 1)围绕党和国家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以及重大事件,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形成长效机制;(1分) 2)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手机、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运用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文明礼仪、读书学习、勤俭节约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弘扬珍惜粮食、尊重劳动、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文明办1、2 广电局2 文广新局1、2 电信2 移动2 联通2 | |
Ⅱ-35 基层创建工作 | 1)广泛开展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按照“有阵地、有队伍、有机构、有制度、有台账、有平台、有活动、有成效的标准,建设社区“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1分) 2)普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创建工作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发挥得好,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1分) 3)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家庭美德的知晓率≥80%;(1分) 4)开办精神文明建设专门网站,积极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良好效果;(1分) 5)以城带乡,联动发展,组织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和文化广场建设活动。(1分)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实地考察 | 文明办1、2、3、4、5 玉溪镇1、2、3、5 科技局1 科协1 体育局1 文化局1、5 司法局1 卫生局1 妇联3 文广新局1 新闻中心4 |
测评项目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Ⅰ-9 扎 实 有 效 的 创 建 活 动 | Ⅱ-36 创建工作氛围 | 1)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1分) 2)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3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3)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1分) 4)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文明办1、2、3 广电局1、2 局2 四个社区3.4 统计局4 |
Ⅱ-37 创建管理制度 | 1)明确各类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机制;(1分) 2)建立完善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1分) 3)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有市民巡访、听证会等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畅通,并能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1分) 4)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认真执行文化经济,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1分) |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 文明办1、2、3.4 财政局4 县委办2 纪委3 县委组织部2 县办3 |
特色指标 | 测 评 内 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1、创建工作集中宣传与工作创新 | 1)创建工作经验在全国或全省集中宣传过得2分; 2)2008年以来创建工作有新方法、新载体,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加0.5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加1分;该项目累计最高不超过2分。 |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 宣传部 文明办 | |
2、获得国际、国家、省部委的荣誉称号 | 每获得一项有效荣誉称号得1分,以上(包括)得8分。 |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 各单位 | |
3、城市整体形象 | 1)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2)公园、绿地、广场、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农贸市场等卫生整洁,气氛祥和; 3)市民为人和善,精神面貌良好。 以上每项标准1分,共3分。 | 整体观察 问卷调查 | 局 交通局 市场服务中心 宣传部 规划局 | |
否定指 标 | 1、近两年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 2、近两年来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3、近两年来计划生育工作达不到省人口计生规定标准的; 4、近两年来发生“功”等邪教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5、近两年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 征求省纪委、组织部、省环保局、委、省安全生产监督局、省人口计生委、省610办等部门意见。 | 有其中一项否定指标即取消该城市的申报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