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㈠ 目的
为提升公司销售业绩水平,规范公司各项目销售佣金的分配,落实以业绩为导向的营销体系激励制度。
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的租赁佣金分配。
特殊时段的佣金另行设定。
二、佣金分配范围
佣金比例设定为P值,根据成交客户的情况(普通客户、品牌客户、一层以上大客户)P值区间不同。
㈠ 租赁部
1. 租赁总监、租赁经理、策划人员、推广人员以项目公佣方式进行计算;
2. 置业顾问佣金以个人实收业绩为基础进行计算。
㈡ 全员营销适用人员:海航集团全体在册员工(酒店项目租赁部员工除外)以个人实收业绩为基础进行计算。
㈢ 代理公司:以代理公司实际业绩为基础进行计算
三、佣金标准的设定
㈠ 租赁部成交的客户,佣金比例为:租赁部佣金为我司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首月租金金额的0.4个月(佣金分配P值:0.4个月)
㈡ 全员营销成交的客户,佣金比例为:
员工佣金:员工可获奖励佣金我司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首月租金金额的0.4个月
租赁部佣金:为我司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首月租金金额的0.3个月(佣金分配P值:0.3个月)
㈢ 代理公司成交的客户,佣金比例为:
根据我部与代理公司的接洽了解:
本地公司收费在:1.3-1.5个月佣金
国际五大行收费在:1.5个月佣金
代理公司佣金:目前各大发展商对外佣金标准一般在1.5个月,为争取客户资源,建议我司对外代理公司佣金标准为1.5个月佣金
租赁部佣金:为我司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首月租金金额的0.3个月(佣金分配P值:0.3个月)
四、租赁团队佣金内部分配制度
㈠ 佣金分配比例
租赁团队成交的客户(P值设定为0.4个月首月租金)
分配
对象 | 租赁代表 | 租赁总监 | 租赁经理 | 策划人员 | 推广助理 | 项目公佣 | 合计 |
分配 比例 | 44%*P | 56%*P | 1P | ||||
35% | 30% | 25% | 9% | 1% | 100% | ||
奖励 额度 | 0.44P | 0.196P | 0.168P | 0.14P | 0.0504P | 0.0056P | 1P |
提成基数 | 个人业绩 | 项目业绩 | 项目业绩 | 项目业绩 | 项目业绩 | 项目业绩 |
分配
对象 | 跟单租赁代表 | 租赁总监 | 租赁经理 | 策划人员 | 推广助理 | 项目公佣 | 合计 |
分配比例 | 15% | 30% | 25% | 20% | 9% | 1% | 100% |
奖励 额度 | 0.15P | 0.3P | 0.25P | 0.2P | 0.09P | 0.01P | 1P |
提成基数 | 跟单业绩 | 项目业绩 | 项目业绩 | 项目业绩 | 项目业绩 | 项目业绩 |
㈡ 佣金计提标准
1. 所有佣金计提均以签订《认租书》或《房地产租赁合同》并支付了《认租书》或《房地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及押金为计提基础(不包括代收代缴费用),该款项以到达公司账户为计提基准,未达公司账户的应收款项不计入佣金计提范围。
2. 若发生客户退租,在客户已缴纳公司规定的押金及订金后,不影响。
3. 佣金以回款为基数,根据销售任务完成情况,按比例发放。
㈢ 操作规范
租赁代表自行离职或公司按规定给予辞退时,租赁代表佣金的结算至最后出勤日;其遗留的客户,由租赁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最为合适的租赁代表接替工作,后续佣金由接替者领取。
项目佣金发放由租赁总监安排专人于每月15日前编制本项目上月的佣金结算表,经审核批准后发放上月项目销售佣金。
公司设定业绩考核,如租赁团队当月业绩小于公司设定当月业绩目标的80%时,则按业绩的80%发放当月租赁佣金,大于等于公司设定当月业绩目标的80%时,按业绩的100%发送当月租赁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