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地铁7号线工程的建设质量,有效防范测量质量事故的发生,统一测绘技术标准,规范测绘质量控制程序,明确各方工作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工程施工测量工作包括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竣工测量及与之有关的测绘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地铁7号线施工所进行的测量工作。
第二章 参建各方的职责及组织结构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BT工程项目公司测量管理组织机构图如下:
其测量工作间的工作流程如下图
深圳地铁7号线测量工作管理流程图
第四条 测量中心职责
(一)施工测量技术的统一管理。依据有关测量规范制定测绘技术要求,统一测绘技术标准,监督测绘工作行为,及时收集各方反馈意见,明确和细化执行标准,确保7号线项目测量工作的有序性和标准化。
(二)在各标段项目部的配合下,实施深圳地铁7号线首级控制网(平面网、高程网)一年一次复测,并督促各标段项目对全线控制点进行保护,并通过监理向各标段发布控制网点最新成果及有关信息。
(三)对重要施工部位放样点(或新开工项目)及加密控制点进行必要的抽检;参与现场施工测量中重点、难点测量手段和测量技术的评估,并对现场测绘作业进行必要的指导,保证测量质量。
(四)积极协助解决各标段项目测量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测量质量,提高测量效率。
(五)审核各标段项目部测量队重大施工测量技术方案的编写(如加密控制网、地下控制测量、隧洞贯通测量等),并审核各标段项目部所要求提交的各类测量资料、图纸、报表。
(六)主持对本标段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粗差、测量错误等的检查复核,出具结论,进行处置和上报工作。
(七)统一制定或规范测量资料格式,并定期检查和督促各工区测量资料的格式、签认情况、完整性和资料管理的流程,确保测量基础资料的完备性,为后续竣工资料的汇编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八)根据城市地铁测量工作的特性和要求,负责对测量新技术、新思路的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对本工程施工测量程序和流程进行总结,为其它地铁项目积累测量经验。
(九)定期检查各标段项目部测量队的人员和仪器设备的管理台帐、人员资质、仪器设备鉴定及内部检校、资料管理等情况。
(十)根据需要组织测量培训工作,促进全线测量业务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 标段项目部测量队职责
(一)负责本标段加密控制网的建立。
(二)负责本标段原始地形、进度工程量、竣工工程量的测量及计算工作。
(三)配合测量中心在合同工程施工区进行的复核、抽检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内部测量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作,建立相应的测量质量事故上报及处理制度,保证测量工作的可靠性和可控性。
(五)按规范和监理要求,做好本标段的现场施工测量和资料报批工作,并做好日常测量工作日志的记录。
(六)协助测量中心完成各标段搭接处的联测和数据对比及确认工作。
(七)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本标段的地面(地下)加密控制网、联系测量、贯通测量等重大测量技术方案的编写,并报测量中心审查通过后再报测量监理。观测作业中严格按报审通过的方案执行;在观测完成后,及时进行技术总结,并按照先测量中心审查通过,后报测量监理的审核的程序进行上报。
(八)按规定完成并定期上报本单位的测量仪器设备台帐、仪器鉴定证书、测量人员台帐、人员资质证书等资料,并及时做好仪器及工器具的日常检校工作。
(九)根据项目公司和测量中心的要求,积极参加测量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测量人员技能水平的提高。
(十)按要求做好本标段内测量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十一)根据测量中心的要求,及时按要求向测量中心报送各类信息文件(测量周报、测量月报、测量年报),并积极参加测量中心组织的各类会议及考核评比活动。
第三章 控制测量管理制度
第六条 施工测量控制网(首级网、二级网)必须进行复测,首级网复测工作由测量中心承担,加密网复测由标段项目部测量队承担。若发现控制点有较明显的位移迹象,应及时进行检测,并视情况增加检测次数。
第七条 各标段项目部测量队应对测量中心提供的施工测量控制网点数据进行复核、验算,如对成果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报告测量中心申请复核。
第 标段项目部测量队如果需要在其施工区域内增加一、二级控制点,可向测量中心提出申请,经测量中心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测量中心实施。
第九条 各施工区范围内的二级以下控制点(主要轴线点、放样测站点、地下工程基本导线点以及相应的高程控制点)布设及引测,由各标段项目部承担,并向测量中心报送原始观测数据及平差成果报告,以便备案审查。
第十条 测量中心将根据需要对施工单位测设二级以下控制点(主要轴线点、放样测站点、地下工程基本导线点以及相应的高程控制点)部分或全部进行检测。
第四章 施工放样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各标段项目部测量队在工点开工前,应测设该标段工程建筑物加密控制点,并应采用观测标志(墩)加以标定。
第十二条 各标段测量队在进行轮廓点放样时,应及时向现场施工员进行交底,除此外还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土石方工程应直接测放其设计的开口点(回填坡脚点)、转折点(回填边坡点)。
(二)混凝土工程应测放立模点。立模点距设计边线的距离以0.2至0.7m为宜。测放的基础块(第一层)立模点,必须采用相互的放样方法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点、应以已测设的轴线点、高程基准点为依据进行测放。测放的安装点必须组成几何图形,精密丈量所有边的长度,检验安装点与轴线及安装点之间的相对关系是否正确,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对于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应根据其工程的等级及放样精度要求,采取相应的放样方法,关键部位测量放样的方法和控制参数应事先报测量中心审查。
第十四条 重要部位放样点成果,如基础开挖开口线、竣工部位轮廓线、砼工程基础块(第一层)轮廓点、重要预埋件位置、金属结构安装轴线点、地下工程轴线点等,各标段测量队应将其放样成果以书面形式送交测量中心进行检查,测量中心将进行部分现场放样点的抽检;检查无误后方能施工。
第十五条 标段项目部测量人员应对图纸及技术文件进行仔细的审核,核对图纸中坐标、尺寸、标注之间相互关系的正确性以及各种专业图纸之间的一致性,对于作废不用的图纸或修改通知单应在相应设计图纸上作修改和索引标记。
第十六条 放样数据、放样简图及放样程序都必须经过测量技术负责或队长校核无误后才能发布使用。
第十七条 测量队所使用仪器及工器具除了进行规定外检外,有必要定期进行自检并校正,并做好检校登记。
第十 测站设置中,必须认真核对输入的各种数据和参数。在方位角设置过程中,必须进行一个以上方向的检核,如有可能,对高程也必须
进行检核。仪器在观测过程中、必须不定时进行方位角检核及电子气泡的整平情况。
第十九条 观测过程中,应做好放样和检测的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工程部位、测量时间、测站的设置情况、放样和检测过程中的实际测量数据、放样和检测草图、观测者、记录者、校核者等详细内容。
第二十条 放样完后,观测员应检查仪器对中整平情况及方位角差并进行记录,当方位角差小于4″,方可收测。如超出该范围,需对仪器进行重新设置并对前面工作进行检测,直到满足要求为准,否则重新进行放样和检测。
第五章 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放样及检测资料必须和现场实际测量的记录数据相一致,严禁室内修改数据。
第二十二条 放样和检测的资料应先对作业队技术员进行交底,技术员明白无误后并签字认可方进行移交。
第二十三条 安排专职资料员从事资料管理,要求所有资料按工程分部、分项要求进行编号。资料尽可能统一采用电脑制作打印,并登记分类存档。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存档。
第二十四条 所有电子文档资料统一汇总到内业组长进行整理。并要求电子资料进行定期备份。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对于各个施工区的测量控制网点,施工单位有保护责任,如发现有人移动或破坏测量标点,应及时制止;若发现测量标点被移动或被破坏,应及时向测量中心报告;若标点影响施工需要拆除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测量中心批准后方可拆除。
测量标点失效(遭移动或破坏或视线被阻挡)后的补救措施由测量中心和标段项目部测量人员共同研究确定。
第二十六条 测量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对其施工部位进行检测时,各标段项目部应密切配合,不得阻挠和干涉。
第二十七条 各参建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所使用的仪器和工器具进行定期鉴定,并按要求做好设备的保养和保管工作(防尘、防潮、防霉、防盗),确保仪器运行的良好状态。
第二十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深圳地铁7号线BT项目公司工程部测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