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为合格品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
3、职责
工作或职责 | 负责部门 |
负责制定工序检验标准。 | 质量部 |
负责对检验和试验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负责检验指导书的编制。 | 质量部 |
负责对车间各工序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 质量部 |
负责例外转序产品放行的审批。 | 质量部经理 |
4.1人员资格
检验和试验人员应由生产线上的熟练工人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具备与本职工作相符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并熟悉本工序技术要求和产品性能,参见VQP06001《培训控制程序》。
4.2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4.2.1质量部依过程控制计划要求确定过程检验的项目、频次、检查工具、方法,制定《巡检指导书》。重点工序须加以特殊标识。
4.2.2巡检指导书经质量部经理批准后,由信息中心下发到质量部。
4.3检验和试验的实施
4.3.1生产部操作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进行自检,确认全部工作完成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下一工序对前一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确认;
4.3.2发现不合格品要及时按要求加以标识、隔离,参见VQP0701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4.3.3经检验合格后的产品方可转入下道工序使用,生产合格的半成品总成转入待检区;
4.3.4质量部PQC要对重点工序生产的产品进行首件检验和试验,预防出现批量不合格,并填写《BDH028首件质量检查表》,当各检验项目都符合要求方可继续生产;
4.3.5PQC按《巡检指导书》要求,(包括人、机、料、法、环)进行定时巡回检验和试验,并作好记录填写《BDH026 PQC产品过程巡检表》;
4.3.6当发现生产中有异常的情况立即要求生产领班纠正;当发现严重不良出现时,质量部PQC有权要求生产线领班停机并立即填写《BDH051质量异常反馈单》反馈到质量部工程师,由质量部工程师作出处理意见,质量部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改善措施。必要时转入VQP08013《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4.4例外转序
未完成检验和试验的产品不得将产品转序放行。特殊情况下,需例外转序(来不及检验和试验)的产品应由生产部工程师申请经生产部和质量部经理批准,例外转序须限时限量。转序的产品由生产部作好标识和记录。参见VQP0701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当影响到后续的产品质量时,要立即追回和更换。
4.5状态标识
在检验点上检验和试验的产品,要按VQP0701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实施,明确其状态标识。
4.6不合格品的处置
经检验与试验后的不合格品按VQP0801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防止不合格产品转入下道工序,同时作好相应记录。
4.7检验和试验记录
4.7.1车间检验点检验员根据产品检验不良情况,由质量部PQC作好记录, 质量部根据各生产线质量进行统计分析,上交质量部经理批准并保存,作为纠正与预防措施的依据。
4.7.2所有记录的保存按VQP04002《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 相关文件
VQP04002《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VQP06001《培训控制程序》
VQP0701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VQP0801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VQP08013《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3.相关记录
BDH026《PQC产品过程巡检表》
BDH028《首件质量检查表》
BDH051 《质量异常反馈单》
编制:肖雄图、丁燕梅
审核:肖雄图、李赛力、黎志航、刘培华、薛金刚、潘超庭
批准:王继金
更改记录
序号 | 章节 | 条款 | 主要修改内容 | 修改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