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12】41号(总第103号)
关于做好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的重要手段。为做好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规范毕业资格审核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毕业资格审核条件,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离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工作进度
1、执行计划整理阶段(2012年10月22日—11月16日)
(1)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及实际执行情况,完成各专业2013届毕业生执行计划整理工作,并及时通知学生对照课程修读情况与本专业执行计划,以便学生查漏补缺。
(2)学院按各专业(含专业方向)实际执行的教学计划(即前一阶段整理的执行计划),核算达到本专业毕业所要求的最低总学分和各模块(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公选课(公选课学分不足的,请注明冲抵方案))的最低学分(请准确标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以便核算平均学分绩点),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复核、审查,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审查通过后,转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作为毕业资格审查的依据。
2、毕业生资格初审阶段(11月19日—12月7日)
(1)根据学生所在专业执行计划要求及其课程修读情况,审查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条件,整理出未达到要求的学生需补修的课程。
(2)按各专业毕业所要求的最低总学分及各模块学分,统计、核算每个毕业生已获得学分及须重修或补修的课程学分。该项工作需在教务处毕业生资格审查系统中完成。结合第(1)款结论得到学生能否按时毕业的初步结论。
(3)审查申请提前或延后毕业学生的资格,并将名单报教务处审批。报送材料应包括达到毕业生资格审查条件的基本修学情况及过级情况证明,并应给出学生能否于2013年6月毕业、授位的初步审查意见。提前、延后毕业资格审查于即日起开始办理,于11月30日之前结束。
3、毕业生资格复审阶段(2013年2月28日—3月22日)
(1)根据学生2012-2013学年第1学期修学情况对学生毕业资格进行第二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更新学生毕、结业结论。
(2)教务处将本科毕业生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上传至毕业生资格审查系统。学院通知毕业生核对相关信息,若有错漏,由学生自公布之日起持相应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教务处进行登记。学生能否按时授位的初步结论将由系统自动审查后给出。
(3)本阶段的提前、延后毕业资格审查于3月22日之前结束。
4、毕业资格终审阶段(5月20日—6月21日)
(1)6月10日前清理毕业生补修及重新学习成绩,根据成绩再次审查相关学生毕业资格,根据毕、结业结论由系统审查授位资格。
(2)6月10日起,教务处生成《成都理工大学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大表》。学院组织毕业生核对毕业资格审核结果等信息并签字确认,于6月17日前返回大表。
(3)6月21号前复查毕业、授位资格审核结果。
5、制证、发证阶段(6月10日—6月25日):
(1)教务处统一对毕业生的毕业与授位资格进行复审并将授位资格复审结果报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教务处完成各类证书的制证工作。
(2)6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对2013届毕业生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具备结业资格的学生发结业证书,对不具备结业资格的发肄业证书。
6、毕业生学籍资料汇总、学籍卡归档阶段(5月27日—9月30日)
(1)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于6月21日前将本学院2013届毕业生的学籍资料进行收集、清理、汇总,建立学籍档案。
(2)6月21日起,学院完善学生最终学籍资料,做好归档准备工作。学籍卡的打印及归档工作于6月21日起,须于9月30日前完成。
二、注意事项
1.2013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1)CET4≥400分(CET3≥56分);
2)全国或四川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对应级别参照学生所在专业要求)合格;
3)按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
4)累计重修课程的学分≤40;
5)在校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2.毕业生重新学习及考试按各学期重新学习工作的相关要求统一进行,学校不单独安排。
3.尚未获得毕业资格的2011届、2012届结业生,在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参加相关课程学习及考试。
4.2013年学校不会组织本科毕业生的校级英语(三、四级)、计算机(一、二级)考试。
5.2013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按2009年培养方案进行。
6.2013届专升本毕业生严格按照执行计划、免修课程审批情况进行审查,其本科阶段修学学分不得低于85分。
7.各学院应加强对毕业生公选课模块学分的审查,严格按培养方案进行,若有冲抵方案应事先报送。
8.对于部分毕业生应修未修或已修未合格的已停开课程,按《关于停开课程处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9.曾受学籍处理,被取消毕业资格的学生,不进入毕业生名单,不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10.请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毕业资格审查各阶段工作,以便学生及时掌握其修学情况与毕业要求的差距,并及时补修相关课程。
11.在毕业资格审查过程中,既要以人为本,又要严把出口质量关,确保毕业资格审查及发证工作完成。
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进度表
附件2:成都理工大学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附件3:成都理工大学学生延后毕业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成都理工大学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进度表
时间安排 | 具体工作任务 | 具体部门 |
2012年 10月22日—11月16日 | 执行计划整理阶段: 1)各学院整理本学院2013届毕业生各专业执行计划; 2)各学院核算本学院各专业毕业所要求的最低总学分和各模块的学分(应注明公选课冲抵方案、形势与和体育课计分办法、及其它执行计划方面的特殊情况),并准确标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以便核算平均学分绩点。 | 学院 |
2012年 11月19日—12月7日 | 毕业生资格初审阶段: 1)初步审查学生毕业资格,整理出已获得学分及须重修、补修的课程及学分; 2)审查申请提前毕业或延后毕业学生的资格并报教务处审批。 | 学院、教务处 |
2013年 2月28日—3月22日 | 毕业生资格复审阶段: 1) 复审毕业生毕业资格,更新毕、结业结论; 2)将本科毕业生等级考试成绩上传至毕业生资格审查系统; 3)审查申请提前毕业或延后毕业学生的资格并报教务处审批。 | 学院、教务处 |
毕业生重新学习及考试阶段: 不单独安排,同其它年级一起按重新学习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 | 学院、教务处 | |
2013年 5月20日—6月21日 | 毕业资格终审阶段: 1)根据重新学习考试结果,再次对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 2)组织毕业生签字确认毕业资格审核结果; 3)复查毕业生毕业、授位资格。 | 学院、教务处 |
2013年 6月10日—6月25日 | 制证、颁证阶段: 1)教务处统一制作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各类证书; 2) 6月25日前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颁发结业证书,对不具备结业资格的颁发肄业证书。 | 学院、教务处 |
2013年 5月27日—9月30日 | 毕业生学籍建档阶段: 1)根据实际情况,初步建立毕业生学籍档案。 2)打印学生最终学籍卡,并完成学籍卡归档工作。 | 学院 |
附件2:
成都理工大学本、专科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学院 专业 填表日期:__________
姓 名 | 班 号 | 学 号 | |||||
性 别 | 籍 贯 | 出生年月 | |||||
正常毕业 年份 | 申请毕业 年份 | 等级考试过级情况 | 英语 | ||||
计算机 | |||||||
是否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 必修课程及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 ||||||
修学情况 | (请附学籍成绩卡) | ||||||
申报理由 | (可另附说明) | ||||||
学院意见 | 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
意见 教务处 | (主管副)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1)非毕业班学生可填此表2)请附学生本人申请3)过级情况需填最高级别及成绩 |
成都理工大学本、专科学生延后毕业申请表
学院 专业 填表日期:__________
姓 名 | 班 号 | 学 号 | |||
性 别 | 籍 贯 | 出生年月 | |||
正常毕业 年份 | 申请毕业 年份 | ||||
修学情况 | (请附学籍成绩卡) | ||||
申报理由 | (可另附说明) | ||||
学院意见 | 院长(主管副教学院长)签字 : 年 月 日 | ||||
意见 教务处 | (主管副)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1)仅已进入毕业生名单者可填此表2)请附学生本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