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动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
2、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按照《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款用于安全生产设施投入。
(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我矿按吨煤费用提取,按 10 元/吨进行提取, 按照要求安全费用的提取报税务机关、财政部门和上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煤矿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安全费用的提取,严格按国家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标准执行。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年度节余资金专下年使用。
(3)安全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
A 、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B 、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和抽放系统支出;
C 、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D 、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E 、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F 、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G 、完善和改造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