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脚手架施工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 ERP编号 | ||
合同主题 | 外墙脚手架、内支撑架 | 合约日期 | |
甲方 | |||
乙方 |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施工总承包工程
1.2工程地点:海口市
1.3合同日期:外墙脚手架工期15个月。搭设日期正负零外架开始搭设且甲乙双方签字确定为准。拆除日期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乙方原因不能按甲方下发指令所规定时间拆除退场,延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安全防护材料与人货电梯外围脚手架使用时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1.4安全施工: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零人员死亡),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下。
1.5文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严格按公司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二、工程承包范围、方式及工作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悬挑用工字钢、钢管、扣件、安全网、挡板踢脚板等全部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与文明施工、包管理、包验收通过、包市场所有价格风险。
2、承包内容: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有脚手架施工方案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2.1自地下室到屋面构架的所有(含高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楼梯间、屋面构架等部位)外墙脚手架的搭拆(包含上下梯道搭设,安全网、安全水平挡板、踢脚板、平板架廊、架空层、采光井、空中露台、提升架安全围护、塔吊护栏平台等);地下室正负零以下满堂内架的搭拆以及正负零以上满堂内架的材料供应。
2.2四口五临边防护搭拆(含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和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架口临边及基坑临边防护);
2.3安全防护棚搭拆(搅拌机防护棚、施工电梯安全通道、建筑物入口安全通道、钢筋加工棚、斜挡板等);
2.4卸料平台、施工电梯平台搭拆;
2.5按甲方要求对外脚手架给予修整以满足施工要求: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宣传标语、安全警示等CI用品的张贴与悬挂;所有安全文明施工的防护及措施(需按我司标准文件施工,见附件);与其他工种的衔接;拆除脚手架后运出工地及其他未述及但属于外墙脚手架分项工程、安全防护用材料合理延伸之工作内容。
三、搭设的相关要点及要求
1、本协议所述工程的外墙脚架明确要求为全钢管脚手架,具体搭设情况见施工组织设计的平面布置图,其余部位为搭设在地下室底板的落地式脚手架到顶,落地架在第九层进行钢丝绳卸荷,钢丝绳采用12号,钢丝绳每跨与建筑物拉结,每根钢丝绳底部用两米长PVC管刷成间距20公分的黄黑色作为防护与警戒。其它楼栋均为落地式脚手架。
2、脚手架外立杆、大横杆刷黄色,剪刀撑、防护杆刷间隔40cm黄黑色,立杆纵距1.5米,每根立杆下放置国际16号普通热轧工字钢(工字钢刷黄黑油漆),在工字钢上立杆位置焊接一根长0.2米的Φ25钢筋头以固定立杆。脚手架立杆排距0.9m,步距1.8米,每步内等距离设两条防护栏杆(60公分和120公分处),并间隔40cm刷黄黑漆。竖向大横杆间距1.8米,以便于立网挂设,大横杆置于立杆内侧,外伸长度为100mm(不得大于11公分).内排立杆距墙0.3米,小横杆距墙不大于10公分,模板拆除后隔一步加一条水平杆,小横杆外露10公分。阳光处布置有施工电梯处外架立杆间采用双立杆。立杆采用对接扣件对接连接,最顶一步内要采用搭接,相邻立杆的接头位置应错开布置在不同的步距内,且错开距离应不小500mm,与相近大横杆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三分之一。“四口五临边”防护及各防护棚、通道等需按照国家或公司相关要求刷黄色或间隔40cm的黄黑油漆,以现场项目部的要求为准。
3、结构楼层板面,沿水平方向4.5m(每隔2根立杆),在楼面上外侧梁中预埋Φ48.3钢管伸出板面150mm,再用一根短钢管与脚手架内立杆连接形成刚性连接。沿高度方向连墙点间距不应超过4m(标准层每层拉一次,当层高大于四层时,须按方案采取相应的拉结措施)。连墙点横向间距不超过4.5m(每隔2根立杆拉一次),连墙点上下左右对齐设置,形成矩形布设。脚手架上部未设置连墙点的自由高度不超过6m,但必须满足施工防护的高度要求。
4、沿脚手架两端和转角处开始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沿架高和水平均连续布置,本项目剪刀撑全部间隔5条立杆搭设,剪刀撑的斜杆两端与脚手架的立杆或大横杆扣紧外,必须确保一根剪刀撑与外立杆相连,剪刀撑大小一致,交叉点在同一水平位置,悬挑部位剪刀撑须与下层剪刀撑延长方向一致,剪刀撑钢管刷间隔40cm的黄黑油漆。在脚手架的底端之上200mm,设纵横扫地杆。
5、每隔一步铺一层钢网,除方案脚手板除说明外均为1000*800*50厚钢板网,中间须加填芯杆,与横杆绑扎牢固。
6、脚手架全部采用Φ48.3×3.6mm(实际达到3.0mm)钢管搭设,脚手板两层一铺(本方案脚手板除说明外均为1000*800钢筋网)。
7、根据施工需要,须用工字钢(均由乙方提供)在楼面设置悬挑支撑,锚固端确保木楔牢固、塞实,拐角处严格按方案实施,确保每根立杆不悬空。
8、外墙脚手架外立面从下到上用全新符合规范的密目安全立网(规格1.8m*6m,每张重量不低于3KG,一封到顶,安全网必须与提供的样板一致。通道及走道上空脚手架底部及侧面应该用密网封闭,不允许有任何建筑物颗粒落至脚手架外。
9、悬挑架底必须用木板作全封闭,做成L型(建议外架班组聘请木工完成),确保最底层悬挑封板双面刷成黄黑色,间距15公分,每根工字钢端部用钢丝绳与建筑物拉结,钢丝绳套相匹配的PVC管保护,刷成黄黑相间色,间距20公分。
10、外架阳角处必须用钢管将安全立网绷直。
11、立杆垂直度偏差控制在规范允许内。
12、油漆必须使用合格品,且先进样品,经项目部允许后方可使用。
13、安全网张挂必须每个扣点扣牢,适度绷紧。
14、踢脚板采用模板制作,宽度20公分,黄黑相间,斜率45度角,相间15公分。
15、架体高度采取每层一验收,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并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验收表见附表。
16、为迎接检查,甲方可要求对废旧或污染严重的安全网进行更换,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17、悬挑部位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悬挑层工字钢总价的三倍进行处罚,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18、每次悬挑的立杆必须与下悬挑的立杆在同一直线上,偏差不得大于1公分。
四、合同工期
1、本分项工程合同工期暂定15个月,以现场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工作指令为准。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工期的如期实现,不得延误。乙方必须确保脚手架搭设高度超出结构施工工作面,上下人梯、安全斜挡板等的搭设跟随工程进度。否则,甲方生产经理将此情况书面告之乙方并要求其采取甲方同意的必要赶工措施以加快工程进度。如乙方未能在生产经理发布指令2天内采取有效措施或虽采取了措施但工程进度仍无明显改进,生产经理交给予书面警告;如书面警告发出2天后仍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则乙方应承担工期违约责任,而不论逾期是否实际对甲方造成损失。违约金额等于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人民币伍千元/天)乘于自甲方书面告之日起至达到甲方约定进度衡量标准止的累计天数。如三次出现上述情形或一个月内两次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将有权全部或部份划拨乙方未完工程量给第三方承担,在结算时视此部份工程量为乙方应得款项由甲方合约人员按本合同约定计算并加回乙方造价再按甲方与第三方协商的费用数额从乙方应得工程款项中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遵从。乙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按已搭设的脚手架面积甲方补乙方0.1元/平方/天。
五、甲方的一般义务
1、甲方应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以李经道同志为项目执行经理的现场管理班子,全面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投标中的承诺;全面履行与乙方的各约定,全面组织实施工程管理。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3、为乙言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尽可能保证甲方所属机械的正常连续运转,尽可能缩短机械故障检修期,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机械使用的方便。
4、统筹安排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或场地,尽量为乙方施工创造条件。
5、按时按程序审定乙方编制的进度报表及工程结算,按协议约定办理工程拨款。
6、负责与建设单位、分包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
7、指派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指导、管理乙方承建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但不免除乙方在上述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8、因乙方原因造成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施工及提供材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9、由于乙方不及时搭设手脚架,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搭设及延误工期费用。
10、甲方在乙方不听从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情况下,有权中止合同,并扣押乙方已完工作量的50%,一年后支付。
11、在乙方搭设完外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如因劳务队、其他专业分包等造成的安全网的损坏、污染,甲方出面协调由责任方负责清洗或更换。
12、乙方材料供应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时,甲方有权动用乙方工程款租赁第三方材料供乙方使用,材料租赁费用、损耗和丢失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按甲方与第三方租赁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给予第三方租赁商。
13、乙方施工人员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时,甲方有权雇佣第三方施工人员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给予第三方施工人员。
六、乙方的一般义务
1、乙方必须建立以 为分包负责人的全职现场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协议中的各项承诺。乙方常驻现场代表必须能胜任本工程的全面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拒不执行的,甲方将视该岗位空缺,乙方应承担该岗位人员200元/人·天的处罚,直至该岗位人员能胜任岗位工作为止。
2、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工期目标安排足够取得国家合法《特殊工种上岗证》的熟练工人进场以保证工期的实现,进场人员经甲方审核后不得随意调动,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和身份证、技术证、暂住证、劳务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报甲方存档。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严格执行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工人的教育工作,如出现打架斗殴等有碍工地正常秩序的事件,乙方应承担1000元/人·次的罚款,甲方认为必要时有权将相关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置。
3、乙方必须按时足额组织各种符合本工程需求的材料、机具、工具进场作业,确保满足工程期要求。全面负责工程参与人员的技术、安全学习及交底;严格执行国家和海南省现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规定确保脚手架搭设的质量与进度,确保进场的材料满足施工需求。
4、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在施工中发现的譬如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整改加固通知书,不得以超规范要求等本协议所述范围以内的任何借口提出异议。乙方自行承担因施工技术、材料质量、材料使用不当及构造措施欠妥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返工、工期延误或导致甲方声誉败坏等方面的责任,直至解除本协议。
5、乙方在搭设/拆除脚手架时应注意对甲方/其他分包商所承建工程的成品/半成品/材料/设备/机具等的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赔偿;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的,甲方将视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6、乙方必须应甲方指令在需要时改动及维修一切必需及符合甲方要求的脚手架,并在甲方要求时修复、拆除受影响的部位。如建设单位或甲方于开工前或施工过程中要求将已搭设好的脚手架改变结构或受力形式,如悬挑搭设(不论采用何种悬挑材料)改为生根搭设,乙方应依令执行同时办理现场相关工程签证。
7、甲方所有发出的指令/通知工作安排/函件等,均由项目执行经理(或其授权人,下同)签字后,以书面形式由项目文员统一发乙方,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人,下同)在《海马金盘花园施工总承包工程文件收发登记表》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内未授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指令3个月日历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个日历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12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但绝不允许拒收,如拒收视为已签字生效,自动进入申告程序),甲方在收到乙方申告后12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如有异议也应立即执行(如拒不执行则参照上述“第4条”情形处理)。如甲方发出有过失的指令,乙方有义务给予警示,如乙方在能预见能力范围内未给予警示而造成的损失则甲乙双方自承担50%,如有证据明确是超出了乙方的预见能力范围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甲方应给予其相应的补偿,但因乙方违反本合同协议引起的损失除外。
8、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催促要求遵从某指令/工作安排/函件/等2天或1个日历天申告时限届满,乙方仍未能开始执行有关的工作或虽执行但恶意怠工或借口价格为确定而不尽力执行的,不论该工作是否属于合同范围,甲方可雇用第三人去执行该指令/工作安排/函件所述及的内容,一切由此引起的费用在结算时视此部分工程量为乙方得款项由甲方合约人员按本合同约定计算并加回合同总价再按甲方与第三方协商的费用数额从乙方应得工程款项中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尊从。合同外的工作内容由乙方向甲方办理签证。
9、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书》与《安全生产责任状》。积极响应甲方建设联合工会等组织的提议,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建立相关责任机构正确行使赋予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按规定资料整理归档后报甲方备案。
10、甲方将在乙方的配合下,充分运用自己对各方面的影响,尽可能地将外界对工程的干扰减少到最小程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免除了乙方在对外协调方面付出的努力。
11、外架拆除割除钢丝绳所需之氧气、乙炔、气瓶、焊等所有人材机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12、乙方必须填密考虑周边密集的现状,统筹安排施工作时间,不得以实际作业时间长短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或工期的要求。
13、乙方需定期对架体和安全网进行日常维护,如有破损的安全网需及时更换(因其他分包单位造成的损坏,由相应单位承担修补费用)。
14、乙方不得转包本协议和本协议中的任一工作内容(包括材料与劳务分离等变相转包形式),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与业主单位私下有约和发生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15、木工支模及加固所有钢管由乙方无条件免费提供。
16、若现场发生签证,则乙方必须遵循甲方关于现场签证“月清月结”制度的规定。
17、乙方无条件每月向甲方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并由工人本人签字,否则甲方有权扣押当期部分工程进度款,支付工人工资。
七、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充分认识外架作为工程形象的重要性,必须确保不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工程获得“海南优质结构工程”,力争“海南省红绿岛杯”否则,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
2、乙方必须确保所承建工程一次验收通过。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未一次验收通过并导致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办理竣工验收的,等同“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并按设计院/业主/甲方代表根据协议约定程序发出的指令、书面交底,随时接受业主/监理/设计院/甲方代表的查验,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并按验收意见要求及时整改。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后果不得借口甲方管理原因推脱而应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委派足够数量的能胜任本岗位的专职人员从事工程质量管理,该岗位人员不损害乙方利益的前提下同时接受甲方现场机构归口部门的统一管理与调度。
5、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组织学习有关规程、规范和工艺要求, 在施工中严格按规程和工艺进行操作,随时接受甲方现场机构有关人员的查询。
6、对于自身/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执行整改令/停工整改令,由此发生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其他分包单位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相应单位承担维修费用)。
7、不论甲方/监理/业主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免除乙方对其所承建工程质量所但负的全面责任,除非该质量问题由于非乙方原因引起。
8、为确保美观,所有剪刀撑角度需一致,即跨度均为5条立杆。如有为达到上述要求需截断钢管的情形,乙方需无条件执行。且每搭设和拆除卸料平台后,须立即张挂好该处的安全网,确保安全和美观。
9、考虑到本工程的特殊性,要求伸出外立面的钢管(包括转角处、小横杆、填芯管)长度为10cm。
10、合同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乙方须按照《海建集团安全防护标准》和《海建集团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图册》(见附件)的要求来完成。
11、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按照《附件1》执行。
12、“四口五临边”防护,防护钢管长度根据洞口临边尺寸确定,临边防护采用钻孔安装钢筋后与防护钢管焊接方式。(焊接钢筋为废钢筋头,严禁切割甲方成品钢筋,发现一次,重罚10000元)
13、脚手架阴角内侧加设一道立杆,确保安全网绷直,安全网须逐扣绑扎。
14、甲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前提下提出的合理工作要求,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八、文明施工
1、乙方还须对自身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杂物及时清理干净,而不论工作面、场地等是否移交给第三者,也不论乙方是否已完成本合同的施工任务。甲方根据需要作出材料再次转运堆码等费用应视为乙方的合同风险。
2、为确保达到预期的文明施工标准,甲方将制定并根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对乙方逐月考评,由考评小组会签并予以公示,修订(如有异议且成立时)后根据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决定是否给予相应奖罚。
3、乙方必须在竣工初验后按甲方指令(甲方提前7天通知)及时清退所有机具、材料、办公用品等。拒不清退的,甲方除向乙方收取租金(租金为1元/天·㎡),且有权暂停计价支付、工程结算,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甲方因此而被第三方索赔所产生的损失)。
九、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须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认真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足够数量足以胜任的专职安全人员。为确保施工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乙方的工程价款中已包含合同额5%的安全生产专项风险金。
2、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工程的施工、完工及修补缺陷的整个过程中,都应当做到;
2.1全面关照所有留在现场人员的安全,保护管辖范围内的现场以及尚未完工和尚未进行施工部位处于有条不紊的保持良好的安全状态。
2.2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不论是否乙方原因,都须立即(自事故发生起不超过5分钟)通知甲方,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生的费用责任方负责。
2.3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甲方指令设置、张贴警告信号、危险标志、防护栅栏等,对工程进行保护和为公众提供安全与方便。
3、乙方负责工人的安全用品配置及安全教育,根据本协议第二条所述提供足够的操作面、楼层安全防护材料。甲方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安全措施与方案的落实,但不免除因此而免除乙方所应负的安全责任。
4、乙方须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其自有人员身体健康。在工棚、宿舍、工地等适当场所备有急救药品、设施等,并成立“疾病与事故应急小组”,完善有关应急方案,服从甲方在紧急情况下的统一调度。
5、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防爆和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环境保护等规定,严格遵守积极响应甲方基于上述方面建立的如必要时浇水湿润安全网等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支付。
十、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执行综合单价包干,具体明细如下:(木工支模所用钢管均包含在以下单价内,不再单独计取)。
海马金盘花园施工总承包工程外架、內架综合单价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1 | 外墙脚手架(或挑脚手架) | ㎡ | 53元/平方米(按施工图标注的建筑面计算) | 安全网必须满足本项目创优要求(包工包料)包括钢管、扣件、安全网(检测合格不少于45元/张)、工字钢(按方案不小于6#)、钢丝绳(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卸料平台(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包括安拆)、施工电梯平台、脚手板两层一铺 |
2 | 地下室外墙脚手架 | ㎡ | 25元/平方米 (按施工图标注的建筑面积计算) | 包工包料 |
3 | 安全通道(人货电梯防护棚及通道入口) | ㎡ | 50元/平方米(按投影面积计算) | 按方案搭设 |
4 | 安全防护棚(含一层) | ㎡ | 50元/平方米(按投影面积计算) | 外架外挑出4米 |
5 | 钢筋加工棚(含砂浆机防护棚) | ㎡ | 50元/平方米(按投影面积计算) | 包工包料 |
6 | 正负零以上满堂内快速架 | ㎡ | 8元/平方米 | 包料不包搭设,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量 |
7 | 正负零以下室内满堂架 | ㎡ | 30元/平方米 | 包料包料,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量 |
8 | 卸料平台 | 个 | 350元/个 | 包工包料,按实际数量计算 |
9 | 基坑防护 | m | 12元/m | 包工包料,按实际数量计算 |
10 | 楼梯房户 | m | 12元/m | 包工包料,按实际数量计算 |
2、乙方自行负责自身进场作业人员的保险。本合同所述工程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均由乙方现行向税务局缴纳,同时向甲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局要求的工程及已缴纳税单的复印件并加盖乙方的公章或税务专用章,乙方开具及税单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单价已包括外脚手架、安全网、安全斜挡板在需要时改动及维修脚手架的费用,且以上改动及维修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预见费等也已含在合同总价之中。
4、乙方应在每月25日向甲方报送月进度报表,报甲方审核,作为支付当月工程款的依据。甲方审核确认的报表仅作为进度付款的依据,每月月进度款的累加不作为乙方最终的结算款。最终结算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工程结算确认函》为准。
5、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脚手架施工方案,按以下规则计算工程量:
5.1外墙脚手架:按施工图标注的建筑面积计算;
5.2地下室外墙脚手架:按施工图标注的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
5.3安全防护棚、安全通道、钢筋加工棚(含砂浆机防护棚):按实际搭设投影面积以平米计算,斜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米计算;
5.4满堂內架正负零以上按图纸标注室内建筑面积计算,满堂內架正负零以下按图纸标注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
6、工程支付:本工程不付预付款,进度款按如下方式进行支付:
6.1地下室结构封顶支付地下室已完产值的75%,多层主体结构封顶支付已完成产值的75%,高层主体结构封顶支付已完主体封顶产值的85%。(正负零以上开始支付工程款)
6.2乙方退场后即要按甲方要求编报结算书。结算书经审核确认完成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结算金额的85%,余下的款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甲方与业主结算后一个月支付给乙方。
6.3±0.00以上外墙脚手架价格要根据施工过程中的考核评比得分情况而定,具体考核评比得分见附件《外墙脚手架考核评比表》。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时,执行当月考核评比得分对应的单价。
7、劳务工资的支付:乙方必须及时足额地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拖欠,不得因此造成民工纠纷。且乙方在申请当月的劳务工资时,必须出具上月劳务工资已支付凭证,并有相应劳务人员签字确认。凡出现拖欠工人工资而产生纠纷时,除及时支付拖欠工资平息纠纷外,还应承担违约金20000—50000元/次,违约金将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承诺以甲方未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均作为劳务工资支付的保证金,直至工程竣工,工人全部退场。
十一、临时设施
1、本工程所需的宿舍、食堂、仓库、厕所、垃圾池、水池均由甲方一次提供到位后交由乙方自费保管/维修/维护(属于公共设施的,由本工程所有分包单位按产值比例分摊),乙方竣工退场时再一并移交甲方并办理交接手续。
2、临时道路、临时水电由甲方负责接至生活区,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使用水电,每人每月用水电量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额度,超过部分按实际使用数量计费后在每次支付工程款中进行扣除。生活区内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按甲方《水电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且因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线路烧坏或者其他损失的,需赔偿十倍损失的金额。
3、乙方不得随意更拆现场所有用于施工、生活的临时设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甲方可能的追索赔偿责任。
4、办公室、宿舍、仓库由甲方统一规划安排,室内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费布置但不得擅自改变其建筑功能。
十二、违约责任
1、人员不到位违约责任
1.1附件一中的乙方管理人员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岗,否则应承担200元/人。天的违约责任;
1.2乙方负责人 须参加甲方项目部的周生产例会,无故缺席(迟到30分钟按缺席处理)按500元/次承担违约金;
2工期违约责任
2.1根据甲方上报业主的节点和工期,因乙方原因未达到相应节点工期,乙方须按1000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总工期延误的,乙方须按 2000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2.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另须向甲方、第三方承担设备与材料闲置、人员窝工等损失;
2.3甲方出于有利于工程进展的考虑在乙方连续三次滞后于甲方制定的阶段工期计划时,甲方有权随时雇用第三方代其完成,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引起的分包价格增加、工期损失造成的发包人罚款、为确保工期而引起的赶工费用、社会负面效应等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质量违约责任
3.1在整个施工期间乙方应满足本合同第七条要求,如甲方书面知会乙方要求整改,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文件 2 天之内还未进行整改,乙方须按 10000.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
3.2因乙方原因导致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的,乙方需自费修复或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3.3乙方须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发生二次或多次验收的,乙方须按 50000.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
4安全文明施工违约责任
4.1乙方工人宿舍电力仅限于照明使用,严禁乙方工人私拉乱接,乙方人员不得在生活区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自行开伙,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按 500.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
4.2当乙方不执行或不按规定时间或期限执行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的指令,甲方有权雇用第三方代乙方执行,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3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安排,严格执行甲方的各种制度。乙方应积极做好工人的教育工作,建立工会等组织协调处理工人间、劳资间纠纷,凡出现拖欠民工工资而产生纠纷时,除及时支付拖欠工资平息纠纷外,还应承担违约金20000.00元/次。乙方承诺以甲方未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均作为劳务工资支付的保证金,直至工程交工,工人全部退场。必要时甲方可直接代为乙方发放工人工资。
4.4乙方需确保避免出现打架斗殴、围殴、群体上访等有碍工地正常秩序的事件,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均应承担 10000.00元/次的违约金,甲方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将相关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置。
4.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6非甲方原因引起的乙方人员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4.7乙方每月承担300元的卫生费。
5其他违约责任
5.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以任何形式再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并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2乙方不得以合同外单价未核定为由拒绝或停止变更内容的施工,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3因乙方违约,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后 3日内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机具等必须退场,否则按本合同第19.2条的规定承担工期违约责任,并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5.4甲方下发的指令和文件甲方不得拒签,否则,乙方须按 300.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1-5规定的各种违约金、乙方应承担的各种费用和损失均从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仍不足的,由乙方另行承担,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索。
13、其他
1、不可抗力
1.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冰雹、洪、震等自然灾害。十级或十级以上台风、百年一遇的洪水、六级或六级以上的地震等经主管部门确认为自然灾害,社会,或普遍性的临时强制力或其他双方在签约时不可预见的因素。
1.2不可抗力时间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建立机构,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时间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和监理机构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和监理机构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和监理机构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1.4因合同当事人乙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的相应责任。
1.5因不可抗力或甲方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14、合同争议、解除
1争议
1.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按一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1.1.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1.2当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否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的连续性:
1.2.1合同确已无法履约;
1.2.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1.2.3调解人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1.2.4要求停止施工。
2合同解除
2.1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补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2依照本合同规定解除合同的,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乙方收到通知时合同即告解除。
2.3依照前款解除合同后的清算:
2.3.1对乙方已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工作内容按原合同价格结算;
2.3.2乙方承担因退场给甲方造成的材料设备闲置、工期延误、管理费增加、发包人罚款等相关损失,如后续施工单位的单价高于本合同单价,乙方应承担其差价损失。
2.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声誉材料、设备的保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合同解除后,不能免除乙方对已完工程内容的保修责任。
15、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工程交付发包人且甲乙双方办清竣工结算且付清工程款后合同款即告终止。
16、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此页无正文)
甲 方: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期: 签约时期:
附件1: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项次 | 项目 | 技术要求 | 允许偏差△(mm) | 示意图 | 检查方法与工具 | ||||
1 | 地基基础 | 表面 | 坚实平整 | - | - | 观察 | |||
排水 | 不积水 | ||||||||
垫板 | 不晃动 | ||||||||
底座 | 不滑动 | ||||||||
不沉降 | -10 | ||||||||
2 | 单、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垂直度 | 最后验收立杆垂直度20~50m | - | ±100 |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卷尺 | ||||
下列脚手架允许水平偏差(mm) | |||||||||
搭设中检查偏差高度(m) | 总高度 | ||||||||
50m | 40m | 20m | |||||||
H=2 H=10 H=20 H=30 H=40 H=50 | ±7 ±20 ±40 ±60 ±80 ±100 | ±7 ±25 ±50 ±75 ±100 | ±7 ±50 ±100 | ||||||
中间档次用插入法 |
项次 | 项目 | 技术要求 | 允许偏差△(mm) | 示意图 | 检查方法与工具 | ||
3 | 满堂支撑架立杆垂直度 | 最后验收垂直度 | - | ±90 |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卷尺 | ||
下列满堂支撑架允许水平偏差(mm) | |||||||
搭设中检查偏差高度(m) | 总高度 | ||||||
30m | |||||||
H=2 H=10 H=20 H=30 | ±7 ±30 ±60 ±90 | ||||||
中间档次用插入法 | |||||||
4 | 单、双排与满堂脚手架间距 | 步距 纵距 横距 | - - | ±20 ±50 ±20 | - | 钢板尺 | |
5 | 满堂支撑架间距 | 步距立杆间距 | - - | ±20 ±30 | - | 钢板尺 |
项次 | 项目 | 技术要求 | 允许偏差△(mm) | 示意图 | 检查方法与工具 | |||
6 | 纵向水平杆高差 | 一根杆两端 | - | ±20 | 用水平仪或水平尺 | |||
同跨内两根纵向水平高差 | - | ±10 | ||||||
7 |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 | 45º~ 60º | - | 角尺 | ||||
8 | 脚手板外伸长度 | 对接 | a=130~150mm l≤300mm | - | 卷尺 | |||
搭接 | a≥100 mm l≤300mm | - | 卷尺 |
项次 | 项目 | 技术要求 | 允许偏差△(mm) | 示意图 | 检查方法与工具 | |
10 | 扣件安装 | 主节点处各扣件中心点相互距离 | a≤150 mm | - | 钢板尺 | |
同步立杆上两个相隔对接扣件的高差 | a≥500 mm | - | 钢卷尺 | |||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至主节点的距离 | a≤h/3 | 钢卷尺 | ||||
纵向水平杆上的对接扣件至主节点的距离 | a≤la/3 | - | 钢卷尺 | |||
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 | 40~65N·m | - | - | 扭力扳手 |
附件2: ( )栋( )层外墙脚手架考核验表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总监: 年 月 日
序号 | 分部分项 | 考核项目 | 扣款标准 | 考核结果 | 扣款金额 |
1 | 基础 | 底部无垫板或垫板不符合要求 | 100元/(并要求整改到位) | ||
跨距、步距不统一(符合方案要求,立杆需放线定位)误差1公分内 | 100元/(并要求整改到位) | ||||
相临立杆未错开、相隔杆件未错开 | 100元/(并要求整改到位) | ||||
未设纵横向水平杆、设置不符合要求 | 100元/(并要求整改到位) | ||||
2 | 悬挑底部 | 底部未封闭或封闭不到位 | 封闭不到位1000元/处,未及时封闭每次2000元(并要求整改到位) | ||
锚固长底不符会要求或木契未契紧、固定 | 100元/(并要求整改到位) | ||||
未用钢丝拉结、卡扣方向不符合要求 | 100元/(并要求整改到位) | ||||
跨距、步距不统一,未设纵横向水平杆、设置不符合要求 | 未设纵横向水平杆、设置不符合要求,每处200,并 | ||||
3 | 连墙件 | 未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 每少一处扣500元,每一处不符会要求扣100元(并要求整改到位) | ||
4 | 剪刀撑 | 未按要求设置或设置不合理 | 300元/(并要求整改到位) | ||
5 | 脚手板 | 未设置或材质、铺设不符合要求 | 未铺设2000元,不符合要求每处1000元 | ||
6 | 踢脚线 | 材质不符合要求、油漆色彩不符合要求 | 未设置,2000元,不符合要求1000元 | ||
7 | 安全网 | 重量不符合要求 | 每发现一次扣0.1元/米 | ||
张挂松驰、角部不直,网眼未满扣 | 100元/(并要求整改到位),网眼未满扣每处100元 | ||||
8 | 其他 | 未采取卸荷、钢丝不符、卸荷处未采取PVC管并刷黄黑漆 | 每处200元/(并要求整改到位) | ||
拆模后铺脚手板层靠近墙内侧未加设水平杆 | 200元/(并要求整改到位) | ||||
小横杆伸出架体外侧超过10公分,小于5公分 | 100元/处 | ||||
架体进度未跟上施工进度要求 | 1000元/处 |
附件3: 《金盘花园脚手架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