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1年社保缴费比率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8 00:22:19
深圳2011年社保缴费比率
2010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05元,2011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深户各项险种的缴费基数是个人月工资总额,最低4205*60=2523元,最高是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即12615元;非深户各险种缴费基数是个人月工资总额,最低标准1320元,最高12615元。(最近更新日期:2011-07-14)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只适用于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险种缴费比例比例分配缴费工资基数适用范围合计单位个人共济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地方补充
导读2010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05元,2011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深户各项险种的缴费基数是个人月工资总额,最低4205*60=2523元,最高是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即12615元;非深户各险种缴费基数是个人月工资总额,最低标准1320元,最高12615元。(最近更新日期:2011-07-14)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只适用于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险种缴费比例比例分配缴费工资基数适用范围合计单位个人共济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地方补充
2010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05元,2011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深户各项险种的缴费基数是个人月工资总额,最低4205*60=2523元,最高是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即12615元;非深户各险种缴费基数是个人月工资总额,最低标准1320元,最高12615元。(最近更新日期:2011-07-14)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只适用于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 险种 | 缴费比例 | 比例分配 | 缴费工资基数 | 适用范围 |
| 合计 | 单位 | 个人 | 共济 | 个人账户 |
| 养老保险 | 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 | 19% | 11% | 8% | 11% | 8% | 员工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不高于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低于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按4205元计算) | 深户员工 |
| 基本养老 | 18% | 10% | 8% | 10% | 8% |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不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即1320元 | 非深户员工 |
| 医疗保险 | 综合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 9% | 7% | 2% | 不满45周岁,按缴费基数的5%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及以上,按缴费基数5.6%计入个人账户,其余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 见备注 |
| 住院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 1% | 0.8% | 0.2% | 6元进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1元作为调剂金,其余进入大病统筹基金 |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
| 农民工医疗 | 12元 | 8元/人·月 | 4元 |
| 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 | 12% | 12%×12个月×18年 |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
| 失业保险 | 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 | 在职员工 |
| 工伤保险 | 调整后0.25%、0.5%、0.7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
| 住房保险 | 请详见《住房公积金》专题 |
| 超龄费 |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 | 深户员工 |
深圳2011年社保缴费比率
2010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05元,2011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深户各项险种的缴费基数是个人月工资总额,最低4205*60=2523元,最高是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即12615元;非深户各险种缴费基数是个人月工资总额,最低标准1320元,最高12615元。(最近更新日期:2011-07-14)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只适用于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险种缴费比例比例分配缴费工资基数适用范围合计单位个人共济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地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