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57+160-K60+900)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
带班生产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百靖高速公路BJ-A15标项目经理部
二0一三 年 四 月
项目部领导(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一、目的
为满足2013年剩余工程量安全生产的需要,认真落实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本项目部能安全完成,特制订建立《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二、编制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文件(桂交办安监〔2013〕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的通知》
2、(交质监发〔2012〕57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的通知》
(暂行)》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百靖高速公路第十五标段工程施工现场,2013年剩余工程量主要是K57+380涵洞、K57+400~+957互通桥梁及匝道路基填筑、百叫桥桩基施工,墩柱盖梁建设,K60+440大挖方段爆破施工石方开挖运送,全线路基96区顶交验及对应防护排水工程、部分线外改路、水系的恢复。
四、主要的危险源及具体桩号范围
主要的危险源类别是高空坠落、物体打击、高边坡孤石危石、爆破施工(飞石、警戒、盲炮处理)、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红线内交通事故。
危险源分布范围按照危险源类别进行归类:
1、高空坠落、物体打击、高边坡孤石危石处理、爆破施工(飞石、警戒、盲炮处理)
主要是高边坡防护和剩余挖方施工(含高填方边坡防护),具体桩号主要为:K57+200右侧高边坡及对应挖方施工、K57+980右侧高边坡及对应挖方施工、K60+400大挖方段
2、起重伤害、机械伤害
主要是有如下几个方面:
(1)K57+957现浇互通桥、百叫桥空心板梁架设以及所需钢材材料的装卸作业。
(2)百叫桥桩基施工作业。
(3)百叫桥钢筋场钢筋装卸作业。
3、场区交通事故
(1)百叫桥施工现场与210省道交叉处路口车流量大,扬尘。
(2)K60+400爆破、开挖区域施工便道,社会车辆不听劝阻强行进入现场。
危险源及带班领导分布图
| 序号 | 危险源 | 里程 | 带班领导 | 防范措施 | 备注 |
| 1 | 高边坡 | K57+160-K57+310 K59+000 | 闫治国 刘继才 | 清理危石,观察滑坡迹象 | |
| 2 | 变压器 | AK0+600左侧 | 赵启寅 刘文章 | 规范用电,电工巡查 | |
| 3 | 高处作业、 物体打击 | 德保1号桥、2号桥、那吞桥、百叫立交桥、德保分离立交 | 张 永 刘文章 赵启寅 | 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临边悬空面设置防护栏杆,搭设规范爬梯,机械作业配专人指挥 | |
| 4 | 落石、爆破、便道湿滑扬尘 | K60+200-K60+400大挖方段 | 李小春 赵启寅 | 清理危石、加强爆破警戒、由专职爆破工对盲炮进行处理 | |
| 5 | 高边坡 | K60+200-K60+400大挖方段 | 李小春 赵启寅 | 修整边坡,严禁重叠作业、配专人观察并指挥作业 | |
| 6 | 场区交通事故 | 210省道导改与施工区域交叉处 | 李小春 赵启寅 | 设立交通导向标志牌,车流密集时疏导 |
五、现场带班工作内容及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负责人)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上级部门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相关部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项目部人员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
8、带班领导应当向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记录。
9、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10、现场带班人员(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1、现场带班人员(负责人)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
12、现场带班人员(负责人)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13、现场带班人员(负责人)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带班情况),并由现场负责人(制度要求本来就是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汇总通报。
14、现场带班人员(负责人)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15、各施工队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六、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项目经理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七、现场带班人员安排
项目经理:张 永
项目副经理:李小春 崔仕云
项目总工程师:闫治国
项目技术负责人:刘文章、刘继才、张磊、李亮、王 龙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赵启寅(安全负责人)
风险工点领导带班现场交记录表
| 时 间 | |||
| 班 次 | |||
| 带班人 | 职 务 | ||
| 带 班 工 点 | 作业里程 | ||
| 带班 工作 情况 | |||
| 存在 问题 和需 注意 事项 | 现场问题整改: | ||
| 班组长签认: | |||
| 人 签 字 | |||
2. 记录本封面需有项目分部名称、记录本编号栏目,并加盖项目分部公章。
工区(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一、目的
为满足2013年剩余工程量安全生产的需要,认真落实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本项目部能安全完成,特制订建立《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二、编制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文件(桂交办安监〔2013〕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的通知》
2、(交质监发〔2012〕57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的通知》
3、《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
三、主要的危险源及具体桩号范围
主要的危险源类别是高空坠落、物体打击、高边坡孤石危石、爆破施工(飞石、警戒、盲炮处理)、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红线内交通事故。
危险源分布范围按照危险源类别进行归类:
1、高空坠落、物体打击、高边坡孤石危石处理、爆破施工(飞石、警戒、盲炮处理)
(1)主要是高边坡防护和剩余挖方施工(含高填方边坡防护),具体桩号主要为:K25+615-K25+666右侧高边坡及对应挖方施工、BK0+200-BK0+873.550右侧高边坡及对应挖方施工、K27+024-K27+340左侧高边坡及对应挖方施工、AK0+520-720右侧高填方边坡、K28+500-K28+800右侧高边坡及对应挖方施工、K30+000-K30+280左右侧高边坡及对应挖方施工、K30+400-K30+600右侧高边坡及对应挖方施工、K31+350-K31+500右侧高边坡及对应挖方施工、K31+580-K31+0左侧高边坡及对应挖方施工、K31+580-K31+780右侧高边坡及对应挖方施工。
(2)古美1#隧道的防火涂料施工。
2、起重伤害、机械伤害
主要是有如下几个方面:
(1)K26+994古美桥、K31+540头孔1#桥20米空心板梁架设,空心板梁预制场地龙门吊吊装梁板、龙门吊拆除作业以及所需钢材材料的装卸作业;
(2)路基一队和三队的土石方运输作业,项目部混凝土搅拌站的上料、拌合、出料、运输作业,特别是拌缸的维修作业。
(3)K26+994古美桥、K31+540头孔1#桥的桥面系施工作业。
3、场区交通事故
全线各个施工区域,只要是便道存在的区域必须加强管理。
四、现场带班工作内容及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负责人)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上级部门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相关部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
6、现场带班人员(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7、现场带班人员(负责人)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
8、现场带班人员(负责人)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9、各施工队(工区)在执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工区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五、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负责人)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负责人)请假后,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现场带班负责人)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项目经理(总包部现场工程师)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六、现场带班人员安排
工区总负责人:石秀科
工区技术负责人:刘亮军、梁忠、王友平、方明洋、 闫志超、王云飞。
工区安全负责人:温东义、赵长远、龙之煌、卢志刚、史凤伟、贾志军、陈虎山
请注意:是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没那么多负责人吧;(人多水份多)
注:红色括号里是修改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