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为了加强已销产品的退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产品退货管理规范化,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用户使用我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收货后,经检验认为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
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发错货或送错货,但未超过退换期的产品。
因销售策略原因或其他确需退货的产品。
3、职责与权限
客户端负责提出退货申请并实施,质量部负责对退货产品的监督检查,仓库负责退货产品帐物相符情况的控制和检查,负责退货产品的管理,生产部负责退货物料的返工。
4、程序与内容
4.1 因产品质量(包括外包装破损)原因造成的退货,由发现客户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相应执行部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4.2 因销售策略或发错货等原因,报至总经理批准。相应执行部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4.3 在未接到公司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前,应禁止办理退货,仓库保管员也应拒绝收货入库,否则视情节情况,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4.4依照公司领导的处理意见,对允许退回的产品,待产品到达仓库后,由仓库进行接收清点,根据清点情况认真填写“(徐州日托新材料物料退货单)”,由品质主管审核,总经理核准,并建立产品退货台账备查。
5、退货产品的处置
5.1 非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产品,如外观无明显变化,质量部应于2个工作日对退货产品作出检查结论,若同意继续销售,仓储部们应放置于产品合格区,填写库卡标识。
5.2非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产品,若外包装破损严重或经过长期存放,质量检验部应于2个工作日对退回的产品作出检查结论,复检后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准予入库放置于合格区继续销售。
5.3 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产品,质量部应于3个工作日,对退货产品作出检查结论,由当责部门进行返工,返工后由质量部全检后入库。
5.4由供应商导致的物料异常,需质量部统计不良数据,做出判定反馈到供应商,由供应商承担此类损失。
5.5退货产品因质量状态较差,即使返工返修也无法达到销售标准时,由质量部、技术部提出的处置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置。
5.6所有物料返工或重新判定的都需和正常物料分开放置,避免与正常品混装。
6.检查与考核
6.1财务部要不定期的对成品库进行检查,如发现成品库退货产品区存放未有处理意见的退货产品,及时提出让质量部给出解决对策。
6.2公司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不定期对成品库进行综合性检查,发现成品库退货产品区达不到规范要求或管理混乱,在实施考核时可加大扣罚力度。
6.3为强化管理者的责任,在经济处罚时,按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60%,直接责任人承担40%的原则实施。
七、相关记录
附:《徐州日托新材料物料退货单》一份
附表一:
| 徐州日托新材料物料退货单 | 日期: |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生产批号 | 退货原因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其他补充信息: | |||||||
| 退货人: | 品质审核 | 仓库接收 | 总经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