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平昌县计生局
法人代表:
乙方:平昌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法人代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有偿等价的原则,双方就板庙乡计生办业务用房置换开发建设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双方置换条件:
经平昌县计生局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甲方将平昌县板庙乡计生办办公楼(现属D级危房)占用土地258平方米作为新楼房置换条件,乙方负责出资在板庙乡计生办原址重建新楼一栋(约2000平方米),其中还房给板庙乡计生办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办公用房(含二个门面房在内,其余为办公用房),余下部分产权归乙方所有,抵作置换原板庙乡计生办危房改造工程造价款。
二、双方置换方式:
1、板庙乡计生办原办公楼7个门面,四间一楼一底另外三间两楼一底,占地258平方米,按现在市场价值柒万元一个门面估价约伍拾万元。
2、置换新建楼房左侧一楼两间门面房(约70平方米)及负一层、二、三、四层跨三个门面位置(约420平方米)作为办公区域,楼梯间属公用面积,共同使用,总面积约500平方米,按现在工程造价1000元/平方米计算,置换面积工程造价伍拾万元。
三、工程建设工期:
按上级批复执行。
四、新办公综合楼工程建设标准:
新办公综合楼工程由专业设计室设计,为地上七层半、地下一层, 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采取底框加砖混结构。
室内外装修内容及标准如下:外墙正面贴瓷砖,其余外墙及内墙面采用水泥砂浆抹灰,楼面为结构板面,乙方只负责完成室内主下水道安装,甲方自行负责装修。
(未尽具体标准以设计图纸为准)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派专人监管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2、甲方负责协调好邻里之间的有关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如左邻右舍,前后邻居无理取闹甲方有权利和义务维护乙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3、工程基本建设期间,允许范围内的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甲方负责。
4、甲方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如路通、水通、电通(三相电),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妥善处理人员及生活用品转移,待乙方通知后及时搬迁。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新办公楼交付给甲方后,甲方获得甲、乙双方约定面积的新办公用房使用权,由甲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严格遵照新办公楼建设标准施工。
3、乙方承担新办公楼的设计和施工中的安全责任。
4、原板庙乡计生办地上拆除建筑物全部归乙方所有,拆除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乙双方在订立房屋地置换协议签字后,乙方付押金 万元。甲方在收取乙方 万元后,将原始土地证、产权证、交于乙方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6、该栋楼房竣工后,乙方有权自行出售该房屋(除还板庙乡计生办办公用房面积外)。
7、甲方无权乙方所建房屋的建筑层高,以及整体规划和楼层格局。
七、违约条款: 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双方不得撤消合同。如因单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另一方有权依照协议和法律法规追偿违约方违约责任。
八、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页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恪守。
甲 方:平昌县计生局 乙 方(签字):平昌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二0一二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