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菌落总数检验方法学验证报告
一、验证目的
验证GB47.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的测定》在本实验室的适用性。
二、验证方法
严格按照GB47.2-2016进行实验,样品采样方案依据GB47.1-2016 《食
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的要求进行,本实验方法设计如下:
样品种类样品名称样品编号实验人员实验方法糕点xxx xxx a、b 双人双平行蜂蜜xxx xxx c、a 双人双平行汽水xxx xxx c、b 双人双平行除上述实验程序外,为保证本次验证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本次实验添加阳性对照组,对照组由标准菌株大肠埃希氏菌(CICC103),金黄色葡萄球菌(CICC10384),枯草芽孢杆菌(CICC10275)混合接种培养而成,与样品实验程序同时进行。
三、验证设备和试剂
1.冰箱:BCD-212DG/A XXX仪器公司
2.生化培养箱:LRH-70 XXX仪器公司器
3.电位pH计:PHS-3C+(精确度0.01)XXX仪器公司
4.无菌均质器:SCIENTZ-04 XXX仪器公司
5.恒温振荡器:SHA-A XXX仪器公司厂
6.菌落计数仪:Scan-500 XXX仪器公司
7.天平:JE-502 XXX仪器公司
8.超净工作台:SW-CJ-2FD XXX仪器公司
培养基和试剂:
1.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XXX有限公司
2.无菌生理盐水见附录A配制方法1.依据《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15981-1995》定期对高压蒸汽灭菌
锅的灭菌效果进行检测评价并记录;
2.依据《无菌室消毒灭菌操作规程》定期对对无菌室、生物安全柜、超净台进行
清洁消毒灭菌并记录;
3.依据《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微生物检测GB/T27405-2008》定期对对无菌室、
生物安全柜及超净台进行沉降菌检测并记录;
4.无菌室检验:详见《x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书xxx》;
五、验证步骤
1.样品的稀释
1.1固体和半固体样品:称取25 g样品置盛有225 mL生理盐水的无菌均质袋中,
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1 min~2 min,制成1:10的样品匀液。
1.2液体样品:以无菌吸管吸取25 mL样品置盛有225 mL生理盐水的无菌锥形
瓶(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无菌玻璃珠)中,充分混匀,制成1:10的样品匀液。
1.3用1 mL移液吸取1:10样品匀液1 mL,沿管壁缓慢注于盛有9 mL生理盐
水的无菌试管中(注意吸管或吸头尖端不要触及稀释液面),振摇试管使其混合
均匀,制成1:100的样品匀液。
1.4按1.3操作程序,制备10倍系列稀释样品匀液。
1.5根据对样品污染状况的估计,选择2个~3个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液体
样品可包括原液),在进行10倍递增稀释时,吸取1 mL样品匀液于无菌平皿内,
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同时,分别吸取1 mL空白稀释液加入两个无菌平皿内
作空白对照,分别吸取1 mL混合标准菌液加入两个无菌平皿内作阳性对照。
1.6及时将15 mL~20 mL冷却至46 ℃的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倾注平皿并混合均匀。
2.培养
待琼脂凝固后,将平板翻转,36 ℃±1 ℃培养48 h±2 h。
3.菌落计数
严格按照GB47.2-2010的计数原则和方法进行计数,并按照该标准进行结果处理。
实验结果如下表所示,详细实验结果见《食品中菌落总数检验原始记录表》。
表1:菌落总数实验结果统计表
经过该方法的双人双平行论证,从表1可看出,糕点-A、蜂蜜-B、汽水-C的平行误差和两组人员误差无明显差异,符合要求(明显误差判定限为1个数量级)。因此可认为GB4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的测定》在检测糕点、蜂蜜、汽水的实验中准确可靠,可在本实验室适用,以此类推菌落总数参数的其余类型检品均可适用本标准进行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