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财政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资金提取
1、公司财务科严格执行财政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规定,按营业收入1.5%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二、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 改进、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支出。
(2) 购买、安装和使用具有驾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自动识别系统。
(3) 配备、维护和维护应急救援设备和设备以及应急演习的费用。
(4) 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评估、监测和整改支出。
(5)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6) 为现场操作人员配备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
(7)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 推广和应用适用于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和新设备的支出;
(9) 安全设施和专用设备的测试和检验费用;
(10) 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