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确了物服中心撤离物业项目的程序,从而保证物服中心撤离工作顺利完成。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撤离物业项目的各项活动。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成立项目撤离小组。
3.2项目撤离小组负责撤离的各项工作。
4.0工作程序:
4.1项目撤离的策划
4.1.1项目撤离小组在规定的撤离时间前一个月内对物服中心人、财、物进行清点,并形成物服中心人、财、物清单报公司相关部门。
“清单”包括:1)人员情况一览表;
2)截止撤离时间物服中心收支情况;
3)物服中心物品清单;
4.1.2公司行政部经理指定人员对物业项目的人员及物品进行核实,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人员及物品做安排计划,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1.3公司财务稽核部负责对物服中心在管理服务期限内财务状况进行汇总,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2物业项目的交接
4.2.1物服中心主任指定人员对物业的资料、建筑物、公共设施、设备设施、花木、附属设施、应移交的办公用品进行清查,并填写《物业项目管理交接清单》,经公司项目撤离小组负责人核查后,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2.2在交接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交接,并在《物业项目管理交接清单》签字;
4.3人员、物品的撤离
4.3.1撤离人员及物品的安排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行政部发出正式文件,人员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指定的部门报到、物品按规定运送到指定地点。
5.0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5.1《物业项目管理交接单》(无固定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