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开工报审表
工程名称: 珠江污水厂中水回用 编号:B.0.2—
致: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江苏顺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机构)
我方承担的 珠江污水厂中水回用 工程,已完成下列所述的工程/分包工程相关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申请于 年 月 日开工,请予以审批,批准。
□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B.0.1 - )
□ 施工进度计划(B.3.1 - )
□ 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B.0.3 - )
□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临设等
□
申请于 年 月 日开工,请核准。
施工单位(章):
| 项目经理(签字、执业印章) 年 月 日 | ||||||
| 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 施工单位签收 人姓名及时间 | |||||
| 审核意见: □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以满足开工要求 □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尚不具备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年 月 日 | ||||||
| 建设单位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 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 |||||
|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章):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
| 注:1、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提出本报表。 2、施工单位未取得开工令不得擅自开工。 3、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 ||||||
B.0.2 工程开工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开工准备工作,工程现场符合开工条件后,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工程开工的用表。分包工程的开工申请手续也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本表办理报批手续。如整个项目为一个施工单位承担,只填报一次;如项目涉及多个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分别发包,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和相关开工条件,按照表中的内容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满足开工条件。施工单位各项准备工作满足开工条件的,监理机构可在“ 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开工要求” 的框内打“√” ,有其他审核意见的可在审核意见栏内填写。工程开工日期一般应为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如施工单位申报的开工日期与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