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技术措施
编 制: 张 彦 霞
审 核:
选 煤 厂:
机电动力科:
安全检查科:
主管矿长:
安全矿长:
总 工:
日 期:2010年7月26日
目 录
1、概况 - 1 -
2、劳动力组织 - 1 -
3、施工时间 - 2 -
4、施工地点 - 2 -
5、工器具准备 - 2 -
6、技术措施 - 2 -
7、安全措施 - 3 -
附:电气焊施工作业口令。 - 4 -
1、概况
选煤厂于7月29日至31日停产期间进行检修,因检修计划中使用电气焊项目较多,特编制本措施,以确保检修期间的施工质量以及设备人员的安全。
2、劳动力组织
施工总负责:胡生奎
现场负责人:廖永强、鲁智军
技术负责人:赵伟、张彦霞
成员:电气焊工5人、钳工12人、电工6人;
安全检查科:1人;
机电动力科:1人;
考核办:1人。
3、施工时间
2010年7月29日至31日
4、施工地点
原煤准备车间、主洗车间、筛分车间、装车站等。
5、工器具准备
| 序号 | 工器具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氧气 | 瓶 | 10 | ||
| 2 | 乙炔 | 瓶 | 8 | ||
| 3 | 灭火器 | 8kg | 具 | 12 | |
| 4 | 电焊机 | 台 | 5 |
(1)电气焊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要5m以上,严禁在附近吸烟。
(2)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带电设备、以及正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焊接、气割。
(3)对存放过油品或化学药品等易燃物和情况不明的容器进行焊割时,应采取清洗、灌清水等防爆措施后才能操作。
(4)因工作而需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工作时应设有专人监护,行灯变压器不得带入,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5)电焊工应穿干燥工作服和胶鞋,严禁将漏乙炔气的焊炬、割炬式乙炔携带到设备内和容器内,以防混合气体遇明火爆炸。
(6)氧气、乙炔瓶必须有防震圈、安全帽、减压器,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
(7)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等,不许沾染油脂。
(8)各气瓶不许在露天曝晒,严禁火烤各气瓶、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等。
(9)电焊设备及工具,必须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不得用路轨、钢丝绳、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10)电焊作业时,严禁焊机底线与其它气体管道连接,防止打火,引起爆炸;正在使用的钢丝绳、金属软管连底线,防止打火,出现断股,造成事故;
(11)电焊作业时,严禁将底线与设备的基准面搭接,防止打火,影响安装精度;
(12)电焊机一次线不大于5米,焊机各连接部位要经常紧固,以免松动,损坏设备
(13)点燃焊割时,应先开乙炔开关、后开氧气开关,严禁用手持火柴直接点火;
(14)扑灭火灾时,应用干砂、二氧化碳灭火器,不许用水及含有水分的灭火器,如泡沫、酸、碱等灭火器。
(15)在电气焊作业时周围5米范围内严禁有易燃可燃物品,工作完毕或暂停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检查现场,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去。
7、安全措施
(1)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组织学习本措施,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过程严格执行手指口述操作法;
(3)电焊工进行焊接作业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戴好防护镜和面罩。
(4)试焊前应做好绝缘防护准备工作,在潮湿环境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必须铺设橡胶或其它绝缘衬垫,焊工应戴皮手套,穿绝缘鞋;
(5)电气焊作业前,应对氧气、乙炔瓶、压力表、电焊机线缆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好;氧气瓶及焊割严禁带有油污;
(6)在狭窄环境及锅炉容器等金属结构内试焊,要求两人轮换工作,或设立监护人,以防发生危险;
(7)使用电焊时,焊把线不准有破损,以免作业时,因打火伤人或损坏其它设备;
(8)检查联络使用的对讲机完好可靠,确保通讯畅通;
(9)安装压力表时,操作人员头部转向侧面,不准面对瓶口;
(10)禁止焊割油箱油桶及其它易燃容器;
(11)使用搭建的平台工作时必须固定牢靠或佩戴安全带,工作人员集中注意力,防止平台滑落伤人或人员坠落的事故发生;
(12)电焊机的停送电,必须制定专职电工进行作业,严禁约时停送电;
(13)作业残留的火星,必须用水浇灭或用砂石覆盖,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现场;
(14)施工过程中如遇其他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向总负责人汇报,待隐患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作业;
(15)施工结束后,由机电动力科组织,选煤厂有关人员参加共同验收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未尽事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有关规定执行。
附:电气焊施工作业口令。
✓电气焊工:工器具检查完毕可靠——安全设施齐全——可以进行作业;
✓电工:接到口令——可以进行电焊作业;
✓电气焊工:作业完毕——现场无明火——可以撤离现场;
参加学习人员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