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此处填项目类别如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甲方:广西民族大学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双方共同申请的2020年度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类别: ) (此处填写项目名称)达成如下协议:
1、本项目仅向 广西科技厅 提出申请。
2、甲方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申请、执行、经费管理、进展和结题汇报工作。
3、乙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已在申请书中予以明确,现就有关工作分工还做如下补充(若没有补充,请在下面填写“无” ):
4、根据研究任务分工情况,乙方可使用的经费为项目总资助经费的 %,为确保项目的及时启动和按时完成,如自治区科技厅拨付全部经费至甲方,则甲方在经费到位后分 次及时转拨给乙方。项目所需自筹经费(匹配资金)共计 万元, 由 方负责。
如不拨付经费给合作方,则表述为:根据研究任务分工情况,乙方可使用的经费为项目总资助经费的 0 %,项目所需自筹经费(匹配资金)共计 万元, 由 方负责。
5.项目经费预算如下:
| 科目名称 | 申请金额 | 甲方金额 | 乙方金额 | 用途说明 |
| (一)直接费用 | ||||
| 1.设备费 | ||||
| 1.1 设备购置费 | ||||
| 1.2 设备试制费 | ||||
| 1.3 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 ||||
| 2.材料费 | ||||
| 3.测试化验加工费 | ||||
| 4.燃料及动力费 | ||||
| 5.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
|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
| 7.劳务费 | ||||
| 8.专家咨询费 | ||||
| 9.其他支出 | ||||
| (二)间接费用 | ||||
| 其中:绩效支出 | ||||
| 资金支出预算合计 | ||||
| 备注:绩效支出按各单位间接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 ||||
6、甲、乙双方与本项目相关的前期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各方独自享有,在本项目申请及研究过程中供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本项目研究产生的成果为甲、乙双方共有,相关成果均应按要求进行标注。
7.甲、乙双方在项目申请及研究过程中须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合规性负责,严格遵守科研诚信、科技保密相关规定,不违反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8.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项目负责人根据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及自治区科技厅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执行协议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地震等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10、其它补充说明(如没有补充,请写“无” )。
11、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课题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广西民族大学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 (签章)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 (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合申报科技项目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页不打印)
一、鼓励各位老师采用广西民族大学与企业、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产学研联合的形式申报各级各类科技项目。
二、联合申报科技项目时,须遵循和符合各级各类科技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
三、广西民族大学为第一单位联合申报项目时,广西民族大学的科技经费分配比例应高于平均比例,并且占比最高。如研究类型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基础研究时,协议外拨给合作单位的经费占比应不超过40%。
四、广西民族大学作为参与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科技项目时,广西民族大学的科技经费分配比例应不低于20%或不低于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