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变化与统一
强调突出各自的特点,丰富多彩,是变化;而在变化中要有主次之分,局部要服从整体,就是统一。只有变化,没有统一,就会显得松散、混乱、软弱。反之则显得呆板,没有创新和发展。若能处理好变化与统一,就能使画面既生动又优美,是形式的最高层次。
1.2对称与均衡
对称与均衡是人们最早发现和运用的美学规律。对称亦叫对齐,一个图形图形按照一个对称轴划分,若对称轴两边图形完全相等,就称之为对称图形。均衡又叫平衡,在平面设计中是指图像的形态、大小、轻重、材质和色彩等分布状况作视觉上是否平衡的判断。对称和均衡都是达到画面平衡的手法。
1.3对比与调和
对比又称对照,是把质或量反差很大的两个要素成功地排列在一起,给人以鲜明强烈而又统一的感觉,对比可使主体更加醒目,作品更加活跃。调和是指强调不同的造型要素的共性,达到协调的目的。对比与调和是辨证的关系,图形过于对比就太刺激,过于调和则太单调。所以懂得在对比中求调和,在调和中求对比,才能达到画面的和谐美。
1.4比例与重心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整体之间的数量关系。比例是平面设计中一切单位大小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重心是指画面的中心点,也就是视觉的重心点。画面图像轮廓的变化、图形的聚散、色彩及明暗的分布都可以对视觉产生影响。因此画面重心的处理是平面设计探讨的一个重要方面。
1.5节奏是指造型要素有规律的重复。节奏的反复连续就形成韵律。平面构成中单纯的单元重复易于单调,若将有规律变化的形象或色群以数比、等比等方法处理排列,就产生了旋律感,我们称之为韵律。有韵律的设计才具有生机和魅力。
“历史表明,美的观念随着思想和技术的进步而改变,谁要是以为发现了 永恒的没 ,他就一定会陷与模仿和停滞不前。真正的传统是不断前进的产物,它的本质是运动的,不是静止的,传统应该推动人们不断前进”。所以在使用中要灵活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