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黑龙江伸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此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圆廊、木方楞顶四角亭、树池座椅。
2、工程地点:伸马梧桐湾。
3、工程内容:
1)圆廊、木方楞顶四角亭、图纸内全部工程内容。
2)树池座椅、图纸内木制座椅。
4、承包方式:一口价包工包料。
5、工程造价共计为65,5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万伍仟伍佰圆整)。
6、工期:工期为2009年6月15日~2009年8月15日。
第二条:结算方式及工程款支付
本次项目为包工包料工程,项目的主要要求及结算方式如下:
付款方式:承包方购买木材时由发包方工程师认质(发包方协助承包方),发包方按报价明细表中价格把木材款拨付发给承包方人民币:贰万柒仟捌佰玖拾捌元整(一次性购入)。进入现场安装时,按扣除木材款外的价格支付剩余价格的30%(壹万壹仟贰佰捌拾圆整),工程验收合格后总造价留5%留做质保金(叁仟贰佰柒拾伍圆整),其余工程款付给承包方(贰万叁仟零肆拾柒圆整)。5%质保金二年后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还给乙方(质量问题执行合同中第六条第二款保修内容)。
第三条: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负责提供施工技术要求,提供图纸一套。
2、开工前,发包方应及时将施工场地障碍物清除,保证承包方顺利施工。
3、发包方提供配电箱位置,以便承包方顺利施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发包方提供存放材料和工具的场地。
5、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协调工作,并保证有效联络。
第四条:承包方责任
1、承包方确保按发包方的要求施工,并免费协助发包方进行二次设计和设计变更。
2、承包方保证施工人员和材料按期进入施工现场。
3、承包方负责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承包方全权自负。
4、遵守发包方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5、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联系工作。
6、承包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工期完工。
7、承包方进场的材料必须经过甲方工程师认质方可进场使用。
8、承包方提供合格的建安。
第五条、圆廊、四角亭材料、材质、工序
材料:圆廊、四角亭选用红松板材。
材质:
1)、无腐朽;
2)、无裂纹;
3)、无色差;
4)、无腐节、漏节;
5)、无扒皮(四面见线);
6)、正公差;
7)、选用红松板材必须干燥处理。
工序:
1)面部板材四面刨光或压光
2)亭柱基础防腐2遍
3)所有铁固件是镀锌
4)抄平圆廊、四角亭基础标高并防线
5)安装面部板材:
(1)、钉眼木削处理;
(2)、手提刨面层找平;
(3)、用砂光机面层砂光(砂光机砂光不到地方用角磨机千层片处理);
(4)、透明底漆一遍;
(5)、干磨处理;
(6)、喷面漆三遍;
第六条:
1、质量要求
1)与基础附着牢固、不脱落;
2)表面平整、光滑、不起皮、无龟裂、无色差。
2、质量保证措施
1)免费保修期二年
2)保修内容(因质量问题造成起皮、龟裂、因选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
第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验收的依据为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2、施工完毕,承包方提前通知发包方验收。
3、工程验收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移交并将工程结算及有关交工资料上交发包方进行审定。
第:安全施工
1、承包方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后果自负。
2、非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的后果。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发包方代表: 发包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