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设备前期管理,使资金合理投入。
2 范围:
计划购置的设备。
3 责任者:
工程部、动力车间、生产车间、财务部负责人。
4 内容:
4.1设备的选型须根据工艺要求,从设备的技术先进性、生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可靠性论证分析,并对设备的可行性、节能性、配套性、环保性、维修性、操作性及寿命周期进行市场调查和综合分析比较,确保生产设备与生产要求相适应,便于生产操作、维修、保养。
4.2 选购的设备须是经过鉴定的,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产品,或由生产厂家提出的非标准产品。
4.3 选购的设备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化、规格化产品,设备性能应符合设计标准,与药品接触的设备表面光洁、平整、易于拆洗、消毒或灭菌、耐腐蚀,不与所加工的药物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所加工的药物。生产设备不得影响药品的质量或对药品产生污染。
4.4 选型的论证分析由工程部组织使用车间、财务部共同参与,负责人写分析结果并签名。
4.5工程部根据选型论证分析结果,会同车间、财务部对生产厂家进行审计,实地考察厂家的合法性及生产能力、管理水平、质量情况等,确认厂家可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审计负责人须在审计结论上签字。
4.6 确定型号与厂家后,由工程部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各相关部门填写意见,交财务部核算,经总公司批准,由制造部办理。
4.7 确认购置厂家后,须签订购置合同,详细写明购置设备的具体条款要求,双方签章后合同生效。
4.8 如为进口设备,设备工程部要参与对进口设备的选型考察工作,注意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维修备件的配备。
4.9 设备因选型、购置不当造成闲置或浪费,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 记录保存期限:
设备报废后一年。
6 附表:
表:《设备购置申请表》( SMP-SB-003-D-01-A )
7 附件:
无。
8 变更历史及原因:
修订号 | 执行日期 | 变更原因、依据及详细变更内容 |
00 | 2004.3.14 | 新程序 |
01 | 2008.7.26 | 无记载 |
02 | 2010.10.1 | 无记载 |
03 | 2013.1.1 | 2. 根据2010版GMP修改内容 3. 增加变更历史及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