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公司
固化技术规范书
电缆保护管, BWFRP
(10GH-500058558-00001)
2023年12月
BWFRP电缆保护导管技术规范书
1 总则
1.1 本技术条件仅适用于电力电缆用BWFRP管的招标和订货。
1.2 本技术条件的内容包括遵循的标准、电缆保护管的制造技术要求、试验项目和方法、验收规则、包装与标志以及买方提出使用、运行条件;向买方提供填写电缆保护管的制造工艺特点、原材料、结构和性能参数的项目清单和相关资料等技术文件。
1.3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以玻璃纤维和聚酯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必要的添加剂,经编织缠绕拉挤成型的电缆保护套管。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各种原材料性能及符合此次招标的BWFRP管的物理力学性能,并提供相类似管子的检测检验报告。
1.4本技术条件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但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书和现行最新版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
1.5本技术条件书所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在合同签定后,我方有权因规范、标准等发生变化单方面提出补充要求。
1.7货物通过省级供电公司或省级科学技术委员会及以上的机构组织的技术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条件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技术条件的条文。本技术条件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技术条件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钠钙硅铝硼玻璃化学分析方法
GB/T 1634.2 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第2部分:塑料、硬橡胶和长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G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平行板外载性能试验方法
G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G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氧指数法
GB/T 18369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GB/T 18370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DL/T 802.1 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 总则
DL/T 802.2 电力电缆用导管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
3 使用条件
3.1 环境温度:-50℃~+160℃;
3.2 最大日温差:50℃;
3.3 地震:7度,地面水平加速度0.2g,垂直加速度0.1g,两种加速度同时作用,g为地心引力加速度;
3.4 日照:0.1W/cm(相应风速0.6米/秒);
3.5土壤酸碱度:6≤PH≤9;
3.6 敷设条件:开挖排管使用;
3.7 环境条件:保护管可长期浸泡在城市污水中,能承受油渍腐蚀。
4 技术要求
4.1原材料
4.1.1 树脂
采用不饱和聚酯树脂作为基体材料,其性能应符合GB/T 8237。
4.1.2增强材料
增强材料应采用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及其制品,严禁使用陶土坩埚生产的高碱和中碱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作为增强材料。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应符合GB/T18369的规定,和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应符合GB/T18370的规定;无碱玻璃纤维其碱金属氧化物含量应不大于0.8%。
4.1.3填料
导管中允许掺加少许石英砂、氢氧化铝、碳酸钙等无机填料,填料的纯度应不小于95%,其含湿量应不大于0.2%。
4.1.4 接头的原材料
接头的原材料及生产工艺应与导管本体保持一致。
5 产品规格、尺寸
5.1颜色
一般为原色(乳白色),其他颜色可由双方商定。
5.2外观
导管表面应无龟裂、分层、针孔、毛边、毛刺、杂质、贫胶区、气泡等缺陷;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凹凸不平;导管两端面应平齐、无毛边、毛刺,承口、插口两端内侧边缘均应有倒角,以防止电缆拉入导管内或从导管内拉出时受到损伤。
5.3长度
每根保护管长度一般为6m,也可由双方商定。每根管长度极限偏差为±20mm。
5.4规格尺寸,厚度及偏差见表1,表2,表3
表1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规格(mm)
公称内径,d | 公称壁厚,e | 公称长度,L | ||
SN25 | SN50 | SN100 | 6000 | |
100 | 3 | 4.5 | 7 | |
125 | 3.5 | 5.0 | 7.5 | |
150 | 4 | 5.5 | 8 | |
175 | 4.5 | 6.0 | 8.5 | |
200 | 5 | 6.5 | 9 | |
225 | 5.5 | 7.0 | 9.5 | |
250 | 7 | 8.5 | 11 |
公称内径d | 内径偏差 |
100 | ±0.3 |
125 | ±0.3 |
150 | ±0.4 |
175 | ±0.4 |
200 | ±0.5 |
225 | ±0.5 |
250 | ±0.5 |
公称壁厚 e | 厚度偏差 |
e <5.0 | ±0.2 |
5.0≤e <8.0 | ±0.3 |
8.0≤e <12.0 | ±0.4 |
e≥12.0 | ±0.5 |
表4是BWFRP管的性能指标
表5是环刚度等级划分
表6是落锤冲击条件
表4 BWFRP管技术性能指标
序号 | 项 目 | 单 位 | 技术性能指标 |
1 | 拉伸强度 | MPa | ≥200 |
2 | 浸水后拉伸强度 | MPa | ≥170 |
3 | 巴氏硬度 | / | ≥38 |
4 | 环刚度 (5%) | MPa | 应符合表5的规定 |
5 | 弯曲负载热变形温度(1.80MPa) | ℃ | ≥160 |
6 | 落锤冲击 | / | 按表6规定条件,管壁结构不应有明显分层、裂痕或断裂 |
7 | 接头密封性能 | 0.1MPa水压下保持15min,接头不应渗水、漏水 | |
8 | 浸水后压扁线载荷保留率 | % | ≥85 |
9 | 碱金属氧化物含量 | % | ≤0.8 |
10 | 氧指数 | % | ≥26 |
刚度等级 KPa | ||
SN25 | SN50 | SN100 |
≥25 | ≥50 | ≥100 |
公称内径,mm | 落锤重量(kg) ±0.01 | 冲击高度(mm) ±10 |
100 | 1.00 | 1200 |
125 | 1.25 | |
150 | 1.60 | |
175 | 1.80 | |
200 | 2.00 | |
225 | 2.25 | |
250 | 2.5 |
5.6.1 保护套管间采用接头套管连接方式。
5.6.2 接头套管环刚度和强度要大于保护管。
5.6.3保护套管连接处应通过渗水性能试验。
5.6.4采用套接的保护管,每根管道两端的内口有导角,且光滑无突起的尖锐物,以防止划伤电缆外护套。
5.7 保护管能在弱酸碱性的地下水中长期安全运行
6 试验方法
6.1 试样的制备、数量和试验条件
应符合DL/T802.2-2017和本部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要求,试样的试验龄期为导管制作好后5天及以上。
6.2 外观
目测导管的内、外表面和两端面。
6.3 几何尺寸
1)导管的内径应采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分别测量两者最大、最小内径,测量值应符合表1要求。
2)导管的壁厚应采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在导管两端分别测量其最大、最小厚度,测量值应符合表2要求。
3)导管的长度应用精度为1mm的钢卷尺进行测量。
6.4 拉伸强度
按DL/T 802.2-2017附录圆环拉伸方法进行试验。
6.5 浸水后拉伸强度
浸水条件:100°C沸水浸泡2h,取出擦干,按6.4方法试验。
6.6 巴氏硬度
按GB/T 3854规定试验。试验时允许除去试样表面的油漆涂层。
6.7 环刚度
按GB/T 5352的规定试验, 求出管径向变形率为5%时的环刚度。
6.8 弯曲负载热变形温度
按GB/T 1634.2规定进行试验,测定试样在受最大弯曲应力为1.80MPa时的热变形温度,试样直接在导管上沿纵向取样。
6.9 落锤冲击
在导管上取(200±10)mm长试样,撞击条件按表5的规定,每个试样各撞击一次,撞击后,试样内外壁结构不应有明显分层、裂痕或断裂。
6.10 接头密封性能
承口与插口组装好的接头在0.1MPa水压下,保持15min,接头处不能出现渗水、漏水现象。
6.11 浸水后压扁线载荷保留率试验
按GB/T 5352的规定,在导管上取(300±10)mm长试样作试验作浸水前压扁线载荷试验与浸水后压扁线载荷试验,并将试样浸水后的压扁线载荷除以浸水前的压扁线载荷得出保留率。浸水试验条件:100 C浸泡2h。
6.12 碱含量
按GB/T 1549 方法试验。
6.13 氧指数
按GB/T 24规定试验。
7 检验规则、型式检验
7.1 产品须经生产厂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上合格证方可出厂。
7.2 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配方和工艺条件下生产的同一规格管材为一批。每一批数量不超过3000根。如生产数量少,生产期15天尚不足3000根,则以15天产量为一批。交付时注明批号。
7.3 出厂检验
7.3.1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几何尺寸、巴氏硬度、环刚度(5%)。
7.3.2 需检测项目按下表规定,按GB/T 2828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取一般检查水平,合格质量水平APL=6.5,也可按合同双方协议规定检验。
表5 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 | 样本大小n | 合格判定数Ac | 不合格判定数Rc |
≤150 | 8 | 1 | 2 |
151~280 | 13 | 2 | 3 |
281~500 | 20 | 3 | 4 |
501~1200 | 32 | 5 | 6 |
1201~3200 | 50 | 7 | 8 |
3201~10000 | 80 | 10 | 11 |
7.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DL/T 802.2-2017的要求项目。
按本规范要求,并按 7.3.2 规定对5.1~5.4 进行检验,在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足够的样品进行5.5 中的各项检验。一般情况下每年检验一次。若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亦应实行型式检验。
7.4.1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鉴定;
7.4.2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7.4.3产品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7.4.4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7.4.5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5 判定规则
项目中5.1~5.4任一条不符合7.3.2表规定时,则判该批为不合格。5.5中有一项达不到指标时,则随机抽取双倍样品进行该项的复验,如仍有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批;若合格,则判该批为合格品。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管子上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执行标准号、生产厂名、商标及生产日期。
8.2 包装
无特殊要求无包装
8.3 运输
管子运输时,不得受剧烈撞击、抛摔和重压。
8.4 贮存
管子存放时,注意防火安全,远离热源不得小于1m。
8.5 管子按不同规格分类,平整堆放,堆放高度不超过2.0m,且固定牢固。
8.6 管子从生产到使用之间的存放期不宜超过2年。
9 其它
9.1 以上数据以国家及省级定点专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9.2 应能配套提供经济、实用的管塞。
9.3 厂家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样品、相关检测报告、用户意见反馈单。
9.4 供货时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一式二份。
9.5 卖方运输最终到达合同约定地点并卸货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