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现有的供电设备借与乙方使用,所产生的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按月按时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与乙方的约定期限至2013年6月30日止在这期间乙方企业实现盈利则与甲方一起承担拉电费用各一半。
三、乙方在用电期间有义务维护供电设备,如有因乙方用电不当等原因造成供电设备损坏及其他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用电期间如不按时缴纳电费或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可停止乙方用电,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五、由乙方安装电表一块,每月电费按电表流量计算缴纳。
六、到本协议终止日期本协议作废双方可再协商重新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如发生纠纷则由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