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应包括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交底、实施等进行审批、监督、改进等的工作内容。
2、公司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
3、公司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应急预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还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4、公司应依据工程规模、类别、难易程度等明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措施)的编制、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
5、公司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措施)的审核、审批权限,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审核、审批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盖章。编制、审批应在施工前完成。
6、公司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限的设置,分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编制人员应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
7、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改造,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二)分包(供)方安全生产管理1、分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分包单位选择、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工作内容。
2、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目标,明确对分包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和清退标准、合同约定和履约控制等的管理要求。
3、建筑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择合法的分包单位;
(2)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
(3)对分包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检查和考核;
(4)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单位;
(5)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
4、公司对分包单位检查和考核,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分包单位安全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及资格情况;
(2)分包单位违约、违章记录;
(3)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绩效。
5、公司可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并应定期审核、更新。(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公司的各项目部应接受公司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2、公司的各项目部应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应按要求组织整改。
3、公司的各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1)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实施责任考核;
(2)配置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的费用、从业人员、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急预案;
(4)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措施,组织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
(5)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
4、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应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考核奖惩。
5、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应实施巡查,阻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并应做好记录;
(2)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依据方案实施监督并做好记录;
(3)应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并应定期向企业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6、工程项目开工前,应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验收、检查内容及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批、论证、交底、验收、检查。
7、各项目部应及时上报现场安全生产信息;公司应全面掌握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并应作为考核奖惩、隐患治理的依据。
(四)电工操作规程
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
2、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合规格熔体或铁丝、钢丝、铁钉等金属代替使用。
3、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随外。严禁挂晒衣服等。
4、生活用具,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接触。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X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6、各种电器必须按设备要求配置接地或接零,杜绝疏漏,拉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以及电机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现场应配置专职维护电工,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
8、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9、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五)电焊工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低于0.5兆欧。
2、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焊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
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5、在潮湿的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窗口或管道,必须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8、在密封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
9、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10、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1、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更换场地移动把线应切断电源。
1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电焊着火时,应先切断焊机电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手粉等灭火器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六)起重工操作规程
1、必须持证作业,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
2、起吊前要认真检查起重机具、工具是否合格、牢靠,确保安全施工。
3、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4、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
5、立式设备的吊装,应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如需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
批准。
6、起吊前应在重物上系上牢固的溜绳,防止重物在吊装过程中摆动、旋转。
7、起吊物不宜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若须停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8、信号指挥人员要站在得当,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
9、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
10、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11、吊物悬空运转后空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退。指挥塔吊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12、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3、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m。
14、两台塔机交叉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相互配合,注意两吊机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以防两吊机相撞吊物钩挂。
(七)架子工操作规程1、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3、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4、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5、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6、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7、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3.1.7的数值。
表3.1.7 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注:上、下脚手架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8、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9、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10、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八)塔机司机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
2、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3、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4、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5、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6、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9、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10、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使用慢就位挡。
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13、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4、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5、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6、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17、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18、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19、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20、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⑴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⑵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⑶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⑷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21、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22、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23、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4、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25、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26、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27、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8、装有机械式力矩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29、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九)塔机(安)拆装工操作规程
1、凡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
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
2、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晕高或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操作。
3、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拆卸的塔式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定。必须懂得起重知识,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裂。
4、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5、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6、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7、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方可安装。
8、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2/1000,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认真执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应统一指挥、专人监护。塔身上不得悬挂任何标语牌。
9、安装、拆卸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
(十)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钢筋般运与堆放安全技术操作
(1)人工搬运钢筋时,步伐要一致,转弯处前后呼应,注意钢筋头尾摆动,特别防止刮碰周围和上下的电线。上肩或卸料要相互打招呼。
(2)人工垂直传递时,送料人应站在地面平整或牢固的临时构筑物上,接料人应有护身栏或防止身体前倾的牢固物体,必要时系好安全带。
(3)垂直吊运钢筋时,必须用钢丝绳扣将钢筋勒紧。如钢筋长度超过3m以上时,要合理选择吊点,保持稳定,不得和其他物件同时吊运。
(4)钢筋作业现场应按规格、品种、半成品、成品分类堆放,不准超高或接近、接触带电体。
2、钢筋制作、安装安全技术操作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钢筋加工机械性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切实用好防护用品。
(2)人工绞磨调直钢筋时,绞磨地锚必须牢固,严禁将地锚拴在树上及其它不坚固的物体上。
(3)推绞磨步调一致,稳步进行,不得任意撒手。钢筋端头要用夹具夹牢,卡头不得小于10cm。
(4)手工平直钢筋必须在牢固的操作台上进行。人工切料工具必须牢固,打锤和掌克子的操作人员要成斜角。
(5)使用机械冷拉时,必须将钢筋卡紧,防止断折或脱扣,机械前方须设铁板加以防护。机械开动后其两侧各1.5m以外,不准靠近钢筋行走。
(6)切断ø12以上钢筋时,须两人配合操作,人与钢筋要保持一定距离,并要把稳钢筋。
(7)绑扎钢筋网片、角柱、悬臂梁等,必须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挂好安全带。禁止攀登模板支撑、钢筋或站在钢筋和墙上操作。
(十一)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
2、用井架等物料提升机运输砼,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用塔吊运送混凝土,起料、卸料必须听从指挥,待料斗下落平稳后再缓慢靠近卸料。料斗下方严禁站人,防止料斗伤人。
3、浇灌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4、用输送泵输送砼,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浇灌框架和梁、柱砼,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上或支撑上操作。
6、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止人员下坠。
7、使用震动棒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不得使用破皮漏电的电源线。
8、夜间浇筑砼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十二)瓦工安全技术操作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砍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超过胸部以上的墙面不得继续砌筑,必须及时搭设架子;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垫高工作。
4、从砖垛上取砖应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伤人。
5、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十三)普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挖掘土方时,两人间距应至少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作业中发现土方坍塌预兆等险情的,必须及时撤离,并迅速报告项目部。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吊运土方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
6、用手推车装运物料时,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3层侧砖。
为了规范本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各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控制和减少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在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安全方针下,特制定以下内容。